原题目:黑龙江省林业厅原党组书记肖建春被解雇党籍,求购广州收购库存女包回收库存样,打消退休报酬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2月28日动静,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核准,黑龙江省纪委对省林业厅原党组书记肖建春严重违纪问题举办了备案检察。
经查,肖建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并伪造、转移、隐匿证据,抵抗组织检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陈诉小我私家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声名问题,违规为亲朋谋取人事方面好处,操作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员任命方面为他人谋取好处并收受钱款;严重违反耿介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勾当,操作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策划勾当谋取好处;严重违反事变纪律,不正确推行职责,给国度造成巨额经济丧失。在企业策划方面为他人谋取好处并收受财物,不正确推行职责给国度财产造成重大经济丧失,涉嫌纳贿、滥用权柄犯法。
肖建春身为党员率领干部,政治上蜕化变质,完全损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和宗旨意识;经济上贪婪敛财,操作权柄与私营企业主搞好处交流,亦官亦商;事变上好大喜功,违规决定,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度法令规定,并涉嫌犯法,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罢手,收购库存箱包拉杆箱,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赏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集会会议、省监委委务集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核准,抉择给以肖建春解雇党籍处分,打消退休报酬;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法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构造依法处理赏罚。
肖建春简历
肖建春,男,汉族,1957年2月出生,黑龙江宾县人,1978年8月入党,1979年2月介入事变,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7.03-1979.02 双城农业学校农学专业进修
1979.02-1979.11 宾县农业科科员
1979.11-1981.08 宾县委农村事变部做事
1981.08-1982.03 宾县松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1982.03-1983.09 宾县松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83.09-1985.08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进修
1985.08-1986.03 宾县委整党办事变职员
1986.03-1986.10 宾县委整党办副主任(正科级)
1986.10-1989.04 宾县委政研室主任
1989.04-1990.10 宾县直属林业委员会副书记(正科级)
1990.10-1993.09 宾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3.09-1995.11 宾县副县长
1995.11-1997.10 宾县委副书记
1997.10-2000.06 宾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0.06-2004.07 五常市委书记
2004.07-2006.11 五常市委书记(副厅级)
2006.11-2008.03 绥化市委常委、 副市长
2008.03-2011.04 绥化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03-2009.01省委党校经济打点专业研究生进修)
2011.04-2015.07 大兴安岭地委书记
2015.07-2017.03 省林业厅党组书记
2017.03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