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爱特丽皮革:根据收购守则第3.7条作出有关可能收购事项之最新消息
时间:2017年01月11日 21:02:19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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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
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ODELLA LEATHER HOLDINGS LIMITED
愛特麗皮革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093)
公告:
根據收購守則第3.7條作出有關可能收購事項之最新消息
本公告乃愛特麗皮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
(「收購守則」)第3.7條而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有關 (其中包括)可能收購事項之公告
( 「該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有關可能收購事項之最新消息
董事會獲潛在賣方知會,於本公告日期,(i)潛在賣方及潛在買方仍在就可能收購事項
進行磋商;及(ii)除諒解備忘錄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諒解備忘錄載有若干具法律約束力
的條款) 外,潛在賣方及潛在買方或任何其他訂約方並無就可能收購事項訂立任何正式
或具法律約束力之協議。
本公司將就可能收購事項之進度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及收購守則於必要時及每月另行
刊發公告,直至作出有關(i)根據收購守則第3.5條提出要約之確實意圖;或(ii)決定不進
行可能收購事項之公告為止。
概不保證可能收購事項將會落實或最終完成,及有關討論未必會導致根據收購守則第
26.1條引致須提出全面收購建議。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愛特麗皮革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張煥瑤
香港,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張煥瑤女士、林慧思女士及程偉文先生;非執行董事吳麗虹女士;及
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偉桄博士、侯思明先生及Philip David Thacker先生。
各董事願就本公告所載資料的準確性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本公告
所表達的意見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方達致,且本公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足以令致本公告內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創業板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各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
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
完備,沒有誤導或欺騙成分,且無遺漏任何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告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由其刊登之日起計最少一連七天於創業板網站 之「最新公司公告」網頁及本公司網站
內刊登。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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