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察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公安局对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按规定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到巡特警部门工作。如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收购库存鞋,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4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违反规定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符合聘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