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湖南双峰县的春节,与往年对比更喧嚣一些。不是因为鞭炮,而是因为一则追捕告示。2月16日,正是夏历大年代朔,网上呈现了一份落款为“双峰县禁燃率领小组城西法律组”的追捕告示&m
本年湖南双峰县的春节,与往年对比更喧嚣一些。
不是因为鞭炮,而是因为一则追捕告示。
2月16日,正是夏历大年代朔,网上呈现了一份落款为“双峰县禁燃率领小组城西法律组”的追捕告示——
告示称,双峰县一男一女在当日破晓00:08分,在小区外坪违规放鞭炮,被县委首要率领指挥,当地公安构造设立奖金一万元追捕。
在新春吉祥的空气中,这则告示显得非常违和。
有网友评价,这是年度最奇葩告示,也有网友编开了段子:
而更多的人,则是出离恼怒:
对此,2月18日,双峰县对告示作出回应:
告示没有颠末相关考核核准措施,没有经县禁燃事变率领小组及其办公室审批,多处用语不妥,造成了不良影响。
今朝已取消告示和对相关责任职员举办品评教诲,但“不良影响犹在,教导很是深刻”。
燃放烟花鞭炮会造成噪音和气氛污染,乃至大概造成火灾险情,这是人人都认可的根基知识。以是双峰县称,颠末宣传和疏导“绝大大都群众暗示领略、认可和支持”,未必不是真相。
但在除夕的夜里放一挂鞭,就被要求“绳之以法”以及被定性为“非法分子”,悬赏一万元追捕……这种缺乏法令知识的告示,敢贴出来昭告全国,袒暴露的无疑是权利的自大与狂妄!
遣词造句的欠妥,一级当局多个当局部门不知道逮捕、非法分子、绳之以法等词的意思,随意乱用,不只贻笑大方,更侵害的是人民当局的公信力。
“任性的权利”需要“法治扫盲”!在双峰县的告示中,存在三个法令问题——
Q1:对“违规放炮者”宣布悬赏告示,正当吗?
NO!
一份追捕告示,与法律勾当相关,必需经得起法令的检讨。
对付什么情形可以宣布悬赏告示,有两份文件可以参考:
第一个礼貌性文件是1998年5月施行的《公安构造治理刑事案件措施规定》:“为发明重大犯法线索,追缴涉案财物、证据,查获犯法嫌疑人,须要时,经县以上公安构造认真人核准,可以宣布悬赏通告”。
另外,我国《刑事诉讼法》也规定,对付该当逮捕的犯法嫌疑人若是在逃,求购广州收购库存女包回收库存样,公安构造可以宣布通缉令。
Q2:违规放炮,属不属于犯法?
NO!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刑法的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