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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群兴玩具:财务管理制度(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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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群兴玩具:财务管理制度(2014年1月)

时间:2014年01月22日 18:04:06 中财网

[公告]群兴玩具:财务管理制度(2014年1月)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14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建立符合本公司管理要求的财务制度体系,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
制,明确经济责任,规范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债权人、公
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依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

三、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其他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四、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
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为股东创造最大收
益。

五、公司应切实作好财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如实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奠定基础。财务管理
应体现财务控制原则,体现权力分立制约与分工合作相结合的原则。

六、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
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的披露规定
编制财务报表。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一、公司实行“财权相对集中,分级授权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在集中领


导下,按分管权限及责任对财务收支进行核算、管理和监督。 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行使
相关的职权。

二、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财务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30%的事项;

(十)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
及上市方案;


(五)决定公司融资和借款以及资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重大资产
收购或出售方案;

(六)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决定其报酬事项;

(七)决定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

(八)授权总经理、财务总监处理其职权范围内的财务事项

(九)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十)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活动;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公司有关制度的行
为进行监督;

(三)当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五、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财务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公司财务
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董事会通过的各项财务决议的实施情况;

(二)签署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完整、合法;

(三)督促经营者建立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体系;

(四)保证公司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签署公司股票、债券、担保、抵押等经济合同及有关法律文件;

六、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财务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通过的其它财务问题决议;

(三)审议财务总监拟订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
亏损方案及其它重大财务处理方案并报董事会讨论;

(四)审议财务总监拟订公司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并依照董事会决定设置财
务机构并报董事会讨论;

(五)审议财务总监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及政策,需报董事会;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聘任或解聘财务机
构负责人,支持并保障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财务机构负责人时,应由财
务总监对拟聘人进行业务考核;

(七)授权财务机构负责人组织日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审查财务收支;

(八)经董事长授权,签署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等财务资料,并对其完整性、
合法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各项财务收支事项;

(十)董事会、董事长授权处理的其它财务事项。

七、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对公司财务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审查公司资金运行,主管公司
财务收支审批工作,负责公司会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其执行
情况;

(三)监督检查各项资金收支活动,审查重要财务事项及其它例外财务事项;

(四)监督检查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
真实、合法、有效;


(五)审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等财务资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负责对本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
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
权。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财务总监的意见。财务
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财务总监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
规定任免。对违反公司财务管理条例的员工有处罚建议权;

(七)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处理的其它财务事项。

八、财务机构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对公司财务行使下列
职权:

(一)组织财务机构及所属分公司、控股公司财会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
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二)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管理要求,遵照国家有关财经管理制度,拟
订并实施财务管理办法(细则)及其它相关财务规定,组织会计核算以及编制会
计报表和财务报告;

(三)审核、签署财务报告,对提供的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依法维护财务纪律和财务制度,制止和纠正违法和违纪行为,依法维
护公司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完整,接受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财务总
监的监督检查;

(五)参与公司重大经济问题的分析与决策;

(六)在履行上述职责时,对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公司规定、侵犯公司权
益的行为,有责任向财务总监、总经理报告。

九、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统一由股份公司(母公司)行使,各子
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投资和担保。 各下属单位或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财务部门应依据本制度做好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财务部指导。


十、公司应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
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
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
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
制。

授权审批控制要求企业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
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公司应当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
任,严格控制特别授权。常规授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
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企业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

财务部门应严格遵守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
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凭证的制单、记账、
复核不得由同一财务人员完成。

第三章 资金筹集的管理

一、资金筹集的原则

(一)筹集的资金要满足公司资金使用需要,保持稳健的财务结构,筹集资金
的数量和时间应做好计划,提高资金综合利用效益,降低筹资成本;

(二)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资金优势,优先在公司系统内安排调剂资金余缺,
促进资金合理流动,减少不合理的资金占用;

(三)资金筹集实行统一管理,融资权集中在母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独
立核算单位)一律不允许对外借款,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融
资需经公司同意。

(四)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合理选择融资方式。


二、提供担保的管理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行使对外担保权。超过授权范围的,
董事会应当提出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发生担保(含抵押)事项,必须经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2/3 以上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
供担保之前,应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
分析。

(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
的股东或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公司应当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董事、
经理以及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定担保合同;

(四)公司应加强担保合同的管理。为他人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担保合同
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登记;

(五)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等必要措施防范风险,且反担
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三、股本金的管理

(一)公司股本的增减变动或者股本结构的变动,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二)公司应据实登记股份的种类、发行股数、每股面值、认缴、实缴股本
的数额,以及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非因减少股本等特殊情况,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票,也不得库存本公司己发行股票,公司需要增加股本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增资
手续。

四、长、短期借款的管理

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长、短期借款台账,据实登记每笔借款的合同编号、
借款行名称、借入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抵押情况等事项,及
时计算、提取应付利息,准确反映利息支出。公司财务部统一保存借款合同、抵
押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并负责定期检查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还本付息情况。


五、长期债券的管理

公司发行长期债券应对举债额度、用途、利息、偿还能力进行充分分析,由
董事会制订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发
行。财务部门负责公司长期债券的登记管理,检查举债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四章 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一)货币资金的管理目的是协调资产的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以提高
资金利用效率。财务部根据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规定,组织好货币资金收支管理。

(二)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实行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出纳、制单、审批、复
核分别设岗,实行专人负责、分工管理。

二、现金的管理

(一)现金使用管理既要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的统一规定,又
要满足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在合理的使用范围内收付现金,
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并严格按库存限额掌握使用现金,不准挪用、私分现金,
不准借用账户套取现金。公司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各部门不得截留、
坐支。

(二)建立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的现金出纳和会计工作,必须严格分开,并实行内部牵制。一切货币
的收支以及会计手续的处理,都必须由两人以上经手,以便彼此制约,互相监督。

2、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每天核对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是否
相符,做到日清月结,并与财务总账核对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
金如有溢余或短缺,应及时反映并查明原因,书面报告财务机构负责人处理,财务
机构负责人应定期抽查现金盘点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财务总监、财务机构负责人认真组织落实安全责任制和防范措施,提送大
量现金要有两人以上,公司派车或保卫人员护送。


4、现金出纳因公外出,由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临
时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公司应遵循各项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公司账户,不准签发空头
支票、远期支票和银行预留印签不符的支票,以保证各种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并灵活运用各种结算方式,达到节约资金,降低资金成本的目的。

(二)各职能部门、独立核算单位需开设银行帐户的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报财务部门备案。

(三)财务部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银行存款的收支动态和结存余额情况。月
度终了,财务部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实相
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财务机构负责人要进行审核。

四、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其他货币资金应按不同的用途,在银行开立账户,并设置相应的银行
日记账。

(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开设的单位信用卡,财务部门应及时掌握支
出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清理对账。

第五章 结算债权的管理

一、结算债权主要指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的应收账款、购买材
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的预付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等。

(一)结算债权由财务部门进行管理,销售、供应等有关职能部门及经办人
员根据业务分工归口负责配合;

(二)公司应加强对各项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加大清欠力度,及时清理回收,
减少坏账损失;

(三)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要及时清收,尤其个人借款要严格控制,个人借款只
限于因公出差或办理公务借款,要做到“前不清、后不借”,公差后应及时报帐


或归还;

二、应收票据的管理

(一)应收票据是指公司销售商品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
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财务部门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单票
据的种类、编号、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付款人(以及承兑人、背
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
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在备查簿逐笔注销;

(二)应收票据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外借。对确实需交由他人去办理有关
贴现、转让等事项的票据,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

三、应收款项的后续计量

(一)公司应收款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二)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三)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应收款项初始确认后实际发
生的、对该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公司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
计量的事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1.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
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四)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应划分为单项金额重
大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和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等来进行。其中: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为年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10%
以上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
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

以账龄特征划分为若干应收款项组合。

组合2

待抵扣税金单独作为一类风险较小的应收款项组合。

组合3

出口退税单独作为一类风险较小的应收款项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

账龄分析法

组合2、3

不计提坏账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2.00

1-2年(含2年)

20.00

2-3年(含3年)

50.00

3年以上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判断依据为有客
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
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为对有客观证据表明
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从相关组合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四)公司应收款项的后续计量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报
董事会批准。

(五)对于发生减值损失而需核销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由
财务部提交拟核销应收款项的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核销。

(六)监事会对应收款项的后续计量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章 存货管理

一、存货管理的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尽可能减少不合理的资金占
用。

二、采购环节的管理

采购部门根据总经理授权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其他单位和部门未经授权
委托,不能自行采购。

三、验收入库的管理

各类存货必须严格验收入库手续,大宗外购材料和重要物资入库须经质检部
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四、发货及销售的管理

销售发票由财务部门专人登记保管,仓储部门负责审查发货单据的真实性、
正确性、完整性,手续不合规、不完善的, 仓储部门有权拒绝发货。

五、结算管理

销售业务的货款,应全部通过财务部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发票专
用章。

六、各单位不需用或未使用以及剩余物资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七、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一)各单位领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二)低值易耗品购置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本着成本最小的原则加强库存
管理,降低库存成本,加速资金周转。

八、存货的计价应以历史实际成本为依据。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
法计价。

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
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年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九、存货清查盘点制度

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一)为确保公司存货账实相符,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
半年度进行抽查盘点,年度终了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流动性较大或贵重材料产品
等物资,盘点次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存货清查盘点由财务部门统一组织,由存
货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清查盘点工作。


(二)存货清查盘点后,将实存数量与库存物资卡片、材料账和统计台账的
结存数量核对,编制“存货盘点报告表”。对于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应
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有关部门出具鉴定报告、责任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和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第七章 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和分类

(一)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
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
认: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公司的固定资产按使用情况分为以下几类: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3、租出固定资产;4、未使用固定资产;5、不需用
固定资产;6、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类别分为以下几类:1、房屋及建
筑物;2、机器设备;3、运输设备;4、电子及其他设备。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分工权限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采取统一核算和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应建立固
定资产目录、明细账和卡片。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分别由财务部门、归口管
理部门、使用部门登记,由专人保管。

(二)各部门的职责:

1、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填报有关固定资产的财务会计报表;
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转移、报废、租赁等财务手续,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账、
卡、簿;正确计提折旧;负责组织各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定期
的盘点清查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处理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归口部门和
使用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归口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按照归口管理职责编制固定资产明
细目录,正确记录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内部转移、技术状态、修理、使用情况,接
受财务部门的监督;负责固定资产的购建、安装、竣工验收、大修理等计划的申
报,经批准后,负责编制预算并组织实施。

3、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配合财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
进行固定资产的清理、清查;针对固定资产的技术状态和使用情况,及时向归口
管理部门提出固定资产的增减、大修理等申请报告;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
确保固定资产的完好。

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
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
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
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5

5%

2.11%-4.75%

机器设备

8-12

5%

7.92%-11.88%

运输设备

5

5%

19%

电子及其他设备

3-5

5%

19%-31.67%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报董事会并报
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备案。

四、固定资产的增减、清理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对购置方案进行认真
的可行性分析研究,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对固定资产的验收、投产、处置、报废清理、调拨出租、内部转移等,
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核批准制度,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要及时入账。

(三)及时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办理封存和申报手续,处理多余、
闲置或使用不当的固定资产。

(四)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由公司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
有关部门进行鉴定,查明原因,由使用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使用部门、归口管理
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上报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修理

(一)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及技术状况,编制年度大修理
计划,确定大修理间隔期,经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并
编制大修预算。委托外修时,应通过财务部对预算进行审核。修理完毕后,由归口
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并报财务部办理决算。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办法,大修理费
用的核算方法由财务部根据会计制度确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

(二)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由使用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由使用部门
负责的,应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不具备条件的,不得申请报
废:

1、己满有效使用年限,磨损程度在80%以上,无继续使用价值者;

2、主要结构陈旧,破损严重,经大修亦不能恢复其功能或根本无修理价值者;

3、属于国家淘汰产品或规格特殊,其零件不再生产的,确实难以修配者;

4、残缺过甚,整修不合经济原则者;

5、生产能力低,能耗量大,经大修不能恢复,又不合乎经济原则,而国内己有
大量新产品可供更新者;


6、生产工艺改造或改进扩建而必须拆除者;

7、归口管理部门鉴定的其他报废原因。

(二)固定资产虽己申请报废,但在未正式批准报废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随意拆卸、拆除和变卖。对报废固定资产的可利用部分(残值),应估价入账,
不得一并报废。

七、固定资产的转让和出租

(一)固定资产的有偿转让,必须经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估价
认可,报经总经理批准,并将其款项汇入公司账户后才能办理有关转让手续。

(二)单位闲置的固定资产需要对外出租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
租赁合同,办理出租手续。固定资产的月租赁费,不得低于该项固定资产的月折旧
额。

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每年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
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
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


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第八章 在建工程的管理

一、在建工程是指公司处于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己完工但尚未交
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属于购建固定资产或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的
资本性支出。

公司投资于技术改造、基本建设等工程,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公司分
管副总经理或授权规划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和其他专家进
行论证,认真进行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估和投入产出分析,投资回报率达不到
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原则上不得立项。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后,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审议。

二、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
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
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
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无质量问题出现,方可
付款,且不计利息。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应在每年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
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
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第九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

一、对外投资项目一经确立,由证券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控。

二、证券部应对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投入、使用效果、运作情况、收益情
况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分析偏离的原因,提出解决的整改措施,并定期向公司
总经理和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

三、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包括投资收回或投资转让,证券部应在
该等事实出现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总经理应立即会同有关专业人员
和职能部门对此情况进行讨论和分析,并报董事会审批。

四、公司应针对公司股票、基金、债券及期货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相关的内控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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