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黄之锋等获释引港人不满 香港各界催促严惩“港独”
外洋网2月9日电 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攻击香港特区当局总部东翼前地案上诉维持原判,法官在判词中表明,涉及暴力的示威该当判羁系,不该有追溯力,故不能应用在此案。香港官场人士担忧,若按此逻辑,“占中黑手”戴耀廷等或会获轻判,他们以为应对戴等人予以重判,以免纵容暴力攻击,侵害法治,贻害将来。
同时,库存五金用品收购,香港市民集体“保卫香港举动”8日下午到特区终审示威,以为3人提倡的犯科“占中”,敲响了香港治安恶化的警钟,并促请法院严惩“港独自决”、“国民抗命”等暴行。
香港官场:3名“占中”提倡者未审 量刑应重判
港区世界人大代表,立法会体育,演艺,文化及出书界议员马逢国8日在接管港媒采访时指出,黄之锋等人本次上诉荣幸脱逃羁系,是因为特区终院以原诉法庭在裁决时,上诉庭仍未发出量刑的新指引,遂维持原判。不外,其他“占中”案件仍在审理中,他以为该当以新指引的规定判刑,才华浮现法治精神,出格是违法“占领”情形严重,极具破损力,法院更必需严肃处理赏罚。
民建联立法集会会议员葛珮帆坦言,特区终院的裁决给以公共非常杂乱的讯息:终院既认同上诉庭的判刑指引,同时又称该指引不合用于黄之锋等攻击当局总部案,难免令人担忧倘有滋事分子在指引以外采纳极度暴力时,法庭也会轻判了事。
葛珮帆品评,黄之锋等人在本案中犯科集结,暴力攻击当局总部等犯法行为证据确凿,对特区当局的法律职员以至普罗市民造成严重的伤害,许多受其煽惑的年青人更锒铛入狱,前程尽毁,特区终院应判以更重的刑罚。葛珮帆慨叹,特区终院这次讯断,难免令人质疑法令眼前并非大家划一。法院应检视本次的裁决是否公道,以维护司法合理,以免纵容违法暴力攻击的行为,贻害将来。
工联会立法集会会议员何启明以为,上诉庭的新指引,量刑较旧有的严格,但预计其他涉及“占中”的“黑手”,会借特区终院指新指引“不具追溯力”的问题,称“占中”产生时上诉庭仍未颁布新指引,一旦罪成大概获轻判。他但愿特区终审法院应尽快订出明晰指引,以免有违法者“博乱”,费尽心机去躲避他们应负的法令责任。
市民集体:严惩“港独”和“占中”暴行
同时,香港市民集体“保卫香港举动”8日下午到特区终审示威,促请法院严惩“港独自决”、“国民抗命”等暴行。示威者在特区终院门前高呼“法院讯断,全城大怒”、“迁就养奸,后患无穷”、“促请法院,严惩大盗”、“双学三妖,入狱找数”等标语。
示威者引述1983年香港上诉法院5位资深法官在The Queen v。Lau Chiu-Tak(1984HKLR23)一案的讯断,指覆核刑罚的权利乃合用于非凡情形下,让上级法院必需矫正下级法院的错误,同时法庭必需服膺太过轻判罪犯大概鼓励了其他人存心冒犯同类刑事罪行。
示威者指出,2014年9月26日,黄之锋在会议上声称“我们此刻要夺回‘国民广场’”,同时煽惑年青支持者和学生突入当局总部的广场功效在场学生齐声起哄,簇拥越栏突入广场,广场被攻陷及造成多人受伤。
示威者以为,黄之锋等3人明明是有预谋和配合去违法“占中”,完全不分析参加者的死活或严重受伤,以告竣他们破损社会秩序和拖垮当局之目的。上诉庭判处羁系的阻吓性刑罚是合情公道正当的,更可以起到警示浸染,防备年青人误堕法网。
示威者品评,特区终院本次裁决,给人以“放生黄之锋等3人”的印象,与社会祈望严惩大盗的要求形成极大的落差,更令人觉得大盗行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