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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股份: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公告

编辑:义乌收购库存-义乌库存收购_收购库存-义   浏览:   添加时间:2018-05-01 08:26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09-01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收购关联交易公告
释义
公司/本公司 指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平煤集团 指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指 平顶山煤业(集团)二矿,系平煤集团分公司
三环公司 指 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七星公司 指 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九矿公司 指 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天力公司 指 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创投公司 指 河南平能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矿晟公司 指 上海矿晟矿山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天润公司 指 平顶山天润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爆破器材公司 指 平顶山煤业(集团)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三环公司工会 指 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九矿公司工会 指 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中平能化集团 指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国资委 指 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交易
本次收购
指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如下标的资产:(1)平煤集团下属二矿整
体资产及负债;(2)平煤集团(98.9%)、三环公司工会(1.1%)
持有的三环公司100%股权,平煤集团(31.77%)、创投公司
(29.93%)、矿晟公司(19.15%)、天润公司(19.15%)持有的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2
星公司100%股权,平煤集团(57%)、九矿公司工会(43%)持有
的九矿公司100%股权和平煤集团(96.55%)、爆破器材公司(3.45%)
持有的天力公司100%股权。
交易标的 指 (1)平煤集团下属二矿整体资产及负债;(2)三环公司、七星公
司、九矿公司、天力公司100%股权。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主要内容为: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如下标的资产:(1)平煤
集团下属二矿整体资产及负债;(2)三环公司、七星公司、九矿公司、天力公司
100%股权。
● 平煤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爆破器材公司系平煤集团控股子公司,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与平煤集团的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拟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且经河南省国资委备
案的交易标的评估值的合计数作为确定价格的依据,并根据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从评估基准日至2009 年6 月30 日的标的资产对应的净资
产变化金额加以调整。根据该定价条款,本次交易标的转让价格总额为
102,126.18 万元。
● 本次交易有利于规避与平煤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本公
司的煤炭主业,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1、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产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及其
他重大权属瑕疵。
2、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的通知》(财会〔2009〕
8 号)的规定,本次交易标的均自2009 年1 月1 日起改变煤矿维简费、煤炭生
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并对以前年度煤矿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
进行追溯调整,对200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追溯调整涉及的主要是2008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专项储备、盈余公积、3
未分配利润等项目,2008 年度利润表中营业成本、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
项目。后文中,各交易标的2008 年12 月31 日(或2008 年度)财务状况分别以
调整前及调整后数据列示。
3、本次收购已获河南省国资委批准(豫国资企改〔2009〕8 号文)。
4、本次收购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平煤集团、平顶山煤业(集团)朝
川矿、平顶山制革厂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与此相关的议案回
避表决。
5、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概述
为了规避与平煤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进一步强化煤炭主业,本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收购如下标的资产:(1)平煤集团下属二矿整体资产及负债;(2)三环公
司、七星公司、九矿公司、天力公司100%股权。
上述标的均主要从事或用于原煤开采业务,其中二矿为平煤集团下属分公
司;三环公司为平煤集团持股98.9%的子公司,其余1.1%股权为三环公司工会
持有;七星公司为平煤集团持股31.77%的子公司,另外创投公司持股29.93%,
矿晟公司持股19.15%,天润公司持股19.15%;九矿公司为平煤集团持股57%的
子公司,其余43%股权为九矿公司工会持有;天力公司为平煤集团持股96.55%
的子公司,其余3.45%股权为爆破器材公司持有。
本公司已于2009 年8 月24 日分别与平煤集团、创投公司、矿晟公司、天润
公司、爆破器材公司、三环公司工会、九矿公司工会签订了附带生效条款的《资
产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统称“转让协议”)。
2、关联关系说明
平煤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798,070,000 股股份,占本公
司已发行股数的57.12%;同时,平煤集团受托持有29,414,892 股国家股,占本4
公司已发行股数的2.11%。另外,爆破器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平煤集团的控股
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平煤集团和爆破器材公
司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表决情况
2009 年8 月23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本
次交易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4 名,实到董事12 名,另外2 名董事委托
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在对上述议案的表决中,所有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参与
表决的7 名非关联董事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前本公司就此议案充
分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提交的相关审议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情
形。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平煤集团、平顶山煤业(集团)
朝川矿、平顶山制革厂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相关议案回避
表决。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平煤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矿工中路21 号院
注册资本:782,131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建生
注册号:410000100052562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洗选、承包境外矿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
建材、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百货的经销,本企业自产5
煤炭铁路及公路运输,发供电(限本企业自用),设备租赁,咨询服务。地质勘
查;房屋租赁(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住宿、餐饮(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
(2)历史沿革
平煤集团前身为平顶山矿务局,成立于1955 年,是新中国自行开发建设的
第一个特大型煤炭基地。1996 年1 月29 日,平顶山矿务局改制为由煤炭工业部
直属管理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国家煤炭工业部撤消后,1998 年7 月平
煤集团改由河南省人民政府管理,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负责行业管理。根据《河南
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豫
政文〔2008〕220 号),2008 年底河南省国资委出资成立了国有独资公司中平能
化集团,将其持有的平煤集团65.81%股权注入了该公司。目前,平煤集团注册
资本为782,131 万元,各股东股权结构为:中平能化集团持股65.81%,武汉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55%,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股6.93%,武汉钢铁(集
团)公司持股6.8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股3.42%,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
股有限公司持股3.42%,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持股0.90%。
(3)财务状况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平煤集团资产总额5,445,148 万元,总负债3,370,247
万元,净资产2,074,901 万元,2008 年主营业务收入5,060,756 万元,实现净利
润271,166 万元。
2、创投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平能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区瑞达路96 号科技创业广场2 号楼11 层
注册资本:105,771.9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注册号:4100001000054706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管理顾问机构。
(2)财务状况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创投公司资产总额138,196 万元,总负债31,815
万元,净资产106,381 万元,2008 年主营业务收入104,445 万元,实现净利润5,242
万元。
3、矿晟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矿晟矿山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长塔路945 弄22 号234 室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大军
注册号:310227001352957
经营范围:矿山专用设备(除特种)安装,矿山专用设备的租赁,矿山工程
及矿山设备领域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矿山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上述
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财务状况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矿晟公司资产总额25,734 万元,总负债13,689
万元,净资产12,044 万元,2008 年主营业务收入5,686 万元,实现净利润4,000
万元。
4、天润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顶山天润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7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程平路中段金润大酒店888 室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树春
注册号:410491100000346
经营范围:铁路运输;铁路专用设备租赁;货场经营。
(2)财务状况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天润公司资产总额22,538.25 万元,总负债9,689.20
万元,净资产12,849.06 万元,2008 年主营业务收入15,517.44 万元,实现净利
润4,665.51 万元。
5、爆破器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高皇乡马棚山
注册资本:2,727.2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长太
注册号:4104001001229
经营范围:制造:炸药(铵梯炸药、乳化炸药)、电雷管;购销:钢材、铅
管、纸箱;机械修理。
(2)财务状况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爆破器材公司资产总额12,562 万元,总负债13,478
万元,净资产-916 万元,2008 年主营业务收入6,138 万元,实现净利润-445 万
元。
6、三环公司工会8
三环公司工会前身为平顶山矿务局三矿工会,成立于1957 年12 月12 日。
1992 年1 月,平顶山矿务局三矿经煤炭部批准更名为平顶山矿务局三环公司。
平顶山矿务局三矿工会更名为平顶山矿务局三环公司工会。1996 年,为适应市
场发展的新形势,平顶山矿务局三环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了股份制
改造,改制为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矿务局三环公司工
会经集团公司工会批准,更名为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
会,并持有三环公司1.1%的股份,成为三环公司股东。
7、九矿公司工会
九矿公司工会成立于1979 年,1989 年7 月1 日因九矿井下煤炭储量减少,
矿井报废,更名为平顶山煤业(集团)香山多种经营公司工会委员会,2009 年1
月更名为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并持有九矿公司43%
的股权,成为九矿公司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报河南省国资委备案的交易标的评估价值如下:
交易标的
账面价值注
(万元)
评估价值
(万元)
增值率 标的持有方
二矿净资产 26,545.24 30,361.69 14.38% 平煤集团
三环公司100%股权 7,734.79 8,013.06 3.60% 平煤集团、三环公司工会
七星公司100%股权 19,991.29 22,161.78 10.86%
平煤集团、创投公司、矿晟
公司、天润公司
九矿公司100%股权 7,027.67 9,773.26 39.07% 平煤集团、九矿公司工会
天力公司100%股权 23,460.60 26,529.54 13.08% 平煤集团、爆破器材公司
合计 84,759.59 96,839.33 14.25%
注:账面价值根据会计政策调整前的审计数据列示。会计政策调整内容详见本文“重要
内容提示”中“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2”。
自2008 年12 月31 日至2009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交易标的净资产变化值
如下:
交易标的
2009 年6 月30 日
净资产(万元)
2008 年12 月31 日调整
后净资产注(万元)
净资产变化值
(万元)
二矿净资产 25,951.84 20,948.43 5,003.41
三环公司100%股权 3,863.21 2,412.21 1,451.00
七星公司100%股权 11,127.86 16,665.60 -5,537.749
九矿公司100%股权 4,543.26 2,664.62 1,878.64
天力公司100%股权 15,413.60 12,922.06 2,491.54
合计 60,899.77 55,612.92 5,286.85
注:会计政策调整内容详见本文“重要内容提示”中“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2”。
1、二矿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二矿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程平中路44 号院
负责人:秦海清
注册号:410400300000122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 年12
月4 日。
(2)历史沿革
二矿为平煤集团下属分公司,位于平顶山矿区中部,前身为诸葛庙矿,1955
年开工建设,1957 年建成投产。经后续升级改造,二矿于上世纪末年产量稳定
在55 万吨~60 万吨,一直为平煤集团主力矿井之一。后由于原矿区范围内可采
资源储量逐步枯竭,2003 年根据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煤行 [2003]694 号《关于
确认平煤(集团)公司大庄矿、二矿为资源枯竭矿井的批复》,确认二矿为资源
枯竭矿井。其后,二矿主要从事矿井剩余资源残采工作。
2008 年,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对二矿的资源储量进行核实,并根据河南省国
土资源厅豫国土资发[2008]84 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征缴义马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观音堂煤矿等31 家煤矿采矿权价款的通知》,由平煤集团对二矿地
界内的资源进行了有偿处置。由此,二矿获得了一定量的资源,并在该资源范围
内继续进行开采生产。
(3)业务情况
二矿矿区面积约9.48 平方公里,主要从事煤炭开采业务,主要煤种为1/310
焦煤和肥煤。二矿矿井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拓方式为立斜井联合多水平开拓
布置,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采煤法。通过对矿井进行技术改造,采煤工艺由原来
的普采和炮采为主改变为综合机械化采煤为主,兼有普采和炮采。
由于二矿在被认定为资源枯竭矿以前,一直为平煤集团的主力矿井,拥有较
成熟的煤炭开采技术和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加之近几年在对剩余资源的残采及有
偿处置的新资源的开采过程中,逐步对矿井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因此,目前二
矿具备规模开采的条件。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二矿保有资源储量1,922.06 万吨,可采储量1,040.16
万吨,矿井服务年限5.94 年。2008 年完成原煤产量216 万吨,实现销售收入
105,829.71 万元。
二矿具有完备的煤炭生产资质,其拥有的主要许可证如下:
许可证名称 号码 期限
采矿许可证 4100000140294 2001 年7 月至2011 年7 月
煤炭生产许可证 204104010052 2009 年2 月24 日至2011 年7 月13 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
豫MK 安许证字
[2005]000102Y
2008 年7 月16 日至2011 年7 月15 日
(4)财务状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亚会审字[2009]104 号”
审计报告及“亚会审字[2009]119 号”审计报告,二矿2008 年及2009 年上半年
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9 年6 月30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调整后注2008 年12 月31 日调整前注
总资产 38,344.82 39,067.65 51,850.85
总负债 12,392.98 18,119.23 25,305.61
所有者权益 25,951.84 20,948.43 26,545.24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调整后注 2008 年度调整前注
营业收入 47,307.83 105,829.71 105,829.71
营业利润 9,317.03 26,043.88 35,801.55
利润总额 9,237.17 26,133.22 35,890.89
净利润 6,927.88 19,843.80 27,178.15
注:会计政策调整内容详见本文“重要内容提示”中“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2”。
(5)资产评估11
根据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报字[2009]43 号”资产评估报
告,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二矿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注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6,666.68 17,035.31 368.63 2.21%
非流动资产 35,184.16 38,631.99 3,447.83 9.80%
其中:固定资产 30,048.04 32,984.06 2,936.02 9.77%
在建工程 895.58 895.58 — —
固定资产清理 13.12 8.16 -4.96 -37.80%
无形资产 4,207.19 4,740.98 533.79 12.69%
其中:采矿权 4,207.19 4,740.98 533.79 12.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4 3.21 -17.03 -84.14%
资产总计 51,850.85 55,667.30 3,816.45 7.36%
流动负债 18,119.23 18,119.23 — —
非流动负债 7,186.38 7,186.38 — —
负债总计 25,305.61 25,305.61 0.00 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6,545.24 30,361.69 3,816.45 14.38%
注:账面价值根据会计政策调整前的审计数据列示。会计政策调整内容详见本文“重要
内容提示”中“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2”。
二矿评估增值14.38%,主要原因为:存货产成品的评估采用现行市价法使
存货评估增值;材料价格及人工费的上涨导致固定资产重估增值;采矿权的现行
市场转让价格高于当时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出让价款使采矿权评估增值。
(6)债务转移确认情况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二矿债务已获得主要债权人出具的债务转移同意函。本次
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承接该等债务并履行偿还义务。
2、三环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市场西
注册资本:2,082 万元12
法定代表人:李涛
注册号:410400100005149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服装加工,普通货运。
(2)历史沿革
三环公司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市场西,其前身为平顶山矿务局三矿。根据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中煤总计字[1991]第381 号《关于同意核销平顶山矿务局三
矿统配生产能力的批复》,确认平顶山矿务局三矿为资源枯竭矿井。
经原煤炭部批准,1992 年1 月在平顶山矿务局三矿基础上组建平顶山矿务
局三环公司,继续进行煤炭开采。1996 年8 月,平顶山矿务局三环公司按照现
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改制为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
公司,并于1996 年8 月22 日经平顶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2,082 万元,其中,平煤集团持股98.9%,三环公司工会持股1.1%。
2008 年6 月,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豫国土资发[2008]84 号《河南省国土
资源厅关于征缴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观音堂煤矿等31 家煤矿采矿权
价款的通知》,三环公司对地界内的资源进行了有偿处置,并在该资源范围内继
续进行煤炭开采生产。
(3)业务情况
三环公司矿区面积约4.84 平方公里,主要从事煤炭开采业务,主要煤种为
1/3 焦煤。三环公司矿井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拓方式为竖井上下山双翼开采,
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全陷冒落法,主要采掘方式为炮采。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三环公司保有资源储量1,302.50 万吨,可采储量
365.60 万吨,矿井服务年限5.31 年。2008 年完成原煤产量68 万吨,实现销售收
入34,125.36 万元。
三环公司具有完备的煤炭生产资质,其拥有的主要许可证如下:
许可证名称 号码 期限
采矿许可证 4100000021065 2000 年12 月至2010 年12 月
煤炭生产许可证 204104020064 2007 年9 月17 日至2010 年12 月17 日13
安全生产许可证
豫MK 安许证字
[2008]09170603
2008 年9 月17 日至2011 年9 月16 日
(4)财务状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亚会审字[2009]107 号”
审计报告及“亚会审字[2009]121 号”审计报告,三环公司2008 年及2009 年上
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9 年6 月30 日2008 年12 月31 日调整后注2008 年12 月31 日调整前注
总资产 21,120.17 20,825.22 28,293.17
总负债 17,256.96 18,413.01 20,558.39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
3,863.21 2,412.21 7,734.79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调整后注 2008 年度调整前注
营业收入 14,076.20 34,125.36 34,125.36
营业利润 440.46 4,126.07 5,946.89
利润总额 437.56 4,157.15 5,936.65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324.50 3,069.68 4,411.02
注:会计政策调整内容详见本文“重要内容提示”中“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2”。
(5)资产评估
根据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报字[2009]46 号”资产评估报
告,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三环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注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748.69 776.21 27.52 3.68%
非流动资产 27,544.48 27,806.79 262.31 0.95%
其中:固定资产 23,744.40 23,947.83 203.43 0.86%
在建工程 2,181.15 2,181.15 - -
固定资产清理 11.07 10.69 -0.38 -3.43%
无形资产 1,453.99 1,519.17 65.18 4.48%
其中:采矿权 1,453.99 1,519.17 65.18 4.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3.88 147.95 -5.93 -3.85%
资产总计 28,293.17 28,583.00 289.83 1.02%
流动负债 18,413.01 18,424.56 11.55 0.06%
非流动负债 2,145.38 2,145.38 - -
负债总计 20,558.39 20,569.94 11.55 0.0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734.79 8,013.06 278.27 3.60%14
注:账面价值根据会计政策调整前的审计数据列示。会计政策调整内容详见本文“重要
内容提示”中“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2”。
三环公司评估增值3.60%,具体原因为:因物价上涨使机器设备及房屋建
(构)筑物的重置价值高于账面原值,导致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采矿权的现行市
场转让价格高于当时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出让价款使采矿权评估增值。
3、七星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市场南
注册资本:52,220,975 元
法定代表人:许金魁
注册号:410400100003452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对煤炭相关产业的投资;机械制造;矿用机电设备制
造。
(2)历史沿革
七星公司前身为平顶山矿务局七矿,始建于1957 年,1995 年进行公司化改
造,改制为平顶山煤业(集团)七星公司(以下简称“原七星公司”)。2004 年5
月,由于人员多,包袱重,经营困难,原七星公司获国家批准实施政策性破产。
2006 年6 月22 日,平煤集团和平顶山煤业(集团)八矿选煤厂昌华公司与
原七星公司破产清算组分别签订了《财产转让协议书》,收购原七星公司破产资
产。2006 年8 月1 日,平煤集团与平顶山煤业(集团)八矿选煤厂昌华公司以
上述资产出资,杨俊有、许金魁等自然人以货币资产出资,投资设立了七星公司,
并根据经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采矿权评备[2006]043 号)的采矿权评估价值,
对七星公司地界内的资源进行了有偿处置,进行煤炭开采工作。
七星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2,686.59 万元,其中:平煤集团以实物出资1,058.4715
万元,占39.40%;平顶山煤业(集团)八矿选煤厂昌华公司以实物出资600.67
万元,占22.36%;杨俊有以货币资金出资521.86 万元,占19.40%;许金魁以货
币资金出资505.59 万元,占18.82%。
2006 年10 月,杨俊有、许金魁等12 名自然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合计增
加2,535.51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222.10 万元。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更为:
平煤集团持股20.27%;平顶山煤业(集团)八矿选煤厂昌华公司持股11.50%;
12 名自然人合计持股68.23%。
2007 年11 月,创投公司、矿晟公司和天润公司分别以现金1,562.96 万元、
1,000 万元和1,000 万元对12 名自然人股本进行了收购。收购完成后,公司股东
持股比例变更为:平煤集团持股31.77%;创投公司持股29.93%;矿晟公司持股
19.15%;天润公司持股19.15%。
(3)业务情况
七星公司矿区面积约8.1753 平方公里,主要从事煤炭开采业务,主要煤种
为1/3 焦煤和肥煤。七星公司矿井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拓方式为立井、大巷、
上下山开拓,分区压入式通风。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七星公司保有资源储量3,053.34 万吨,可采储量
213.13 万吨,矿井服务年限3.04 年。2008 年完成原煤产量107.78 万吨,实现销
售收入51,625.34 万元。
七星公司具有完备的煤炭生产资质,其拥有的主要许可证如下:
许可证名称 号码 期限
采矿许可证 4100000620161 2006 年8 月至2011 年7 月
煤炭生产许可证 204104020056 2007 年9 月17 日至2011 年7 月17 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
豫MK 安许证字
[2005]00127Y
2008 年7 月16 日至2011 年7 月15 日
(4)财务状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亚会审字[2009]108 号”
审计报告及“亚会审字[2009]122 号”审计报告,七星公司2008 年及2009 年上
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16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9 年6 月30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调整后注2008 年12 月31 日调整前注
总资产 15,576.88 25,029.42 29,922.09
总负债 4,449.02 8,363.82 9,930.80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11,127.86 16,665.60 19,991.29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调整后注 2008 年度调整前注
营业收入 18,628.54 51,625.34 51,625.34
营业利润 1,249.21 13,227.50 16,434.50
利润总额 1,248.39 13,226.94 16,433.94
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
943.73 9,948.99 12,354.24
注:会计政策调整内容详见本文“重要内容提示”中“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2”。
(5)资产评估
根据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报字[2009]47 号”资产评估报
告,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七星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注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2,144.79 22,177.59 32.80 0.15%
非流动资产 7,777.30 9,914.98 2,137.68 27.49%
其中:固定资产 6,782.97 8,435.33 1,652.36 24.36%
在建工程 402.90 402.90 - -
固定资产清理 1.34 1.34 - -
无形资产 582.32 1,075.41 493.09 84.68%
其中:采矿权 582.32 1,075.41 493.09 84.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7 0.00 -7.77 -100.00%
资产总计 29,922.09 32,092.58 2,170.49 7.25%
流动负债 8,363.82 8,363.82 - -
非流动负债 1,566.99 1,566.99 - -
负债总计 9,930.80 9,930.80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9,991.29 22,161.78 2,170.49 10.86%
注:账面价值根据会计政策调整前的审计数据列示。会计政策调整内容详见本文“重要
内容提示”中“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2”。
七星公司评估增值10.86%,具体原因为:固定资产经济使用年限高于折旧
年限,以及因物价上涨原因,使机器设备及房屋建(构)筑物的重置价值高于账
面原值,导致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采矿权的现行市场转让价格高于当时国家对国17
有企业的出让价款使采矿权评估增值。
4、九矿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青石路
注册资本:8,73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国
注册号:410400100015632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运输,安装,劳务服务。
(2)历史沿革
九矿公司前身为平顶山矿务局九矿,始建于1958 年,1989 年根据中国统配
煤矿总公司(89)中煤总计字第138 号《关于平顶山矿务局九矿报废的批复》,
同意平顶山矿务局九矿报废,确认该矿为资源枯竭矿井。
此后,由于煤炭市场低迷,平顶山矿务局九矿就地转产,改制成为独立经营
核算的集体企业平顶山煤业(集团)香山多种经营公司(以下简称“香山公司”),
主要从事针织、汽修、水泥等安置型的非煤业务。
2000 年以后,煤炭市场逐步好转,香山公司主业重新转变为对矿井剩余资
源的残采工作,并于2004 年12 月由集体制改为全民制。
2008 年6 月,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豫国土资发[2008]84 号《河南省国土
资源厅关于征缴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观音堂煤矿等31 家煤矿采矿权
价款的通知》,九矿公司对地界内的资源进行了有偿处置。
2008 年12 月,香山公司改制为公司制,并更名为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730 万元,其中平煤集团持股57%;九矿公司工会持股43%。
(3)业务情况18
九矿公司矿区面积约1.6481 平方公里,主要从事煤炭开采业务,主要煤种
为1/3 焦煤。九矿公司矿井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采煤方
法为走向长臂,主要采掘方式为炮采。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九矿公司保有资源储量243.00 万吨,可采储量
125.90 万吨,服务年限3 年。2008 年完成原煤产量53.8 万吨,实现销售收入
19,809.98 万元。
九矿公司拥有的主要许可证如下:
许可证名称 号码 期限
采矿许可证 C4100002009051120015813 2009 年5 月至2010 年5 月
煤炭生产许可证 201101020059 2009 年7 月8 日至2010 年5 月8 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
豫MK 安许证字
[2008]09170605
2008 年9 月17 日至2011 年9 月16 日
(4)财务状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亚会审字[2009]106 号”
审计报告及“[2009]120 号”审计报告,九矿公司2008 年及2009 年上半年的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9 年6 月30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调整后注2008 年12 月31 日调整前注
总资产 52,509.51 57,170.90 62,915.45
总负债 47,966.25 54,506.29 55,887.77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4,543.26 2,664.62 7,027.67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调整后注 2008 年度调整前注
营业收入 8,697.08 19,809.98 19,809.98
营业利润 816.51 1,120.37 2,656.05
利润总额 774.91 944.79 2,480.47
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
568.68 689.52 1,861.57
注:会计政策调整内容详见本文“重要内容提示”中“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2”。
(5)资产评估
根据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报字[2009]44 号”资产评估报
告,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九矿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19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注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2,194.42 14,901.10 2,706.68 22.20%
非流动资产 50,721.03 50,759.92 38.89 0.08%
其中:固定资产 24,947.22 25,062.34 115.12 0.46%
在建工程 24,572.57 24,572.57 - -
固定资产清理 181.39 29.01 -152.38 -84.01%
无形资产 510.32 606.05 95.73 18.76%
其中:采矿权510.32 606.05 95.73 18.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9.53 489.95 -19.58 -3.84%
资产总计 62,915.45 65,661.03 2,745.58 4.36%
流动负债 54,506.29 54,506.29 - -
非流动负债 1,381.49 1,381.49 - -
负债总计 55,887.77 55,887.77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027.67 9,773.26 2,745.58 39.07%
注:账面价值根据会计政策调整前的审计数据列示。会计政策调整内容详见本文“重要
内容提示”中“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2”。
九矿公司评估增值39.07%,具体原因为:九矿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净资
产值较小,因此评估增加的绝对值较小,但增值率较高;存货中产成品的评估采
用现行市价法使存货评估增值;物价上涨导致固定资产重估增值。
5、天力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光明路中段17 号
注册资本:2,9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国语
注册号:410400100008815
经营范围:煤炭运销;批发、零售;矿用产品及配件,机电产品等
(2)历史沿革
天力公司前身为“平顶山矿务局集体煤矿公司”,成立于1984 年12 月1020
日,行使原平顶山矿务局集体煤矿的行业管理职能。1986 年8 月,平顶山矿务
局根据工作需要将“平顶山矿务局集体煤矿公司”更名为“平顶山矿务局自营煤
矿公司”,属集体企业性质,管理的系统煤矿有一矿青年矿、二矿青年矿、四矿
青年矿、振兴矿、东风矿和高庄知青矿等。1996 年3 月26 日,原平顶山矿务局
按照《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和《公司法》的规定,对自营煤矿公司进行了公
司化改造,将其更名为“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由平煤集团、
爆破器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金2900 万元,其中平煤集团出资28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96.55%,爆破器材公司出资100 万元,占出资比例的3.45%。公
司重组后,自营煤矿公司全部资产均转为国有资产。公司下属两矿一厂、以及一
家分公司。两矿为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吴寨矿、平顶山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先锋矿,主要业务为原煤开采;一厂为防爆电器厂主营业务为矿用
防爆电器制造及修理,矿用产品及配件;分公司为科贸分公司,主营五交化、钢
材矿用产品及配件。
2008 年6 月,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对天力公司所属吴寨矿和先锋
矿的资源储量进行了核实。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豫国土资发[2008]84 号《河南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征缴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观音堂煤矿等31 家煤矿
采矿权价款的通知》,天力公司根据地界内的资源进行了有偿处置,缴纳了相应
的采矿权价款。
(3)业务情况
天力公司主要从事煤炭开采业务,主要生产矿井为下属的吴寨矿和先锋矿。
吴寨矿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区面积约2.2 平方公里,于1987 年建井,
1989 年10 月投产。吴寨矿主要煤种为1/3 焦煤和肥煤,矿井开采方式为地下开
采,主要采掘方式为炮采。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吴寨矿保有资源储量562.87
万吨,可采储量112.71 万吨,矿井服务年限3.77 年,2008 年原煤产量为44.27
万吨。
先锋矿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区面积约1.1 平方公里,系由原先锋矿、先
锋矿二井、天马一井经资产重组合并而成立的煤矿。先锋矿主要煤种为1/3 焦煤
和肥煤,矿井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主要采掘方式为炮采。截止2008 年12 月21
31 日,先锋矿保有资源储量414.46 万吨,可采储量124.36 万吨,矿井服务年限
3.19 年,2008 年原煤产量为37.49 万吨。
吴寨矿主要许可证如下:
许可证名称 号码 期限
采矿许可证 C4100002009051120015814 2009 年5 月至2010 年5 月
煤炭生产许可证 204104030054 2009 年1 月4 日至2009 年5 月8 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 豫MK安许证字[2006]042Y 2008 年7 月16 日至2011 年7 月15 日
目前,吴寨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已过期,正在抓紧办理续期手续。
先锋矿主要许可证如下:
许可证名称 号码 期限
采矿许可证 4100000140221 2001 年5 月至2011 年5 月
煤炭生产许可证 204104020055 2007 年9 月17 日至2011 年5 月17 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
豫MK 安许证字
[2005]000122Y
2008 年7 月16 日至2011 年7 月15 日
(4)财务状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亚会审字[2009]109 号”
审计报告及“亚会审字[2009]123 号”审计报告,天力公司2008 年及2009 年上
半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9 年6 月30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调整后注2008 年12 月31 日调整前注
总资产 24,356.80 25,927.14 39,205.14
总负债 8,943.20 13,005.08 15,744.53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15,413.60 12,922.06 23,460.60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调整后注 2008 年度调整前注
营业收入 17,813.47 50,982.18 50,982.18
营业利润 1,914.77 8,571.60 11,203.14
利润总额 1,905.48 9,301.99 11,933.54
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
1,455.50 7,149.87 9,131.17
注:会计政策调整内容详见本文“重要内容提示”中“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2”。
(5)资产评估
根据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报字[2009]45 号”资产评估报22
告,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天力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注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5,561.23 16,865.80 1,034.57 8.38%
非流动资产 23,643.90 25,408.27 1,764.37 7.46%
固定资产 19,904.17 21,901.01 1,996.84 10.03%
在建工程 2,754.46 2,754.46 - -
固定资产清理 10.09 9.30 -0.79 -7.83%
无形资产 1.36 1.3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973.82 742.14 -231.68 -23.79%
资产总计 39,205.14 42,274.07 3,068.93 7.83%
流动负债 13,005.08 13,005.08 - -
非流动负债 2,739.45 2,739.45 - -
负债总计 15,744.53 15,744.53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3,460.60 26,529.54 3,068.93 13.08%
注:账面价值根据会计政策调整前的审计数据列示。会计政策调整内容详见本文“重要
内容提示”中“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2”。
天力公司评估增值13.08%,具体原因为:存货产成品按现行市价法进行评
估,致使存货评估增值;物价上涨导致固定资产重估增值。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已分别与平煤集团、创投公司、矿晟公司、天润公司、爆破器材公司、
三环公司工会和九矿公司工会签订了附带生效条款的《资产转让协议》或《股权
转让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对价支付及交割
(1)定价原则
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且经主管国资管理部门备案之净资
产评估值作为确定价格的依据,并根据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从评估基准日至2009 年6 月30 日的标的资产的净资产变化金额加以调整。
根据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报字[2009]43 号、亚评报字
[2009]44 号、亚评报字[2009]45 号、亚评报字[2009]46 号和亚评报字[2009]47 号”
资产评估报告,以2008 年12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评23
估总值为96,839.33 万元。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亚会审字[2009]119 号、
亚会审字[2009]120 号、亚会审字[2009]121 号、亚会审字[2009]122 号、亚会
审字[2009]123 号”审计报告,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
净资产总值为60,899.77 万元,从评估基准日至2009 年6 月30 日的净资产变化
金额为5,286.85 万元。
根据上述定价条款,本次交易标的转让价格总额为102,126.18 万元。
(2)支付方式
本公司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向平煤集团、创投公司、矿
晟公司、天润公司、爆破器材公司、三环公司工会和九矿公司工会支付全部转让
价款。
(3)交割日
标的资产的交割日为标的资产交割的最后期限。转让协议中约定,2009 年9
月30 日为标的资产的交割日。如果转让协议未能在2009 年9 月20 日前生效,
则交割日期相应顺延,顺延天数为转让协议实际生效日与2009 年9 月20 日相差
的天数。
2、生效条款
(1)本公司与各交易对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中
约定:
① 自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在下述
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转让协议正式生效:
A、本次交易己经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本公司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之规
定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B、本次交易获得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适用于本公司与平煤
集团、爆破器材公司签订之转让协议);24
C、本公司与平煤集团所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生效(适用于本公司与创
投公司、矿晟公司、天润公司、爆破器材公司、三环公司工会和九矿公司工会签
订之转让协议)。
② 转让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先决条件未能得到满足,协议自始无效,双方
恢复原状,双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且双方互不承
担责任。
3、过渡期交易标的权益变动安排
交易双方同意:所有交易标的交割完毕后,本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以交割日作为审计基准日)。交易
双方确认,如果标的资产在交割日对应的净资产总值高于2009 年6 月30 日对应
的净资产总值,本公司将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
其差额归还转让方;如果标的资产在交割日对应的净资产总值低于2009 年6 月
30 日对应的净资产总值,转让方将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以现
金方式向本公司将差额补足。
4、其他事项
(1)平煤集团、创投公司、矿晟公司、天润公司、爆破器材公司、三环公
司工会和九矿公司工会保证在过渡期内,不提议标的公司以任何方式向股东分
红,也不在股东会上对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要求分红的提议投赞成票。
(2)与本次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政府部门征收和收取的税收和规费、费用
等均由协议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协
议双方分别承担50%,转让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安排
1、关于本次交易所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安排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土地尚未进行有偿处置。本公司已委托平顶山市
金鹰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涉及的拟有偿处置的土地进
行了评估,该等土地合计114,974.9 平方米,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评估价值25
为3,874.78 万元。
本公司已就土地处置问题与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事先协商,拟待本次
交易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上述土地的有偿处置工作。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已出
具了《关于对平煤股份拟收购中平能化公司二矿等五个单位部分土地资产处置意
见的函的复函》,确认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根据相关法规,对交易标的资产所
涉及的土地进行有偿处置。另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平煤集团已出具承诺函,承诺
在土地使用权处置手续完成前,如果因其下属二矿及四家子公司使用的土地权属
瑕疵问题而导致本公司或四家子公司遭受任何第三方提出诉讼或政府行政处罚,
并导致本公司或四家子公司承担相应不利后果的,将由平煤集团全部承担。
2、关于九矿公司和天力公司所涉及采矿权变更的安排
由于香山公司变更为九矿公司时,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
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的证书持有人未及时进行相应变更,因此,截止目前,
上述证照持有人仍登记为“平顶山煤业(集团)香山多种经营公司”,而未变更
为“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九矿公司目前正在抓紧办理名称变更
手续。
由于平煤集团内部管理的原因,天力公司虽已缴纳采矿权有偿处置价款,但
下属吴寨矿和先锋矿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
全资格证的证书持有人仍为“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本公
司控股股东平煤集团已承诺:自资产交割之日(交割日定义详见本公告“四、本
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起三个月内,平煤集团将天力公司下属吴寨矿
和先锋矿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变
更至天力公司名下。
在证照变更完成前,如因九矿公司、天力公司矿权权属瑕疵或证照问题导致
本公司或天力公司遭受任何第三方提出诉讼或政府行政处罚,并导致本公司或天
力公司承担相应不利后果的,将由平煤集团全部承担。
3、关于本次交易所涉及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所涉及人员将遵循专业化管理的原则,随资产、26
业务而转移。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和意义
(1)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定位
本公司的战略定位为:做大做强煤炭生产经营,成为平煤集团内煤炭生产、
管理和融资的唯一平台。平煤集团此前也曾承诺,将符合条件的与煤炭生产经营
相关的资产逐步注入本公司。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进一步满足成为煤炭生
产经营唯一主体的条件,未来在获取新资源、开工建设新项目时,将减小管理成
本和交易成本。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定位。
(2)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生产规模与生产效率
从目前资源储量上看,虽然二矿、三环公司、七星公司、九矿公司和天力公
司拥有的已有偿处置的煤炭可采储量较小,依据该资源储量核算的矿井服务年限
较短,但上述拟收购矿井均位于本公司主力矿井的浅部,从平顶山煤田探明的地
质构造及煤炭资源分布情况分析,若对二矿、三环公司、七星公司、九矿公司和
天力公司现有的矿井设备进行合理利用,并对所拥有的井田边界进行重新划分,
则不但可以提高其生产效率,延长矿井服务年限,而且可更合理地优化本公司各
矿井生产布局,提高本公司收益水平。具体情况及安排如下:
① 平煤集团已委托武汉设计院进行平顶山矿区的井田边界优化论证工作。
目前,武汉设计院编制的《平顶山矿区井田边界调整优化方案》已经中国煤炭协
会审查通过(中煤协会咨询函〔2009〕72 号),并报国土资源部审批。由于井田
边界优化工作将涉及到本次收购的各矿与本公司现有矿井之间的边界调整,收购
完成后,该调整将在本公司内部进行,而不牵涉到本公司与平煤集团之间的划分。
因此,本次收购将极大增强股份公司对于井田边界优化工作的控制力与便利程
度,减小交易成本。
②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利用本次拟收购矿井良好管理经验和技术力
量,充分挖掘现有生产设备的潜力,待资源边界重新划分后,对本公司部分大矿27
浅部遗留的边角煤等不适宜综合机械化开采但能够实现安全生产的浅部煤层进
行开采。由此,既合理利用了煤炭资源,提高了资源回收率,又延长了矿井服务
年限。
③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推进矿井边界优化工作,力争尽快为本
次收购的各矿申请增加资源储量,预计本次收购的各矿将新增可采储量总共
7,185.30 万吨,平均新增服务年限10 年以上。增加可采储量后,本公司除充分
利用现有矿井巷道布局以及人员、设备外,还将对生产能力进行重新调配,并依
据采掘条件进行技术改造,投入新的综采设备,逐步提高公司的生产规模。
(3)有利于避免与控股股东未来的同业竞争
本公司于1997 年10 月14 日与控股股东平煤集团签订了《重组协议》,平
煤集团承诺在本公司认为适当的任何时候可优先购买平煤集团与其构成同业竞
争的资产及业务,从而避免两者之间的同业竞争。2005 年5 月10 日,平煤集团
对本公司出具了书面承诺函,进一步承诺将来本公司有权随时根据其业务经营发
展需要,通过自有资金、定向增发、公募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其
他方式优先收购平煤集团以任何形式获得的与本公司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任何资产及其业务,将平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上述资产及业务全
部纳入本公司。
未来井田边界优化工作完成后,上述各矿将获得新的资源,预计产量将有所
增加。本次收购完成后,上述各矿的煤炭开采生产将完全纳入本公司范围,避免
了与控股股东未来产生同业竞争的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本公司的规范运作。
2、本次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二矿、三环公司、七星公司、九矿公司和天力公司的煤
炭产量、销售收入和利润将合并进入本公司。在井田边界优化完成前,由于上述
各矿尚存有一定可采资源量及剩余服务年限,因此,在未来煤炭价格不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的前提下,近期内上述各矿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本公司的煤炭总产量及
盈利水平。
待井田边界优化工作完成后,上述各矿将获得较大的新增资源量,服务年28
限也相应延长。本公司将针对新获取的资源量对上述各矿进行进一步的技术改造
及扩建,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扩大产能的相关批复。届时,预计本公司的煤炭
产能将得到进一步释放,盈利水平将有更大提升。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资产收购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听取了
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后,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就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经过我们事
前认可。
2、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定价及影响
根据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报字[2009]43 号、亚评报字
[2009]44 号、亚评报字[2009]45 号、亚评报字[2009]46 号和亚评报字[2009]47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08 年12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的评估总值为96,839.33 万元。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亚会审字[2009]119 号、
亚会审字[2009]120 号、亚会审字[2009]121 号、亚会审字[2009]122 号、亚会
审字[2009]123 号”审计报告,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
净资产总值为60,899.77 万元,从评估基准日至2009 年6 月30 日的净资产变化
金额为5,286.85 万元。根据上述定价条款,本次交易标的转让价格总额为
102,126.18 万元。
本次资产收购定价原则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和商业惯例,关联交易价格合理、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资产收购符合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规模与生产效率,避
免了与控股股东未来产生同业竞争的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3、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
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29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资产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
5、审计报告;
6、资产评估报告和矿权评估报告;
7、资产评估备案表。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8 月24 日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审 计 报 告
亚会审字【2009】120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证码:d2a6ed264d85922f
1
审 计 报 告
亚会审字【2009】120 号
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2009 年6 月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 年1-6 月的利润表、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
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证码:d2a6ed264d85922f
2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9 年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 年1-6 月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计报告仅供贵公司股东出售其所持有的贵公司股权给平顶山天安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时使用,并不适用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郑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6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 70,231.90 89,499,447.16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七、2 5,703,739.22 3,241,135.71
预付款项七、3 1,141,328.62 1,171,274.45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七、4 3,341,130.62 1,670,768.65
存货七、5 63,562,484.64 26,361,555.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73,818,915.00 121,944,181.3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7 188,968,979.17 192,513,674.21
在建工程七、8 254,819,633.68 245,725,705.6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七、7 738,878.21 1,813,942.0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七、9 4,202,632.00 5,103,196.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10 2,546,058.88 4,608,337.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451,276,181.94 449,764,855.31
资产总计525,095,096.94 571,709,036.66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3
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6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12 123,667,693.85 147,856,125.45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七、13 3,825,283.76 15,965,045.85
应交税费七、14 2,755,787.24 -1,478,747.3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七、15 349,413,762.54 382,720,456.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479,662,527.39 545,062,880.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479,662,527.39 545,062,880.2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七、16 87,300,000.00 87,300,000.00
资本公积七、17 5,752,457.44 5,752,457.44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七、18 13,261,467.77 161,890.11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七、19 -60,881,355.66 -66,568,191.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5,432,569.55 26,646,156.4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5,432,569.55 26,646,156.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525,095,096.94 571,709,036.66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4
资产负债表(续)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1-6月200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七、20 86,970,783.49 198,099,815.60
减:营业成本七、21 60,328,212.90 125,038,421.60
营业税金及附加七、22 2,028,082.67 3,542,028.24
销售费用七、23 1,561,930.78 4,026,095.97
管理费用七、24 9,562,828.12 41,281,831.46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七、25 4,220,715.37 11,690,431.63
资产减值损失七、26 1,103,963.10 1,013,144.85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七、27 -304,128.1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165,050.55 11,203,733.68
加:营业外收入七、28 84,063.40 17,100.00
减:营业外支出七、29 500,000.00 1,772,895.1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697,895.1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749,113.95 9,447,938.54
减:所得税费用七、30 2,062,278.49 2,552,711.6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686,835.46 6,895,226.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86,835.46 6,895,226.90
少数股东损益
五、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5,686,835.46 6,895,226.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686,835.46 6,895,226.9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5
利润表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 87,300,000.00 5,752,457.44 161,890.11 -66,568,191.12 26,646,156.43 30,000,000.00 5,752,457.44 130,161.06 -41,521,531.32 -5,638,912.82
1.会计政策变更 2 130,161.06 -130,161.06 -31,941,886.70 -31,941,886.70
2.前期差错更正3
二、本年年初余额4 87,300,000.00 5,752,457.44 161,890.11 -66,568,191.12 26,646,156.43 30,000,000.00 5,752,457.44 130,161.06 -73,463,418.02 -37,580,799.5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5 13,099,577.66 5,686,835.46 18,786,413.12 57,300,000.00 31,729.05 6,895,226.90 64,226,955.95
(一)净利润6 5,686,835.46 5,686,835.46 6,895,226.90 6,895,226.90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7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8
2.权益法下被 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变动的影响9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10
4.其他11
上述(一)和(二)小计12 5,686,835.46 5,686,835.46 6,895,226.90 6,895,226.9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3 57,300,000.00 57,300,000.00
1. 所有者本期投入资本 14 57,300,000.00 57,30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5
3.其他16
(四)利润分配 17
1.提取盈余公积18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9
3.其他2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21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股本) 22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 23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24
4.其他25
(六)专项储备13,099,577.66 13,099,577.66 31,729.05 31,729.05
1.提取专项储备14,076,000.00 14,076,000.00 20,668,000.00 20,668,000.00
2.核销专项储备-976,422.34 -976,422.34 -20,636,270.95 -20,636,270.95
四、本年年末余额26 87,300,000.00 5,752,457.44 13,261,467.77 -60,881,355.66 45,432,569.55 87,300,000.00 5,752,457.44 161,890.11 -66,568,191.12 26,646,156.43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
2008年度
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
项目行次
2009年1-6月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1-6月200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0,524,607.53 118,547,875.61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31 75,715,234.09 122,563,844.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6,239,841.62 241,111,720.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379,644.86 7,711,505.1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7,407,636.94 63,689,781.87
支付的各项税费8,750,751.98 22,614,626.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31 112,431,357.17 18,187,536.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1,969,390.95 112,203,449.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729,549.33 128,908,270.1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75,063.8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75,063.8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541,471.76 73,538,308.66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41,471.76 73,538,308.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66,407.91 -73,538,308.6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7,3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3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233,258.02 23,948,065.2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33,258.02 23,948,065.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33,258.02 33,351,934.7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9,429,215.26 88,721,896.2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9,499,447.16 777,550.9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0,231.90 89,499,447.16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7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8
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09 年1-6 月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其前身为平顶山矿务
局九矿(以下简称“九矿”),1989 年九矿改制成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集体企业”),
即平顶山煤业(集团)香山多种经营公司(以下简称“香山多经公司”)。2004 年12 月,由集体
企业转制为全民所有制企业。2008 年12 月,根据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平煤集团”)董事长会议平煤董办纪[2008]6 号会议纪要、平煤董办纪[2008]9 号会议纪要,平
顶山煤业(集团)香山多种经营公司进行公司制改建,由平煤集团出资50,000,000.00 元、香山
多经公司工会委员会出资37,300,000.00 元联合组建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2009 年1 月4 日经河南省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
(二)企业注册地及总部地址、组织形式
公司注册地址及: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青石路
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400100015632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国
(三)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销售、运输、安装、劳务服务。
(四)母公司以及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平煤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57.27%的股权,因此,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平煤集团。本公司的最
终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2008 年8 月8 日,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平煤集团进行了增资,增资后河南省煤炭工业
管理局持有平煤集团股权比例由74.41%变更为65.81%,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煤炭
工业管理局。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9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豫
政文〔2008〕220 号)规定,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国
资委”)出资注册成立了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平能化集团”),
中平能化集团持有平煤集团65.81%股权,是平煤集团的母公司。因此,目前本公司的最终实际
控制人由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变更为河南省国资委。
(五)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于2009 年7 月22 日批准报出。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的要
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006)》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四“主
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所列各项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表。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会计年度
采用公历年制,即自公历每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量属性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
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
年)》及其应用指南的具体规定,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四)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0
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
1.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
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规
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终止确认。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
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
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
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1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
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公司(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
的另一方(转入方)。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时,确认金融资产转移,终
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企业将金融资
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企业将
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
外期权。
(3)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计量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
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按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与终止确认部分的收到的对价和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
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
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2
4.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司根据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
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
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5. 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
时,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在具有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主要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可靠计量的,以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准备,
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
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
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预以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
(2)持有至到期的投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准备,计入当
期损益。
(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 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和计提比例
(1)本公司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2)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
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划分为若
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
备。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
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类似的应收款项组
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
计提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账龄组合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3
账龄 比例
1 年以内(含1 年,以下类推) 5%
1 至2 年 10%
2 至3 年 30%
3 至4 年 65%
4 至5 年 90%
5 年以上 100%
2. 坏账的确认标准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款项。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
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经公司权力机构批准后将其确认为坏账损失,并冲销已提取的相
应坏账准备。
(七)存货核算方法
1. 存货分类依据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
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和产成品。原材料主要系指
用于井下生产的物料及辅助材料等,产成品系指煤炭成品原煤(“混煤”)及经过洗选加工后的精
煤(“冶炼精煤”)等。根据煤炭业的特点及有关规定,煤炭企业专用的12 种小型设备及专用工
具亦作为原材料核算。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原材料和产成品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及按适
当百分比分摊的所有间接生产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3. 存货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4.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4
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1)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
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
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
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
算。
5.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后期间存货价值恢复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八)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1. 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对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长期股
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以下简称“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
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5
C、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
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③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
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
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
的公允价值与账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⑤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1)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
法进行调整。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3)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长期股权投资的收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
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
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
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
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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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
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九)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及其折旧方法
1. 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指除了满足固定资产的标准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 固定资产的分类
公司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运输设备、井巷工程。
4. 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除井巷工程外均以入账价值减去3%或5%的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可使用年限
内以直线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40 年 3%-5% 2%-12%
运输设备 5-15 年 3%-5% 6%-19%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5-15 年 3%-5% 6%-19%
井巷工程的折旧以采煤量每吨2.5 元提取。
公司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详见附注四、(二十一)煤
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发生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
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5.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同时满足:①与该后续支出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7
②该后续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如有替换部分,扣除其账面价值。不符
合上述条件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理的期间
内摊销。
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高者确
定。估计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若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 在建工程是指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前期施工准
备、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2. 在建工程按工程项目分类核算,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在各项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之前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在建工程成本。 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
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
确定转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
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
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一)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方法
1. 无形资产的计价和分类
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
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土地使用权及软件。
2. 无形资产的摊销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8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
实现方式一致的方法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
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公司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
法进行摊销。
采矿权在取得时,按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采矿权自取得之日起采用直
线法在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服务年限内摊销。
3. 无形资产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
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
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二)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从技术上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三)其他资产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在租赁使用年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十四)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 借款费用概念
借款费用是指公司因借款或发行公司债券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
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9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
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3. 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
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
的金额确定,并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
化的利息金额。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
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
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4. 暂停资本化
若固定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则暂
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
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继续进行。
5. 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
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
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
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不支出存在一个
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确认的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
能够收到时,才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六)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
薪酬包括: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②职工福利费;③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
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④住房公积金;⑤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⑥非货币性福利;⑦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⑧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
支出。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
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但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
予的补偿(下称“辞退福利”)除外。
(1)辞退福利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公司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
偿,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辞退福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
议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
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等。
辞退计划或建议经过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除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至一年以上
外,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1
②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2)公司如有实施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虽然职工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这部分
职工未来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公司承诺提供实质上类似于辞退福利的补偿,符合上述辞退
福利计划确认预计负债条件的,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
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不在
职工内退后各期分期确认因支付内退职工工资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义务。
(十七)收入确认原则
1.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
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①已完工作的测量。②已经提供的
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③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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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
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
法计算确定。
(十八)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
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当期
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如果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
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及列报
1.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很可能取得用以抵
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
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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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
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2.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
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3)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列示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
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
得资产、清偿债务。
(二十)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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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
产生的所得税:
1. 企业合并;
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一)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1. 维简费提取依据及标准
本公司自2004 年5 月1 日起,根据财政部财建[2004]119 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
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河南省财
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企[2004]38 号文《关于提高煤炭生产
企业维简费计提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由原煤产量8.5 元/吨提高到
15 元/吨(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旧费2.5 元/吨);同时,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建[2004]90 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的通知”,该政策执行到2008 年4 月30 日止,自
2008 年5 月1 日起,本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调整为原煤产量每吨8.50 元(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
旧费2.5 元/吨)。
2. 安全费提取依据及标准
本公司在2005 年4 月1 日前,根据财建[2004]119 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
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豫财建[2004]90
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原煤
产量每吨8 元提取安全费用。
根据财政部财建[2005]168 号文《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
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05 年4 月1 日起,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低于每吨
15 元,具体提取标准由各生产企业确定,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
门、煤炭安全监管机构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本公司自2005 年4 月1 日起,按原煤产
量每吨30 元提取安全费用。
3. 维简费用、安全费核算方法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的通知》(财会〔2009〕8 号)的规定,公
司在固定资产折旧外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公司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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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减专项储备。公司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
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
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十二)矿产资源补偿费核算方法
根据国务院令150 号文《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本公司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缴纳矿
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上述规定之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表规定,煤炭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为1%。
(二十三)迁移及土地塌陷费用、造林育林费、救护费及绿化费核算方法
迁移及土地塌陷费、造林育林费、救护费及绿化费核由本公司自行承担并支付给有关各方,
上述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之一
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上原以总额在非流动资产和非流
动负债项目中分别列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规定,改为按照以下方法在资产负债
表上列示: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
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
得资产、清偿债务。
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0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已经重述。该项会计政策变
更对本公司200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均无影响。
(二)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之二
财政部财会〔2009〕8 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6
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
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
“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
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
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
“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
比照上述规定处理。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自2009 年1 月1 日起改变本公司煤
矿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并对公司以前年度煤矿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会
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对200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改变后的煤矿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
费用核算方法详见附注四、(二十一)。
追溯调整涉及的主要是2008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专
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2008 年度利润表中营业成本、所得税费用等项目。
上述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08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 对2008 年12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 调增 调减 调整后
固定资产 249,472,180.93 56,958,506.72 192,513,674.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95,281.97 486,944.60 4,608,337.37
调整资产小计 254,567,462.90 57,445,451.32 197,122,011.5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814,859.59 13,814,859.59
调整负债小计 13,814,859.59 13,814,859.59
专项储备 161,890.11 161,890.11
盈余公积 161,890.11 161,890.11
未分配利润 -22,937,599.39 43,630,591.73 -66,568,191.12
调整所有者权益小计 -22,775,709.28 161,890.11 43,792,481.84 -66,406,301.01
注:递延所得税负债调减13,814,859.59 元,其中因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
重述调减的影响数为486,944.60 元,其他调减为会计政策影响数。
(2)对2008 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 调增 调减 调整后
营业成本 109,681,690.83 15,356,730.77 125,038,421.60
所得税费用 6,189,008.33 3,636,296.69 2,552,711.64
(三)差错更正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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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产品销售业务适用增值税,以产品、原材料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其中:煤炭产品原
执行执行13%的税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
的通知》(财税[2008]171 号)的规定,自2009 年1 月1 日起由13%恢复到17%,执行17%的税率;
其他执行17%的税率。
公司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
额;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2、营业税
本公司本年度按照营业税应税收入的5%的比例计缴。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分别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3%的比例计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4、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 年3 月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本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自2008 年1 月1 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3%调整至25%。
5、资源税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自2005 年5
月1 日起,资源税税额提高至每吨4 元。本公司按煤炭产品销售及自用量每吨煤4 元缴纳资源税。
6、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现金 25.24 58.42
银行存款 70,206.66 89,499,388.74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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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货币资金
合 计 70,231.90 89,499,447.16
注:货币资金本期末较上年末减少89,429,215.26 元,减幅99.9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末
收到股东投资款增加了货币资金,本期转存平煤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存款。
2、应收账款
(1)按账龄结构披露
2009.6.30 2008.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1 年以内 3,802,991.02 42.39 190,149.55 3,612,841.47 1,536,623.69 25.46 76,831.18 1,459,792.51
1-2 年 1,245,328.90 13.88 124,532.89 1,120,796.01 1,926,085.78 31.92 192,608.58 1,733,477.20
2-3 年 1,351,669.63 15.06 405,500.89 946,168.74 68,380.00 1.13 20,514.00 47,866.00
3-4 年 68,380.00 0.76 44,447.00 23,933.00
4-5 年
5 年以上 2,504,100.85 27.91 2,504,100.85 2,504,100.85 41.49 2,504,100.85
合 计 8,972,470.40 100.00 3,268,731.18 5,703,739.22 6,035,190.32 100.00 2,794,054.61 3,241,135.71
(2)按风险类别披露
2009.6.30 2008.12.31
风险类别
金额 比例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
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
应收账款
2,504,100.85 27.91 2,504,100.85 2,504,100.85 41.49 2,504,100.85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6,468,369.55 72.09 764,630.33 5,703,739.22 3,531,089.47 58.51 289,953.76 3,241,135.71
合 计 8,972,470.40 100.00 3,268,731.18 5,703,739.22 6,035,190.32 100.00 2,794,054.61 3,241,135.71
注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是指本公司单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含)以上的应
收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是指本公司单
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以下且账龄五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其余为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注2:本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款项。
注3:本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及余额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年限 比例(%)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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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帆公司 3,146,136.00 1 年以内 35.06
2 平顶山市三香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1,591,784.82 2 至3 年 17.74
3 平顶山市三香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1,114,010.22 1 至2 年 12.42
4 平顶山市康力维陶瓷公司 1,015,562.70 5 年以上 11.32
5 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井营村 201,679.77 1 年以内 2.25
合 计 7,069,173.51 78.79
3、预付账款
账 龄 2009.6.30 比例(%) 2008.12.31 比例(%)
1 年以下 469,297.10 41.12 455,731.95 38.92
1-2 年 181,560.02 15.90 535,316.71 45.70
2-3 年 447,471.50 39.21 177,972.91 15.19
3 年以上 43,000.00 3.77 2,252.88 0.19
合 计 1,141,328.62 100.00 1,171,274.45 100.00
4、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结构披露
2009.6.30 2008.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1 年以内 2,658,648.29 37.12 132,932.41 2,525,715.88 882,218.91 18.14 44,110.94 838,107.97
1-2 年 596,731.03 8.34 59,673.10 537,057.93 143,006.12 2.94 14,300.61 128,705.51
2-3 年 125,681.88 1.75 37,704.56 87,977.32 148,814.79 3.06 44,644.44 104,170.35
3-4 年 106,132.29 1.48 68,985.99 37,146.30 1,536,004.72 31.59 998,403.07 537,601.65
4-5 年 1,532,331.95 21.40 1,379,098.76 153,233.19 621,831.69 12.79 559,648.52 62,183.17
5 年以上 2,142,406.51 29.91 2,142,406.51 1,530,407.22 31.48 1,530,407.22
合 计 7,161,931.95 100.00 3,820,801.33 3,341,130.62 4,862,283.45 100.00 3,191,514.80 1,670,768.65
(2)按风险类别披露
2009.6.30 2008.12.31
风险类别
金额 比例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坏账准备 净值
单项金额重大
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按信用风
险特征组合后
该组合的风险
较大的其他应
2,142,406.51 29.91 2,142,406.51 1,530,407.22 31.48 1,530,407.22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0
收款
其他不重大其
他应收款
5,019,525.44 70.09 1,678,394.82 3,341,130.62 3,331,876.23 68.52 1,661,107.58 1,670,768.65
合 计 7,161,931.95 100.00 3,820,801.33 3,341,130.62 4,862,283.45 100.00 3,191,514.80 1,670,768.65
注1: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是指本公司单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含)以上的
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是指本
公司单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以下且账龄五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其余为其他不重大其他应
收款。
注2:本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的款
项。
5、存货
2009.6.30 2008.12.31
项 目
金额 跌价准备 净值 金额 跌价准备 净值
原材料 11,224,683.97 11,224,683.97 3,211,853.70 3,211,853.70
库存商品 52,337,800.67 52,337,800.67 23,149,701.68 23,149,701.68
合 计 63,562,484.64 63,562,484.64 26,361,555.38 26,361,555.38
注1: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37,200,929.26 元,增幅141.12%,主要是因为期末原煤增加。
注2:本公司期末存货不存在质押、抵押、担保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况。
6、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额 权益变动
被投资单位名称
原始投资 本年增减
本期权益
增减
本年利润
分回
累计增减
2009.6.30
平顶山市三香陶瓷有限
责任公司
600,000.00 -600,000.00
7、固定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固定资产原值: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1
房屋及建筑物 17,880,016.88 17,880,016.88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70,994,903.97 1,221,367.52 72,216,271.49
运输工具 5,534,547.00 5,534,547.00
井巷工程 177,689,272.57 177,689,272.57
其他 1,502,821.90 1,502,821.90
合 计 273,601,562.32 1,221,367.52 274,822,929.84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6,203,564.76 291,662.40 6,495,227.16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38,215,868.84 3,301,512.41 41,517,381.25
运输工具 4,103,360.82 177,677.43 4,281,038.25
井巷工程 31,246,088.04 977,500.00 32,223,588.04
其他 820,165.96 17,710.32 837,876.28
合 计 80,589,048.42 4,766,062.56 85,355,110.98
固定资产净值: 193,012,513.90 189,467,818.8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498,839.69 498,839.69
运输工具
井巷工程
其他
合 计 498,839.69 498,839.69
固定资产净额: 192,513,674.21 188,968,979.17
注:本公司期末没有以固定资产对外抵押、对外担保等情况。
(2)固定资产清理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09.6.30 转入清理原因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8,536.43 8,536.43 报废
其他 1,805,405.63 1,075,063.85 730,341.78 报废
合 计 1,813,942.06 1,075,063.85 738,878.21
8、在建工程
(1)工程明细情况
工程名称
预算数
(万元)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
定资产数
其他减
少数
2009.6.30 资金来源
工程投入占预
算比例(%)
综合楼 2,071.08 10,021,100.00 10,021,100.00 自有资金 48.39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2
九矿技改 26,000.00 235,704,605.67 9,093,928.01 244,798,533.68
自有资金、
借款
95.00
合计 245,725,705.67 9,093,928.01 254,819,633.68
(2)公司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未发现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情形,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
值准备。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工程名称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
资产数
其他减少数 2009.6.30
九矿技改 20,233,930.00 5,976,229.00 26,210,159.00
本公司本期计入在建工程资本化利息为5,976,229.00 元, 资本化率为5.53%。
9、无形资产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09.6.30
一、原价合计 5,703,600.00 5,703,600.00
1.土地使用权
2.采矿权 5,703,600.00 5,703,600.00
3.软件费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600,404.00 900,564.00 1,500,968.00
1.土地使用权
2.采矿权 600,404.00 900,564.00 1,500,968.00
3.软件费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1.土地使用权
2.采矿权
3.软件费
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5,103,196.00 4,202,632.00
1.土地使用权
2.采矿权 5,103,196.00 4,202,632.00
3.软件费
10、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 3,033,003.48 5,095,281.97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 486,944.60 486,944.60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3
三、抵销后净额 2,546,058.88 4,608,337.37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如下:
①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9.6.30 2008.12.31
项 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坏账准备 7,089,532.51 1,772,383.12 5,985,569.41 1,496,392.3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98,839.69 124,709.92 498,839.69 124,709.92
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
弥补的亏损
4,543,641.76 1,135,910.44 13,896,718.80 3,474,179.70
合 计 12,132,013.96 3,033,003.48 20,381,127.90 5,095,281.97
②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9.6.30 2008.12.31
项 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1,947,778.40 486,944.60 1,947,778.40 486,944.60
注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规定,同一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
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注2: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数调减13,814,859.59 元,原因详见附注五。
11、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减少额
项 目 2008.12.31 本期计提额
转回 转销
2009.6.30
一、坏账准备 5,985,569.41 1,103,963.10 7,089,532.51
二、存货跌价准备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98,839.69 498,839.69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4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十四、其他
合 计 6,484,409.10 1,103,963.10 7,588,372.20
12、应付账款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1年以内 27,539,310.50 124,092,042.09
1-2年 78,441,385.20 17,259,958.81
2-3年 12,948,134.82 1,781,132.81
3年以上 4,738,863.33 4,722,991.74
合 计 123,667,693.85 147,856,125.45
注1:账龄超过1 年的应付账款主要系尚未结清的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注2:本公司期末应付平煤集团的款项40,371,518.36 元,主要是未付的材料款、工程款。
13、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额本期支付额2009.6.30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4,993,705.91 44,424,379.90 57,017,619.81 2,400,466.00
二、职工福利费 1,536,790.67 1,536,790.67
三、社会保险费 2,676,568.14 2,676,568.14
其中:1.医疗保险费 2,255,004.00 2,255,004.00
2.基本养老保险费
3.年金缴费
4.失业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 421,564.14 421,564.14
6.生育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1,391,985.00 1,391,985.00
五、工会经费 411,963.32 503,315.31 307,213.97 608,064.66
六、职工教育经费 559,376.62 503,315.31 245,938.83 816,753.10
七、非货币性福利
八、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九、其他 50,300.00 50,300.00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合 计 15,965,045.85 51,086,654.33 63,226,416.42 3,825,283.76
注:本公司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上年末减少12,139,762.09 元,减幅76.04%,主要原
因是报告期应付职工工资减少。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5
14、应交税费
税 种 2009.6.30 2008.12.31
增值税 2,052,157.59 -1,771,235.96
营业税 845.28 10,623.67
城建税 198,880.09 241,149.11
个人所得税 87,973.95 636,295.83
教育费附加 85,234.33 103,349.62
资源税 330,696.00 501,805.71
矿产资源补偿费 767,420.12
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 -1,968,155.47
合 计 2,755,787.24 -1,478,747.37
15、其他应付款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1年以内 338,590,479.50 377,519,927.15
1-2年 7,268,477.23 2,879,274.60
2-3年 1,665,568.39 1,647,508.01
3年以上 1,889,237.42 673,746.54
合 计 349,413,762.54 382,720,456.30
本公司期末其他应付款中主要大额应付款项如下:
项 目 金额 备注
平煤集团 332,384,879.26 内部结算中心借款
16、实收资本 单位:元
2008.12.31 2009.6.30
投资者名称
投资金额 比例(%)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投资金额 比例(%)
平煤集团 50,000,000.00 57.27 50,000,000.00 57.27
香山多经公司工会 37,300,000.00 42.73 37,300,000.00 42.73
合 计 87,300,000.00 100.00 87,300,000.00 100.00
17、资本公积
类 别 2008.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09.6.30
其他资本公积 5,752,457.44 5,752,457.44
合 计 5,752,457.44 5,752,457.44
18、专项储备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6
类 别 2008.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09.6.30
维简费 4,109.65 2,346,000.00 2,350,109.65
安全生产费 157,780.46 11,730,000.00 976,422.34 10,911,358.12
合 计 161,890.11 14,076,000.00 976,422.34 13,261,467.77
注:公司专项储备年初数调增161,890.11 元,详见附注五。
19、未分配利润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上年年末余额 -66,568,191.12 -41,521,531.32
加:会计政策变更 -31,941,886.70
前期差错更正
本年年初余额 -66,568,191.12 -73,463,418.02
加:本期利润转入 5,686,835.46 6,895,226.90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专项储备转入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资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60,881,355.66 -66,568,191.12
注:公司未分配利润年初数调减43,630,591.73 元的原因,详见附注五。
20、营业收入
(1)明细情况
收入类别 2009年1-6月2008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86,088,985.24 192,897,683.21
其他业务收入 881,798.25 5,202,132.39
合 计 86,970,783.49 198,099,815.60
(2)按产品品种列示
项 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7
混煤 86,088,985.24 192,897,683.21
合 计 86,088,985.24 192,897,683.21
21、营业成本
(1)明细情况
成本类别 2009年1-6月2008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59,613,472.12 120,300,500.44
其他业务成本 714,740.78 4,737,921.16
合 计 60,328,212.90 125,038,421.60
(2)按产品品种列示
项 目 2009年1-6月2008年度
混煤 59,613,472.12 120,300,500.44
合 计 59,613,472.12 120,300,500.44
22、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计缴标准 2009年1-6月2008年度
营业税 5% 4,720.96 10,623.67
资源税 4 元/吨 1,333,922.25 1,960,191.0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482,607.61 1,099,849.47
教育费附加 3% 206,831.85 471,364.05
合 计 2,028,082.67 3,542,028.24
23、销售费用
项 目 2009年1-6月2008年度
销售费用 1,561,930.78 4,026,095.97
24、管理费用
项 目 2009年1-6月2008年度
管理费用 9,562,828.12 41,281,831.46
25、财务费用
项 目 2009年1-6月2008年度
利息支出 4,257,029.02 11,695,579.77
减:利息收入 36,348.65 5,245.74
资金占用费收入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8
手续费支出 35.00 97.60
合 计 4,220,715.37 11,690,431.63
26、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09年1-6月2008年度
一、坏账损失 1,103,963.10 1,013,144.85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 计 1,103,963.10 1,013,144.85
27、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2009年1-6月2008年度
股权转让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304,128.17
成本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合 计 -304,128.17
28、营业外收入
项 目 2009年1-6月2008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2、非流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合计
3、债务重组利得合计
4、政府补助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9
5、盘盈利得
6、捐赠利得
7、罚款收入 83,063.40 14,700.00
8、其他 1,000.00 2,400.00
合 计 84,063.40 17,100.00
29、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09年1-6月2008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697,895.1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697,895.14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2、非流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合计
3、债务重组损失合计
4、盘亏损失
5、公益性捐赠支出
6、非常损失
7、赔偿金、罚款 500,000.00 75,000.00
8、非公益性捐赠支出
9、其他
合 计 500,000.00 1,772,895.14
30、所得税费用
项 目 2009年1-6月2008年度
本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费用 2,062,278.49 2,552,711.64
合 计 2,062,278.49 2,552,711.64
31、现金流量表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 充 资 料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5,686,835.46 6,895,226.90
加:资产减值准备 1,103,963.10 1,013,144.8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4,766,062.56 23,790,683.34
无形资产摊销 900,564.00 600,404.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828,816.8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869,078.2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257,029.02 11,695,579.7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04,128.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62,278.49 2,552,711.6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7,200,929.26 -18,756,815.1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206,982.75 336,406.4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5,197,947.61 98,747,175.93
其他 13,099,577.66 31,729.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729,549.33 128,908,270.1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70,231.90 89,499,447.1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89,499,447.16 777,550.9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9,429,215.26 88,721,896.21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项 目 2009 年1-6 月2008 年度
一、现金
其中:库存现金 25.24 58.4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70,206.66 89,499,388.7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231.90 89,499,447.16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1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收平煤集团款项 75,715,234.09 122,563,844.52
(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交平煤集团款项 111,708,419.37 16,623,111.88
罚款支出 500,000.00
管理费用等现金支出 222,937.80 1,564,424.67
合 计 112,431,357.17 18,187,536.55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1、母、子公司
(1)母、子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概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业务性质 注册地址 与本企业关系
河南省国资委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郑州市黄河路38 号 最终控制方
中平能化集团 6831745-2
对煤炭、化工和矿业的
投资和管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
中路21 号院
母公司的母公司
平煤集团 16999194-6 开采和销售原煤及加
工煤产品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
路中段21 号
母公司
(2)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平煤集团 782,131.00 782,131.00
(3)母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单位:元)
企业名称 2008.12.31 比例(%)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比例(%)
平煤集团 50,000,000.00 57.27 50,000,000.00 57.27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2
2、 其余关联方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与本企业的关系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煤集团”) 16999194-6 本公司的母公司
平煤集团天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天成环保”) 75227370-6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工集团”) 70676302-6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兴平工程”) 17177923-1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煤业(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平煤设计院”) 87179611-2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天力公司”) 17177949-3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煤业(集团)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爆破器材公司”) 17178078-5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泰克斯特公司”) 61486518-0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东联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东联公司”) 17178036-3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煤业(集团)物资经营公司(“物资经营公司”) 61486568-2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平煤股份”) 72703408-4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煤业(集团)易成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易成公司”) 17177973-3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交易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公司全部同
类交易的金额
比例(%)
金额
占公司全部同
类交易的金额
比例(%)
销售煤炭
平煤集团 20,689,894.95 24.03 58,376,220.15 30.26
平煤股份 52,048,138.80 60.46 62,716,199.18 32.51
合 计 72,738,033.75 84.49 121,092,419.33 62.77
购入工程劳务
平煤集团 1,928,305.00 1.14
天成环保 5,500,000.00 3.24
建工集团 61,839,073.88 36.41
兴平工程 650,000.00 0.38
平煤设计院 2,000,000.00 13.15 500,000.00 0.29
合 计 2,000,000.00 13.15 70,417,378.88 41.46
购入材料及设备
平煤集团 3,004,548.60 15.65 40,297,488.82 61.27
天力公司 888,888.89 4.63 179,850.00 0.27
爆破器材公司 1,104,849.22 5.76 2,823,902.50 4.29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3
泰克斯特公司 172,777.20 0.26
东联公司 52,138.00 0.27 13,685,362.75 20.81
物资经营公司 568,489.40 0.86
合 计 5,050,424.71 26.31 57,727,870.67 87.76
支付的租赁费
平煤集团 784,642.46 11.62 1,142,562.32 31.16
平煤股份 5,164,105.71 76.46
合 计 5,948,748.17 88.08 1,142,562.32 31.16
支付的造育林费
平煤集团 23,400.00 100.00 95,100.00 100.00
支付的资金占用费
平煤集团 10,203,234.39 100.00 23,693,593.03 100.00
购入电
平煤集团 7,631,819.29 100.00 10,703,215.96 100.00
支付的维修保养费
平煤集团 304,950.00 28.30 667,630.00 3.46
支付的信息系统运维费
平煤集团 187,548.00 100.00 361,298.00 100.00
2、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
2009.6.30 2008.12.31
企业名称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应付账款
平煤集团 40,371,518.36 32.65 59,041,485.62 39.93
建工集团 37,594,167.83 30.40 38,161,294.50 25.81
天力公司 1,108,490.00 0.90 68,490.00 0.05
爆破器材公司 685,666.73 0.55 392,993.14 0.27
东联公司 12,606,961.46 10.19 13,596,754.42 9.20
兴平工程 650,000.00 0.53 650,000.00 0.44
平煤设计院 2,000,000.00 1.62 500,000.00 0.34
易成公司 3,450,000.00 2.79 3,703,350.24 2.50
天成环保 125,000.00 0.10 2,500,000.00 1.69
其他应付款
平煤集团 332,384,879.26 95.13 369,055,417.23 96.43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4
九、或有事项
本公司报告期没有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上述2009 年1-6 月本公司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有关附注,系我们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
指南和解释编制。
企业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期:2009 年7 月22 日 日期:2009 年 7 月 22 日 日期:2009 年 7 月 22 日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审 计 报 告
亚会审字【2009】122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证码:031584c00785e0ab
1
审 计 报 告
亚会审字【2009】122 号
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2009 年6 月30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09 年1-6 月的利润表、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
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证码:031584c00785e0ab
2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9 年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 年1-6 月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计报告仅供贵公司股东出售其所持有的贵公司股权给平顶山天安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时使用,并不适用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郑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编制单位: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6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 1,706,036.98 96,030.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七.2 2,653,114.63 620,659.18
预付款项七.3 1,446,621.42 1,698,809.15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七.4 110,023,893.62 216,365,374.22
存货七.5 13,409,792.81 2,667,017.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129,239,459.46 221,447,890.9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6 17,398,363.53 18,913,158.25
在建工程七.7 4,029,000.00 4,029,00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13,436.65 13,436.6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七.8 4,852,650.00 5,823,18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9 235,925.80 67,541.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6,529,375.98 28,846,316.73
资产总计155,768,835.44 250,294,207.72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3
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6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11 24,434,284.00 34,822,771.39
预收款项910,532.83
应付职工薪酬七.12 7,856,633.87 11,232,019.96
应交税费七.13 -4,054,405.85 14,767,570.3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七.14 16,253,693.33 21,905,287.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44,490,205.35 83,638,181.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44,490,205.35 83,638,181.6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七.15 52,220,975.44 52,220,975.44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七.16 32,576,280.72 13,762,930.29
盈余公积七.17 11,503,019.32 11,503,019.32
未分配利润七.18 14,978,354.61 89,169,100.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11,278,630.09 166,656,026.0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11,278,630.09 166,656,026.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55,768,835.44 250,294,207.72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4
资产负债表(续)编制单位: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1-6月200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七.19 186,285,421.31 516,253,393.69
减:营业成本七.20 137,133,231.82 301,002,814.33
营业税金及附加七.21 5,683,589.37 12,249,334.61
销售费用七.22 4,796,380.61 12,655,944.75
管理费用七.23 26,528,195.09 60,817,093.36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七.24 -1,021,593.82 -2,749,949.73
资产减值损失七.25 673,535.89 3,110.16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492,082.35 132,275,046.21
加:营业外收入七.26 32,700.00 257,500.00
减:营业外支出七.27 40,872.47 263,097.4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483,909.88 132,269,448.75
减:所得税费用七.28 3,046,604.42 32,779,503.9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437,305.46 99,489,944.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37,305.46 99,489,944.85
少数股东损益
五、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9,437,305.46 99,489,944.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9,437,305.46 99,489,944.8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5
利润表编制单位: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 52,220,975.44 13,762,930.29 11,503,019.32 89,169,100.98 166,656,026.03 52,220,975.44 10,452,771.77 28,054,810.41 90,728,557.62
1.会计政策变更 2 9,444,013.55 -8,898,746.95 -14,068,586.99 -13,523,320.39
2.前期差错更正3
二、本年年初余额4 52,220,975.44 13,762,930.29 11,503,019.32 89,169,100.98 166,656,026.03 52,220,975.44 9,444,013.55 1,554,024.82 13,986,223.42 77,205,237.2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5 18,813,350.43 -74,190,746.37 -55,377,395.94 4,318,916.74 9,948,994.50 75,182,877.56 89,450,788.80
(一)净利润6 9,437,305.46 9,437,305.46 99,489,944.85 99,489,944.85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7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8
2.权益法下被 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变动的影响9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10
4.其他11
上述(一)和(二)小计12 9,437,305.46 9,437,305.46 99,489,944.85 99,489,944.85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3
1. 所有者本期投入资本 14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5
3.其他16
(四)利润分配 17 -83,628,051.83 -83,628,051.83 9,948,994.50 -24,307,067.29 -14,358,072.79
1.提取盈余公积18 9,948,994.50 -9,948,994.5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9 -83,628,051.83 -83,628,051.83 -14,358,072.79 -14,358,072.79
3.其他2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21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股本) 22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 23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24
4.其他25
(六)专项储备26 18,813,350.43 18,813,350.43 4,318,916.74 4,318,916.74
1.提取专项储备27 21,783,300.00 21,783,300.00 43,689,400.00 43,689,400.00
2.核销专项储备28 -2,969,949.57 -2,969,949.57 -39,370,483.26 -39,370,483.26
四、本年年末余额29 52,220,975.44 32,576,280.72 11,503,019.32 14,978,354.61 111,278,630.09 52,220,975.44 13,762,930.29 11,503,019.32 89,169,100.98 166,656,026.03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
2008年度
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
项目行次
2009年1-6月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编制单位: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1-6月200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5,573,613.71 195,724,170.7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29 206,561,357.29 298,365,567.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2,134,971.00 494,089,738.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466,923.54 70,929,216.8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0,390,021.42 121,126,721.77
支付的各项税费52,117,618.07 92,897,470.9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29 94,873,206.57 203,064,711.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3,847,769.60 488,018,120.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287,201.40 6,071,617.5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543,816.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43,816.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43,816.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6,677,195.12 7,717,388.0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677,195.12 7,717,388.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677,195.12 -7,717,388.0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10,006.28 -5,189,586.5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6,030.70 5,285,617.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06,036.98 96,030.70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7编制单位: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1-6月2008年度
补充资料
净利润9,437,305.46 99,489,944.85
加:资产减值准备673,535.89 3,110.1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4,484,744.29 38,292,539.12
无形资产摊销970,530.00 1,941,060.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021,593.82 -2,749,949.7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68,383.97 -8,472.1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0,742,775.07 698,748.0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1,145,816.24 -116,942,193.4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75,305,328.05 -18,972,085.97
其他18,813,350.43 4,318,916.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287,201.40 6,071,617.5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706,036.98 96,030.7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96,030.70 5,285,617.2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10,006.28 -5,189,586.51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附注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8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8
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09 年1-6 月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历史沿革
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6 年8 月1 日由平顶山煤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集团”)、平顶山煤业(集团)八矿选煤厂昌华公司、杨
俊有、许金魁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2686.59 万元,其中:平煤集团以实物出资1058.47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39.40%;平顶山煤业(集团)八矿选煤厂昌华公司以实物出资600.67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22.36%;杨俊有以货币资金出资521.8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40%;许金魁以货币资金出资505.5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82%。上述出资业经河南金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豫金会验字
[2006]第2-09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06 年10 月,杨俊有、许金魁等12 名自然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合计增加2535.51 万元,公司
注册资本变更为5222.10 万元。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更为:平煤集团持股20.27%;平顶山煤业(集团)
八矿选煤厂昌华公司持股11.50%;12 名自然人合计持股68.23%。上述增资业经河南金诺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豫金会验字[2006]第2-12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07 年11 月,河南平能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河南平煤集团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平能创投”)、上海矿晟矿山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矿晟”)、平顶山天润铁路
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铁路”)与本公司12 名自然人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
以现金1,562.96 万元、1,000.00 万元、1,000.00 万元购买本公司原杨俊有、许金魁等12 名自然人股
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平顶山煤业(集团)八矿选煤厂昌华公司将其持有股份全部转让给平煤集团。
本次股东变更后,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为:平煤集团持股31.77%;平能创投持股29.93%;上海矿晟持
股19.15%;天润铁路持股19.15%。
2、所处行业:
本公司属于煤炭行业。
3、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对煤炭相关产业的投资;机械制造;矿用机电设备制造。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9
4、公司注册地址及组织形式等:
公司注册号:410400100003452
注册资本:人民币52,220,975 元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市场南
法定代表人:许金魁
5、母公司以及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平煤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31.77%的股权,因此,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平煤集团。本公司的最终实际
控制人为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2008 年8 月8 日,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平煤集团进行了增资,增资后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持有平煤集团股权比例由74.41%变更为65.81%,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豫政文
〔2008〕220 号)规定,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国资委”)出
资注册成立了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平能化集团”),中平能化集团
持有平煤集团65.81%股权,是平煤集团的母公司。因此,本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由河南省煤炭工业
管理局变更为河南省国资委。
6、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于2009 年7 月22 日批准报出。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的要求,真
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
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四“主要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所列各项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表。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0
1、会计年度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制,即自公历每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和计量属性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
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
指南的具体规定,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4、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
(1)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
至到期投资、贷款、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
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条件终止确认。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
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
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1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
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
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
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⑤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公司(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
(转入方)。
②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时,确认金融资产转移,终止
确认相关金融资产,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
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2
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外期权。
③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计量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
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按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终止确认
部分的收到的对价和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应
当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4)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司根据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
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5)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对单项
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主要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方法如下: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可靠计量的,以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准备,计入当
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
部分计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
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预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的投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6、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和计提比例
①本公司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②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3
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
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
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
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账龄组合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账龄 比例
1 年以内(含1 年,以下类推) 5%
1 至2 年 10%
2 至3 年 30%
3 至4 年 65%
4 至5 年 90%
5 年以上 100%
(2)坏账的确认标准
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款项。
②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
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公司将其确认为坏账损失,并冲销已提取的相应坏账准备。
7、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依据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
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和产成品。原材料主要系指用于井下
生产的物料及辅助材料等,产成品系指煤炭成品原煤(“混煤”)及经过洗选加工后的精煤(“冶炼精煤”)
等。根据煤炭业的特点及有关规定,煤炭企业专用的12 种小型设备及专用工具亦作为原材料核算。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原材料和产成品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及按适当百
分比分摊的所有间接生产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3)存货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4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为执行
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
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5)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
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以后期间存货价值恢复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8、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及其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指除了满足固定资产的标准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固定资产的分类
公司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运输设备。
(4)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5
固定资产的折旧除井巷工程外均以入账价值减去3%或5%的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以
直线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40 年 3%-5% 2%-12%
运输设备 6-8 年 3%-5% 12%-16%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5-15 年 3%-5% 6%-19%
井巷工程的折旧以采煤量每吨2.5 元提取。
公司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详见附注四、19 煤矿维简费和煤
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发生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营业
外收入或支出。
(5)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同时满足:①与该后续支出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
该后续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如有替换部分,扣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上述
条件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理的期间内摊
销。
(6)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可收
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高者确定。估计可
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若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
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9、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是指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前期施工准备、正
在施工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2)在建工程按工程项目分类核算,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在各项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
生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在建工程成本。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确定转入固定资产
的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6
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
期间不得转回。
10、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和分类
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
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本公司无形资产为软件。
(2)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
方式一致的方法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采矿权在取得时,按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应缴纳的采矿权价款作为入账价值,采矿权自取得之日
起采用直线法在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服务年限内摊销。
(3)无形资产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
期间不得转回。
11、其他资产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租
赁使用年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2、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概念
借款费用是指公司因借款或发行公司债券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7
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
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3)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
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
定,并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
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
金额。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
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
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
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4)暂停资本化
若固定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则暂停借款
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
动重新开始。
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
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继续进行。
(5)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8
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
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3、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
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不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
则最佳估计数按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确认的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
收到时,才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4、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
包括: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②职工福利费;③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④住房公积金;⑤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⑥非货币性福
利;⑦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⑧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但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下
称“辞退福利”)除外。
15、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9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
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①已完工作的测量。②已经提供的劳务
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③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
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定。
1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
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当期损益。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
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如果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
分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及列报
A.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1)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
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B.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
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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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C.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列示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
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
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
债务。
18、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
的所得税:
(1)企业合并;
(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19、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1) 维简费提取依据及标准
本公司自2004 年5 月1 日起,根据财政部财建[2004]119 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
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企[2004]38 号文《关于提高煤炭生产企业维简费计提标
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由原煤产量8.5 元/吨提高到15 元/吨(其中包括井巷
工程折旧费2.5 元/吨);同时,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
局、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建[2004]90 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发和的通
知》的通知”,该政策执行到2008 年4 月30 日止,自2008 年5 月1 日起,本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调
整为原煤产量每吨8.50 元(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旧费2.5 元/吨)。
(2) 安全费提取依据及标准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2
本公司在2005 年4 月1 日前,根据财建[2004]119 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
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豫财建[2004]90 号文“关于
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原煤产量每吨8 元提取安
全费用。
根据财政部财建[2005]168 号文《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
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05 年4 月1 日起,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低于每吨15 元,具
体提取标准由各生产企业确定,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炭安全监
管机构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本公司自2005 年4 月1 日起,按原煤产量每吨30 元提取安全
费用。
(3) 维简费用、安全费核算方法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的通知》(财会〔2009〕8 号)的规定,公司在固
定资产折旧外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
“专项储备”科目。公司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公司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
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
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0、矿产资源补偿费核算方法
根据国务院令150 号文《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本公司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缴纳矿产资源
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上述规定之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表规定,煤炭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为1%。
21、迁移及土地塌陷费用、造林育林费、救护费及绿化费核算方法
迁移及土地塌陷费、造林育林费、救护费及绿化费核由本公司自行承担并支付给有关各方,上述
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之一
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上原以总额在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3
项目中分别列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规定,改为按照以下方法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
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
务。
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08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已经重述。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
本公司200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均无影响。
(二)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之二
财政部财会〔2009〕8 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
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
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
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
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
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
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本解释发布前未
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经公司2009 年第3 次董事会会议决议,自2009 年1 月1 日起改变本公司煤矿维
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并对公司以前年度煤矿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进
行追溯调整,对200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改变后的煤矿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详
见附注四、19。
追溯调整涉及的主要是2008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项目,2008 年度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所得税费用等项目。
上述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2008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 对2008 年12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 调增 调减 调整后
固定资产 67,829,699.09 48,916,540.84 18,913,158.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723.81 10,181.98 67,541.83
调整资产小计 67,907,422.90 48,926,722.82 18,980,700.08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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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调整前 调增 调减 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669,867.78 15,669,867.78
调整负债小计 15,669,867.78 15,669,867.78
专项储备 13,762,930.29 13,762,930.29
盈余公积 27,273,553.13 15,770,533.81 11,503,019.32
未分配利润 120,418,352.50 31,249,251.52 89,169,100.98
调整所有者权益合计 147,691,905.63 13,762,930.29 47,019,785.33 114,435,050.59
注:递延所得税负债调减15,669,867.78 元,其中因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重述
调减的影响数为10,181.98 元,其他调减为会计政策影响数。
(2) 对2008 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 调增 调减 调整后
营业成本 268,932,879.15 32,069,935.18 301,002,814.33
所得税费用 40,796,987.69 8,017,483.79 32,779,503.90
(二)差错更正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产品销售业务适用增值税,以产品、原材料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其中:煤炭产品原执行
执行13%的税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
税[2008]171 号)的规定,自2009 年1 月1 日起由13%恢复到17%,执行17%的税率;其他执行17%的
税率。
公司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增
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2、营业税
本公司各项营业税应税收入的营业税税率为:5%。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分别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3%的比例计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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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得税
根据2007 年3 月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法》,本公司自2008 年1 月1 日起,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征。
5、资源税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自2005 年5 月1
日起,资源税税额提高至每吨4 元。本公司按煤炭产品销售及自用量每吨煤4 元缴纳资源税。
6、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目 2009.6.30 2008.12.31
现金 239.89 71.21
银行存款 1,705,797.09 95,959.49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1,706,036.98 96,030.70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增加1,610,006.28 元,增幅 1676.55%,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到的银行存
款增加导致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2、 应收账款
(1)按账龄结构披露
2009.6.30 2008.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1 年以内 2,792,752.24 100.00 139,637.61 2,653,114.63 261,444.80 38.73 13,072.24 248,372.56
1-2 年 413,651.80 61.27 41,365.18 372,286.62
合 计 2,792,752.24 100.00 139,637.61 2,653,114.63 675,096.60 100.00 54,437.42 620,659.18
(2)按风险类别披露
2009.6.30 2008.12.31
风险类别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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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

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 2,792,752.24 100.00 139,637.61 2,653,114.63 675,096.60 100.00 54,437.42 620,659.18
合计 2,792,752.24 100.00 139,637.61 2,653,114.63 675,096.60 100.00 54,437.42 620,659.18
注: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单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含)以上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单项金额在
10,000,000.00 元以下且账龄五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其余为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3)公司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117,655.64 元,增加比例为313.68%,主要原因是公
司劳务款尚未结算。
(4)期末主要应收账款明细
债务人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平煤股份”) 1,311,258.87 1 年以内 46.95
平煤集团 1,037,546.73 1 年以内 37.15
合 计 2,348,805.60 84.10
(5)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关联方欠款详见附注八(三).3。
3、 预付账款
(1)按账龄结构披露
账龄 2009.6.30 比例% 2008.12.31 比例%
1 年以下 714,221.42 49.37 999,809.15 58.85
1-2 年 732,400.00 50.63 699,000.00 41.15
合计 1,446,621.42 100.00 1,698,809.15 100.00
(2)期末主要预付账款明细
债务人 金额 账龄 备注
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办 483,000.00 1-2 年 预付劳务工保障金
河南省电力公司平顶山供电公司 254,397.76 1 年以内 预付电费
平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 216,000.00 1-2 年 预付劳务工保障金
平顶山市大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0,000.00 1 年以内 预付工程款
合计 1,083,397.76
4、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结构披露
2009.6.30 2008.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7
1 年以内 110,539,690.08 99.70 811,893.82 109,727,796.26 216,621,832.05 100.00 256,457.83 216,365,374.22
1-2 年 328,997.07 0.30 32,899.71 296,097.3630
合 计 110,868,687.15 100.00 844,793.53 110,023,893.62 216,621,832.05 100.00 256,457.83 216,365,374.22
(2)按风险类别披露
2009.6.30 2008.12.31
风险类别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单项金额重
大的应收款

94,301,813.64 85.06 94,301,813.64 211,492,675.44 97.63 211,492,675.44
单项金额不
重大但按信
用风险特征
组合后该组
合的风险较
大的应收款

-
其他不重大
应收款项 16,566,873.51 14.94 844,793.53 15,722,079.98 5,129,156.61 2.37 256,457.83 4,872,698.78
合计 110,868,687.15 100.00 844,793.53 110,023,893.62 216,621,832.05 100.00 256,457.83 216,365,374.22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是指本公司单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含)以上的其他应收
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项,是指本公司单项金
额在10,000,000.00 元以下且账龄五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其余为其他不重大其他应收款。
(3)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105,753,144.90 元,减少比例为48.82%,主要原因是
公司在平煤集团结算中心存款减少较多。
(4)期末主要其他应收款明细
债务人 金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备注
平煤集团 94,301,813.64 1 年以内 85.06 内部结算中心存款
考虑到在平煤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存款的特殊性,公司对此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关联方欠款详见附注八(三).3。
5、 存货
2009.6.30 2008.12.31
项 目
金额 跌价准备净值 金额 跌价准备 净值
原材料 2,523,094.81 2,523,094.81 2,636,290.91 2,636,290.91
库存商品 10,886,698.00 10,886,698.00 30,726.83 30,726.83
合 计 13,409,792.81 13,409,792.81 2,667,017.74 2,667,017.74
公司存货本期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0,742,775.07 元,增加比例为402.80%,主要原因是库存商
品增加所致。
6、 固定资产
项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8
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建筑物 6,472,000.00 6,472,000.00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57,430,431.41 1,980,649.57 59,411,080.98
运输工具 1,418,586.00 1,418,586.00
井巷工程 10,826,653.51 989,300.00 11,815,953.51
合 计 76,147,670.92 2,969,949.57 79,117,620.49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6,005,457.80 16,517.34 6,021,975.14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39,885,276.80 3,392,342.26 43,277,619.06
运输工具 517,124.56 86,584.69 603,709.25
井巷工程 10,826,653.51 989,300.00 11,815,953.51
合 计 57,234,512.67 4,484,744.29 61,719,256.96
固定资产净值: 18,913,158.25 17,398,363.5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运输工具
井巷工程
合 计
固定资产净额: 18,913,158.25 17,398,363.53
注1、公司固定资产年初数调减48,916,540.84 的原因,详见附注五。
注2:本公司期末没有以固定资产对外抵押、对外担保等情况。
7、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
2009.6.30 2008.12.31
项目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净值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净值
矿区改造配套工程 4,029,000.00 4,029,000.00 4,029,000.00 4,029,000.00
(2)明细情况
工程名称
预算数
(万元)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数
2009.6.30
资金来

工程投
入占预
算比例
(%)
矿区改造配套工程 4,029,000.00 4,029,000.00 自筹
8、 无形资产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9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09.6.30
一、原价
采矿权 9,705,300.00 9,705,300.00
二、累计摊销额
采矿权 3,882,120.00 970,530.00 4,852,650.00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采矿权
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采矿权 5,823,180.00 4,852,650.00
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 246,107.78 77,723.81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 10,181.98 10,181.98
三、抵销后的净额 235,925.80 67,541.83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如下:
①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9.6.30 2008.12.31
项 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984,431.14 246,107.78 310,895.25 77,723.81
②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9.6.30 2008.12.31
项 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40,727.92 10,181.98 40,727.92 10,181.98
注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规定,同一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以
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注2: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调减15,669,867.78 元的原因,详见附注五。
10、 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减少额 2009.6.30
项 目 2008.12.31 本期计提额
转回 转销
一、坏账准备 310,895.25 673,535.89 984,431.14
二、存货跌价准备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0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其他
合 计 310,895.25 673,535.89 984,431.14
11、 应付账款
(1)按账龄结构披露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1年以内 19,923,779.18 29,795,845.78
1-2年 4,510,504.82 5,026,925.61
合 计 24,434,284.00 34,822,771.39
(2)本公司期末应付账款中主要大额应付款项如下:
债权人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比例%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的原因
平煤股份 1,746,709.38 1 年以内 7.15 尚未结算
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907,730.00 1-2 年 7.81 尚未结算
河南亿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65,361.45 1-2 年 3.95 尚未结算
河南天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09,212.00 1-2 年 3.31 尚未结算
合计 5,429,012.83 22.22
(3)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欠付关联方款项详见附注八(三).3。
12、 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额 本期支付额 2009.6.30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583,542.78 41,713,032.22 41,906,575.00 5,390,000.00
1.工资 4,319,920.04 32,608,058.16 31,537,978.20 5,390,000.00
2.奖金 2,732,795.00 2,732,795.00 -
3.津贴 1,263,622.74 6,372,179.06 7,635,801.80 -
4.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3,061,332.32 3,061,332.32 -
三、社会保险费 - 8,854,885.38 8,854,885.38 -
(1)医疗保险费 2,481,000.00 2,481,000.00 -
(2)养老保险费 5,328,402.00 5,328,402.00 -
(3)失业保险费 -
(4)工伤保险费 1,045,483.38 1,045,483.38 -
(5)生育保险费 -
四、住房公积金 2,984,745.00 2,486,492.00 498,253.00
五、工会经费 356,936.64 834,260.66 803,414.40 387,782.90
六、职工教育经费 270,507.54 834,260.66 524,170.23 580,597.97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1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额 本期支付额 2009.6.30
七、非货币性福利 -
八、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九、其他 5,021,033.00 1,511,138.02 5,532,171.02 1,000,000.00
合 计 11,232,019.96 59,793,654.26 63,169,040.35 7,856,633.87
13、 应交税费
税 种 2009.6.30 2008.12.31
增值税 997,742.37 2,729,879.42
营业税 332,948.27 1,680,941.47
城建税 93,148.35 1,389,760.74
企业所得税 -6,138,560.08 4,539,057.92
房产税 56,393.68
土地使用税 -800,000.00 1,963,367.58
个人所得税 322,992.22 1,865,027.53
教育费附加 39,920.71 509,897.45
资源税 219,156.00 1,837,304.00
矿产资源补偿费 878,246.31 823,828.25
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 -2,632,444.10
其他税金 4,556.40
合 计 -4,054,405.85 14,767,570.34
应交税费本期期末较期初减少18,821,976.19 元,减幅127.45%,主要原因是本期预缴了企业所
得税和土地使用税。
14、 其他应付款
(1)按账龄结构披露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1年以内 11,641,628.33 20,655,287.17
1-2年 3,362,065.00 1,250,000.00
2-3年 1,250,000.00
合 计 16,253,693.33 21,905,287.17
(2)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款项。
15、 实收资本
投资者名称 2008.12.31 比例%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比例%
平煤集团 16,591,368.62 31.77 16,591,368.62 31.77
平能创投 15,629,606.82 29.93 15,629,606.82 29.93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2
上海矿晟 10,000,000.00 19.15 10,000,000.00 19.15
天润铁路 10,000,000.00 19.15 10,000,000.00 19.15
合计 52,220,975.44 100.00 52,220,975.44 100.00
16、 专项储备
项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安全费用 5,411,508.52 16,974,000.00 2,321,436.75 20,064,071.77
维简费 8,351,421.77 4,809,300.00 648,512.82 12,512,208.95
合计 13,762,930.29 21,783,300.00 2,969,949.57 32,576,280.72
注:公司专项储备年初数调增13,762,930.29 元,详见附注五。
17、 盈余公积
项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法定盈余公积 11,503,019.32 11,503,019.32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 11,503,019.32 11,503,019.32
注:公司盈余公积年初数调减15,770,533.81 元,详见附注五。
18、 未分配利润
项目 2009.6.30 2008.12.31
上年年末余额 89,169,100.98 28,054,810.41
加:会计政策变更 -14,068,586.99
前期差错更正
本年年初余额 89,169,100.98 13,986,223.42
加:本年净利润 9,437,305.46 99,489,944.85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948,994.5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83,628,051.83 14,358,072.79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年末未分配利润 14,978,354.61 89,169,100.98
注:公司未分配利润年初数调减31,249,251.52 元的原因,详见附注五。
19、 营业收入
(1)明细情况
收入类别
2009年1-6月2008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81,270,065.94 503,671,982.17
其他业务收入 5,015,355.37 12,581,411.52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3
合计 186,285,421.31 516,253,393.69
(2)按产品品种列示
项目 2009年1-6月2008年度
混煤 181,270,065.94 503,671,982.17
冶炼精煤
其他洗煤
材料销售
合计 181,270,065.94 503,671,982.17
20、 营业成本
(1)明细情况
项目 2009年1-6月2008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132,305,462.07 288,165,513.07
其他业务成本 4,827,769.75 12,837,301.26
合计 137,133,231.82 301,002,814.33
(2)按产品品种列示
项目 2009年1-6月2008年度
混煤 132,305,462.07 288,165,513.07
冶炼精煤
其他洗煤
材料销售
合计 132,305,462.07 288,165,513.07
21、 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计缴标准 2009年1-6月2008年度
营业税 5% 1,814,182.03 3,215,478.64
资源税 4 元/吨 2,085,816.00 4,295,232.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1,248,513.95 3,317,036.78
教育费附加 3% 535,077.39 1,421,587.19
合计 5,683,589.37 12,249,334.61
22、 销售费用
项目 2009年1-6月2008年度
销售费用 4,796,380.61 12,655,944.75
23、 管理费用
项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4
管理费用 26,528,195.09 60,817,093.36
24、 财务费用
项目 2009年1-6月2008年度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 1,022,406.22 2,751,015.23
资金占用费收入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手续费支出 812.4 1,065.50
合计 -1,021,593.82 -2,749,949.73
25、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09年1-6月2008年度
一、坏账损失 673,535.89 3,110.16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 计 673,535.89 3,110.16
26、 营业外收入
项目 2009年1-6月2008年度
政府补助 12,000.00
罚款收入 20,700.00 257,500.00
合计 32,700.00 257,500.00
注:公司政府补助为汽车提前报废补贴。
27、 营业外支出
项目 2009年1-6月2008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赔偿金、罚款 27,097.46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5
公益性捐赠支出
非公益性捐赠支出 20,000.00 20,000.00
其他 20,872.47 216,000.00
合计 40,872.47 263,097.46
28、 所得税
项目 2009 年1-6 月2008 年度
本期所得税费用 3,214,988.39 32,787,976.06
递延所得税费用 -168,383.97 -8,472.16
合计 3,046,604.42 32,779,503.90
29、 现金流量表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①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9,437,305.46 99,489,944.85
加:资产减值准备 673,535.89 3,110.1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4,484,744.29 38,292,539.12
无形资产摊销 970,530.00 1,941,060.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021,593.82 -2,749,949.7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68,383.97 -8,472.1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0,742,775.07 698,748.0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1,145,816.24 -116,942,193.4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75,305,328.05 -18,972,085.97
其他 18,813,350.43 4,318,916.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287,201.40 6,071,617.56
②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6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706,036.98 96,030.7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96,030.70 5,285,617.2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10,006.28 -5,189,586.51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有关信息
项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一、现金 1,706,036.98 96,030.70
其中:库存现金 239.89 71.2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705,797.09 95,959.4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06,036.98 96,030.70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收平煤集团款项 205,487,424.48 296,552,605.24
罚没收入 20,700.00 257,500.00
收住房公积金 400,464.03 497,000.00
抵押金及保证金 633,700.00 555,000.00
其他 19,068.78 503,462.35
合 计 206,561,357.29 298,365,567.59
(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招待费 338,681.76 678,014.45
办公费
差旅费 280,995.47 387,356.39
赔偿款 218,278.27
交平煤集团款项 94,165,129.34 201,777,326.55
工程保证金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7
培训费、押金
其他 88,400.00 3,735.56
合 计 94,873,206.57 203,064,711.22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
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二)关联方关系
1、母、子公司
(1)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概况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业务性质 注册地址 与本企业关系
河南省国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郑州市黄河路38 号 最终控制方
中平能化集

6831745-2
对煤炭、化工和矿业的投资和管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 号

母公司的母公

平煤集团 16999194-6 开采和销售原煤及加工煤产品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中段21

母公司
(2)母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平煤集团 782,131.00 782,131.00
(3)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单位名称 2008.12.31 比例(%)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比例(%)
平煤集团 16,591,368.62 31.77 16,591,368.62 31.77
(4) 其余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与本企业的关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平煤股份”) 72703408-4 同受平煤集团控制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泰克斯特公司”) 61486518-0 同受平煤集团控制
平顶山煤业(集团)物资经营公司(“物资经营公司”) 61486568-2 同受平煤集团控制
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工集团”) 70676302-6 同受平煤集团控制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8
(三)关联方交易
1、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单位名称 交易内容
金额
占同类交易
百分比%
金额
占年度(同
期)同类交易
百分比%
平煤集团 煤炭 27,634,081.48 14.83 63,732,680.66 12.65
平煤股份 煤炭 115,923,557.24 62.23 101,416,949.20 20.14
平煤集团 材料 913,609.77 91.84 2,574,814.06 52.64
平煤集团 电 187,862.81 5.90 1,554,814.16 74.17
平煤集团 水 535,849.05 64.10
平煤股份 劳务 2,495,690.89 6.84 2,542,897.47 100.00
2、向关联方采购或接受劳务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单位名称 交易内容
金额
占同类交易百
分比%
金额
占年度同类交
易百分比%
平煤集团 租赁费 3,351,947.25 65.94 3,141,308.51 100.00
平煤集团 电 10,649,103.78 100.00 26,949,655.79 100.00
平煤集团 水 224,802.70 100.00 780,895.74 100.00
泰克公司 材料 523,251.40 2.74 2,353,887.90 4.49
物资经营公司 材料 958,083.31 5.02 2,422,726.57 4.62
平煤集团 材料 4,760,839.54 24.95 8,837,180.83 16.85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2009.6.30 2008.12.31
单位名称
金额
占全部同类交
易余额比例%
金额
占全部同类交
易余额比例%
应收账款:
物资经营公司 67,391.41 9.98
平煤集团 1,037,546.73 37.15
平煤股份 1,311,258.87 46.95
其他应收款:
平煤集团 94,301,813.64 85.06 211,492,675.44 97.63
应付账款:
物资经营公司 762,295.66 2.19
建工集团 1,907,730.00 7.81 8,728,545.00 25.07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9
平煤集团 703,104.62 2.02
平煤股份 1,746,709.38 7.15
预收账款:
平煤集团 910,472.83 99.99
九、或有事项
报告期没有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报告期没有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上述本公司2009 年1-6 月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有关附注,系我们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和解释
指南编制。
企业名称: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期:2009 年7 月22 日 日期:2009 年7 月22 日 日期:2009 年7 月22 日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审 计 报 告
亚会审字【2009】121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证码:800624b46252d4ec
1
审 计 报 告
亚会审字【2009】121 号
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2009 年6 月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 年1-6 月的利润
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
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证码:800624b46252d4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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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9 年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 年1-6 月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计报告仅供贵公司股东出售其所持有的贵公司股权给平顶山天安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时使用,并不适用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郑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6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 180,796.05 465,114.77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七、2 1,149,912.43 636,537.13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七、3 3,577,188.37 3,943,134.79
存货七、4 2,817,202.89 2,442,136.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7,725,099.74 7,486,922.8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5 161,036,172.14 163,620,221.76
在建工程七、6 28,374,778.00 21,811,519.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110,692.65 110,692.6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七、7 13,176,747.10 14,539,858.8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8 778,177.22 682,978.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03,476,567.11 200,765,270.39
资产总计211,201,666.85 208,252,193.28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负债表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3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6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七、10 400,000.00
应付账款七、11 23,478,441.94 38,054,416.55
预收款项七、12 127,888.98 84,192.18
应付职工薪酬七、13 11,923,844.04 11,589,373.03
应交税费七、14 11,686,170.68 12,298,671.9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七、15 124,953,228.86 122,103,399.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72,569,574.50 184,130,052.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172,569,574.50 184,130,052.9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七、16 20,820,470.10 20,820,470.10
资本公积七、17 95,369.52 95,369.52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七、18 23,689,504.78 12,424,544.09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七、19 -5,973,252.05 -9,218,243.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8,632,092.35 24,122,140.38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8,632,092.35 24,122,140.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11,201,666.85 208,252,193.28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负债表(续)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4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1-6月200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七、20 140,761,980.79 341,253,569.35
减:营业成本七、21 112,300,952.27 234,650,031.49
营业税金及附加七、22 3,195,822.50 6,236,468.30
销售费用七、23 1,467,421.05 3,833,714.39
管理费用七、24 14,936,891.71 42,861,518.38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七、25 3,945,472.69 11,785,366.74
资产减值损失七、26 510,779.82 625,746.63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404,640.75 41,260,723.42
加:营业外收入七、27 13,200.00 601,882.00
减:营业外支出七、28 42,195.97 291,059.6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375,644.78 41,571,545.77
减:所得税费用七、29 1,130,653.50 10,874,782.1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244,991.28 30,696,763.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44,991.28 30,696,763.60
少数股东损益
五、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3,244,991.28 30,696,763.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244,991.28 30,696,763.6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表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5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 20,820,470.10 95,369.52 12,424,544.09 -9,218,243.33 24,122,140.38 20,820,470.10 95,369.52 1,136,487.11 11,185,301.90 33,237,628.63
1.会计政策变更 2 1,114,538.89 -1,136,487.11 -51,100,308.83 -51,122,257.05
2.前期差错更正3
二、本年年初余额4 20,820,470.10 95,369.52 12,424,544.09 -9,218,243.33 24,122,140.38 20,820,470.10 95,369.52 1,114,538.89 -39,915,006.93 -17,884,628.4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5 11,264,960.69 3,244,991.28 14,509,951.97 11,310,005.20 30,696,763.60 42,006,768.80
(一)净利润6 3,244,991.28 3,244,991.28 30,696,763.60 30,696,763.60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7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8
2.权益法下被 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变动的影响9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10
4.其他11
上述(一)和(二)小计12 3,244,991.28 3,244,991.28 30,696,763.60 30,696,763.6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3
1. 所有者本期投入资本 14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5
3.其他16
(四)利润分配 17
1.提取盈余公积18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9
3.其他2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21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股本) 22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 23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24
4.其他25
(六)专项储备变动11,264,960.69 11,264,960.69 11,310,005.20 11,310,005.20
1、提取专项储备12,060,000.00 12,060,000.00 26,027,000.00 26,027,000.00
2、核销专项储备-795,039.31 -795,039.31 -14,716,994.80 -14,716,994.80
四、本年年末余额26 20,820,470.10 95,369.52 23,689,504.78 -5,973,252.05 38,632,092.35 20,820,470.10 95,369.52 12,424,544.09 -9,218,243.33 24,122,140.38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
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
项目行次
2009年1-6月2008年度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1-6月200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6,098,631.98 114,268,340.6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31 94,056,974.08 190,104,999.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0,155,606.06 304,373,340.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917,049.54 19,965,230.2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9,868,863.86 118,604,736.13
支付的各项税费27,006,079.14 43,911,344.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31 73,459,355.00 93,102,985.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6,251,347.54 275,584,296.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04,258.52 28,789,043.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0,300.00 17,992,558.85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7,232.86 340,699.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7,532.86 18,333,257.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532.86 -18,333,257.8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031,044.38 12,048,149.9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31,044.38 12,048,149.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31,044.38 -12,048,149.9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4,318.72 -1,592,364.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65,114.77 2,057,478.8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0,796.05 465,114.77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7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度2008年度
补充资料
净利润3,244,991.28 30,696,763.60
加:资产减值准备510,779.82 625,746.6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379,088.93 17,160,770.16
无形资产摊销1,363,111.74 908,741.1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031,811.52 12,048,149.9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5,199.08 5,050,775.3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5,005.3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75,066.69 1,519,472.7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61,758.16 536,775.1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8,458,461.53 -51,315,001.16
其他11,264,960.69 11,541,844.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04,258.52 28,789,043.7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80,796.05 465,114.7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465,114.77 2,057,478.8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4,318.72 -1,592,364.10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附注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8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8
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09 年1-6 月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历史沿革
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平顶山矿
务局三矿。1992 年1 月,经原煤炭部批准,平顶山矿务局三矿更名为平顶山矿务局三环公司。
1996 年6 月,根据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煤[1996]第117 号文《关于组建平顶山
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由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
煤集团”)出资3036 万元、平顶山矿务局三环公司(以下简称“三环公司”)出资100 万元、平
顶山矿务局三环公司工会(以下简称“三环公司工会)出资80 万元、平顶山矿务局香山多种经
营公司(以下简称“多种经营公司”)出资50 万元、平顶山矿务局汽车处物资贸易公司(以下
简称“物资贸易公司”)出资20 万元等五家单位联合出资3286 万元组建平顶山煤业(集团)三
环有限责任公司,并于1996 年8 月22 日经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取得
41040010000514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3286 万元。本次出资业经平顶山会计
师事务所审验并于1996 年6 月20 日出具了平师验字(1996)第243 号验资报告。公司成立时
股东及实收资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平煤集团 河南省平顶山市 实物 2,736.00 83.26
平煤集团 河南省平顶山市 货币 300.00 9.13
三环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 实物 100.00 3.04
三环公司工会 河南省平顶山市 货币 80.00 2.44
多种经营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 货币 50.00 1.52
物资贸易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 货币 20.00 0.61
合 计 3,286.00 100.00
2002 年12 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减少注册资本,其中:减少平煤集团出资977 万元,
减少三环公司出资77 万元,减少多种经营公司出资50 万元,减少物资贸易公司出资20 万元,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9
减少三环公司工会出资80 万元。注册资本减少后公司股东及实收资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平煤集团 河南省平顶山市 实物 2,059.00 98.90
三环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 货币 23.00 1.10
合 计 2,082.00 100.00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业经平顶山金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3 年3 月14 日出
具了平金会验字(2003)第064 号验资报告。
2003 年7 月,因三环公司注销,将其持有的对本公司的投资转让给三环公司工会。本次股
权转让后公司股东及实收资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平煤集团 河南省平顶山市 实物 2,059.00 98.90
三环公司工会 河南省平顶山市 货币 23.00 1.10
合 计 2,082.00 100.00
2007 年6 月,公司股东平煤集团将原实物出资2059 万元,全部由货币资金2059 万元进行
置换;置换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2082 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本次出资方式置换业经平顶
山华英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7 年6 月30 日出具了平华师验字(2007)第187 号验
资报告。
公司住所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市场西,法定代表人李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2 万元。
截止2009 年6 月30 日,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2082 万元,公司股东及实收资本结构如
下:
股东名称 注册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平煤集团 河南省平顶山市 货币 2,059.00 98.90
三环公司工会 河南省平顶山市 货币 23.00 1.10
合 计 2,082.00 100.00
2、所处行业
本公司属于煤炭行业。
3、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包括:原煤开采,服装加工,普通货运。以下项目分支机构使用:房屋租赁。
4、公司主要产品
本公司主要产品:混煤。
5、母公司以及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0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98.90%的股权,因此,本公司的母公司为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2008 年8 月8 日,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平煤集团进行了增资,增资后河南省煤炭工业
管理局持有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由74.41%变更为65.81%,公司的最终实际
控制人仍为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豫
政文〔2008〕220 号)规定,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
国资委”)出资注册成立了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平能化集
团”),中平能化集团持有平煤集团65.81%股权,是平煤集团的母公司。因此,目前本公司的最
终实际控制人由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变更为河南省国资委。
6、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于2009 年7 月22 日批准报出。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的要
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2006)》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四“主
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所列各项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表。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会计年度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制,即自公历每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量属性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1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
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应用指南的具体规定,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四)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
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
1、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和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
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终止确认。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2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
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
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
为初始确认金额。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
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
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公司(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
的另一方(转入方)。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时,确认金融资产转移,
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企业将金
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
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
项重大价外期权。
(3)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计量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3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按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
价值与终止确认部分的收到的对价和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
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
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4、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司根据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
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
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5、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
备时,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主要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可靠计量的,以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准备,
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
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
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预以转出,计入
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的投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准备,计入当
期损益。
(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和计提比例
(1)本公司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2)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
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划分为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4
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
账准备。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
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类似的应
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
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账龄组合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账龄 比例
1 年以内(含1 年,以下类推) 5%
1 至2 年 10%
2 至3 年 30%
3 至4 年 65%
4 至5 年 90%
5 年以上 100%
2、坏账的确认标准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款项。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
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经公司权力机构批准后将其确认为坏账损失,并冲销已提取的
相应坏账准备。
(七)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依据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和产成品以及其他商品。
原材料主要系指用于井下生产的物料及辅助材料等,产成品系指煤炭成品原煤,其他商品指本
公司购入或以其他方式增加的商品。根据煤炭业的特点及有关规定,煤炭企业专用的12 种小型
设备及专用工具亦作为原材料核算。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原材料和产成品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产成品成
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及按适当百分比分摊的所有间接生产费用。其他商品成本为本公司购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5
入或取得时所支付的实际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3、存货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
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
为基础计算。
5、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后期间存货价值恢复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八)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及其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
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指除了满足固定资产的标准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6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固定资产的分类
公司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运输设备、井巷工程。
4、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除井巷工程外均以入账价值减去3%或5%的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可使用年
限内以直线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40 年 3%-5% 2%-12%
运输设备 5-15 年 3%-5% 6%-19%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5-15 年 3%-5% 6%-19%
井巷工程的折旧以采煤量每吨2.5 元提取。
公司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详见附注四、(二十)煤矿
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发生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
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5、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收购女装打底裤,在同时满足:①与该后续支出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
业;②该后续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如有替换部分,扣除其账面价值。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理的期
间内摊销。
6、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高者确
定。估计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若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
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九)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是指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前期施工准备、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7
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2、在建工程按工程项目分类核算,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在各项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
前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在建工程成本。 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
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
确定转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
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
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计提,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和分类
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
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公司无形资产为采矿权。
2、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
期实现方式一致的方法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
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公司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
直线法进行摊销。
采矿权在取得时,按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应缴纳的采矿权价款作为入账价值,采矿权自取
得之日起采用直线法在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服务年限内摊销。
3、无形资产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
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一)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核算方法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8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从技术上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
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
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二)其他资产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在租赁使用年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十三)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概念
借款费用是指公司因借款或发行公司债券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
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
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3、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
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并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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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
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
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
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
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4、暂停资本化
若固定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则暂
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
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
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继续进行。
5、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
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
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果所需支出存在
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
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确认的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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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能够收到时,才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五)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
工薪酬包括: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②职工福利费;③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④住房公积金;⑤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⑥非货币性福利;⑦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⑧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
务相关的支出。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
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但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给予的补偿(下称“辞退福利”)除外。
1、辞退福利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公司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辞退福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1)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
建议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
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等。
辞退计划或建议经过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除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至一年以
上外,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
(2)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2、公司如有实施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虽然职工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这部分职
工未来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公司承诺提供实质上类似于辞退福利的补偿,符合上述辞退
福利计划确认预计负债条件的,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
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不
在职工内退后各期分期确认因支付内退职工工资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义务。
(十六)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
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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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①已完工作的测量。②已经提供
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③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
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
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
和方法计算确定。
(十七)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当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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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如果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及列报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很可能取得用以抵
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
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
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
得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3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3)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列示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
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
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十九)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
况产生的所得税:
1、企业合并;
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1、维简费提取依据及标准
本公司自2004 年5 月1 日起,根据财政部财建[2004]119 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
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河南省
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企[2004]38 号文《关于提高煤炭生
产企业维简费计提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由原煤产量8.5 元/吨提高
到15 元/吨(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旧费2.5 元/吨);同时,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建[2004]90 号文“关于转发《财政
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和<
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该政策执行到2008 年4 月30 日止,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4
自2008 年5 月1 日起,本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调整为原煤产量每吨8.50 元(其中包括井巷工程
折旧费2.5 元/吨)。
2、 安全费提取依据及标准
本公司在2005 年4 月1 日前,根据财建[2004]119 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
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豫财建[2004]90
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
原煤产量每吨8 元提取安全费用。
根据财政部财建[2005]168 号文《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
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05 年4 月1 日起,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低于每
吨15 元,具体提取标准由各生产企业确定,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煤炭行业管理
部门、煤炭安全监管机构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本公司自2005 年4 月1 日起,按原煤
产量每吨30 元提取安全费用。
3、 维简费用、安全费核算方法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的通知》(财会〔2009〕8 号)的规定,公
司在固定资产折旧外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
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公司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
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公司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
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
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
计提折旧。
(二十一)矿产资源补偿费核算方法
根据国务院令150 号文《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本公司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缴纳矿
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上述规定之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表规定,煤炭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为1%。
(二十二)迁移及土地塌陷费用、造林育林费、救护费及绿化费核算方法
迁移及土地塌陷费、造林育林费、救护费及绿化费核由本公司自行承担并支付给有关各方,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5
上述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之一
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上原以总额在非流动资产和非流
动负债项目中分别列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规定,改为按照以下方法在资产负
债表上列示: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
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
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
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
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08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已经重述。该项会计政策
变更对本公司200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均无影响。
(二)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之二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的通知》(财会[2009]8 号)规定:高危行业企
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
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
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
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
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科目期
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
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本解释发布前未
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自2009 年1 月1 日起改变本公司煤矿维简费、煤炭生
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并对公司以前年度煤矿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追溯
调整,对200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改变后的煤矿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详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6
见附注四、(二十)。
追溯调整涉及的主要是2008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专
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2008 年度利润表中营业成本、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
用等项目。
上述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08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对2008 年12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 调增 调减 调整后
固定资产 237,443,969.52 73,823,747.76 163,620,221.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38,773.75 855,795.61 682,978.14
调整资产小计 238,982,743.27 74,679,543.37 164,303,199.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453,831.14 21,453,831.14
调整负债小计 21,453,831.14 21,453,831.14
专项储备 12,424,544.09 12,424,544.09
盈余公积 16,857,514.71 16,857,514.71
未分配利润 39,574,498.28 48,792,741.61 -9,218,243.33
调整所有者权益小计 56,432,012.99 12,424,544.09 65,650,256.32 3,206,300.76
注:递延所得税负债调减21,453,831.14 元,其中因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列
示重述调减的影响数为855,795.61 元,其他调减为会计政策影响数。
(2)对2008 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 调增 调减 调整后
营业成本 216,441,840.42 18,208,191.07 234,650,031.49
营业外支出 704,342.97 413,283.32 291,059.65
所得税费用 15,256,229.54 4,381,447.37 10,874,782.17
(三)差错更正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产品销售业务适用增值税,以产品、原材料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其中:煤炭产品
原执行13%的税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
通知》(财税[2008]171 号)的规定,自2009 年1 月1 日起由13%恢复到17%,执行17%的税率;
其他执行17%的税率。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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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
额;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分别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3%的比例计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所得税
根据2007 年3 月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本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自2008 年1 月1 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3%调整至25%。
4、资源税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自2005 年
5 月1 日起,资源税税额提高至每吨4 元。本公司按煤炭产品销售及自用量每吨煤4 元缴纳资
源税。
5、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现金 2,490.77 293.41
银行存款 178,305.28 464,821.36
其他货币资金
合 计 180,796.05 465,114.77
2、应收账款
(1)按账龄结构披露
2009.6.30 2008.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1 年以内 1,018,994.40 35.91 50,949.72 968,044.68
1-2 年
2-3 年
3-4 年 1,818,677.50 100.00 1,182,140.37 636,537.13
4-5 年 1,818,677.50 64.09 1,636,809.75 181,867.75
5 年以上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8
合 计 2,837,671.90 100.00 1,687,759.47 1,149,912.43 1,818,677.50 100.00 1,182,140.37 636,537.13
(2)按风险类别披露
2009.6.30 2008.12.31
风险类别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净值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
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后该组合的风险
较大的应收账款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

2,837,671.90 100.00 1,687,759.47 1,149,912.43 1,818,677.50 100.00 1,182,140.37 636,537.13
合 计 2,837,671.90 100.00 1,687,759.47 1,149,912.43 1,818,677.50 100.00 1,182,140.37 636,537.13
注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是指本公司单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含)以上的
应收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是指本公
司单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以下且账龄五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其余为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注2:本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款项。
注3:本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及余额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年限 比例(%)
1 金帆公司 1,018,994.40 1 年以内 35.91
2 洛阳秦岭制药厂 427,726.89 4-5 年 15.07
3 许昌华仁制药厂 256,000.00 4-5 年 9.02
4 焦作东湖药业公司 210,731.26 4-5 年 7.43
5 南阳天冠供销公司 199,607.14 4-5 年 7.03
合 计 2,113,059.69 74.46
3、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结构披露
2009.6.30 2008.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1 年以内 3,661,311.25 94.69 183,065.56 3,478,245.6875 4,087,930.61 96.70 204,396.53 3,883,534.08
1-2 年 101,871.15 2.63 10,187.12 91,684.0350 29,407.49 0.70 2,940.75 26,466.74
2-3 年 6,630.00 0.16 1,989.00 4,641.00
3-4 年 72,586.48 1.72 47,181.21 25,405.27
4-5 年 72,586.48 1.88 65,327.83 7,258.6480 30,877.00 0.72 27,789.30 3,087.70
5 年以上 30,877.00 0.80 30,877.00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9
合 计 3,866,645.88 100.00 289,457.51 3,577,188.37 4,227,431.58 100.00 284,296.79 3,943,134.79
(2)按风险类别披露
2009.6.30 2008.12.31
风险类别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净值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
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
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
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
收款
30,877.00 0.80 30,877.00
其他不重大其他应收款
3,835,768.88 99.20 258,580.51 3,577,188.37 4,227,431.58 100.00 284,296.79 3,943,134.79
合 计
3,866,645.88 100.00 289,457.51 3,577,188.37 4,227,431.58 100.00 284,296.79 3,943,134.79
注1: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是指本公司单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含)以上
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是
指本公司单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以下且账龄五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其余为其他不重大
其他应收款。
注2:本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的款
项。
注3:本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较大的单位及余额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年限 比例(%)
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2,479,894.85 1 年以内 64.14
4、存货
2009.6.30 2008.12.31
项 目
金额 跌价准备 净值 金额 跌价准备 净值
原材料 2,296,270.81 130,178.59 2,166,092.22 2,262,596.43 130,178.59 2,132,417.84
库存商品 1,527,441.17 1,158,755.50 368,685.67 1,468,473.86 1,158,755.50 309,718.36
在途物资 282,425.00 282,425.00
合 计 4,106,136.98 1,288,934.09 2,817,202.89 3,731,070.29 1,288,934.09 2,442,136.20
本公司期末存货不存在质押、抵押、担保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况。
5、固定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45,797,697.30 45,797,697.30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0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50,059,353.21 545,598.31 50,604,951.52
运输工具 7,394,760.61 249,441.00 7,644,201.61
井巷工程 169,200,439.48 169,200,439.48
合 计 272,452,250.60 795,039.31 273,247,289.91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27,495,624.73 422,867.80 27,918,492.53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37,245,442.92 1,585,271.53 38,830,714.45
运输工具 5,411,812.91 533,449.60 5,945,262.51
井巷工程 34,830,581.14 837,500.00 35,668,081.14
合 计 104,983,461.70 3,379,088.93 108,362,550.63
固定资产净值: 167,468,788.90 164,884,739.2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3,848,567.14 3,848,567.14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运输工具
井巷工程
合 计 3,848,567.14 3,848,567.14
固定资产净额: 163,620,221.76 161,036,172.14
注1:公司固定资产年初数调减73,823,747.76 的原因,详见附注五。
注2:本公司期末没有以固定资产对外抵押、对外担保等情况。
注3:公司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除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外,未发现其他固
定资产有减值迹象。
(2)固定资产清理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转入清理原因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110,692.65 110,692.65 设备报废
6、在建工程
(1)工程明细情况
工程名称
预算数
(万元)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数
其他减少数 2009.6.30 资金来源
矿区改造配套工程 21,811,519.00 6,563,259.00 28,374,778.00 自有资金
合 计 21,811,519.00 6,563,259.00 28,374,778.00
(2)公司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未发现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情形,故未计提在建工程
减值准备。
7、无形资产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09.6.30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1
一、原价
采矿权 15,448,600.00 15,448,600.00
二、累计摊销额
采矿权 908,741.16 1,363,111.74 2,271,852.90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采矿权
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采矿权 14,539,858.84 13,176,747.10
8、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 1,633,972.83 1,538,773.75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 855,795.61 855,795.61
三、净额 778,177.22 682,978.14
(2)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如下:
①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9.6.30 2008.12.31
项 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6,535,891.32 1,633,972.83 6,155,095.03 1,538,773.75
注:资产减值准备中已扣除计提减值准备后的固定资产按税法规定可扣除的累计折旧。
②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9.6.30 2008.12.31
项 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3,423,182.44 855,795.61 3,423,182.44 855,795.61
注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规定,同一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
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注2: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调减20,598,035.53 元的原因,详见附注五。
9、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额本期减少额
项 目 2008.12.31
转回 转销
2009.6.30
一、坏账准备 1,466,437.16 510,779.82 1,977,216.98
二、存货跌价准备 1,288,934.09 1,288,934.09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2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848,567.14 3,848,567.14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十四、其他
合 计 6,603,938.39 510,779.82 7,114,718.21
10、应付票据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银行承兑汇票 4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400,000.00
11、应付账款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1年以内 19,809,494.14 33,538,991.75
1-2年 2,996,530.69 3,759,706.93
2-3年 22,317.89 108,163.31
3年以上 650,099.22 647,554.56
合 计 23,478,441.94 38,054,416.55
注1:账龄超过1 年的应付账款主要系尚未结清的应付工程及设备、材料款。
注2:本公司期末应付股东单位的款项如下:
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比例(%)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平煤集团 3,299,510.20 1 年以内 14.05 尚未结算
12、预收账款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1 年以内 43,696.80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84,192.18 84,192.18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3
合 计 127,888.98 84,192.18
13、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额 本期支付额 2009.6.30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1,325,549.42 63,380,234.21 63,430,210.29 11,275,573.34
二、职工福利费 1,243,216.04 1,243,216.04
三、社会保险费 3,715,165.78 3,715,165.78
其中:1.医疗保险费 3,141,294.10 3,141,294.10
2.基本养老保险费
3.年金缴费
4.失业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 573,871.68 573,871.68
6.生育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3,365,467.00 3,365,467.00
五、工会经费 379,384.00 882,627.60 764,505.42 497,506.18
六、职工教育经费 -115,560.39 882,627.60 616,302.69 150,764.52
七、非货币性福利
八、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九、其他 451,082.90 451,082.90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合 计 11,589,373.03 73,920,421.13 73,585,950.12 11,923,844.04
14、应交税费
税 种 2009.6.30 2008.12.31
增值税 2,538,455.80 1,862,227.97
营业税 7,850.00
城建税 177,691.91 1,047,130.44
企业所得税 7,034,854.07 5,809,001.49
房产税 2,027.66
土地使用税
个人所得税 632,700.43 1,141,702.89
教育费附加 76,153.67 463,055.90
资源税 488,466.80 1,231,174.80
矿产资源补偿费 737,868.00 1,091,680.64
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 -357,159.82
其他税金 -20.00 -20.00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4
合 计 11,686,170.68 12,298,671.97
15、其他应付款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1年以内 124,209,239.85 121,902,410.16
1-2年 543,000.00 102,000.00
2-3年 102,000.00
3年以上 98,989.01 98,989.01
合 计 124,953,228.86 122,103,399.17
注:本公司期末其他应付款中应付股东单位款项如下:
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比例(%)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平煤集团 115,784,003.79 1 年以内 92.66 结算中心借款
16、实收资本
2008.12.31 2009.6.30
投资者名称
金额 比例(%)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金额 比例(%)
平煤集团 20,590,000.00 98.90 20,590,000.00 98.90
三环公司工会 230,470.10 1.10 230,470.10 1.10
合 计 20,820,470.10 100.00 20,820,470.10 100.00
17、资本公积
类 别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股本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95,369.52 95,369.52
合 计 95,369.52 95,369.52
18、专项储备
类 别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 7,917,563.85 10,050,000.00 795,039.31 17,172,524.54
提取的维简费 4,506,980.24 2,010,000.00 6,516,980.24
合 计 12,424,544.09 12,060,000.00 795,039.31 23,689,504.78
注:公司专项储备年初数调增12,424,544.09 元,详见附注五。
19、未分配利润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上年年末余额 -9,218,243.33 11,185,301.90
加:会计政策变更 -51,100,308.83
前期差错更正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5
本年年初余额 -9,218,243.33 -39,915,006.93
加:本期利润转入 3,244,991.28 30,696,763.60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其他转入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资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5,973,252.05 -9,218,243.33
注:公司未分配利润年初数调减48,792,741.61 元的原因,详见附注五。
20、营业收入
(1)明细情况
收入类别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39,655,330.19 339,286,248.92
其他业务收入 1,106,650.60 1,967,320.43
合 计 140,761,980.79 341,253,569.35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品种列示
项 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混 煤 139,655,330.19 339,286,248.92
合 计 139,655,330.19 339,286,248.92
21、营业成本
(1)明细情况
成本类别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111,283,945.27 233,526,836.79
其他业务成本 1,017,007.00 1,123,194.70
合 计 112,300,952.27 234,650,031.49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品种列示
项 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混 煤 111,283,945.27 233,526,836.79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6
合 计 111,283,945.27 233,526,836.79
注:本公司2008 年度主营业务成本调减18,208,191.07 元的原因,详见附注五。
22、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计缴标准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营业税 5% 28,950.00
资源税 4 元/吨 1,332,888.00 2,709,424.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1,304,054.16 2,448,666.00
教育费附加 3% 558,880.34 1,049,428.30
合 计 3,195,822.50 6,236,468.30
23、销售费用
项 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销售费用 1,467,421.05 3,833,714.39
24、管理费用
项 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管理费用 14,936,891.71 42,861,518.38
25、财务费用
项 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利息支出 4,031,044.38 12,048,149.99
减:利息收入 85,571.69 262,946.25
资金占用费收入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手续费支出 163.00
合 计 3,945,472.69 11,785,366.74
注:报告期利息支出主要是支付公司在平煤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借款的利息。
26、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一、坏账损失 510,779.82 586,241.63
二、存货跌价损失 39,505.00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7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 计 510,779.82 625,746.63
27、营业外收入
项 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2、非流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合计
3、债务重组利得合计
4、政府补助 450,000.00
5、盘盈利得
6、捐赠利得
7、其他 13,200.00 151,882.00
合 计 13,200.00 601,882.00
28、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2、非流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合计
3、债务重组损失合计
4、盘亏损失 231,839.65
5、公益性捐赠支出
6、非常损失
7、赔偿金、罚款、滞纳金 42,195.97 59,220.00
8、其他
合 计 42,195.97 291,059.65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8
29、所得税费用
项 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225,852.58 5,809,001.49
递延所得税费用 -95,199.08 5,065,780.68
合 计 1,130,653.50 10,874,782.17
30、政府补助
项 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50,000.00
其中:矿山综合治理项目拨款 450,000.00
合 计 450,000.00
注:依据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平环计资[2007]10 号《环保专项资金拨款通知书》,本公司
2008 年度收到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拨付环保专项资金45 万元,用于矸石山综合治理项目,公
司将其归类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1、现金流量表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 充 资 料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244,991.28 30,696,763.60
加:资产减值准备 510,779.82 625,746.6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3,379,088.93 17,160,770.16
无形资产摊销 1,363,111.74 908,741.1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031,811.52 12,048,149.9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5,199.08 5,050,775.3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5,005.3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75,066.69 1,519,472.7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61,758.16 536,775.1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8,458,461.53 -51,315,001.16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9
其他 11,264,960.69 11,541,844.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04,258.52 28,789,043.7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有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80,796.05 465,114.7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65,114.77 2,057,478.8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4,318.72 -1,592,364.10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一、现金 180,796.05 465,114.77
其中:库存现金 2,490.77 293.4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78,305.28 464,821.3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0,796.05 465,114.77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1.收结算中心拨款 93,122,183.85 185,630,210.05
2.职工交纳各种押金 290,079.13 605,800.00
3.社区中心交水电费 1,370,057.78
4.住房中心拔个人住房公积金 644,626.14 1,721,815.72
5.其他 84.96 777,116.06
合 计 94,056,974.08 190,104,999.61
(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0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1.支付结算中心款项 72,886,959.80 90,236,050.28
2.招待费 163,172.00 519,910.50
3.退各种押金 40,850.00 1,785,586.65
4.其他 368,373.20 561,438.00
合 计 73,459,355.00 93,102,985.43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1、母、子公司
(1)母、子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概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业务性质 注册地址 与本企业关系
河南省国资委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郑州市黄河路38 号 最终控制方
中平能化集团 6831745-2
对煤炭、化工和矿业的投资
和管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院
母公司的母公

平煤集团 16999194-6
开采和销售原煤及加工煤产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院
母公司
(2)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平煤集团 782,131.00 782,131.00
(3) 母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2008.12.31 比例(%)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比例(%)
平煤集团 2,059.00 98.90 2,059.00 98.90
2、 其余关联方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与本企业的关系
平顶山煤业(集团)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爆破器材公司”) 17178078-5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东联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东联公司”) 17178036-3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工集团”) 70676302-6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天力公司”) 17177949-3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煤业(集团)物资经营公司(“物资经营公司”) 61486568-2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1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泰克斯特公司”) 61486518-0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平煤股份”) 72703408-4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交易
1、与平煤集团的关联交易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公司全部同类交
易的金额比例(%)
金额
占公司全部同类交
易的金额比例(%)
销售煤炭 99,550,663.36 71.28 40,698,655.41 12.00
购入材料 9,064,223.75 39.15 25,900,418.93 51.90
购入设备 249,441.00 31.37 1,268,376.07 18.54
购入水 725,121.79 94.63 1,640,547.64 95.69
购入电 5,547,937.61 100.00 9,716,337.51 100.00
造林育林费用 50,250.00 100.00 102,000.00 100.00
支付信息运行维护费 191,550.00 100.00 365,100.00 100.00
支付资产租赁费 1,614,903.12 100.00 3,527,859.47 100.00
支付资金占用费 4,031,044.38 100.00 12,048,149.99 100.00
2、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交易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公司全部同
类交易的金额
比例(%)
金额
占公司全部同类
交易的金额比例
(%)
购入材料
爆破器材公司 2,173,544.08 9.39 3,263,873.62 6.54
物资经营公司 163,350.00 0.71 2,380,957.60 4.99
泰克斯特公司 293,142.85 1.27 495,588.35 1.04
合 计 2,630,036.93 11.37 6,140,419.57 12.57
购入工程劳务服务
建工集团 8,687,089.80 20.33
合 计 8,687,089.80 20.33
销售煤炭
平煤股份 19,911,877.27 14.26 17,437,202.14 5.14
合 计 19,911,877.27 14.26 17,437,202.14 5.14
购入固定资产
天力公司 897,435.90 13.12
东联公司 1,412,478.63 20.65
合 计 2,309,914.53 33.77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2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2009 年6 月30 日 2008年12月31日
企 业 名 称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应付账款
平煤集团 3,299,510.20 14.05 4,996,627.95 13.13
东联公司 31,929.38 0.14 1,129,548.73 2.97
天力公司 1,050,000.00 2.76
建工集团 1,540,000.00 6.56 5,429,089.80 14.27
合 计 4,871,439.58 20.75 12,605,266.48 33.13
其他应付款
平煤集团 115,784,003.79 92.66 113,528,824.89 92.98
建工集团 508,989.80 0.41 519,900.00 0.43
合 计 116,292,993.59 93.07 114,048,724.89 93.41
九、或有事项
本公司无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承诺事项
本公司无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上述2009 年1-6 月本公司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有关附注,系我们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
指南和解释编制。
企业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期:2009 年7 月22 日 日期:2009 年7 月22 日 日期:2009 年7 月22 日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审 计 报 告
亚会审字【2009】123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证码:fe7d8f84ab2868b9
1
审 计 报 告
亚会审字【2009】123 号
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2009 年6 月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 年1-6 月的利润
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
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证码:fe7d8f84ab2868b9
2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9 年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 年1-6 月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计报告仅供贵公司股东出售其所持有的贵公司股权给平顶山天安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时使用,并不适用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郑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6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 693,259.91 9,545.83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七、2 3,627,997.30 4,970,914.03
预付款项七、3 2,227,785.29 2,810,779.0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七、4 112,398,682.75 130,554,930.96
存货七、5 21,189,377.02 17,266,157.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140,137,102.27 155,612,326.9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7 65,813,853.31 67,101,386.72
在建工程七、8 29,628,163.01 28,828,163.0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七、7 97,761.57 100,920.2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七、9 12,177.00 13,611.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10 7,878,956.13 7,615,009.3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03,430,911.02 103,659,090.33
资产总计243,568,013.29 259,271,417.26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负债表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3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6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12 29,123,584.94 52,844,588.42
预收款项七、13 21,743.38 164,543.08
应付职工薪酬七、14 13,805,973.15 13,774,155.10
应交税费七、15 11,511,209.30 28,570,725.79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七、16 34,969,466.47 34,696,770.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89,431,977.24 130,050,782.6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1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89,431,977.24 130,050,782.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七、17 29,000,000.00 29,000,000.00
资本公积七、18 3,125,830.37 3,125,830.37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七、19 12,387,669.14 2,027,281.13
盈余公积七、20 16,359,064.21 16,359,064.21
未分配利润七、21 93,263,472.33 78,708,458.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4,136,036.05 129,220,634.6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54,136,036.05 129,220,634.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43,568,013.29 259,271,417.26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负债表(续)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4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1-6月200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七、22 178,134,729.00 509,821,788.95
减:营业成本七、23 131,169,831.79 358,428,441.36
营业税金及附加七、24 3,668,823.47 7,596,837.29
销售费用七、25 2,548,785.03 7,962,126.01
管理费用七、26 20,167,577.02 45,026,403.2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七、27 -144,022.59 -617,194.58
资产减值损失七、28 1,576,022.18 5,709,189.75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147,712.10 85,715,985.87
加:营业外收入七、29 4,000.00 8,417,009.21
减:营业外支出七、30 96,956.65 1,113,071.1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2,503.70 626,633.0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054,755.45 93,019,923.93
减:所得税费用七、31 4,499,742.06 21,521,219.6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555,013.39 71,498,704.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555,013.39 71,498,704.33
少数股东损益
五、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14,555,013.39 71,498,704.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4,555,013.39 71,498,704.3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表
5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 29,000,000.00 3,125,830.37 2,027,281.13 16,359,064.21 78,708,458.94 129,220,634.65 28,049,575.77 3,125,830.37 35,684,549.62 101,027,690.42 167,887,646.18
1.会计政策变更 2 24,045,963.43 -25,524,931.61 -62,074,741.95 -63,553,710.13
2.前期差错更正3
二、本年年初余额4 29,000,000.00 3,125,830.37 2,027,281.13 16,359,064.21 78,708,458.94 129,220,634.65 28,049,575.77 3,125,830.37 24,045,963.43 10,159,618.01 38,952,948.47 104,333,936.0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5 10,360,388.01 14,555,013.39 24,915,401.40 950,424.23 -22,018,682.30 6,199,446.20 39,755,510.47 24,886,698.60
(一)净利润6 14,555,013.39 14,555,013.39 71,498,704.33 71,498,704.33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7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8
2.权益法下被 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变动的影响9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10
4.其他11
上述(一)和(二)小计12 14,555,013.39 14,555,013.39 71,498,704.33 71,498,704.33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3 950,424.23 950,424.23
1. 所有者本期投入资本 14 950,424.23 950,424.23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5
3.其他16
(四)利润分配 17 7,149,870.43 -31,743,193.86 -24,593,323.43
1.提取盈余公积18 7,149,870.43 -7,149,870.43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9 -24,593,323.43 -24,593,323.43
3.其他2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21 -950,424.23 -950,424.23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股本) 22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 23 -950,424.23 -950,424.23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24
4.其他25
(六)专项储备26 10,360,388.01 10,360,388.01 -22,018,682.30 -22,018,682.30
1.专项储备的提取27 14,726,250.00 14,726,250.00 31,312,060.00 31,312,060.00
2.专项储备的核销28 -4,365,861.99 -4,365,861.99 -53,330,742.30 -53,330,742.30
四、本年年末余额26 29,000,000.00 3,125,830.37 12,387,669.14 16,359,064.21 93,263,472.33 154,136,036.05 29,000,000.00 3,125,830.37 2,027,281.13 16,359,064.21 78,708,458.94 129,220,634.65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
6
2008年度
项目行次
2009年1-6月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1-6月200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9,482,305.29 281,967,118.3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4,937,518.85 296,596,413.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4,419,824.14 578,563,531.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2,977,101.30 56,884,106.8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4,298,443.05 166,850,617.35
支付的各项税费49,781,773.85 59,177,763.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5,961,993.27 293,698,140.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3,019,311.47 576,610,628.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0,512.67 1,952,903.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16,798.59 2,108,597.94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6,798.59 2,108,597.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6,798.59 -2,108,597.9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83,714.08 -155,694.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545.83 165,240.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93,259.91 9,545.83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7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项 目附注2009年1-6月2008年度
补充资料七、32
净利润14,555,013.39 71,498,704.33
加:资产减值准备1,576,022.18 5,709,189.7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6,538,378.68 65,339,208.73
无形资产摊销1,434.00 2,868.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503.70 626,633.0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44,022.59 -617,194.5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63,946.80 -1,152,548.8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923,219.92 4,471,576.2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082,158.66 -79,224,011.2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0,618,805.37 25,733,332.06
其他3,594,996.74 -90,614,974.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0,512.67 1,772,782.6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0.00 180,120.52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693,259.91 9,545.8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9,545.83 165,240.5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83,714.08 -155,694.75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附注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8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8
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09 年1-6 月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平顶山矿
务局集体煤矿公司,成立于1984 年12 月10 日。1986 年8 月更名为平顶山矿务局自营煤矿公司
(以下简称“自营煤矿公司”),属集体企业性质。1996 年3 月26 日,根据平顶山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平煤[1995]第354 号文《关于组建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
由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集团”)出资 11,000,000.00 元、平顶山
煤业(集团)自营煤矿公司出资11,800,000.00 元、平顶山煤业(集团)物资供应总公司出资
2,000,000.00 元、平顶山煤业(集团)东联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00,000.00 元、平顶
山煤业(集团)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爆破器材公司”) 出资 1,000,000.00 元、平
顶山煤业(集团)汽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200,000.00 元等六家股东共同出资29,000,000.00
元组建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9,000,000.00 元。2005 年,自营煤
矿公司由集体企业转换为国有独资企业,原自营煤矿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全部转移给平煤集
团。同时,物资供应总公司、机电装备公司、汽车工贸公司等三家公司持有的天力公司股权也全
部转移给平煤集团。股权重组后,本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平煤集团出资27,049,575.77
元、爆破器材公司出资1,000,000.00 元。
2008 年6 月6 日,本公司召开2008 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平顶山煤业(集团)天
力有限责任公司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方案》,将盈余公积950,424.23 元转增实收资本。转增后,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29,000,000.00 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业经平顶山君诚会计师事务所审
验,并于2008 年9 月21 日出具了君诚变更验字(2008)第033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000,000.00 元,投资人出资比例明细如下:
发起人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平煤集团 96.55 28,000,000.00
爆破器材公司 3.45 1,000,000.00
合 计 100.00 29,000,000.00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9
截止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拥有防爆电器厂、科贸分公司、吴寨矿、先锋矿、生化工业
分公司等五家分公司。
(二)企业注册地及总部地址、组织形式
公司注册地址及本部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光明路17 号
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4001001668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国语
(三)所处行业
煤炭采选业、矿用产品及配件批发、零售业。
(四)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批发、零售:矿用产品及配件。办公机具、建筑工程机械及材料,化工产品(不
含易燃易爆危险品)、仪器、仪表、工艺美术品、五交化、钢材、汽车配件及摩托车配件、塑料
制品、洁净环保配煤;批发、零售:水泵、电器机械制造及维修。矿用防爆电器制造及修理、钢
材、日用百货,五交化,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体支柱及液化支架维修、建筑工
程机械及维修、矿用产品及配件、机电产品、仪器、仪表。
(五)母公司以及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平煤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96.55%的股权,因此,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平煤集团。公司的最终
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2008 年8 月8 日,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平煤集团进行了增资,增资后河南省煤炭工业
管理局持有平煤集团股权比例由74.41%变更为65.81%,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煤炭
工业管理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豫
政文〔2008〕220 号)规定,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国
资委”)出资注册成立了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平能化集团”),
中平能化集团持有平煤集团65.81%股权,是平煤集团的母公司。因此,本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
人由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变更为河南省国资委。
(六)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于2009 年7 月22 日批准报出。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0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的要
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006)》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四“主
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所列各项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表。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会计年度
采用公历年制,即自公历每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量属性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
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
年)》及其应用指南的具体规定,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四)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
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
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
理:
1.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
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1
账本位币金额。
3. 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适用《企业会计
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
(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
1.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
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规
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终止确认。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
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
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
保持不变。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2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
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公司(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
的另一方(转入方)。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时,确认金融资产转移,终
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企业将金融资
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企业将
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
外期权。
(3)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计量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
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按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与终止确认部分的收到的对价和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
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3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
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4.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司根据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
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
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5. 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
时,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在具有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主要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可靠计量的,以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准备,
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
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
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预以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
(2)持有至到期的投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准备,计入当
期损益。
(七)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 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和计提比例
(1)本公司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2)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
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划分为若
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
备。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
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类似的应收款项组
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4
计提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账龄组合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账龄 比例
1 年以内(含1 年,以下类推) 5%
1 至2 年 10%
2 至3 年 30%
3 至4 年 65%
4 至5 年 90%
5 年以上 100%
2. 坏账的确认标准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款项。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
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经公司权力机构批准后将其确认为坏账损失,并冲销已提取的相
应坏账准备。
(八)存货核算方法
1. 存货分类依据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
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和产成品。原材料主要系指
用于井下生产的物料及辅助材料等,产成品系指煤炭成品原煤(“混煤”)及经过洗选加工后的精
煤(“冶炼精煤”)等。根据煤炭业的特点及有关规定,煤炭企业专用的12 种小型设备及专用工
具亦作为原材料核算。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原材料和产成品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及按适
当百分比分摊的所有间接生产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3. 存货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5
4.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1)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
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
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
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
算。
5.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后期间存货价值恢复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九)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1. 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对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长期股
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以下简称“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6
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C、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
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③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
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
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
的公允价值与账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⑤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1)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
法进行调整。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3)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长期股权投资的收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
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
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
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
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7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
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十)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及其折旧方法
1. 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指除了满足固定资产的标准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 固定资产的分类
公司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运输设备、井巷工程。
4. 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除井巷工程外均以入账价值减去3%或5%的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可使用年
限内以直线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40 年 3%-5% 2%-12%
运输设备 6-8 年 3%-5% 12%-16%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5-15 年 3%-5% 6%-19%
井巷工程的折旧以采煤量每吨2.5 元提取。
公司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详见附注四、(二十二)煤
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发生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
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5.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8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同时满足:①与该后续支出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后续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如有替换部分,扣除其账面价值。不符
合上述条件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理的期间
内摊销。
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高者确
定。估计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若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一)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 在建工程是指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前期施工准
备、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2. 在建工程按工程项目分类核算,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在各项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之前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在建工程成本。 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
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
确定转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
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
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二)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方法
1. 无形资产的计价和分类
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
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土地使用权及软件。
2. 无形资产的摊销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9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
实现方式一致的方法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
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公司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
法进行摊销。
采矿权在取得时,按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采矿权自取得之日起采用直
线法在使用寿命内摊销。
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时,按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土地使用权自取得之日
起采用直线法按50 年摊销。
软件采用直线法按5 年摊销。
3. 无形资产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
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
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三)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从技术上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四)其他资产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在租赁使用年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
(十五)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 借款费用概念
借款费用是指公司因借款或发行公司债券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
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
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3. 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
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
的金额确定,并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
化的利息金额。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
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
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4. 暂停资本化
若固定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则暂
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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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继续进行。
5. 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
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
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
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不支出存在一个
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确认的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
能够收到时,才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七)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
薪酬包括: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②职工福利费;③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
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④住房公积金;⑤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⑥非货币性福利;⑦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⑧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
支出。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
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但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
予的补偿(下称“辞退福利”)除外。
(1)辞退福利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公司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
偿,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辞退福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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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
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等。
辞退计划或建议经过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除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至一年以上
外,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
②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2)公司如有实施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虽然职工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这部分
职工未来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公司承诺提供实质上类似于辞退福利的补偿,符合上述辞退
福利计划确认预计负债条件的,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
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不在
职工内退后各期分期确认因支付内退职工工资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义务。
(十八)收入确认原则
1.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
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①已完工作的测量。②已经提供的
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③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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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
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
法计算确定。
(十九)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
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当期
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如果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
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及列报
1.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很可能取得用以抵
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
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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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
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2.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
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3)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列示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
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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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资产、清偿债务。
(二十一)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
产生的所得税:
1. 企业合并;
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二)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1. 维简费提取依据及标准
本公司自2004 年5 月1 日起,根据财政部财建[2004]119 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
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河南省财
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企[2004]38 号文《关于提高煤炭生产
企业维简费计提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由原煤产量8.5 元/吨提高到
15 元/吨(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旧费2.5 元/吨);同时,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建[2004]90 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的通知”,该政策执行到2008 年4 月30 日止,自
2008 年5 月1 日起,本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调整为原煤产量每吨8.50 元(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
旧费2.5 元/吨)。
2. 安全费提取依据及标准
本公司在2005 年4 月1 日前,根据财建[2004]119 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
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豫财建[2004]90
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原煤
产量每吨8 元提取安全费用。
根据财政部财建[2005]168 号文《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
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05 年4 月1 日起,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低于每吨
15 元,具体提取标准由各生产企业确定,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
门、煤炭安全监管机构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本公司自2005 年4 月1 日起,按原煤产
量每吨30 元提取安全费用。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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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维简费用、安全费核算方法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的通知》(财会〔2009〕8 号)的规定,公
司在固定资产折旧外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公司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
冲减专项储备。公司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
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
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十三)矿产资源补偿费核算方法
根据国务院令150 号文《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本公司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缴纳矿
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上述规定之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表规定,煤炭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为1%。
(二十四)迁移及土地塌陷费用、造林育林费、救护费及绿化费核算方法
迁移及土地塌陷费、造林育林费、救护费及绿化费核由本公司自行承担并支付给有关各方,
上述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之一
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上原以总额在非流动资产和非流
动负债项目中分别列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规定,改为按照以下方法在资产负债
表上列示: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
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
得资产、清偿债务。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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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0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已经重述。该项会计政策变
更对本公司200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均无影响。
(二)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之二
财政部财会〔2009〕8 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
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
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
“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
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
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
“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
比照上述规定处理。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自2009 年1 月1 日起改变本公司煤矿维简费、煤炭生
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并对公司以前年度煤矿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
整,对200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改变后的煤矿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详见
附注四、( 二十二)。
追溯调整涉及的主要是2008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专
项储备、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项目,2008 年度利润表中营业成本、所得税费用等项目。
上述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08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对2008 年12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 调增 调减 调整后
固定资产 199,041,665.35 131,940,278.63 67,101,386.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9,738,202.52 2,123,193.19 7,615,009.33
调整资产小计 208,779,867.87 134,063,471.82 74,716,396.0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394,519.50 27,394,519.50
调整负债小计 27,394,519.50 27,394,519.50
专项储备 2,027,281.13 2,027,281.13
盈余公积 15,646,080.10 712,984.11 16,359,064.21
未分配利润 186,834,137.60 108,125,678.66 78,708,458.94
调整所有者权益小计 202,480,217.70 2,740,265.24 108,125,678.66 97,094,804.28
注:递延所得税负债调减27,394,519.50 元,其中因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重
述调减的影响数为2,123,193.19 元,其他调减为会计政策影响数。
(2)对2008 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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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调整前 调增 调减 调整后
营业成本 332,112,995.74 26,315,445.62 358,428,441.36
所得税费用 28,023,644.23 6,502,424.63 21,521,219.60
(三)差错更正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产品销售业务适用增值税,以产品、原材料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其中:煤炭产品原
执行执行13%的税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
的通知》(财税[2008]171 号)的规定,自2009 年1 月1 日起由13%恢复到17%,执行17%的税率;
其他执行17%的税率。
公司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
额;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2、营业税
本公司本年度按照营业税应税收入的5%、3%的比例计缴。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分别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3%的比例计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4、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 年3 月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本公司企业所得税自2008 年1 月1 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3%调整至25%。
5、资源税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自2005 年5
月1 日起,资源税税额提高至每吨4 元。
6、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9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现金 309.78 115.15
银行存款 692,950.13 9,430.68
其他货币资金
合 计 693,259.91 9,545.83
2、应收账款
(1)按账龄结构披露
2009.6.30
账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1 年以内 3,418,824.73 12.52 170,941.24 3,247,883.49
1-2 年 20,586.74 0.08 2,058.67 18,528.07
2-3 年 63,144.00 0.23 18,943.20 44,200.80
3-4 年 29,325.03 0.11 19,061.27 10,263.76
4-5 年 3,071,211.77 11.25 2,764,090.59 307,121.18
5 年以上 20,694,050.96 75.81 20,694,050.96
合 计 27,297,143.23 100.00 23,669,145.93 3,627,997.30
2008.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1 年以内 4,020,051.22 14.42 201,418.43 3,818,632.79
1-2 年 63,144.00 0.23 6,314.40 56,829.60
2-3 年 29,325.03 0.10 8,797.51 20,527.52
3-4 年 3,071,211.77 11.02 1,996,287.65 1,074,924.12
4-5 年
5 年以上 20,694,050.96 74.23 20,694,050.96
合 计 27,877,782.98 100.00 22,906,868.95 4,970,914.03
(2)按风险类别披露
2009.6.30 2008.12.31
风险类别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净值
单项金额重
大的应收账

单项金额不
重大但按信
用风险特征
组合后该组
合的风险较
大的应收账

20,694,050.96 75.81 20,694,050.96 20,694,050.96 74.23 20,694,050.96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0
其他不重大
应收账款
6,603,092.27 24.19 2,975,094.97 3,627,997.30 7,183,732.02 25.77 2,212,817.00 4,970,915.03
合 计 27,297,143.23 100.00 23,669,145.93 3,627,997.30 27,877,782.98 100.00 22,906,867.96 4,970,915.03
注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是指本公司单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含)以上的应
收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是指本公司单
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以下且账龄五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其余为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注2:本公司本年度无核销的坏账。
注3:本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及余额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年限 比例(%)
1 平煤集团 2,334,370.41 1 年以内 8.55
2 郑州市中电能源公司 2,529,903.80 5 年以上 9.27
3 南阳市桐柏碱厂 1,797,251.92 5 年以上 6.58
4 湖北省武汉市燃料公司 1,045,731.69 3-4 年 3.83
5 漯河市舞阳县明宇盐化公司 839,650.77 3-4 年 3.08
合 计 8,546,908.59 31.31
3、预付账款
账 龄
2009.6.30 比例(%) 2008.12.31 比例(%)
1 年以下
2,203,680.29 98.92 2,786,674.01 99.14
1-2 年
2-3 年 24,105.00 0.86
3 年以上
24,105.00 1.08
合 计
2,227,785.29 100.00 2,810,779.01 100.00
注1:账龄超过1 年的预付账款是由于本公司付款后供应商尚未供货所致。
注2:本公司期末预付账款中无预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的款项。
4、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结构披露
2009.6.30
账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1 年以内 111,832,005.93 91.12 327,208.28 111,504,797.65
1-2 年 20,548.76 0.37 2,054.88 18,493.88
2-3 年 464,597.49 1.08 139,379.25 325,218.24
3-4 年 1,334,077.87 0.60 867,150.62 466,927.25
4-5 年 832,457.26 0.23 749,211.53 83,245.73
5 年以上 8,266,190.14 6.50 8,266,190.14
合 计 122,749,877.45 100.00 10,351,194.70 112,398,682.75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1
2008.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1 年以内 129,195,057.69 92.22 312,257.27 128,882,800.42
1-2 年 464,597.49 0.33 46,459.75 418,137.74
2-3 年 1,334,077.87 0.95 400,223.36 933,854.51
3-4 年 832,457.26 0.59 541,097.22 291,360.04
4-5 年 287,782.47 0.21 259,004.22 28,778.25
5 年以上 7,978,407.67 5.70 7,978,407.67
合 计 140,092,380.45 100.00 9,537,449.49 130,554,930.96
(2)按风险类别披露
2009.6.30 2008.12.31
风险类别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单项金额
重大的应
收账款
105,287,840.36 86.01 105,287,840.36 123,971,673.53 88.50 123,971,673.53
单项金额
不重大但
按信用风
险特征组
合后该组
合的风险
较大的应
收账款
8,266,190.14 6.50 8,266,190.14 7,978,407.67 5.70 7,978,407.67
其他不重
大应收账

9,195,846.95 7.49 2,085,004.56 7,110,842.38 8,142,299.25 5.80 1,559,041.82 6,583,257.43
合 计 122,749,877.45 100.00 10,351,194.70 112,398,682.75 140,092,380.45 100.00 9,537,449.49 130,554,930.96
注1: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是指本公司单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含)以上的
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是指本
公司单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以下且账龄五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其余为其他不重大其他应
收款。
注2:公司在平煤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存款91,947,973.66 元以及公司代平煤集团支付的采矿
权价款13,339,866.70 元,合计105,287,840.36 元,没有计提坏账准备。
注3:本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及余额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年限 比例(%)
1 平煤集团 106,535,757.97 1 年以内 86.79
2 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环路街道吴寨村委会 580,000.00 5 年以上 0.47
3 冯衍彪 506,920.10 2-3 年 0.41
4 养生酒厂 426,294.21 2-3 年 0.35
5 湛顺祥 396,057.86 2-3 年 0.32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2
合 计 108,445,030.14 88.34
5、存货
2009.6.30 2008.12.31
项 目
金额 跌价准备净值金额跌价准备 净值
原材料 5,249,354.76 5,249,354.76 1,976,469.68 1,976,469.68
库存商品 15,269,873.81 15,269,873.81 14,809,512.87 14,809,512.87
委托加工物资 670,148.45 670,148.45 480,174.55 480,174.55
合 计 21,189,377.02 21,189,377.02 17,266,157.10 17,266,157.10
本公司期末存货不存在质押、抵押、担保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况。
6、长期股权投资
(1)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额 权益变动
被投资单位名称
原始投资
本年
增减
本期权益
增减
本年利
润分回
累计增减
2009.6.30
平顶山煤业(集团)大庄矿有限责任公司 400,239.91 400,239.91
平顶山煤业(集团)高庄矿有限责任公司 342,149.00 342,149.00
平顶山启发工贸部 100,000.00 100,000.00
合 计 842,388.91 842,388.91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期减少额
投资项目 2008.12.31 本期计提
转回转销
2009.6.30
平顶山煤业(集团)大庄矿有限责任公司 400,239.91 400,239.91
平顶山煤业(集团)高庄矿有限责任公司 342,149.00 342,149.00
平顶山启发工贸部 100,000.00 100,000.00
合 计 842,388.91 842,388.91
7、固定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固定资产原值:
土地 2,129,706.30 2,129,706.30
房屋及建筑物 38,932,886.01 62,801.74 38,995,687.75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89,209,918.77 5,188,043.53 94,397,962.30
运输设备 12,224,924.06 12,224,924.06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3
井巷工程 115,873,631.68 115,873,631.68
合 计 258,371,066.82 5,250,845.27 263,621,912.09
累计折旧:
土地
房屋及建筑物 25,539,233.26 1,444,423.13 26,983,656.39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66,487,295.77 4,626,268.12 71,113,563.89
运输设备 8,972,816.92 328,023.22 9,300,840.14
井巷工程 88,986,795.25 139,664.21 89,126,459.46
合 计 189,986,141.20 6,538,378.68 196,524,519.88
固定资产净值: 68,384,925.62 67,097,392.2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土地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运输设备
井巷工程 1,283,538.90 1,283,538.90
合 计 1,283,538.90 1,283,538.90
固定资产净额: 67,101,386.72 65,813,853.31
注1:本公司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62,801.74 元。
注2:本公司期末没有以固定资产对外抵押、对外担保等情况。
(3)固定资产清理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转入清理原因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100,920.27 4,200.00 7,358.70 97,761.57 报废
8、在建工程
(1)工程明细情况
工程名称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
定资产数
其他减
少数
2009.6.30
资金来

新井工程 7,684,239.94 7,684,239.94
修建队工程 327,170.00 327,170.00
吴寨矿生产调度综合

800,000.00 800,000.00
先锋矿自制设备 1,800,000.00 1,800,000.00
工程物资转入 169,799.00 169,799.00
吴寨矿龙门吊基础 62,801.74 62,801.74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4
其他工程 837,664.73 837,664.73
新井建设 19,174,124.07 19,174,124.07
合 计 29,992,997.74 862,801.74 62,801.74 30,792,997.74
(2)公司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发现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情形,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
备如下
本期减少额
工程项目 2008.12.31 本期计提
转回转销
2009.6.30
修建队工程 327,170.00 327,170.00
其他工程 837,664.73 837,664.73
合 计 1,164,834.73 1,164,834.73
9、无形资产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09.6.30
一、原价合计 25,800.00 25,800.00
1.土地使用权
2.采矿权
3.软件费 25,800.00 25,800.00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12,189.00 1,434.00 13,623.00
1.土地使用权
2.采矿权
3.软件费 12,189.00 1,434.00 13,623.00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1.土地使用权
2.采矿权
3.软件费
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3,611.00 12,177.00
1.土地使用权
2.采矿权
3.软件费 13,611.00 12,177.00
10、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32,208.07 9,738,202.52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
2,253,251.94 2,123,193.19
三、抵销后的净额
7,878,956.13 7,615,009.33
(2)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如下: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5
①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9.6.30 2008.12.31
项 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6,644,140.23 9,161,035.06 35,068,118.05 8,767,029.51
其他 3,884,692.03 971,173.01 3,884,692.03 971,173.01
合计 40,528,832.26 10,132,208.07 38,952,810.08 9,738,202.52
②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9.6.30 2008.12.31
项 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9,013,007.76
2,253,251.94
8,492,772.76
2,123,193.19
注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规定,同一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
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注2: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调减25,271,326.31 元的原因,详见附注五。
11、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减少额
项 目 2008.12.31 本期计提额
转回 转销
2009.6.30
一、坏账准备 31,777,355.51 1,576,022.18 33,353,377.69
二、存货跌价准备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842,388.91 842,388.91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83,538.90 1,283,538.90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164,834.73 1,164,834.73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十四、其他
合 计 35,068,118.05 1,576,022.18 36,644,140.23
12、应付账款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1 年以内 21,648,768.25 43,383,200.64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6
1-2 年 518,892.46 858,692.46
2-3 年 139,480.68 1,167,330.72
3 年以上 6,816,443.55 7,435,364.60
合 计 29,123,584.94 52,844,588.42
注:账龄超过1 年的应付账款主要系尚未结清的货款。
13、预收账款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1 年以内 18,266.44 161,066.14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3,476.94 3,476.94
合 计 21,743.38 164,543.08
14、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额 本期支付额 2009.6.30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6,043,289.14 26,619,641.62 28,544,058.51 4,118,872.25
二、职工福利费 654,943.51 654,943.51
三、社会保险费 41,758.56 11,333,463.36 11,375,221.92
其中:1.医疗保险费 4,648.76 3,598,712.05 3,603,360.81
2.基本养老保险费 37,109.80 6,605,472.00 6,642,581.80
3.年金缴费
4.失业保险费 533,088.00 533,088.00
5.工伤保险费 596,191.31 596,191.31
6.生育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26,228.00 1,736,341.00 1,762,569.00
五、工会经费 416,430.99 532,402.68 539,720.62 409,113.05
六、职工教育经费 427,741.45 532,402.68 707,844.22 252,299.91
七、非货币性福利
八、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九、其他 6,818,706.96 9,026,107.94 6,819,126.96 9,025,687.94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合 计 13,774,155.10 50,435,302.79 50,403,484.74 13,805,973.15
15、应交税费
税 种 2009.6.30 2008.12.31
增值税 4,347,978.91 4,132,841.08
营业税 1,740.00 5,827.50
城建税 389,568.14 1,017,870.99
企业所得税 5,343,594.52 22,673,768.49
房产税 25,533.90 110,979.78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7
土地使用税 107,638.50
个人所得税 51,322.86 480,248.45
教育费附加 166,957.77 350,516.15
资源税 312,000.00 1,132,757.64
矿产资源补偿费 914,687.63 423,028.27
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 -17,054.48 -1,872,639.81
其他税金 413.95 7,888.75
合 计 11,511,209.30 28,570,725.79
16、其他应付款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1 年以内 18,602,462.91 18,353,443.46
1-2 年 23,676.80 413,985.56
2-3 年 413,985.56 5,212,103.79
3 年以上 15,929,341.20 10,717,237.41
合 计 34,969,466.47 34,696,770.22
本公司期末其他应付款中主要大额应付款项如下:
项 目 金额 比例(%)
平煤集团 4,083,300.00 11.68
建安公司 675,861.02 1.93
物贸公司 655,378.05 1.87
武汉市汉阳港 589,608.32 1.69
郑州铁路实业物资部 351,822.20 1.01
合 计 6,355,969.59 18.18
17、实收资本
投资者名称 2008.12.31 比例%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比例%
平煤集团 28,000,000.00 96.55 28,000,000.00 96.55
爆破器材公司 1,000,000.00 3.45 1,000,000.00 3.45
合 计 29,000,000.00 100.00 29,000,000.00 100.00
18、资本公积
类 别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股本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3,125,830.37 3,125,830.37
合 计 3,125,830.37 3,125,830.37
19、专项储备
类 别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安全生产费用 2,027,281.13 11,475,000.00 1,935,295.75 11,566,985.38
维简费 3,251,250.00 2,430,566.24 820,683.76
合 计 2,027,281.13 14,726,250.00 4,365,861.99 12,387,669.14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8
注:公司专项储备年初数调增2,027,281.13 元,详见附注五。
20、盈余公积
类 别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法定盈余公积 16,359,064.21 16,359,064.21
任意盈余公积
合 计 16,359,064.21 16,359,064.21
注:公司盈余公积年初数调增712,984.11 元的原因,详见附注五。
21、未分配利润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上年年末余额 78,708,458.94 38,952,948.4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本年年初余额 78,870,567.40 38,952,948.47
加:本期利润转入 14,555,013.39 71,498,704.3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149,870.43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24,593,323.43
转作资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93,263,472.33 78,708,458.94
注:公司未分配利润年初数调减108,125,678.66 元的原因,详见附注五。
22、营业收入
(1)明细情况
收入类别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69,887,212.76 442,861,752.43
其他业务收入 8,247,516.24 66,960,036.52
合 计 178,134,729.00 509,821,788.95
(2)按产品品种列示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9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混煤 169,887,212.76 442,861,752.43
冶炼精煤
其他洗煤
材料销售 8,247,516.24 66,960,036.52
合 计 178,134,729.00 509,821,788.95
23、营业成本
(1)明细情况
成本类别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127,883,434.89 299,564,544.92
其他业务成本 3,286,396.90 58,863,896.44
合 计 131,169,831.79 358,428,441.36
(2)按产品品种列示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混煤 127,883,434.89 299,564,544.92
冶炼精煤
其他洗煤
材料销售 3,286,396.90 58,863,896.44
合 计 131,169,831.79 358,428,441.36
24、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计缴标准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营业税 5% 10,440.00 19,100.00
资源税 4 元/吨 1,524,751.08 3,295,968.20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1,493,542.68 2,997,238.36
教育费附加 3% 640,089.71 1,284,530.73
合 计 3,668,823.47 7,596,837.29
25、销售费用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销售费用 2,548,785.03 7,962,126.01
26、管理费用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管理费用 20,167,577.02 45,026,403.25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0
27、财务费用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利息支出 40.00
减:利息收入 160,072.59 617,656.58
资金占用费收入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手续费支出 16,050.00 422.00
合 计 -144,022.59 -617,194.58
28、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一、坏账损失 1,576,022.18 3,160,816.12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100,000.00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283,538.90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1,164,834.73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 计 1,576,022.18 5,709,189.75
29、营业外收入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4,000.0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4,000.00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2、非流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合计
3、债务重组利得合计
4、政府补助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1
5、盘盈利得
6、捐赠利得 200.00
7、罚款收入
8、其他 8,416,809.21
合 计 4,000.00 8,417,009.21
注:2008 年度其他中7,769,560.37 元系系无法支付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项转入营业外收
入。
30、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503.70 626,633.0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503.70 626,633.03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2、非流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合计
3、债务重组损失合计
4、盘亏损失
5、公益性捐赠支出
6、非常损失
7、赔偿金、罚款 94,452.95
8、非公益性捐赠支出
9、其他 486,438.12
合 计 96,956.65 1,113,071.15
31、所得税费用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本期所得税费用 4,763,688.86 22,673,768.49
递延所得税费用 -263,946.80 5,349,875.74
合 计 4,499,742.06 21,521,219.60
32、现金流量表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净利润 14,555,013.39 71,498,704.33
加:资产减值准备 1,576,022.18 5,709,189.7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6,538,378.68 65,339,208.73
无形资产摊销 1,434.00 2,868.00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503.70 626,633.0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44,022.59 -617,194.5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63,946.80 -1,152,548.8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923,219.92 4,471,576.2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082,158.66 -79,224,011.2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0,618,805.37 25,733,332.06
其他 3,594,996.74 -90,614,974 .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0,512.67 1,952,903.1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693,259.91 9,545.8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9,545.83 165,240.5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83,714.08 -155,694.75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一、现金 693,259.91 9,545.83
其中:库存现金 309.78 115.1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92,950.13 9,430.6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3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93,259.91 9,545.83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收平煤集团款项 154,937,518.85 296,596,413.16
(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交平煤集团款项 66,344,333.01 197,308,803.70
管理费用等现金支出 9,617,660.26 96,389,337.12
合 计 75,961,993.27 293,698,140.82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1、母、子公司
(1)母、子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概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业务性质 注册地址 与本企业关系
河南省国资委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郑州市黄河路38 号 最终控制方
中平能化集团 6831745-2
对煤炭、化工和矿业
的投资和管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
中路21 号院
母公司的母公司
平煤集团 16999194-6
开采和销售原煤及加
工煤产品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
中路21 号院
母公司
(2)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2007.12.31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08.12.31
平煤集团 691,769.00 90,362.00 782,131.00
(3)母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2007.12.31 比例(%)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08.12.31 比例(%)
平煤集团 30,000,000.00 100 20,000,000.00 50,000,000.00 57.27
2、 其余关联方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4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与本企业的关系
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工集团”) 70676302-6 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交易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公司全部同类
交易的金额比例
(%)
金额
占公司全部同
类交易的金额
比例(%)
销售煤炭
平煤集团 159,856,177.20 94.10 389,486,692.02 85.14
购入工程劳务
建工集团 1,494,364.42 21.36 13,036,000.00 11.36
购入材料
平煤集团 23,729,208.62 64.75 24,313,327.55 15.67
购入设备
平煤集团 3,732,478.66 71.08 1,850,000.00 49.54
支付造育林费
平煤集团 60,075.00 100.00 122,499.00 100.00
购入电
平煤集团 5,476,569.42 100.00 532,141.26 4.67
购入水
平煤集团 414,603.22 100.00 801,901.50 78.61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2009.6.30 2008.12.31
企业名称
金 额 百分比(%) 金 额 百分比(%)
应付账款
平煤集团 1,686,689.38 3.15
建安公司 2,604,087.42 8.94 2,840,885.42 5.31
平煤股份 190,590.29 0.65 52,800.00 0.10
合 计 2,794,677.71 9.59 4,580,374.80 8.56
其他应付款
平煤集团 4,083,300.00 11.68 4,122,972.00 11.88
建安公司 675,861.02 1.93
合计 4,759,161.02 13.61 4,122,972.00 11.88
应收账款
平煤集团 2,334,370.41 8.55 4,020,051.22 14.42
其他应收款
平煤集团 106,535,757.97 86.79 123,971,673.53 88.49
九、或有事项
本公司报告期没有应披露的或有事项。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5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上述2009 年1-6 月本公司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有关附注,系我们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
指南和解释编制。
企业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期:2009 年7 月22 日 日期:2009 年7 月22 日 日期:2009 年7 月22 日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审 计 报 告
亚会审字【2009】119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证码:b4e65bfef58eaac2
1
审 计 报 告
亚会审字【2009】119 号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二矿财务报表,包括2009 年6 月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 年1-6 月的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二矿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
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
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证码:b4e65bfef58eaac2
2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二矿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二矿2009 年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 年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计报告仅供贵公司向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贵公司二矿净
资产时使用,并不适用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郑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6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 41,096.51 2 ,141,585.9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七、2 16,049,332.11 1 ,533.60
预付款项七、3 377,901.88 4 72,764.09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七、4 137,412,458.01 1 54,612,416.64
存货七、5 3,814,137.20 9 ,438,545.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57,694,925.71 1 66,666,846.1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6 166,631,697.24 1 72,859,652.38
在建工程七、7 20,092,076.51 8 ,955,776.5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131,201.11 1 31,201.1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七、8 38,802,022.23 4 2,071,855.5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9 96,314.73 - 8,794.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5,753,311.82 2 24,009,690.85
资产总计 383,448,237.53 3 90,676,537.02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资产负债表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3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矿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6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11 42,507,037.89 5 9,782,264.37
预收款项七、12 3,220,483.93 2 ,939,555.33
应付职工薪酬七、13 25,962,699.95 2 6,332,669.73
应交税费七、14 10,652,746.15 9 ,172,276.0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七、15 41,586,832.54 8 2,965,487.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23,929,800.46 1 81,192,253.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123,929,800.46 1 81,192,253.0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七、16 203,406,373.21 1 61,826,975.36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七、17 229,226,104.71 1 79,599,704.87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七、18 -173,114,040.85 -131,942,396.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9,518,437.07 2 09,484,283.98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59,518,437.07 2 09,484,283.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383,448,237.53 3 90,676,537.02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负债表(续)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4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1-6月200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七、19 473,078,308.47 1,058,297,095.28
减:营业成本七、20 335,373,211.50 682,195,663.70
营业税金及附加七、21 11,050,918.71 1 9,223,206.03
销售费用七、22 4,680,781.08 1 7,288,844.67
管理费用七、23 28,553,713.64 8 1,271,484.64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七、24 - 171,043.98 - 649,071.58
资产减值损失七、25 420,437.76 - 1,471,829.12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净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3,170,289.76 260,438,796.94
加:营业外收入七、26 14,500.00 3 ,270,650.00
减:营业外支出七、27 813,046.52 2 ,377,290.8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 ,921,234.7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2,371,743.24 261,332,156.08
减:所得税费用七、28 23,092,935.82 6 2,894,120.1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9,278,807.42 198,438,035.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278,807.42 198,438,035.97
少数股东损益
五、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69,278,807.42 198,438,035.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9,278,807.42 198,438,035.9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表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5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09年1-6月200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 33,154,965.91 1 55,985,816.97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29 2 01,844,481.44 3 35,655,926.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 34,999,447.35 4 91,641,743.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 7,478,899.56 1 45,942,639.6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 17,534,381.27 1 89,890,156.75
支付的各项税费 2 9,910,387.92 4 ,158,390.6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29 1 43,107,305.46 1 50,439,479.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 38,030,974.21 4 90,430,666.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31,526.86 1 ,211,076.4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 ,5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 31,037.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 31,037.47 2 ,5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 31,037.47 2 ,5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00,489.39 1 ,213,576.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 ,141,585.90 9 28,009.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 1,096.51 2 ,141,585.90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7编制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矿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 161,826,975.36 1 79,599,704.87 - 131,942,396.25 2 09,484,283.98 117,876,414.32 149,289,702.73 - 62,870,785.68 2 04,295,331.37
1.会计政策变更 2 151,227,702.73 - 149,289,702.73 - 12,934,669.21 - 10,996,669.21
2.前期差错更正3
二、本年年初余额4 161,826,975.36 1 79,599,704.87 - 131,942,396.25 2 09,484,283.98 117,876,414.32 151,227,702.73 - 75,805,454.89 1 93,298,662.1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5 41,579,397.85 4 9,626,399.84 - 41,171,644.60 5 0,034,153.09 43,950,561.04 28,372,002.14 - 56,136,941.36 1 6,185,621.82
(一)净利润6 69,278,807.42 6 9,278,807.42 198,438,035.97 1 98,438,035.97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7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8
2.权益法下被 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变动的影响9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10
4.其他11
上述(一)和(二)小计12 69,278,807.42 6 9,278,807.42 198,438,035.97 1 98,438,035.97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3 41,579,397.85 4 1,579,397.85 43,950,561.04 4 3,950,561.04
1. 所有者本期投入资本 14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5
3.其他16 41,579,397.85 4 1,579,397.85 43,950,561.04 4 3,950,561.04
(四)利润分配 17 -110,450,452.02 - 110,450,452.02 - 254,574,977.33 - 254,574,977.33
1.提取盈余公积18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9 -110,450,452.02 - 110,450,452.02 - 254,574,977.33 - 254,574,977.33
3.其他2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21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股本) 22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 23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24
4.其他25
(六)专项储备 4 9,626,399.84 4 9,626,399.84 28,372,002.14 2 8,372,002.14
1.提取专项储备 5 1,584,400.00 5 1,584,400.00 102,069,075.00 1 02,069,075.00
2.核销专项储备 -1,958,000.16 - 1,958,000.16 -73,697,072.86 - 73,697,072.86
四、本年年末余额26 203,406,373.21 2 29,226,104.71 - 173,114,040.85 2 59,518,437.07 161,826,975.36 179,599,704.87 - 131,942,396.25 2 09,484,283.98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6
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
项目行次
2009年1-6月2008年度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8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2009 年1-6 月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是国家特大型
煤炭企业,1955 年建矿,是新中国自行勘探设计开发建设的第一个特大型煤炭工业基地,
1957 年成立河南省平顶山矿务局;1985 年2 月平顶山矿务局划归原煤炭工业部直接管理;
1995 年经原煤炭工业部煤办字〔1995〕第446 号文批准组建成立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1998 年9 月下放河南省人民政府管理。
2001 年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对
本公司实施“债转股”;2002 年变更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性质,成立新的具有多个出资人
的有限责任公司,并经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豫工
商企4100001002314,注册资本金为599,295.00 万元,各股东出资比例为:河南省煤炭工
业局占63.58%,国家开发银行占21.7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占9.04%,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公司占5.64%。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郑州煤业(集团)公司等项目2001 年国债技改项目资金
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建〔2001〕133 号)、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2002 年第五批国债专
项资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煤矿安全项目)的通知》(国经贸投资〔2002〕882
号)的规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将本公司收到的国债补助资金400 万元、煤矿安全技术改造
项目的中央补助资金3,027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由河南省煤炭工业局持
有。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9
根据本公司2004 年11 月26 日第三次股东会决议及2004 年12 月10 日国家开发银行
与河南省煤炭工业局签订的《国家开发银行与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规定:
国家开发银行将所持有的本公司21.74%(130,310 万元)的股权以84,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河南省煤炭工业局。
根据本公司2005 年7 月5 日第三次股东会决议,同意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华能能
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60,000 万元、30,000
万元、10,000 万元, 并按照每股净资产1.123 元折合实收资本即注册资本共计
890,471,950.08 元,差额109,528,049.92 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时,根据2005 年5 月23 日
股东会关于《关于信达公司股权变更事宜的议案》的决议及中国建设银行建总函[2005]51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债转股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将在本公
司股权中的7,068 万元划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行持有。
根据本公司2008 年6 月3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本
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同时根据本公司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平顶山煤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按照经评估的本公司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值1.66
元作为本次增资的定价基础,增资总价款150,000.00 万元折合注册资本90,362.00 万元,
增资款与折合注册资本的差额59,638.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于2008 年8 月8 日在河南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410000100052562。
上述股权及股东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782,131.00 万元;变更后本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
为: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占65.81%,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11.55%,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占6.93%,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占6.8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占3.42%,华能能源交通
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占3.42%,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1.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分行占0.90%。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
(豫政文〔2008〕220 号)规定,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
南省国资委”)出资注册成立了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平
煤化集团”),原由河南省煤炭工业局持有本公司65.81%股权转由中平煤化集团持有。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10
(二)企业注册地及总部地址、组织形式
公司注册号:410000100052562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拾捌亿贰仟壹佰叁拾壹万元整
注册地址:平顶山矿工中路21 号院
法定代表人:陈建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销售、洗选、承包境外矿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
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建材、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
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百货经销,本企业自产煤炭铁路及公路运输,发供电(限本企业自用),
设备租赁、咨询服务。地质勘查;房屋租赁(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住宿、餐饮(限分支
机构凭证经营)。
(四)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产品
本公司主要从事煤炭采选业,主要产品有焦精煤、肥精煤、1/3 焦精煤、筛混煤、筛混
中块。
(五)母公司以及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中平煤化集团持有本公司65.81%股权,是本公司的母公司。河南省国资委持有中平煤
化集团100%股权,因此,本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是河南省国资委。
(六)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矿情况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矿(以下简称“本公司二矿”或“二矿”)系本公司
下属分公司,前身为诸葛庙矿,1955 年开工建设,1957 年建成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410400300000122,营业场所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程平中路44 号院,法定代表人:秦海清。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11
本公司编制的二矿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解
释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
有关信息。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2006)》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按照本财务报表附
注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所列各项会计政策编制二矿财务报表。。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会计年度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制,即自公历每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量属性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
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具体规定,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四)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及折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
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
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
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
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12
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适用《企业会计
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
(1)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收取该金融资产
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终止确认。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
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
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13
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
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
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⑤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公司(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
的另一方(转入方)。
②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时,确认金融资产转
移,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企
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回购;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
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外期权。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14
③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计量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
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按终止确认部分的
账面价值与终止确认部分的收到的对价和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
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4)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司根据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
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
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5)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
减值准备时,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主要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方法如下: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可靠计量的,以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准
备,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
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预以
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的投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准备,计入当
期损益。
(七)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和计提比例
①本公司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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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
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划分
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
提坏账准备。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
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
类似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根据账龄组合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账龄 比例
1 年以内(含1 年,以下类推) 5%
1 至2 年 10%
2 至3 年 30%
3 至4 年 65%
4 至5 年 90%
5 年以上 100%
(2)坏账的确认标准
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款项。
②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
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经公司权力机构批准后将其确认为坏账损失,并冲销已提取
的相应坏账准备。
(八)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依据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和产成品。原材料主
要系指用于井下生产的物料及辅助材料等,根据煤炭业的特点及有关规定,煤炭企业专用的
12 种小型设备及专用工具亦作为原材料核算。产成品系指煤炭成品原煤(“动力煤”)及经
过洗选加工后的精煤(“冶炼精煤”)等。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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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原材料和产成品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产成品
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及按适当百分比分摊的所有间接生产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3)存货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
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
回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
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
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6)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
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后期间存货价值恢复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九)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及其折旧方法
1. 固定资产的标准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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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指除了满足固定资产的标准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 固定资产的分类
公司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运输设备、井巷工程。
4. 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除井巷工程外均以入账价值减去3%或5%的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可使用
年限内以直线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40 年 3%-5% 2%-12%
运输设备 6-8 年 3%-5% 12%-16%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5-15 年 3%-5% 6%-19%
井巷工程的折旧以采煤量每吨2.5 元提取。
公司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详见附注四、(二十)
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发生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
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5.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同时满足:①与该后续支出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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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②该后续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如有替换部分,扣除其账面
价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理的
期间内摊销。
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
试。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
高者确定。估计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若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
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是指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前期施
工准备、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2)在建工程按工程项目分类核算,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在各项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之前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在建工程成本。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
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
估计的价值确定转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
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
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
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一)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和分类
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
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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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土地使用权及软件。
(2)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
预期实现方式一致的方法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公司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寿命期限内
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采矿权及探矿权在取得时,按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采矿权及探矿权自取得之日起
采用直线法在使用寿命内摊销。
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时,按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或者土地使用权转让款作为入账价值。土地
使用权自取得之日起采用直线法按50 年摊销。
软件采用直线法按5 年摊销。
(3)无形资产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
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
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
用,在租赁使用年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十三)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概念
借款费用是指公司因借款或发行公司债券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
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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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
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3)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并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
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
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4)暂停资本化
若固定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则
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
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继续进行。
(5)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
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
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职工薪酬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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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薪酬包括: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②职工福利费;③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
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④住房公积金;⑤工会经费和职
工教育经费;⑥非货币性福利;⑦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⑧其他与获得职工
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
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但因解除与职工的劳
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下称“辞退福利”)除外。
(1)辞退福利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公司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
的补偿,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辞退福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
预计负债:
①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
建议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
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等。
辞退计划或建议经过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除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至一年
以上外,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
②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2)公司如有实施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虽然职工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这
部分职工未来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公司承诺提供实质上类似于辞退福利的补偿,符合
上述辞退福利计划确认预计负债条件的,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
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辞退福利),不在职工内退后各期分期确认因支付内退职工工资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
产生的义务。
(十五)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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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
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①已完工作的测量。②已经提
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③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
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
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
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十六)建造合同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
收入和合同费用。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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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
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
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企业;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确定合同完工进度选用下列方法:(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
本的比例。(2)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3)实际测定的完工进
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
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
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
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2)
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十七)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
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
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
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十八)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及列报
1.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很可能取得用
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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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
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
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2.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
所得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3)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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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列示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
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
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
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
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十九)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
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1)企业合并;
(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2、合并纳税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合并纳税的情况。
(二十)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1. 维简费提取依据及标准
本公司自2004 年5 月1 日起,根据财政部财建[2004]119 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企[2004]38 号文《关于
提高煤炭生产企业维简费计提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由原煤产量
8.5 元/吨提高到15 元/吨(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旧费2.5 元/吨);同时,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建[2004]90 号
文“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的通知”,该政策执
行到2008 年4 月30 日止,自2008 年5 月1 日起,本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调整为原煤产量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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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吨8.50 元(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旧费2.5 元/吨)。
2. 安全费提取依据及标准
本公司在2005 年4 月1 日前,根据财建[2004]119 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
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豫财建
[2004]90 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发和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按原煤产量每吨8 元提取安全费用。
根据财政部财建[2005]168 号文《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
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05 年4 月1 日起,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
低于每吨15 元,具体提取标准由各生产企业确定,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煤
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炭安全监管机构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本公司自2005 年4 月
1 日起,按原煤产量每吨30 元提取安全费用。
3. 维简费用、安全费核算方法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的通知》(财会〔2009〕8 号)的规定,
公司在固定资产折旧外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
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公司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
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公司使用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
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
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
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十一)矿产资源补偿费核算方法
根据国务院令150 号文《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本公司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缴
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上述规定之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表规定,煤炭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为1%。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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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迁移及土地塌陷费用、造林育林费、救护费及绿化费核算方法
迁移及土地塌陷费、造林育林费、救护费及绿化费核由本公司自行承担并支付给有关各
方,上述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之一
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上原以总额在非流动资产和
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分别列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规定,改为按照以下方法在
资产负债表上列示: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
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
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
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
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二矿200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已经重述。该项会
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二矿200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股东权益及净利润
均无影响。
(二)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之二
财政部财会(〔2009〕8 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
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
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
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
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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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
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
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自2009 年1 月1 日起改变本公司煤矿维简费、煤
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并对公司以前年度煤矿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进
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二矿200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改变后的煤矿维简费、煤炭生
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详见附注四、(二十)。
追溯调整涉及的主要是2008 年12 月31 日的二矿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
负债、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2008 年度二矿利润表中营业成本、所得
税费用等项目。
上述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二矿2008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对2008 年12 月31 日二矿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 调增 调减 调整后
固定资产 300,480,368.09 127,620,715.71 172,859,652.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411.18 211,205.89 -8,794.71
调整资产小计 300,682,779.27 127,831,921.60 172,850,857.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71,863,813.83 71,863,813.83
调整负债小计 71,863,813.83 71,863,813.83
专项储备 179,599,704.87 179,599,704.87
盈余公积 178,149,704.87 178,149,704.87
未分配利润 -74,524,288.48 57,418,107.77 -131,942,396.25
调整所有者权益合计 103,625,416.39 179,599,704.87 235,567,812.64 47,657,308.62
注:递延所得税负债调减71,863,813.83 元,其中因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列示重述调减的影响数为211,205.89 元,其他调减为会计政策影响数。
(2)对2008 年度二矿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项目 调整前 调增 调减 调整后
营业成本 584,618,911.25 97,576,752.45 682,195,663.70
所得税费用 87,127,431.86 24,233,311.75 62,894,120.11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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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差错更正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产品销售业务适用增值税,以产品、原材料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其中:煤炭产
品原执行执行13%的税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
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1 号)的规定,自2009 年1 月1 日起由13%恢复到17%,
执行17%的税率;其他执行17%的税率。
公司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
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2、营业税
本公司本年度按照营业税应税收入的5%的比例计缴。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分别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3%的比例计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4、所得税
根据2007 年3 月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本公司及子公司自2008 年1 月1 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至25%。
5、资源税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自2005
年5 月1 日起,资源税税额提高至每吨4 元。本公司二矿按煤炭产品销售及自用量每吨煤4
元缴纳资源税。
6、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30
现金 698.54 706.97
银行存款 40,397.97 2,140,878.93
其他货币资金
合 计 41,096.51 2,141,585.90
注1:本公司(二矿)银行存款比上年减少98.10%,主要原因是税款专户银行存款减少。
注2:本公司(二矿)不存在抵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的或有潜在回收
风险的款项。
2、应收帐款
(1)按账龄结构披露
2009.6.30 2008.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1 年以内 16,894,033.80 99.91 844,701.69 16,049,332.11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15,336.00 100.00 13,802.40 1,533.60
5 年以上 15,336.00 0.09 15,336.00
合 计 16,909,369.80 100.00 860,037.69 16,049,332.11 15,336.00 100.00 13,802.40 1,533.60
(2)按风险类别披露
2009.6.30 2008.12.31
风险类别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16,838,458.80 99.58 841,922.94 15,996,535.86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
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
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
15,336.00 0.09 15,336.00 -
其他不重大应收款 55,575.00 0.33 2,778.75 52,796.25 15,336.00 100.00 13,802.40 1,533.60
合 计 16,909,369.80 100.00 860,037.69 16,049,332.11 15,336.00 100.00 13,802.40 1,533.60
注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是指本公司单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含)以上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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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
款,是指本公司单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以下且账龄五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其余为其他
不重大应收款。
注2:本公司期末主要欠款单位如下:
单 位 名 称 金额 欠款年限 比例(%)
金帆公司 16,838,458.80 1 年以内 99.58
3、预付账款
账 龄 2009.6.30 比例(%) 2008.12.31 比例(%)
1 年以下 377,901.88 100.00 472,764.09 100.00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合 计 377,901.88 100.00 472,764.09 100.00
4、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结构披露
2009.6.30 2008.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1 年以内 136,846,448.18 99.35 136,195.27 136,710,252.91 155,179,555.18 98.62 675,827.89 154,503,727.29
1-2 年 729,672.34 0.53 72,967.24 656,705.10 18,321.50 0.13 2,032.15 16,289.35
2-3 年 - 130,000.00 0.95 39,000.00 91,000.00
3-4 年 130,000.00 0.09 84,500.00 45,500.00 4,000.00 0.03 2,600.00 1,400.00
4-5 年
5 年以上 37,550.00 0.03 37,550.00 37,550.00 0.27 37,550.00
合 计 137,743,670.52 100.00 331,212.51 137,412,458.01 155,369,426.68 100.00 757,010.04 154,612,416.64
(2)按风险类别披露
风险类别
2009.6.30 2008.12.31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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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净值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净值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134,140,516.66 97.38 134,140,516.66 141,622,720.21 91.16 141,622,720.2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
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
风险较大的应收款
37,550.00 0.03 37,550.00 37,550.00 0.02 37,550.00
其他不重大应收款 3,565,603.86 2.59 293,662.51 3,271,941.35 13,709,156.47 8.82 719,460.04 12,989,696.43
合 计 137,743,670.52 100.00 331,212.51 137,412,458.01 155,369,426.68 100 757,010.04 154,612,416.64
注1: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是指本公司单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含)以
上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
款,是指本公司单项金额在10,000,000.00 元以下且账龄五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其余为其
他不重大其他应收款。
注2:二矿在公司内部结算中心的存款134,140,516.66 元未计提坏账准备。
5、存货
2009.6.30 2008.12.31
项 目
金额 跌价准备净值 金额 跌价准备 净值
原材料 2,467,372.37 2,467,372.37 1,830,517.55 1,830,517.55
库存商品 1,346,764.83 1,346,764.83 7,608,028.39 7,608,028.39
合 计 3,814,137.20 3,814,137.20 9,438,545.94 9,438,545.94
注1:本公司二矿期末存货不存在质押、抵押、担保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况。
注2:存货本期末较期初减少5,624,408.74 元,减幅59.5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煤炭
销量较上年度提高导致库存商品减少所致。
6、固定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59,047,292.97 59,047,292.97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33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94,857,865.61 806,000.16 95,663,865.77
运输工具 6,116,256.05 6,116,256.05
井巷工程 313,440,928.16 313,440,928.16
土地 8,782,000.00 8,782,000.00
合 计 482,244,342.79 806,000.16 483,050,342.95
累计折旧: -
房屋及建筑物 35,046,289.24 699,925.72 35,746,214.96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74,023,018.24 2,447,474.28 76,470,492.52
运输工具 3,937,930.06 304,305.30 4,242,235.36
井巷工程 196,338,620.61 3,582,250.00 199,920,870.61
土地
合 计 309,345,858.15 7,033,955.30 316,379,813.45
固定资产净值: 172,898,484.64 166,670,529.5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38,832.26 38,832.26
运输工具
井巷工程
土地
合 计 38,832.26 38,832.26
固定资产净额: 172,859,652.38 166,631,697.24
注:本公司二矿期末没有以固定资产对外抵押、对外担保等情况。
(2)固定资产清理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转入清理原因
机器设备 131,201.11 131,201.11 报废及毁损
7、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
2009.6.30 2008.12.31
工程名称
账面金额
减值
准备
净值 账面金额
减值
准备
净值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34
职工文体活动中心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北山回风井 4,536,300.00 4,536,300.00
北山进风井 6,600,000.00 6,600,000.00
丁戊六井工程 4,955,776.51 4,955,776.51 4,955,776.51 4,955,776.51
合 计 20,092,076.51 20,092,076.51 8,955,776.51 8,955,776.51
(2)明细情况
工程
名称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
资产数
其他减少数 2009.6.30
资金
来源
职工文体中心 4,000,000.00 4,000,000.00 自有资金
北山回风井 4,536,300.00 4,536,300.00 自有资金
北山进风井 6,600,000.00 6,600,000.00 自有资金
丁戊六井工程 4,955,776.51 4,955,776.51 自有资金
合 计 8,955,776.51 11,136,300.00 20,092,076.51
8、无形资产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2009.6.30
一、原价合计 43,161,800.00 43,161,800.00
1.土地使用权
2.采矿权 43,161,800.00 43,161,800.00
3.软件费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1,089,944.44 3,269,833.33 4,359,777.77
1.土地使用权
2.采矿权 1,089,944.44 3,269,833.33 4,359,777.77
3.软件费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合计
1.土地使用权
2.采矿权
3.软件费
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42,071,855.56 38,802,022.23
1.土地使用权
2.采矿权 42,071,855.56 38,802,022.23
3.软件费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35
注:无形资产采矿权详见附注七、15。
9、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 307,520.62 202,411.18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 211,205.89 211,205.89
三、抵销后净额 96,314.73 -8,794.71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如下
①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9.6.30 2008.12.31
项 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230,082.46 307,520.62 809,644.70 202,411.18
②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9.6.30 2008.12.31
项 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844,823.56 211,205.89 844,823.56 211,205.89
注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规定,同一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
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注2:本公司二矿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数调减71,863,813.83 元,原因详见附注五。
10、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减少额
项 目 2008.12.31 本期计提额
转回 转销
2009.6.30
一、坏账准备 770,812.44 906,958.67 486,520.91 1,191,250.20
二、存货跌价准备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8,832.26 38,832.26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36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十四、其他
合 计 809,644.70 906,958.67 486,520.91 1,230,082.46
11、应付账款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1年以内 37,355,420.57 57,877,318.52
1-2年 4,005,000.00 500,300.00
2-3年 78,831.66 170,047.62
3年以上 1,067,785.66 1,234,598.23
合 计 42,507,037.89 59,782,264.37
注: 报告期末应付关联方的款项: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欠款时间欠款比例(%)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
原因
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0,956,614.38 1 年以内25.78 暂未结算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 1 至2 年0.23 暂未结算
合 计 11,056,614.38 26.01
12、预收账款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1年以内 1,114,539.50 833,610.90
1-2年
2-3年
3年以上 2,105,944.43 2,105,944.43
合 计 3,220,483.93 2,939,555.33
注:账龄为一年以上的预收账款系由于客户付款后未及时提货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2008.12.31 本期增加额 本期支付额 2009.6.30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37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5,211,496.87 208,851,174.88 210,613,034.37 23,449,637.38
二、职工福利费 4,818,222.33 4,818,222.33
三、社会保险费 15,910,953.78 15,910,953.78
1.医疗保险费 4,639,296.00 4,639,296.00
2.基本养老保险费 9,979,943.52 9,979,943.52
3.年金缴费
4.失业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 1,291,714.26 1,291,714.26
6.生育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4,949,683.00 4,149,683.00 800,000.00
五、工会经费 821,703.68 1,343,146.07 1,550,295.07 614,554.68
六、职工教育经费 299,469.18 1,343,146.07 544,107.36 1,098,507.89
七、非货币性福利
八、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九、其他 11,182,927.56 11,182,927.56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合 计 26,332,669.73 248,399,253.69 248,769,223.47 25,962,699.95
14、应交税费
税 种 2009.6.30 2008.12.31
增值税 7,843,315.97 8,249,192.50
营业税 6,821.49
城建税 549,509.62
个人所得税 189,563.81 1,338,147.92
教育费附加 235,504.12
资源税 1,089,388.00
矿产资源补偿费 739,234.64
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 -415,064.42
其他税金 -591.50
合 计 10,652,746.15 9,172,276.00
15、其他应付款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1 年以内 21,212,068.02 79,501,561.55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38
1-2 年 19,845,699.30 3,446,426.06
2-3 年 511,565.22
3 年以上 17,500.00 17,500.00
合 计 41,586,832.54 82,965,487.61
注1: 本公司(二矿)期末其他应付款中主要大额应付款项如下:
项 目 金 额
采矿权 21,494,000.00
职工风险抵押金 8,390,894.00
根据豫国土资发〔2008〕84号文,本公司二矿应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缴纳采矿权价款
41,667,800.00元,其中21,667,800.00已由本公司于2008年11月21日缴付。根据豫国土函
〔2008〕575号文批复,余款20,000,000.00元及资金占用费1,494,000.00应于2009年8月25
日前缴纳。
注2: 报告期末欠关联方的款项:
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比例(%)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179,392.44 1 年以内 7.65 暂未结算
16、资本公积
类 别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股本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161,826,975.36 41,579,397.85 203,406,373.21
合 计 161,826,975.36 41,579,397.85 203,406,373.21
17、专项储备
类 别 200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6.30
维简费 89,067,963.54 8,597,400.00 1,152,000.00 96,513,363.54
安全费用 90,531,741.33 42,987,000.00 806,000.16 132,712,741.17
合 计 179,599,704.87 51,584,400.00 1,958,000.16 229,226,104.71
注:本公司二矿专项储备年初数调增179,599,704.87 元,详见附注五。
18、未分配利润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39
上年年末余额 -131,942,396.25 -62,870,785.68
加:会计政策变更 -12,934,669.21
前期差错更正
本年年初余额 -131,942,396.25 -75,805,454.89
加:本期利润转入 69,278,807.42 198,438,035.97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其他转入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资本的普通股股利
上交内部利润 -110,450,452.02 -254,574,977.33
期末未分配利润 -173,114,040.85 -131,942,396.25
注:公司未分配利润年初数调减57,418,107.77 元的原因,详见附注五。
19、营业收入
(1)明细情况
收入类别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470,532,183.48 1,051,780,879.94
其他业务收入 2,546,124.99 6,516,215.34
合 计 473,078,308.47 1,058,297,095.28
(2)按业务类别列示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混煤 470,532,183.48 1,051,780,879.94
20、营业成本
(1)明细情况
成本类别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40
主营业务成本 333,336,688.82 649,387,955.05
其他业务成本 2,036,522.68 32,807,708.65
合 计 335,373,211.50 682,195,663.70
(2)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列示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混煤 333,336,688.82 649,387,955.05
21、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计缴标准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营业税 5% 23,682.23 82,263.68
资源税 4 元/吨 5,825,633.20 10,637,724.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3,641,122.30 5,952,252.86
教育费附加 3% 1,560,480.98 2,550,965.49
合 计 11,050,918.71 19,223,206.03
22、销售费用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销售费用 4,680,781.08 17,288,844.67
23、管理费用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管理费用 28,553,713.64 81,271,484.64
24、财务费用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 175,793.48 687,192.08
资金占用费收入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手续费支出 4,749.50 38,120.50
合 计 -171,043.98 -649,071.58
25、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41
一、坏账损失 420,437.76 -1,471,829.12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 计 420,437.76 -1,471,829.12
26、营业外收入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2、非流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合计
3、债务重组利得合计
4、政府补助 3,250,000.00
5、盘盈利得
6、捐赠利得
7、罚款收入 4,300.00 17,050.00
8、其他 10,200.00 3,600.00
合 计 14,500.00 3,270,650.00
27、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921,234.7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921,234.72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42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2、非流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合计
3、债务重组损失合计
4、盘亏损失
5、公益性捐赠支出
6、非常损失
7、赔偿金、罚款 813,046.52 353,000.00
8、非公益性捐赠支出
9、其他 103,056.14
合 计 813,046.52 2,377,290.86
28、所得税费用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本期所得税费用 23,198,045.26 62,366,531.01
递延所得税费用 -105,109.44 527,589.10
合 计 23,092,935.82 62,894,120.11
29、现金流量表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 充 资 料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69,278,807.42 198,438,035.97
加:资产减值准备 420,437.76 -1,477,196.7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
产折旧
7,033,955.30 27,203,101.75
无形资产摊销 3,269,833.33 1,089,944.2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921,234.7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75,793.48 -552,181.9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05,109.44 355,720.98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4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624,408.74 -3,467,315.5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733,243.24 -81,332,958.2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40,889,709.57 -169,339,311.07
其他 50,778,399.84 28,372,002.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31,526.86 1,211,076.4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41,096.51 2,141,585.9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141,585.90 928,009.4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00,489.39 1,213,576.43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项 目 2009.6.30 2008.12.31
一、现金 41,096.51 2,141,585.90
其中:库存现金 698.54 706.9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0,397.97 2,140,878.9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096.51 2,141,585.90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公司(二矿)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内容是通过内部结算中心收到的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44
结算款项。
(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公司(二矿)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内容是通过内部结算中心支付的
相关结算款项。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
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1、母子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概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业务性质 注册地址 与本企业关系
河南省国资委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郑州市黄河路38号 最终控制方
中平能化集团 6831745-2
对煤炭、化工和矿业
的投资和管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
中路21号院
母公司
2、子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

业务性质 注册地址
与本企业关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平煤股份”)
72703408-4
煤炭开采(限矿井凭证),煤炭洗选
及深加工(凭证),煤炭销售。
平顶山市矿工路
21号
控股子公司
平顶山煤业(集团)爆破
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爆
破器材公司”)
17178078-5 制造:炸药、雷管;
平顶山市卫东区
东高皇乡马棚山
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45
平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工集团”)
70676302-6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
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混凝土预制构件,消防设施工
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平顶山市光明路
中段175号院
控股子公司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兴平工程”)
17177923-1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
;工程技术咨询;批发零售
平顶山市新华区
迎宾路12号
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交易
(1)接受工程及劳务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关联方名称
金 额
占年度工程及
劳务百分比(%)
金 额
占年度工及
劳务百分比(%)
建工集团 9,353,760.68 15.91 25,664,462.66 41.97
兴平工程 255,000.00 0.42
合 计 9,353,760.68 15.91 25,919,462.66 42.39
(2)支付维修保养费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关联方名称
金 额
占年度维修保养费
百分比(%)
金 额
占年度维修保养
费百分比(%)
建工集团 9,806,692.44 28.50
(3)购买材料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关联方名称
金 额
占年度材料采
购百分比(%)
金 额
占年度材料采
购百分比(%)
爆破器材公司 997,426.91 2.10 2,538,371.89 1.94
(5)支付煤炭经销费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关联方名称
金 额
占年度煤炭经销
费百分比(%)
金 额
占年度煤炭经销
费百分比(%)
平煤股份 800,775.54 100.00 9,709,107.20 100.00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矿) 财务报表附注
46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2009.6.30 2008.12.31
企业名称
金 额 百分比(%) 金 额 百分比(%)
应付账款:
建工集团 10,956,614.38 25.78 18,968,126.11 31.73
兴平工程 100,000.00 0.23 400,000.00 0.67
合 计 11,056,614.38 26.01 19,368,126.11 32.40
其他应付款:
建工集团 3,179,392.44 7.65 8,706,692.44 10.51
九、或有事项
本公司二矿报告期没有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二矿无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上述2009 年1-6 月本公司二矿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有关附注,系我们按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编制。
企业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期:2009 年7 月22 日 日期:2009 年7 月22 日 日期:2009 年7 月22 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评协报备号: 150010024109006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平顶山煤业(集团)二矿
资产评估报告书
亚评报字【2009】43 号
( 共三册 第一册)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 O 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总 目 录
第一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煤业
(集团)二矿资产评估报告
第二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煤业
(集团)二矿资产评估明细表
第三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煤业
(集团)二矿资产评估说明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 ……………………………………………………………………… 5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 5
二、评估目的 ……………………………………………………………… 14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5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6
五、评估基准日 …………………………………………………………… 16
六、评估原则 ……………………………………………………………… 16
七、评估依据 ……………………………………………………………… 17
八、评估方法 ……………………………………………………………… 20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7
十、评估假设 ……………………………………………………………… 28
十一、评估结论 …………………………………………………………… 29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 31
十三、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 …………………………………………… 32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3
十五、评估报告日 ………………………………………………………… 33
评估报告附件
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基准日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四、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五、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六、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声 明
为使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理解并恰当使用本评估报告,我们特声明如下:
一、我们在执行本次评估业务过程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
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形成了本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我们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评估所需资料由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
并签章确认;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并
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被认为是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本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在评估结论有效期限内用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
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五、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
告使用者应当充分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六、对可能存在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未做出说明而评
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七、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对其法律权属状况给予
了必要的关注和查验。但本评估报告不具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法律权属确认、
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的能力;我们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
报告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八、我们具备执行本次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评估报告中
已披露利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形。
九、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委托方及相关当
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平顶山煤业(集团)二矿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亚评报字【2009】43号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拟收购
平顶山煤业(集团)二矿在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
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简要报告如下:
评估目的:确定平顶山煤业(集团)二矿的价值,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收购行为提供公允的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平顶山煤业(集团)二矿的净资产。
评估范围:平顶山煤业(集团)二矿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平顶山煤业(集团)二矿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总
额为51,850.85万元,负债25,305.61万元,净资产26,545.24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55,667.30
万元,负债25,305.61万元,净资产30,361.69万元。与账面值比较,总资产评估增值3,816.45
万元,增值率为7.36%,净资产评估增值3,816.45万元,增值率为14.38%。资产评估结
果汇总表如下,评估结果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B-A)/A×100%
1 流动资产 16,666.68 17,035.31 368.63 2.21%
2 非流动资产 35,184.16 38,631.99 3,447.83 9.80%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7 投资性房地产
8 固定资产 30,048.04 32,984.06 2,936.02 9.77%
9 在建工程 895.58 895.58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3.12 8.16 -4.96 -37.80%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4,207.19 4,740.98 533.79 12.69%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4 3.21 -17.03 -84.14%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资产总计 51,850.85 55,667.30 3,816.45 7.36%
21 流动负债 18,119.23 18,119.23
22 非流动负债 7,186.38 7,186.38
23 负债总计 25,305.61 25,305.61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6,545.24 30,361.69 3,816.45 14.38%
对评估结论的说明:
由于委托方与本次评估目的相关经济行为中不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收购,本次评估
结果未对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作价。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充分考虑评估报告正文中描述的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假设条
件、特别事项及使用限制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及评估报告中列示的其他使用者为本次评估目的参考使用。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经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任何公开媒体。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起至2009 年
12 月30 日止。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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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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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平顶山煤业(集团)二矿
资产评估报告
亚评报字【2009】43号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实施了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煤业(集团)二矿在评估基准
日2008 年12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的评估是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
供评估所需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的前提下,以我们现有的专业经验、技术水平
和能力所做出的一种专业性估值意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
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
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
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企业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柒仟肆佰柒拾贰万贰仟叁佰肆拾元整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1998 年3 月17 日
工商注册号:410000100020038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限矿井凭证),煤炭洗选及深加工(凭证),煤炭销售,公
路运输。
企业概况: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
设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8]29 号)的批准,以平顶山煤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重组主体,联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河
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朝川矿、平顶山制革厂及中煤国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际工程集团平顶山选煤设计研究院共同发起设立,并于1998 年3 月17 日经河南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年11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2号核准,公司
首次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000,000 股,每股面值1 元,并于
2006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平煤天安(2008年8月29日起
变更为“平煤股份”),股票代码:60166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1,074,722,340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销售。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
机构,成立了综合部、证券部、计财处、审计处、生产处、开拓处、机电处、地质测量
处、通风处、总调度室、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察处等职能管理部门。截止2008 年
12 月31 日,公司共拥有一矿、四矿、五矿、六矿、八矿、十矿、十一矿、十二矿、十
三矿、朝川矿、八矿选煤厂、田庄选煤厂、七星洗煤厂,以及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
公司和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公司的煤炭品种主要有1/3焦煤、焦煤及肥煤。
煤炭产品主要有动力煤和精煤两大类。动力煤低硫、低磷、含灰量较低且符合国家环保
政策要求,主要用于电力、石油化工和建材等行业;精煤为优质冶炼精煤,主要用于钢
铁制造业。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
司636,526,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3%。
(二)产权持有者: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煤集团”)。
企业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矿工中路21 号院
法定代表人:陈建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拾捌亿贰仟壹佰叁拾壹万元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6 年1 月29 日
工商注册号:410000100052562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洗选、承包境外矿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
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建材、机械
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百货的经销,本企业自产煤炭铁路及公路运
输,发供电(限本企业自用),设备租赁,咨询服务。地质勘查;房屋租赁(限分支机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构凭证经营);住宿、餐饮(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
企业概况:平煤集团是国家特大型煤炭企业,于1955 年建矿,是新中国自行勘探
设计开发建设的第一个特大型煤炭工业基地,1957 年成立河南省平顶山矿务局;1985
年2 月平顶山矿务局划归原煤炭工业部直接管理;1995 年经原煤炭工业部煤办字[1995]
第446 号文批准组建成立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1998 年9 月下放河南省管理。2001
年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对平煤集
团公司实施债转股;2002 年变更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性质,成立新的具有多个出资人
的有限责任公司,并经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豫工商企4100001002314,注册资本金为599,295 万元,各股东出资比例为:河南省煤
炭工业局占63.58%,国家开发银行占21.7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占9.04%,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占5.64%。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郑州煤业(集团)公司等项目2001 年国债技改项目
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建[2001]133 号)、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2002 年第五批国
债专项资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煤矿安全项目)的通知》(国经贸投资
[2002]882 号)的规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将平煤集团收到的国债补助资金400 万元、
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的中央补助资金3,027 万元转作“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由河
南省煤炭工业局持有。
根据平煤集团2004 年11 月26 日第三、四次股东会决议及2004 年12 月10 日国家
开发银行与河南省煤炭工业局签订的《国家开发银行与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股权转让协
议》的有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所持有的平煤集团21.74%(130,310 万元)的股权以
84,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河南省煤炭工业局。根据平煤集团2005 年7 月5 日第三次股
东会决议,同意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安阳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60,000 万元、30,000 万元、10,000 万元,并按照每股净
资产1.123 元折合实收资本即注册资本共计890,471,950.08 元,差额109,528,049.92 元计
入资本公积。同时,根据2005 年5 月23 日的《关于信达公司股权变更事宜的议案》及
中国建设银行建总函[2005]51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债转股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的规
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将在公司股权中的7,068 万元划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河南分行持有。
根据平煤集团2008 年6 月3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扩股,同时根据平煤集团公司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平顶山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按照经评估的平煤集团公司每元注册资本
对应的净资产值1.66 元作为本次增资的定价基础,增资总价款15,000.00 万元折合注册
资本90,362.00 万元,增资款与折合注册资本的差额59,638.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于
2008 年8 月8 日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登记号:
410000100052562。上述股权及股东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782,131.00 万元;变更后平煤
集团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为: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占65.81%,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
11.55%,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占6.93%,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占6.83%,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公司占3.42%,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占3.42%,安阳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占1.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行占0.90%。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
复》(豫政文〔2008〕220 号),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注册成
立了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国资委将持有的平煤集团65.81%
股权注入了该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平煤集团的母公司。
平煤集团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
平煤集团主要从事煤炭采选业,主要产品有焦精煤、肥精煤、1/3 焦精煤、筛混煤、
筛混中块。煤炭产品主要供应中南、华东地区特大型冶金、电力、建材、化工等多家大
中型骨干企业。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持有上市公司平煤股份的股份数为636,526,840股,
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9.23%。
(三)被评估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二矿(简称“平煤集团二矿”)
单位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二矿
注册地址:程平中路44 号院
单位负责人:秦海清
企业性质:分公司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410400300000122
成立时间:1996 年4 月26 日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 年12 月04
日。
企业概况:为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
历史沿革: 平煤集团二矿是平煤集团公司建矿最早的矿井之一,其前身为诸葛庙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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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955 年开工建设,1957 年建成投产。原设计年生产能力为21 万吨,后几经集团公
司边界调整和矿井挖潜改造,上世纪末矿井年产量一直稳定在55 万吨~60 万吨。
井田内煤类以1/3 焦煤、肥煤为主。
主要税种及税率:
(1)、增值税:公司产品销售业务适用增值税,以产品、原材料销售收入为计税依
据,其中:煤炭产品执行13%的税率,其他执行17%的税率。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运费等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增值税
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
知》(财税[2007]75 号),公司自2007 年7 月1 日起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
项税额,并实行按季退税、年底清算的办法。
(2)、营业税:公司本年度按照营业税应税收入的5%的比例计缴。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公司城建税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的比例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3%的比例计缴。
(4)、所得税:根据2007 年3 月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司及子公司自2008 年1 月1 日起,企业所得税税
率调整至25%。
(5)、资源税:2005 年5 月1 日前,公司按煤产品销售及自用量每吨煤1.3 元缴纳
资源税。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自2005 年5 月1 日起,资源税税额提高至每吨4 元。公司二矿按煤炭产品销售及自用
量每吨煤4 元缴纳资源税。
(6)、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主要会计政策:
目前平煤二矿主要执行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
南。重要会计政策如下: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减值损
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
项一起,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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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
账准备,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金额。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类似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
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按账龄组合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账龄 比例
1 年以内(含1 年,以下类推) 5%
1 至2 年 10%
2 至3 年 30%
3 至4 年 65%
4 至5 年 90%
5 年以上 100%
坏账的确认标准为: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不
能收回的款项;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的款
项。
存货核算方法: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
本和其他成本。原材料和产成品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成本包括原材
料、直接人工及按适当百分比分摊的所有间接生产费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永续
盘存制,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
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
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
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后期间存货价值恢复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及其折旧方法
公司的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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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公司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运输设备、井巷工程。 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除井巷工程外均以入账价值减去3%或5%的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
可使用年限内以直线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40 年 3%-5% 2%-12%
运输设备 6-8 年 3%-5% 12%-16%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5-15 年 3%-5% 6%-19%
井巷工程的折旧以采煤量每吨2.5 元提取。
发生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
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之间的高者确定。估计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若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
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
计期间不得转回。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是指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前期施工
准备、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在建工程按
工程项目分类核算,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在各项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借
款费用计入该在建工程成本。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
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
价值确定转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
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
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
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
的支出不再调整。公司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土地使用权及软件。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一致的
方法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不进行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
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公司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采矿权在取得时,按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采矿权自取得之日
起采用直线法在使用寿命内摊销。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时,按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评估值
作为入账价值。土地使用权自取得之日起采用直线法按50 年摊销。软件采用直线法按5
年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
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
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1.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1)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很可能取
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
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
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2.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
延所得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3)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企业合并; 直
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1)维简费提取依据及标准
根据财政部财建[2004]119 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
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企[2004]38 号文《关于提高煤炭生产企业维
简费计提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为原煤产量每吨15 元提取,
同时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煤
炭工业局豫财建[2004]90 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的通知”,该政策执行到2008 年4 月30 日止,自2008 年5 月1 日起,
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调整为原煤产量每吨8.50 元。
(2)安全费提取依据及标准
根据财政部财建[2005]168 号文《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
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05 年4 月1 日起,安全费用提
取标准不低于每吨15 元,具体提取标准由各生产企业确定,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财政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炭安全监管机构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公司
自2005 年4 月1 日起,按原煤产量每吨30 元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主要用于与矿井有
关的瓦斯、水火、运输等防护安全支出及设备设施更新等固定资产支出。
(3)维简费用、安全费核算方法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
[2008]60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规定,公司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等费用在利润分配中提取,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
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公司按规定范围使用,购建相关设备、设施等资产时计
入固定资产。对于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相关设备,企业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有
关成本费用。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储备等相关费用支付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性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上述规定
将相关储备用于购建相关设备或相关的费用性支出等时,按照实际使用金额自“盈余公
积—专项储备”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但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
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矿产资源补偿费核算方法
根据国务院令150 号文《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公司按以下方法计算并
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上述规定之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表规定,煤炭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为1%。
委托方与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平煤股份为产权持有者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被评估单位平煤集团二矿为
平煤集团的分公司。
(四)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本次评估的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以外,本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包括以下单位:
1、 证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 证券交易所;
3、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二、 评估目的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的资产,需确定平煤集团二矿的价值,特委托评估机
构对平煤集团二矿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通过对平煤集团二矿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进行评
估,以确定平煤集团二矿的价值,为平煤股份的收购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平煤集团二矿的净资产,评估范围为平煤集团二矿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
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
债等。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值 科目名称 账面值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2,141,585.9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1,533.6 应付账款 59,782,264.37
预付款项 472,764.09 预收款项 2,939,555.33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26,332,669.73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9,172,276.00
其他应收款 154,612,416.64 应付利息
存货 9,438,545.94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82,965,487.61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166,666,846.17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181,192,253.0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借款
长期应收款 应付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 300,480,368.1 预计负债
在建工程 8,955,776.51 递延所得税负债 71,863,813.83
工程物资 其他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清理 131,201.11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863,813.83
生产性生物资产 负债合计 253,056,066.87
油气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42,071,855.56 实收资本(股本)
开发支出 资本公积 161,826,975.36
商誉 盈余公积 178,149,704.87
长期待摊费用 未分配利润 -74,524,288.48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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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411.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65,452,391.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少数股东权益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1,841,612.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5,452,391.75
资产总计 518,508,458.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8,508,458.62
主要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
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建筑物包括综合楼办公楼、职工食堂等地上建筑物;
井巷及厂区道路等构筑物;在建工程主要为职工文体中心工程;无形资产为应缴纳的采
矿权价款;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非流
动负债主要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
评估范围和对象与平煤集团二矿申报评估的范围和对象一致,且业经委托方和产权
持有者确认,具体以平煤集团二矿申报的评估明细表为准。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09]104 号)。
按照约定,本次评估涉及的采矿权由平煤股份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河南金石矿权评
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本评估机构并入本次评估报告中。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对象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
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08 年12 月31 日。
此评估基准日由平煤股份遵循尽可能接近评估目的实现日的原则确定,并且与《资
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评估基准日和审计基准日一致。
本次评估所有资产均为评估基准日实际存在的资产,资产状况均为评估基准日实际
存在的状况,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 评估原则
(一)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专业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和遵循独立的第三
方立场,评估工作不受委托方和外界的意图及压力的影响,进行独立的评估。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
客观公正性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
凿的事实和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为依据,以求实的态度为指针,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
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实事求是地得出评估结论。
科学性原则是指评估人员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和被
评估资产的特点,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估方案,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科学的方法进行评
估,使评估工作做到科学合理、真实可信。
专业性原则是指评估工作由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各类资产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
技术、财务会计等专业人员分别评估或验证,以确保评估结果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评
估对象的实际价值。
(二) 遵循资产预期收益、贡献、替代、供求、评估时点等评估技术原则。
预期收益原则是指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必须合理预测被评估资产能够为其所有者或
控制者带来预期收益的多少。预期收益原则是评估人员判断资产价值的一个最基本的依
据。
贡献原则是指在评估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每项资产对整体资产的贡献和重要性,而不
是孤立地确定该项资产的价值。
替代原则是指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类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
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应选择较低的价格为基准。
供求原则是指在评估过程中时应充分考虑被评估资产的市场供求变化规律对资产
价值的影响。
评估时点原则是指评估过程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这一时点的价值标
准。
(三) 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其他公认原则。
七、 评估依据
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主要遵守以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 经济行为依据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3、 国务院1991 年第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
4、 国务院2003 年第378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5、 财政部2001 年第14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6、 财政部[2003]3 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7、 国资委2005 年第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8、 国资委“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
问题的通知》;
9、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
则》;
10、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 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
行)》;
11、 财政部“财评字[1999]91 号”《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12、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豫人常[2002]13 号”《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
(三) 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4、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5、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6、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7、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8、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9、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10、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11、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2、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13、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四) 权属依据
1、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2、 房屋所有权证;
3、 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9
4、 机动车行驶证;
5、 重大合同、协议及设备购置发票等。
(五) 取价依据
1、 《关于发布、各类工程消耗量定额
和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中煤建协[2007]90 号);
2、 《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
3、 《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概算定额》(2007 基价);
4、 《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 基价);
5、 《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
6、 《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
7、 《煤炭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7 基价);
8、 《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有关规定》;
9、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
10、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11、 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工期定额》(2000 年);
12、 《平顶山工程造价信息》(平顶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8 年第6
期);
13、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图纸、合同、协议、预(决)算等资料;
14、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
15、 机电产品全球报价系统;
16、 《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 号);
17、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会计账册及会计凭证等有关财务资料;
18、 市场询价资料;
19、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的详细记录和在日常执业中收集到的资料。
(六) 其他参考依据
1、 有关市场资料、产业经济和宏观经济资料;
2、 平顶山煤业(集团)二矿提供的有关经营、管理和收益预测资料;
3、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出具的有关声明、承诺等;
4、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09]104 号);
5、 河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报告号:豫金矿权评报字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
[2009]032 号);
6、 Wind 资讯金融终端;
7、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八、 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简介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和有关评估法规规章的规定,评估方法一般有市场法、收益
法和成本法等三种方法。评估过程中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
件,分析三种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相同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
以估测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市场法以市场实际交易案例为参照来评价评估
对象的现行公允市场价值,具有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取材于市场的特点。采用市场
法评估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一是需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以获得与被评估资产
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二是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参照物及
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是可收集到的。平煤集团二矿作为一个非上
市公司,目前的市场环境缺乏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股权交易市场,其股权交易包括类似
公司的股权交易案例几乎没有。因此,不宜对平煤集团二矿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并使用适当的折现率折成评估
基准日现值以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以决定资产内在价值的根本依据——未来
盈利能力为基础进行评估,反应了资产对于所有者具有价值的本质方面。其适用的前提
条件是: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且可以用货币来衡量;被评估资产的所
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来衡量;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
年限可以预测。截止评估基准日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尚未结束,煤炭行业的
发展受国内经济政策及金融危机的影响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平煤集团二矿是平煤集团的
分公司,是非独立法人,不具备完整的收益能力。且平煤集团二矿按照国土部门核定的
开采期限十分有限,未来的收益期限难以预测。鉴于上述情况,平煤集团二矿难以对其
未来收益情况进行合理的预测,不宜对二矿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
值求得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目的,结合被评估资产的特点和采用的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本次采用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对平煤集团二矿的净资产价值进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1
行评估。
(二)成本法评估简介
采用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确定平煤集团二矿净资产的价值时,评估人员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的要求,结合被评估资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资产类
别分别进行评估,然后以单项加和的方法确定被评估资产的总价值,通过扣减经核实后
的负债确定净资产的价值。现按不同的资产类型将评估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1) 流动资产的评估
① 货币类资产:对库存现金主要通过监督盘点,采用倒推方法验证评估基准日的
现金余额,核对账簿、抽查记账凭证等程序进行核实,以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
评估值;对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主要通过核对银行对账单、函证、余额调节、抽查
记账凭证等程序进行清查核实,以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② 债权类资产: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科目债权类资产评估明细表,通过查
阅账簿和记账凭证,查阅相关合同协议、发询证函或采用相关替代程序进行核实;通过
对其核算内容、账龄、业务性质及债务人资信、经营状况、历史往来状况等因素分析的
基础上综合判断各该款项的可收回资产或权益的金额,据以确定评估值。对于计提的坏
账准备,按照《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规定评估为零。
③ 存货类资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在库周转材料、
在用周转材料、材料采购、委托加工物资等。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类存货评估明
细表,在企业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实施了符合资产评估规范要求的抽查盘点,并核实存
货的品质状况,同时通过调查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收发制度、计价方法、成本结转流
程、抽查记账凭证、计价测试等程序核实存货的成本。在此基础上对原材料、在库周转
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采用成本法评估,即以评估基准日各种材料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加计
运杂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确定评估值;对在用周转材料采用成本法评估,即按照同种在用
周转材料的现行购置或制造价格确定重置成本,再根据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实际状况确定
成新率,二者相乘确定在用周转材料的评估值;对库存商品以市价法为基础进行评估,
即以评估基准日各该库存商品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扣除有关的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
加、应负担的所得税等税费,同时根据各该库存商品的市场销售情况扣除适当数额的净
利润,据以确定评估值;对于在产品,评估人员根据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和企业成本核算
方法,结合在产品的在评估基准日的实际状况,采用市场法、约当产量比照产成品评估
或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
(2) 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评估
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类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评估明细表,
首先核实其权属,然后对每项建筑物进行详细的现场勘查核实,主要包括:建筑名称、
坐落位置、面积、结构类型、装饰及给排水、供电照明、采暖通风等设备配备情况及目
前的使用状况;对井巷工程主要核实其所处煤层采区、建造时间、长度、断面形式、倾
角岩石硬度、支护方式、可采储量等。同时查阅主要建筑物的相关图纸资料,通过查阅
记账凭证和有关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决算资料对其账面价值进行核实。
根据本次评估的目的,结合被评估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特点,对房屋建筑物和
井巷工程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基本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重置全价=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资金成本
① 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建安工程造价主要采用“预决算调整法”、“重编预算法”、“单方造价估算法”和“类
比法”确定。
对于重大的工程项目,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预决算资料、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承
包合同等资料比较齐全的,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造价。即根据企业提供的
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清查评估明细表,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以企业提供的有关典型
工程的决算书为基础,按照工程及类似工程的(预)决算书、确定综合基价,依据《煤
炭井巷工程概算定额》及《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概算定额》(2007 基价)中
的规定,根据平顶山市定额站公布的当地建材价格信息(2008 年第6 期),计算出各
项费用,包括人工费调整、其他直接费调整、施工管理费、材料、机械调整、税金、
计划利润等,定额直接费与各项费用之和即为工程本体造价。根据安装工程决算,按
照《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及平顶山市建筑材料的现行价
格和人工费用取费标准及相关税费,确定安装工程造价。本体造价与安装工程造价之
和构成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无预决算资料的重点工程项目,采用“重编预算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即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图纸和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测算工程量,根据有关定额和评估
基准日当地材料价格,测算出该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工程预决算资料不完整的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采用“单方造价估算法”确
定其工程造价,即根据该房屋建筑物的实际结构特点、粉饰条件、建设标准等条件,井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3
巷工程根据掘进断面、支护方式、锚杆类型、铺轨类型等技术指标估算出其合理单方施
工消耗工程量,据以估算其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无法提供工程预决算资料的房产项目,则以类似结构的房屋建筑物项目和建筑
经济指标估算其建安工程造价。
② 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的确定
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是指依据有关规定,以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建全部固定资产
而必须发生的、扣除土地相关费用和工器具、家具购置费用后的其他相关费用,一般包
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环境评价费、凿井措施工程费、联合
试运行费等。此类费用是在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工程财务决算时,按照会计制度应分摊计
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费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计费标准并结
合市场惯例,通过计算后确定。
③ 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是指工程建设合理周期内投入建设资金的利息成本。评估过程中,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与合理工期相应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假设合理工期内资金均匀投入
计算。基本公式为: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利率×(合理工期/2)
④ 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与煤炭采掘生产不直接相关或者当井下资源开采完毕后可转作他用的重点房
屋建筑物,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现场勘察成新率加权平均的方法确定成新率,基本公式
为:
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评估人员依据现场勘查的情况,根据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建筑面积、内
部设施以及装修、改造、维修等实际情况,估计出尚可使用年限,并结合被评估房屋建
筑物的已使用时间来计算确定其年限法成新率。
基本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同时,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勘察了解的情况,对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包括基础、
承重构件、屋面、非承重件等)、装修(包括门窗、楼地面、内外粉饰、顶棚、装修等)、
设备(包括水、电、暖等)等的现状以及平时维修情况,结合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完损
等级评定标准》,对各个部分分别鉴定打分,汇总打分情况,综合计算该房屋的现场勘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4
察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现场勘察成新率=(结构部分分值×G+装修部分分值×S+设备部分分值×B)×100%
式中G、S、B 分别为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结构、装修、设备三个部分的分值权重系
数,以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实际情况经分析后确定。
对于价值较低的一般性房屋建筑物,以其年限法成新率作为其成新率。
对于与煤炭采掘生产直接相关或者当井下资源开采完毕后不可转作他用的房屋建
筑物,采用以矿井服务年限为基础确定的成新率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率孰短的原则
确定其成新率。
井巷工程成新率的高低取决于其所服务的矿井开采煤炭储量的多少,随着煤炭资源
开采的减少,其经济寿命相应缩短,当煤炭资源开采完毕,经济寿命结束。评估过程中,
评估人员分煤层、分采区分别以各井巷工程的竣工日期为基础计算其已服务年限,根据
剩余可采储量及相关管理部门核定的年生产能力确定尚可服务年限,在此基础上确定成
新率。基本公式为:
成新率=尚可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尚可服务年限)×100%
尚可服务年限=剩余可采储量/(核定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
成新率的确定是专业评估人员基于技术、经验及现场勘察情况所做出的专业性综合
判断的结果。
(3) 设备类资产的评估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通过对有关的合同、发票等权属证
明材料及相关会计凭证的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必要的关注,通过查阅有关的记账凭
证和设备购置发票、预决算资料、分析折旧政策和计提过程,对其账面价值进行核实;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核实,查阅主要设备的运行、维护记录和生产统计资
料,并向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了解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和技术改造等情况,对主要
的大型关键设备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和鉴定。评估人员根据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的情
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基本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① 重置全价的确定
A. 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对于价值量大、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关键设备,重置全价主要由设备
的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资金成本等构成。基本公式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5
为:
重置全价=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资金成本
设备购置价主要通过市场询价、查阅有关设备报价资料,以及评估人员根据收集的
相关价格资料确定;对于部分新近购进的设备,在核实其有关会计凭证的基础上,按照
企业的购买价确定其购置价;对于部分无市场价格的设备,按照替代原则参考同类设备
的购置价,技术进步程度较小的,以物价指数法来确定重置价;非标设备以重置核算法
确定其购置价。
运杂费是根据各设备的具体情况,区分设备购置地点和运输的难易程度,参照有关
设备的行业标准并结合相关的市场惯例,按设备购置价的合理百分比计算确定。
安装调试费是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等技术指标,按设备购置价的
一定比率计算确定。
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是指依据有关规定,以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建全部固定资产
而必须发生的、扣除土地相关费用和工器具、家具购置费用后的其他相关费用,一般包
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环境评价费、联合试运行费、员工培
训费等。此类费用是在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工程财务决算时,按照会计制度应分摊计入固
定资产价值的费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计费标准并结合市
场惯例,通过计算后确定。
资金成本是指工程建设合理周期内投入建设资金的利息成本。评估过程中,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与合理工期相应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假设合理工期内资金均匀投入
计算。基本公式为: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利率
×(合理工期/2)
对于形成固定资产所需时间较短、价值量小、不需要安装以及运杂费较低的一般设
备和电子设备,重置全价参照其购置价并结合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其重置全价。
B. 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车辆的重置全价以车辆所在地同类汽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售价为基础,加上相应
的车辆购置税、验车及牌照等费用确定重置全价。基本公式为:
重置全价=汽车购置价+车辆购置税+验车及牌照等费用
② 成新率的确定
A. 设备成新率的确定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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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重要、关键机器设备,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现场勘察成新率加权平均的方法确
定。基本公式为:
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评估人员依据现场勘查的情况,结合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制造质量、正常负荷率、
维修保养情况、技改情况、设备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等来评估出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并
结合设备的已使用时间来计算确定其年限法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评估人员通过对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制造质量、现实使用状况、利用程度、维护
状况、制造产品的质量、设备外观和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以实地勘查鉴
定的结果结合设备的主要部件,制定鉴定打分标准,通过对各主要部件进行鉴定打分,
根据各部件的得分情况计算出该设备的现场勘察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现场勘察成新率=Σ单项分数
对于形成固定资产所需时间较短、价值量小、不需要安装以及运杂费较低的一般设
备和电子设备,以其年限法成新率作为该设备的成新率。
B. 车辆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行驶里程成新率孰低原则
确定其理论成新率,然后根据现场勘察车辆的实际状况,对理论成新率进行修正,据以
确定车辆的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现场勘察成新率=Σ单项分数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成新率的确定是专业评估人员基于技术、经验及现场勘察情况所做出的专业性综合
判断的结果。
(4) 在建工程的评估
评估人员通过审阅各该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书、施工
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安装合同、监理报告、施工进度报表等资料同时通过抽查记账凭
证、函证、现场勘查等程序对企业申报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核实。对在建工程采用成本
法评估,即以各该工程项目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形成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所需发生的全部费
用为基础确定评估值,一般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需计算的间接费用和其它费用、资金成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7
本等。
(5) 无形资产的评估
①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由于本次委托方的收购行为中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对划拨
土地使用权,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账面价值保留在评估结果中。
② 采矿权的评估:平煤股份委托河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对采矿权进行了评估,
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豫金矿权评报字[2009]032 号)。按照与平煤股份的约定,我们
直接将其采矿权评估结果列入了本评估报告中。欲了解采矿权评估的过程和结果,应阅
读上述评估机构出具的采矿权估价报告。
(6)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评估人员通过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的内容、分析性复核等程序,对其账面价值
进行核实;根据相关科目的评估结果与核实后账面值的差额及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
率计算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
(7) 负债的评估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负债项目评估明细表,通过查阅记账凭证、审阅合同、
函证、分析性复核等程序进行核实;若该债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则以经过
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若该债务并非企业实际承担的现实债务,则按零值计算。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 接受委托
1、 进行项目前期调查,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
业务基本事项;
2、 进行项目风险评价和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分析,同意接受委托;
3、 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 指导企业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实和填报资产评估明细表的
工作,要求企业提供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5、 制定评估计划;
6、 项目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 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
1、 评估人员进入现场,听取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被
评估资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
2、 对企业提供的评估明细表进行查验,检查有无填列不全、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8
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进行核对;
3、 在企业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对纳
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实;清查的主要方式有:查阅账务记录、查阅有关
合同、发询证函、监盘、分析性复核、与有关人员座谈、现场勘查和核实等;
4、 根据现场实地勘查和清查核实的结果,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以做到“表”、“实”相符;
5、 对企业近年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资产状况进行分析,并对企业的未来发展
规划进行分析;
6、 收集本次评估所需资料,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予以必要的查验关注,对企
业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
(三) 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
评估人员对从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和汇总,通过市场调研和询价等程序收集市
场信息,按照前述的评估方法并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对各类资产进行评定估算:
1、 分资产类别进行分析、计算和评定估算,将各分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得出评
估结论。
2、 分析评估结论,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漏评等情况;考虑期后事项、
特殊事项等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3、 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审查复核各类评估工作底稿。
(四) 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1、 撰写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并进行评估机构内部三级审核。
2、 在不影响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
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
3、 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十、 评估假设
评估过程中遵循以下评估假设,当其中的假设条件不成立时,评估结论不成立,评
估报告将无效。
(一) 一般假设
1、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即评估时假定被评估资产按照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
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继续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9
2、 交易假设
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已经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
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3、 公开市场假设
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将要在一种较为完善的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交易双方彼此地位
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
等做出理智的判断。
(二) 特殊假设
1、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被评估资产所在地区社
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税收政策、信贷利率等无重
大变化,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职工队伍、管理水平、主营业务、经营方式等与评估基准
日相比无重大变化。
2、 公司现有和未来的管理层是负责的,并能积极、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计划,努
力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
3、 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企业按照提供给评估人员的发展规划进行发展,生产经
营政策不做重大调整,预测的收入、成本及费用在未来经营中能如期实现。
4、 企业未来采取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 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6、 在企业存续期内,不存在因对外担保等事项导致的大额或有负债。
7、 企业对申报评估的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管理权、处置权、收益权。
8、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9、 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一、 评估结论
本公司评估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
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对平顶山煤业(集团)二矿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
债进行了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依据评估结论成立的前提和条件,我们得出如下评
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平顶山煤业(集团)二矿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总
额为51,850.85万元,负债25,305.61万元,净资产26,545.24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55,667.30
万元,负债25,305.61万元,净资产30,361.69万元。与账面值比较,总资产评估增值3,816.45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0
万元,增值率为7.36%,净资产评估增值3,816.45万元,增值率为14.38%。资产评估结
果汇总表如下,评估结果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B-A)/A×100%
1 流动资产 16,666.68 17,035.31 368.63 2.21%
2 非流动资产 35,184.16 38,631.99 3,447.83 9.80%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7 投资性房地产
8 固定资产 30,048.04 32,984.06 2,936.02 9.77%
9 在建工程 895.58 895.58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3.12 8.16 -4.96 -37.80%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4,207.19 4,740.98 533.79 12.69%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4 3.21 -17.03 -84.14%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资产总计 51,850.85 55,667.30 3,816.45 7.36%
21 流动负债 18,119.23 18,119.23
22 非流动负债 7,186.38 7,186.38
23 负债总计 25,305.61 25,305.61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6,545.24 30,361.69 3,816.45 14.38%
评估结论的说明:
由于委托方与本次评估目的相关经济行为中不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收购,本次评估
结果未对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作价。
评估结果与账面值比较增减值原因分析: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1
1、流动资产增值 368.63万元,增值率为2.21%。主要原因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账面价值为账面余额减去按照帐龄计提坏账准备后的余值,评估时在分析判断的基础
上,按照可回收性确定评估值。
对于存货中产成品的评估采用现行市价法造成存货评估增值。
2、固定资产评估增值2,936.02 万元,增值率为9.77%。主要原因为材料价格及人
工费的上涨和以前年度维简费、安全费形成的帐外固定资产等,致使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3、无形资产评估增值533.79 万元,增值率为12.69%。主要为采矿权评估增值。
4、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减值17.03万元,减值原因为应收款项评估增值相应调整对
递延所得税影响。
上述原因综合造成净资产评估增值3,816.45 万元,增值率14.38%。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已确定评估结论的前提下,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评
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 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可能承担的担保、抵押或如
果出售所应承担的税费等事项,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
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当前述条件及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假设和评估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
估结果将会失效。
(二)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与本次评估有关的所有
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如资料
与事实不符,将可能造成评估结果失实。
(三) 对可能存在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未做出说明
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
任。
(四) 我们执行本次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被评估资产进行评估并发表专业意
见,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不在我们的执业范围之内;提供被评估资
产法律权属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仅限于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予以必要的查验;本评估报告不具有对被评
估资产法律权属确认、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的能力。
(五) 对评估过程中查明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金挂账、呆坏账、无需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2
支付的负债等原因造成的资产价值变化,企业不能依据本评估报告调整账务,需经有权
机关批准后按审批结果处理。
(六) 平煤集团二矿的采矿权,由平煤股份委托河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对采矿
权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豫金矿权评报字 [2009]032 号《采矿权评估报告》。按照与平煤
股份的约定,我们直接将采矿权评估结果列入了本评估结论中。河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
公司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负责。欲了解采矿权评估的过程和结果,应阅读河
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采矿权估价报告。
(七) 部分井巷工程作为以后新增储量的储备,本次评估按照账面值列示。
(八) 平煤集团二矿经盘点发现房屋建筑物24项(建筑面积12,550平方米)、构筑
物及辅助设施15项、机器设备34项。平煤集团二矿本次评估作为帐外资产予以申报并承
诺上述资产实际产权归其所有,无任何争议,且不牵涉任何相关应付未付债务。
(九) 平煤集团二矿申报评估房屋建筑物56,180平方米,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有
20,933平方米。由于陆续加盖等原因,已办证的房屋建筑物实际面积与房屋所有权证上
列明的面积存在差异。本次以平煤集团二矿实际测量面积进行申报、清查和评估。在评
估报告有效期内,若实地测量的面积与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有差异,应以房屋所有权证
记载的面积为准,并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十) 截止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二矿承诺不存在对外贷款担保、
资产抵押及质押、重大未决诉讼、未决索赔、税务纠纷、商业汇票贴现等或有事项,也
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充分考虑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三、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
(一) 本评估结论是对2008年12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时点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客
观公允反映,本评估机构对评估基准日以后被评估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承担责
任。
(二) 在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期间,未发现对评估结论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 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重
大变化,并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
或重新评估。处理原则如下:
1、 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委托方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2、 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3
有资质的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
3、 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
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本评估机构对被评估资产在本报告所列明的评
估原则、假设和前提条件下,依据本报告所述的评估依据、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为本
评估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做出的公允价值反映。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
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 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 评估结论不应被认为是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目的下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将本评估报告作为一个整体使用,不得摘录报告的部分
内容使用。
(五) 如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在本评估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核准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前,本报告不得作为经济行为参考依据。
(六)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经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
册资产评估师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任何公开媒
体。
(七) 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随意向他人
提供或公开。
(八)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起至
2009年12月30日止。超过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后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
十五、评估报告日
本项目评估报告日为:2009年6月22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二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4
(此页无正文)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2 号兴业大厦 邮编:450008
网址: 电话:0371-63217356 传真:0371-63218498
中评协报备号: 150010024109006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
亚评报字【2009】44 号
(共三册 第一册)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 O 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总 目 录
第一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煤业集
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第二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煤业集
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明细表
第三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煤业集
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说明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 ……………………………………………………………………… 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 4
二、评估目的 ……………………………………………………………… 1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7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8
五、评估基准日 …………………………………………………………… 19
六、评估原则 ……………………………………………………………… 19
七、评估依据 ……………………………………………………………… 20
八、评估方法 ……………………………………………………………… 22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9
十、评估假设 ……………………………………………………………… 31
十一、评估结论 …………………………………………………………… 32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 33
十三、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 …………………………………………… 35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5
十五、评估报告日 ………………………………………………………… 36
评估报告附件
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基准日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四、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五、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六、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声 明
为使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理解并恰当使用本评估报告,我们特声明如下:
一、我们在执行本次评估业务过程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
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形成了本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我们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评估所需资料由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
并签章确认;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并
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被认为是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本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在评估结论有效期限内用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
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五、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
告使用者应当充分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六、对可能存在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未做出说明而评
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七、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对其法律权属状况给予
了必要的关注和查验。但本评估报告不具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法律权属确认、
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的能力;我们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
报告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八、我们具备执行本次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评估报告中
已披露利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形。
九、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委托方及相关当
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亚评报字【2009】44号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拟收购
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煤集团九矿”)在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简要报告如下:
评估目的:确定平煤集团九矿的价值,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行为
提供公允的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平煤集团九矿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平煤集团九矿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九矿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
62,915.45万元,负债55,887.77万元,净资产7,027.68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65,661.03万
元,负债55,887.77万元,净资产9,773.26万元。与账面值比较,总资产评估增值2,745.58
万元,增值率为4.36%,净资产评估增值2,745.58万元,增值率为39.07%。资产评估结
果汇总表如下,评估结果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2,444.83 14,901.10 2,706.68 22.20%
2 非流动资产 50,721.03 50,759.92 38.89 0.08%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7 投资性房地产
8 固定资产 24,947.22 25,062.34 115.12 0.46%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9 在建工程 24,572.57 24,572.57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81.39 29.01 -152.38 -84.01%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510.32 606.05 95.73 18.76%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9.53 489.95 -19.58 -3.84%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资产总计 63,165.86 65,661.03 2,745.58 4.36%
21 流动负债 54,506.29 54,506.29
22 非流动负债 1,381.49 1,381.49
23 负债总计 55,887.77 55,887.77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278.09 9,773.26 2,745.58 39.07%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充分考虑评估报告正文中描述的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假设条
件、特别事项及使用限制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及评估报告中列示的其他使用者为本次评估目的参考使用。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经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任何公开媒体。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起至2009 年
12 月30 日止。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
亚评报字【2009】44号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实施了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在
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的评估是在委托方及相关
当事方提供评估所需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的前提下,以我们现有的专业经验、
技术水平和能力所做出的一种专业性估值意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
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
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企业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柒仟肆佰柒拾贰万贰仟叁佰肆拾元整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1998 年3 月17 日
工商注册号:410000100020038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限矿井凭证),煤炭洗选及深加工(凭证),煤炭销售,公
路运输。
企业概况: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
设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8]29 号)的批准,以平顶山煤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重组主体,联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河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朝川矿、平顶山制革厂及中煤国
际工程集团平顶山选煤设计研究院共同发起设立,并于1998 年3 月17 日经河南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年11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2号核准,公司
首次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000,000 股,每股面值1 元,并于
2006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平煤天安(2008年8月29日起
变更为“平煤股份”),股票代码:60166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1,074,722,340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销售。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
机构,成立了综合部、证券部、计财处、审计处、生产处、开拓处、机电处、地质测量
处、通风处、总调度室、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察处等职能管理部门。截止2008 年
12 月31 日,公司共拥有一矿、四矿、五矿、六矿、八矿、十矿、十一矿、十九矿、十
三矿、朝川矿、八矿选煤厂、田庄选煤厂、七星洗煤厂,以及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
公司和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公司的煤炭品种主要有1/3焦煤、焦煤及肥煤。
煤炭产品主要有动力煤和精煤两大类。动力煤低硫、低磷、含灰量较低且符合国家环保
政策要求,主要用于电力、石油化工和建材等行业;精煤为优质冶炼精煤,主要用于钢
铁制造业。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
司636,526,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3%。
(二)产权持有者:
1、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煤集团”)。
企业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矿工中路21 号院
法定代表人:陈建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拾捌亿贰仟壹佰叁拾壹万元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6 年1 月29 日
工商注册号:410000100052562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洗选、承包境外矿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
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建材、机械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百货的经销,本企业自产煤炭铁路及公路运
输,发供电(限本企业自用),设备租赁,咨询服务。地质勘查;房屋租赁(限分支机
构凭证经营);住宿、餐饮(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
企业概况:平煤集团是国家特大型煤炭企业,于1955 年建矿,是新中国自行勘探
设计开发建设的第一个特大型煤炭工业基地,1957 年成立河南省平顶山矿务局;1985
年2 月平顶山矿务局划归原煤炭工业部直接管理;1995 年经原煤炭工业部煤办字[1995]
第446 号文批准组建成立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1998 年9 月下放河南省管理。2001
年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对平煤集
团公司实施债转股;2002 年变更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性质,成立新的具有多个出资人
的有限责任公司,并经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豫工商企4100001002314,注册资本金为599,295 万元,各股东出资比例为:河南省煤
炭工业局占63.58%,国家开发银行占21.7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占9.04%,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占5.64%。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郑州煤业(集团)公司等项目2001 年国债技改项目
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建[2001]133 号)、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2002 年第五批国
债专项资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煤矿安全项目)的通知》(国经贸投资
[2002]882 号)的规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将平煤集团收到的国债补助资金400 万元、
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的中央补助资金3,027 万元转作“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由河
南省煤炭工业局持有。
根据平煤集团2004 年11 月26 日第三、四次股东会决议及2004 年12 月10 日国家
开发银行与河南省煤炭工业局签订的《国家开发银行与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股权转让协
议》的有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所持有的平煤集团21.74%(130,310 万元)的股权以
84,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河南省煤炭工业局。根据平煤集团2005 年7 月5 日第三次股
东会决议,同意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安阳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60,000 万元、30,000 万元、10,000 万元,并按照每股净
资产1.123 元折合实收资本即注册资本共计890,471,950.08 元,差额109,528,049.92 元计
入资本公积。同时,根据2005 年5 月23 日的《关于信达公司股权变更事宜的议案》及
中国建设银行建总函[2005]51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债转股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的规
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将在其股权中的7,068 万元划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分行持有。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根据平煤集团2008 年6 月3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扩股,同时根据平煤集团公司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平顶山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按照经评估的平煤集团公司每元注册资本
对应的净资产值1.66 元作为本次增资的定价基础,增资总价款15,000.00 万元折合注册
资本90,362.00 万元,增资款与折合注册资本的差额59,638.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于
2008 年8 月8 日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登记号:
410000100052562。上述股权及股东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782,131.00 万元;变更后平煤
集团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为: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占65.81%,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
11.55%,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占6.93%,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占6.83%,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公司占3.42%,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占3.42%,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占1.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行占0.90%。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
复》(豫政文〔2008〕220 号),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注册成
立了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国资委将持有的平煤集团65.81%
股权注入了该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平煤集团的母公司。
平煤集团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
平煤集团主要从事煤炭采选业,主要产品有焦精煤、肥精煤、1/3 焦精煤、筛混煤、
筛混中块。煤炭产品主要供应中南、华东地区特大型冶金、电力、建材、化工等多家大
中型骨干企业。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持有上市公司平煤股份的股份数为636,526,840股,
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9.23%。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出资5000万元,占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的57%。
2、香山多种公司工会委员会(职工股)出资3730万元,占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
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43%。
(三)被评估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煤集团九矿”)
1、企业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 新华区青石路
3、法定代表人:张建国
4、注册号:410400100015632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5、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柒佰叁拾万元整
6、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运输、安装、劳务服务。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8、企业概况: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平顶山矿务局九矿,1958
年8 月建矿,1989 年因矿井资源枯竭,经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批准,核销生产能力,矿
井报废。按照矿务局指示就地转产,一边发展多种经营,一边残采边角煤柱,维持企业
生存。并把九矿更名为平顶山煤业(集团)香山多种经营公司。
为发展多种经营安置职工,在较的短时间内,先后建成投产了针织厂、壁毯厂、
水泥厂、汽修厂、陶瓷厂,被誉为“香山道路”。1995 年以后,随着国家“大集团”的
产业战略逐步形成,香山公司安置型非煤多经企业受到严重冲击,由于技术、市场、规
模等原因相继倒闭、停产。2000 年以后,煤炭市场逐步好转,九矿申请获得了煤炭深部
资源,又重新回到了以煤为主的发展轨道。2008 年年底香山公司改制并经上级部门批准
更名为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730 万元,其中平煤集团出资5000
万元,占57%;香山多种公司工会委员会(职工股)3730 万元,占43%。
九矿属中型规模矿山,现有职工总数2829 人。其中机关管理人员149 人,基
层管理人员198 人,生产线岗位人员1217 人,通风线岗位人员315 人,机电线岗位人
员524 人,经营线岗位人员110 人,后勤线岗位人员191 人,其它地面线岗位人员87
人。经营的方式为:煤炭开采。
9、近年财务状况见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总资产 62,291.54 33,472.61 21,494.57
总负债 55,887.77 34,036.51 24,246.87
净资产 7,027.67 -563.89 -2,752.30
主营业务收入 19,809.98 16,814.62 13,272.15
净利润 1,861.57 2,188.41 1,170.07
注:上述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10、主要会计政策
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1)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从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起至12 月 31 日止为一
个会计年度。
(2)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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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
并可靠计量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 年)》及其应用指南的具体规定,采用重置
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4)应收款项的核算
①应收款项的计量: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按从购货
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
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公司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
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减
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
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
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反映各
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根
据以前年度与之相类似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
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公司账龄组合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账龄 比例
1 年以内(含1 年,以下类推) 5%
1 至2 年 10%
2 至3 年 30%
3 至4 年 65%
4 至5 年 90%
5 年以上 100%
坏账的确认标准
(a)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款项。
(b)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
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经公司权力机构批准后将其确认为坏账损失,并冲销已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提取的相应坏账准备。
(5) 存货核算方法
① 存货分类依据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和产成品。
原材料主要系指用于井下生产的物料及辅助材料等,产成品系指煤炭成品原煤(“混煤”)
及经过洗选加工后的精煤(“冶炼精煤”)等。根据煤炭业的特点及有关规定,煤炭企业
专用的12 种小型设备及专用工具亦作为原材料核算。
②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原材料和产成品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
工及按适当百分比分摊的所有间接生产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③ 存货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④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a)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
净值。
(b)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
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
(c)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
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
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
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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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
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后期间存货价值恢复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及其折旧方法
① 固定资产的标准
公司的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②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指除了满足固定资产的标准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
(a)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b)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③ 固定资产的分类
公司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运输设备、井巷工程。
④ 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除井巷工程外均以入账价值减去5%的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可使用
年限内以直线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40 年 3%-5% 2%-12%
运输设备 5-15年 3%-5% 6%-19%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5-15 年 3%-5% 6%-19%
井巷工程的折旧以采煤量每吨2.5 元提取。
公司安全费支出形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详见(11)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
费用核算方法。
发生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⑤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公司发生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同时满足:与该后续支出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企业;该后续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如有替换部分,扣除其
账面价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
理的期间内摊销。
⑥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
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之间的高者确定。估计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若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
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
计期间不得转回。
(7)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① 在建工程是指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前期
施工准备、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在建工程按工程项目分类核算,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在各项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之前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在建工程成本。 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
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
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确定转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
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②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
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
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8) 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方法
① 无形资产的计价和分类
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
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土地使用权及软件。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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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
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一致的方法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
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公司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寿
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采矿权在取得时,按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采矿权自取得之日
起采用直线法在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服务年限内摊销。
③ 无形资产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
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
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9)收入确认原则
①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
计量。
② 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
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③ 公司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
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④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
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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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
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
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①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很可能取得用
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不予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
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
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
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
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④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
延所得税负债:商誉的初始确认;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
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
额(或可抵扣亏损)。
⑤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该暂时性差异在可
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11)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① 维简费提取依据及标准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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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2004 年5 月1 日起,根据财政部财建[2004]119 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企[2004]38 号文《关
于提高煤炭生产企业维简费计提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由原煤
产量8.5 元/吨提高到15 元/吨(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旧费2.5 元/吨);同时,根据河南
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
建[2004]90 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和的通
知》的通知”,该政策执行到2008 年4 月30 日止,自2008 年5 月1 日起,公司维简费
计提标准调整为原煤产量每吨8.50 元(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旧费2.5 元/吨)。
② 安全费提取依据及标准
公司在2005 年4 月1 日前,根据财建[2004]119 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
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豫
财建[2004]90 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
发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原煤产量每吨8 元提取安全费用。
根据财政部财建[2005]168 号文《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
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05 年4 月1 日起,安全费用提
取标准不低于每吨15 元,具体提取标准由各生产企业确定,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财政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炭安全监管机构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公司
自2005 年4 月1 日起,按原煤产量每吨30 元提取安全费用。
③ 维简费用、安全费核算方法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
[2008]60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规定,公司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等费用在利润分配中提取,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
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公司按规定范围使用,购建相关设备、设施等资产时计
入固定资产。对于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相关设备,企业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有
关成本费用。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储备等相关费用支付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性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上述规定
将相关储备用于购建相关设备或相关的费用性支出等时,按照实际使用金额自“盈余公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
积—专项储备”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但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
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12)矿产资源补偿费核算方法
根据国务院令150 号文《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公司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缴
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上述规定之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表规定,煤炭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为1%。
(13)税项
① 增值税
公司产品销售业务适用增值税,以产品、原材料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其中:煤炭
产品执行13%的税率,其他执行17%的税率。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运费等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增值
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
知》(财税[2007]75 号),公司自2007 年7 月1 日起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并实行按季退税、年底清算的办法。
② 营业税
公司本年度按照营业税应税收入的5%的比例计缴。
③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公司城建税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的比例计缴;教育费附加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
的3%的比例计缴。
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 年3 月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自2008 年1 月1 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3%调
整至25%。
④ 资源税
2005 年5 月1 日前,公司按煤产品销售及自用量每吨煤1.3 元缴纳资源税。根据《河
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自2005 年5 月1
日起,资源税税额提高至每吨4 元。公司按煤炭产品销售及自用量每吨煤4 元缴纳资源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
税。
⑤ 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四)委托方与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平煤股份和被评估单位平煤集团九矿同为产权持有者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
司。
(五)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本次评估的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以外,本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包括以下单位:
1、 证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 证券交易所;
3、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二、 评估目的
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需确定平煤集团九矿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特委托
评估机构对平煤集团九矿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通过对平煤集团九矿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进行评
估,以确定平煤集团九矿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为平煤股份的收购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平煤集团九矿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平煤集团九矿申报经审计后
的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流动负债、长
期负债等。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值 科目名称 账面值
流动资产 121,944,181.35 流动负债 545,062,880.23
货币资金 89,499,447.16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3,241,135.71 应付账款 147,856,125.45
预付账款 1,171,274.45 预收账款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15,965,045.85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1,478,747.37
其他应收款 1,670,768.65 应付利息
存货 26,361,555.38 应付股利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382,720,456.30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507,210,306.63 其他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非流动负债 13,814,859.59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借款
长期应收款 应付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 249,472,180.93 预计负债
在建工程 245,725,705.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814,859.59
工程物资 其他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清理 1,813,942.06 负债合计 558,877,739.82
生产性生物资产 实收资本(股本) 87,300,000.00
油气资产 资本公积 5,752,457.44
无形资产 5,103,196.00 减:库存股
开发支出 盈余公积 161,890.11
商誉 未分配利润 -22,937,599.39
长期待摊费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0,276,748.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95,281.97 少数股东权益
其他非流动资产 所有者权益合计 70,276,748.16
资产总计 629,154,487.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29,154,487.98
主要资产概况: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
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建筑物包括安全培训综合楼、球磨车间等地上建筑
物;戊组皮带下山、丁戊巳专用回风巷等井下构筑物;在建工程主要为技改项目所构建
的地面及井下工程;无形资产为缴纳的采矿权价款;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
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
按照约定,本次评估涉及的采矿权由平煤股份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河南金石矿权评
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本评估机构并入本次评估报告中。
评估范围和对象与平煤集团九矿申报评估的范围和对象一致,且业经委托方和产权
持有者确认,具体以平煤集团九矿申报的评估明细表为准。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09]106 号)。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对象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
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9
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08 年12 月31 日。
此评估基准日由平煤股份遵循尽可能接近评估目的实现日的原则确定,并且与《资
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评估基准日和审计基准日一致。
本次评估所有资产均为评估基准日实际存在的资产,资产状况均为评估基准日实际
存在的状况,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 评估原则
(一)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专业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和遵循独立的第三
方立场,评估工作不受委托方和外界的意图及压力的影响,进行独立的评估。
客观公正性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
凿的事实和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为依据,以求实的态度为指针,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
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实事求是地得出评估结论。
科学性原则是指评估人员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和被
评估资产的特点,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估方案,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科学的方法进行评
估,使评估工作做到科学合理、真实可信。
专业性原则是指评估工作由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各类资产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
技术、财务会计等专业人员分别评估或验证,以确保评估结果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评
估对象的实际价值。
(二) 遵循资产预期收益、贡献、替代、供求、评估时点等评估技术原则。
预期收益原则是指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必须合理预测被评估资产能够为其所有者或
控制者带来预期收益的多少。预期收益原则是评估人员判断资产价值的一个最基本的依
据。
贡献原则是指在评估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每项资产对整体资产的贡献和重要性,而不
是孤立地确定该项资产的价值。
替代原则是指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类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
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应选择较低的价格为基准。
供求原则是指在评估过程中时应充分考虑被评估资产的市场供求变化规律对资产
价值的影响。
评估时点原则是指评估过程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这一时点的价值标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
准。
(三) 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其他公认原则。
七、 评估依据
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主要遵守以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 经济行为依据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3、 国务院1991 年第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4、 国务院2003 年第378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5、 财政部2001 年第14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6、 财政部[2003]3 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7、 国资委2005 年第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8、 国资委“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
问题的通知》;
9、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
则》;
10、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 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
行)》;
11、 财政部“财评字[1999]91 号”《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12、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豫人常[2002]13 号”《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
(三) 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4、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5、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6、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7、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1
8、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9、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10、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11、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2、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13、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四) 权属依据
1、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2、 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
3、 机动车行驶证;
4、 重大合同、协议及设备购置发票等。
(五) 取价依据
1、 《关于发布、各类工程消耗量定额
和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中煤建协[2007]90 号);
2、 《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
3、 《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概算定额》(2007 基价);
4、 《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 基价);
5、 《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
6、 《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
7、 《煤炭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7 基价);
8、 《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有关规定》;
9、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
10、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11、 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工期定额》(2000 年);
12、 《平顶山工程造价信息》(平顶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8 年第6
期);
13、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图纸、合同、协议、预(决)算等资料;
14、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
15、 机电产品全球报价系统;
16、 《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 号);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
17、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会计账册及会计凭证等有关财务资料;
18、 市场询价资料;
19、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的详细记录和在日常执业中收集到的资料。
(六) 其他参考依据
1、 有关市场资料、产业经济和宏观经济资料;
2、 平煤集团九矿提供的有关经营、管理和收益预测资料;
3、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出具的有关声明、承诺等;
4、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09]106 号);
5、 河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豫金矿权评报字 [2009]034
号);
6、 Wind 资讯金融终端;
7、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八、 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简介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和有关评估法规规章的规定,评估方法一般有市场法、收益
法和成本法等三种方法。评估过程中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
件,分析三种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相同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
以估测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市场法以市场实际交易案例为参照来评价评估
对象的现行公允市场价值,具有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取材于市场的特点。采用市场
法评估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一是需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以获得与被评估资产
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二是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参照物及
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是可收集到的。平煤集团九矿作为一个非上
市公司,目前的市场环境缺乏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股权交易市场,其股权交易包括类似
公司的股权交易案例几乎没有。因此,不宜对平煤集团九矿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并使用适当的折现率折成评估
基准日现值以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以决定资产内在价值的根本依据——未来
盈利能力为基础进行评估,反应了资产对于所有者具有价值的本质方面。其适用的前提
条件是: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且可以用货币来衡量;被评估资产的所
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来衡量;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3
年限可以预测。
平煤集团九矿属于煤炭开采行业,受煤炭价格、市场供需状况、行业收益水平等诸
多因素和地下地质条件复杂、煤质可能产生一定变化的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近几年国内需求持续旺盛等因素导致煤炭价格持续上涨,但2008 年9 月
以来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已对全球实体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国内煤炭需求锐减、煤
炭价格出现巨大波动,经济危机影响的深度和广度正在蔓延。尽管评估基准日附近我国
宏观调控和拉动内需等政策效果初步显现,但是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尚未结
束,煤炭行业的发展受国内经济政策及金融危机的影响程度具有很大不确定性,造成对
未来收益的预测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且平煤集团九矿按照国土部门核定的开采期限
十分有限,资源优化和新增储量尚待相关部门审批,未来的收益期限难以预测。鉴于上
述情况,平煤集团九矿难以对其未来收益情况进行合理的预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
益法的科学运用。所以不宜对平煤集团九矿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
值求得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目的,结合被评估资产的特点和采用的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本次采用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对平煤集团九矿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进行评估。
(二)成本法评估简介
采用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确定平煤集团九矿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时,评估人员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的要求,结合被评估资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
资产类别分别进行评估,然后以单项加和的方法确定被评估资产的总价值,通过扣减经
核实后的负债确定净资产的价值。现按不同的资产类型将评估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1) 流动资产的评估
① 货币类资产:对库存现金主要通过监督盘点,采用倒推方法验证评估基准日的
现金余额,核对账簿、抽查记账凭证等程序进行核实,以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
评估值;对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主要通过核对银行对账单、函证、余额调节、抽查
记账凭证等程序进行清查核实,以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② 债权类资产: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科目债权类资产评估明细表,通过查
阅账簿和记账凭证,查阅相关合同协议、发询证函或采用相关替代程序进行核实;通过
对其核算内容、账龄、业务性质及债务人资信、经营状况、历史往来状况等因素分析的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4
基础上综合判断各该款项的可收回资产或权益的金额,据以确定评估值。对于计提的坏
账准备,按照《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规定评估为零。
③ 存货类资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用低值易耗品等。评估人员根据企业
提供的各类存货评估明细表,在企业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实施了符合资产评估规范要求
的抽查盘点,并核实存货的品质状况,同时通过调查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收发制度、
计价方法、成本结转流程、抽查记账凭证、计价测试等程序核实存货的成本。在此基础
上对原材料采用成本法评估,即以评估基准日各种材料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加计运杂费及
其他合理费用确定评估值;对在用低值易耗品采用成本法评估,即按照同种在用低值易
耗品的现行购置或制造价格确定重置成本,再根据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实际状况确定成新
率,二者相乘确定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评估值;对库存商品以市价法为基础进行评估,即
以评估基准日各该库存商品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扣除有关的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
应负担的所得税等税费,同时根据各该库存商品的市场销售情况扣除适当数额的净利
润,据以确定评估值。
(2) 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评估
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类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评估明细表,
首先核实其权属,然后对每项建筑物进行详细的现场勘查核实,主要包括:建筑名称、
坐落位置、面积、结构类型、装饰及给排水、供电照明、采暖通风等设备配备情况及目
前的使用状况;对井巷工程主要核实其所处煤层采区、建造时间、长度、断面形式、倾
角岩石硬度、支护方式、可采储量等。同时查阅主要建筑物的相关图纸资料,通过查阅
记账凭证和有关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决算资料对其账面价值进行核实。
根据本次评估的目的,结合被评估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特点,对房屋建筑物和
井巷工程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基本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重置全价=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资金成本
① 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建安工程造价主要采用“预决算调整法”、“重编预算法”、“单方造价估算法”和“类
比法”确定。
对于重大的工程项目,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预决算资料、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承
包合同等资料比较齐全的,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造价。即根据企业提供的
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清查评估明细表,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以企业提供的有关典型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5
工程的决算书为基础,按照工程及类似工程的(预)决算书、确定综合基价,依据《煤
炭井巷工程概算定额》及《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概算定额》(2007 基价)中
的规定,根据平顶山市定额站公布的当地建材价格信息(2008 年第6 期),计算出各
项费用,包括人工费调整、其他直接费调整、施工管理费、材料、机械调整、税金、
计划利润等,定额直接费与各项费用之和即为工程本体造价。根据安装工程决算,按
照《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及平顶山市建筑材料的现行价
格和人工费用取费标准及相关税费,确定安装工程造价。本体造价与安装工程造价之
和构成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无预决算资料的重点工程项目,采用“重编预算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即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图纸和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测算工程量,根据有关定额和评估
基准日当地材料价格,测算出该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工程预决算资料不完整的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采用“单方造价估算法”确
定其工程造价,即根据该房屋建筑物的实际结构特点、粉饰条件、建设标准等条件,井
巷工程根据掘进断面、支护方式、锚杆类型、铺轨类型等技术指标估算出其合理单方施
工消耗工程量,据以估算其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无法提供工程预决算资料的房产项目,则以类似结构的房屋建筑物项目和建筑
经济指标估算其建安工程造价。
② 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的确定
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是指依据有关规定,以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建全部固定资产
而必须发生的、扣除土地相关费用和工器具、家具购置费用后的其他相关费用,一般包
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环境评价费、凿井措施工程费、联合
试运行费等。此类费用是在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工程财务决算时,按照会计制度应分摊计
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费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计费标准并结
合市场惯例,通过计算后确定。
③ 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是指工程建设合理周期内投入建设资金的利息成本。评估过程中,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与合理工期相应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假设合理工期内资金均匀投入
计算。基本公式为: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利率×(合理工期/2)
④ 成新率的确定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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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与煤炭采掘生产不直接相关或者当井下资源开采完毕后可转作他用的重点房
屋建筑物,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现场勘察成新率加权平均的方法确定成新率,基本公式
为:
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评估人员依据现场勘查的情况,根据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建筑面积、内
部设施以及装修、改造、维修等实际情况,估计出尚可使用年限,并结合被评估房屋建
筑物的已使用时间来计算确定其年限法成新率。
基本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同时,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勘察了解的情况,对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包括基础、
承重构件、屋面、非承重件等)、装修(包括门窗、楼地面、内外粉饰、顶棚、装修等)、
设备(包括水、电、暖等)等的现状以及平时维修情况,结合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完损
等级评定标准》,对各个部分分别鉴定打分,汇总打分情况,综合计算该房屋的现场勘
察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现场勘察成新率=(结构部分分值×G+装修部分分值×S+设备部分分值×B)×100%
式中G、S、B 分别为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结构、装修、设备三个部分的分值权重系
数,以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实际情况经分析后确定。
对于价值较低的一般性房屋建筑物,以其年限法成新率作为其成新率。
对于与煤炭采掘生产直接相关或者当井下资源开采完毕后不可转作他用的房屋建
筑物,采用以矿井服务年限为基础确定的成新率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率孰短的原则
确定其成新率。
井巷工程成新率的高低取决于其所服务的矿井开采煤炭储量的多少,随着煤炭资源
开采的减少,其经济寿命相应缩短,当煤炭资源开采完毕,经济寿命结束。评估过程中,
评估人员分煤层、分采区分别以各井巷工程的竣工日期为基础计算其已服务年限,根据
剩余可采储量及相关管理部门核定的年生产能力确定尚可服务年限,在此基础上确定成
新率。基本公式为:
成新率=尚可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尚可服务年限)×100%
尚可服务年限=剩余可采储量/(核定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
成新率的确定是专业评估人员基于技术、经验及现场勘察情况所做出的专业性综合
判断的结果。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7
(3) 设备类资产的评估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通过对有关的合同、发票等权属证
明材料及相关会计凭证的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必要的关注,通过查阅有关的记账凭
证、设备购置发票和预决算资料、分析折旧政策和计提过程,对其账面值予以必要的核
实;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核实,查阅主要设备的运行、维护记录和生产统
计资料,并向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了解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和技术改造等情况,对
主要的大型关键设备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和鉴定。评估人员根据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
的情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基本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① 重置全价的确定
A. 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对于价值量大、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关键设备,重置全价主要由设备
的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资金成本等构成。基本公式
为:
重置全价=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资金成本
设备购置价主要通过市场询价、查阅有关设备报价资料,以及评估人员根据收集的
相关价格资料确定;对于部分新近购进的设备,在核实其有关会计凭证的基础上,按照
企业的购买价确定其购置价;对于部分无市场价格的设备,按照替代原则参考同类设备
的购置价,技术进步程度较小的,以物价指数法来确定重置价;非标设备以重置核算法
确定其购置价。
运杂费是根据各设备的具体情况,区分设备购置地点和运输的难易程度,参照有关
设备的行业标准并结合相关的市场惯例,按设备购置价的合理百分比计算确定。
安装调试费是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等技术指标,按设备购置价的
一定比率计算确定。
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是指依据有关规定,以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建全部固定资产
而必须发生的、扣除土地相关费用和工器具、家具购置费用后的其他相关费用,一般包
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环境评价费、联合试运行费、员工培
训费等。此类费用是在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工程财务决算时,按照会计制度应分摊计入固
定资产价值的费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计费标准并结合市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8
场惯例,通过计算后确定。
资金成本是指工程建设合理周期内投入建设资金的利息成本。评估过程中,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与合理工期相应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假设合理工期内资金均匀投入
计算。基本公式为: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利率
×(合理工期/2)
对于形成固定资产所需时间较短、价值量小、不需要安装以及运杂费较低的一般设
备和电子设备,重置全价参照其购置价并结合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其重置全价。
B. 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车辆的重置全价以车辆所在地同类汽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售价为基础,加上相应
的车辆购置税、验车及牌照等费用确定重置全价。基本公式为:
重置全价=汽车购置价+车辆购置税+验车及牌照等费用
② 成新率的确定
A. 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重要、关键机器设备,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现场勘察成新率加权平均的方法确
定。基本公式为:
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评估人员依据现场勘查的情况,结合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制造质量、正常负荷率、
维修保养情况、技改情况、设备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等来评估出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并
结合设备的已使用时间来计算确定其年限法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评估人员通过对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制造质量、现实使用状况、利用程度、维护
状况、制造产品的质量、设备外观和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以实地勘查鉴
定的结果结合设备的主要部件,制定鉴定打分标准,通过对各主要部件进行鉴定打分,
根据各部件的得分情况计算出该设备的现场勘察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现场勘察成新率=Σ单项分数
对于形成固定资产所需时间较短、价值量小、不需要安装以及运杂费较低的一般设
备和电子设备,以其年限法成新率作为该设备的成新率。
B. 车辆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行驶里程成新率孰低原则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9
确定其理论成新率,然后根据现场勘察车辆的实际状况,对理论成新率进行修正,据以
确定车辆的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现场勘察成新率=Σ单项分数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成新率的确定是专业评估人员基于技术、经验及现场勘察情况所做出的专业性综合
判断的结果。
(4) 在建工程的评估
评估人员通过审阅各该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书、施工
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安装合同、监理报告、施工进度报表等资料同时通过抽查记账凭
证、函证、现场勘查等程序对企业申报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核实。对在建工程采用成本
法评估,即以各该工程项目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形成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所需发生的全部费
用为基础确定评估值,一般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需计算的间接费用和其它费用、资金成
本等。
(5) 无形资产的评估
采矿权的评估:平煤股份委托河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对采矿权进行了评估,并
出具了豫金矿权评报字 [2009]034 号《采矿权评估报告》。按照与平煤股份的约定,我
们直接将其采矿权评估结果列入了本评估报告中。欲了解采矿权评估的过程和结果,应
阅读上述评估机构出具的采矿权估价报告。
(6)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评估人员通过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的内容、分析性复核等程序,对其账面价值
进行核实;根据相关科目的评估结果与核实后账面值的差额及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
率计算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
(7) 负债的评估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负债项目评估明细表,通过查阅记账凭证、审阅合同、
函证、分析性复核等程序进行核实;若该债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则以经过
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若该债务并非企业实际承担的现实债务,则按零值计算。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 接受委托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0
1、 进行项目前期调查,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
业务基本事项;
2、 进行项目风险评价和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分析,同意接受委托;
3、 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 指导企业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实和填报资产评估明细表的
工作,要求企业提供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5、 制定评估计划;
6、 项目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 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
1、 评估人员进入现场,听取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被
评估资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
2、 对企业提供的评估明细表进行查验,检查有无填列不全、项目不明确等情况,
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进行核对;
3、 在企业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对纳
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实;清查的主要方式有:查阅账务记录、查阅有关
合同、发询证函、监盘、分析性复核、与有关人员座谈、现场勘查和核实等;
4、 根据现场实地勘查和清查核实的结果,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以做到“表”、“实”相符;
5、 对企业近年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资产状况进行分析,并对企业的未来发展
规划进行分析;
6、 收集本次评估所需资料,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予以必要的查验关注,对企
业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
(三) 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
评估人员对从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和汇总,通过市场调研和询价等程序收集市
场信息,按照前述的评估方法并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对各类资产进行评定估算:
1、 分资产类别进行分析、计算和评定估算,将各分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得出评
估结论。
2、 分析评估结论,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漏评等情况;考虑期后事项、
特殊事项等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3、 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审查复核各类评估工作底稿。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1
(四) 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1、 撰写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并进行评估机构内部三级审核。
2、 在不影响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
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
3、 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十、 评估假设
评估过程中遵循以下评估假设,当其中的假设条件不成立时,评估结论不成立,评
估报告将无效。
(一) 一般假设
1、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即评估时假定被评估资产按照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
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继续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2、 交易假设
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已经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
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3、 公开市场假设
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将要在一种较为完善的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交易双方彼此地位
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
等做出理智的判断。
(二) 特殊假设
1、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被评估资产所在地区社
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税收政策、信贷利率等无重
大变化,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职工队伍、管理水平、主营业务、经营方式等与评估基准
日相比无重大变化。
2、 公司现有和未来的管理层是负责的,并能积极、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计划,努
力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
3、 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企业按照提供给评估人员的发展规划进行发展,生产经
营政策不做重大调整,预测的收入、成本及费用在未来经营中能如期实现。
4、 企业未来采取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 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2
6、 在企业存续期内,不存在因对外担保等事项导致的大额或有负债。
7、 企业对申报评估的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管理权、处置权、收益权。
8、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9、 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一、 评估结论
本公司评估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
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对平煤集团九矿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
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依据评估结论成立的前提和条件,我们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九矿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
62,915.45万元,负债55,887.77万元,净资产7,027.68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65,661.03万
元,负债55,887.77万元,净资产9,773.26万元。与账面值比较,总资产评估增值2,745.58
万元,增值率为4.36%,净资产评估增值2,745.58万元,增值率为39.07%。资产评估结
果汇总表如下,评估结果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2,444.83 14,901.10 2,706.68 22.20%
2 非流动资产 50,721.03 50,759.92 38.89 0.08%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7 投资性房地产
8 固定资产 24,947.22 25,062.34 115.12 0.46%
9 在建工程 24,572.57 24,572.57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81.39 29.01 -152.38 -84.01%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510.32 606.05 95.73 18.76%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9.53 489.95 -19.58 -3.84%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资产总计 63,165.86 65,661.03 2,745.58 4.36%
21 流动负债 54,506.29 54,506.29
22 非流动负债 1,381.49 1,381.49
23 负债总计 55,887.77 55,887.77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3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278.09 9,773.26 2,745.58 39.07%
平煤集团九矿申报账面净资产7,027.68万元,经过评估,净资产为9,773.26万元,评
估增值2,745.58万元,增值率为39.07%。增值主要原因为:
1、流动资产评估增值2,706.68万元,主要为:
(1)应收账款评估增值41.52万元,增值原因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账面余额减去
按照帐龄计提坏账准备后的余值,评估时在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按照可回收性确定评估
值。
(2)预付账款评估减值27.42万元,减值原因为:将预付账款中费用项目评估为零。
(3)其他应收款评估增值36.80万元,增值原因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账面余额
减去按照帐龄计提坏账准备后的余值,评估时在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按照可回收性确定
评估值。
(4)存货评估增值2,655.79万元,其中产成品评估减值375.59万元,减值原因为产成
品成本较基准日市场价格高造成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增值3,031.37万元,原因为被评估
单位申报账外资产评估增值。
2、固定资产评估增值115.1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1,982.00万元,原因
为被评估单位申报账外房屋构筑物29项(其中房屋建筑面积31308.8平方米)评估增值;
构筑物评估减值2,266.53万元,减值原因为剩余服务年限影响成新率;机器设备评估增
值349.77万元,增值原因为基准日市场价格上涨形成评估增值。
3、固定资产清理评估减值152.38 万元,减值原因为根据基准日固定资产现状以残
值确定评估价值。
4、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减值19.58 万元,减值原因为应收款项评估增值相应调整对
递延所得税影响。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已确定评估结论的前提下,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评
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 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可能承担的担保、抵押或如
果出售所应承担的税费等事项,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
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当前述条件及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假设和评估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
估结果将会失效。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4
(二)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与本次评估有关的所有
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如资料
与事实不符,将可能造成评估结果失实。
(三) 对可能存在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未做出说明
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
任。
(四) 我们执行本次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被评估资产进行评估并发表专业意
见,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不在我们的执业范围之内;提供被评估资
产法律权属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仅限于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予以必要的查验;本评估报告不具有对被评
估资产法律权属确认、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的能力。
(五) 对评估过程中查明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金挂账、呆坏账、无需
支付的负债等原因造成的资产价值变化,企业不能依据本评估报告调整账务,需经有权
机关批准后按审批结果处理。
(六) 平煤集团九矿的采矿权,由平煤股份委托河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对采矿
权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豫金矿权评报字 [2009]034 号《采矿权评估报告》。按照与平煤
股份的约定,我们直接将采矿权评估结果列入了本评估结论中。河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
公司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负责。欲了解采矿权评估的过程和结果,应阅读河
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采矿权估价报告。
(七) 平煤集团九矿改制前名称为“平顶山煤业(集团)香山多种经营公司”,2008
年12月14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该
公司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采
矿许可证、行车证等权属证明文件的名称尚未变更。其中煤炭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有效期限为2009年3月,现正在换领新证。
(八) 平煤集团九矿账面没有列示土地使用权价值,所使用土地为平煤集团所有,
未办理出让手续。
(九) 平煤集团九矿申报评估房屋建筑物65,644.05平方米,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
证。本次以平煤集团九矿实际测量面积进行申报、清查和评估。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
若实地测量的面积与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有差异,应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
并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5
(十) 部分井巷工程作为以后新增储量的储备,本次评估按照账面值列示。
(十一) 平煤集团九矿申报车辆中“东风小霸王货车”(豫D98580)是火药品专
用车,按规定必须挂靠到局爆破器材公司,所以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人是平顶山市煤业(集
团)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平煤集团九矿承诺上述车辆实际产权归公司所有,无任何
争议,且不牵涉任何相关未清负债。
(十二) 截止评估基准日,平煤集团九矿经盘点发现帐外房屋构筑物29项、建筑
面积合计31308.8平方米,在用低值易耗品34项,本次作为账外固定资产进行申报评估。
平煤集团九矿承诺上述资产实际产权归公司所有,无任何争议,且不牵涉任何相关应付
未付债务。
(十三) 截止评估基准日,平煤集团九矿承诺不存在对外贷款担保、重大未决诉
讼、未决索赔、税务纠纷、商业汇票贴现等或有事项,也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财务承诺事项。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充分考虑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三、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
(一) 本评估结论是对2008年12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时点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客
观公允反映,本评估机构对评估基准日以后被评估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承担责
任。
(二) 在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期间,未发现对评估结论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 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重
大变化,并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
或重新评估。处理原则如下:
1、 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委托方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2、 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
有资质的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
3、 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
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本评估机构对被评估资产在本报告所列明的评
估原则、假设和前提条件下,依据本报告所述的评估依据、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为本
评估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做出的公允价值反映。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九矿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6
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 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 评估结论不应被认为是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目的下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将本评估报告作为一个整体使用,不得摘录报告的部分
内容使用。
(五) 如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在本评估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核准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前,本报告不得作为经济行为参考依据。
(六)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经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
册资产评估师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任何公开媒
体。
(七) 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随意向他人
提供或公开。
(八)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起至
2009年12月30日止。超过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后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
十五、评估报告日
本项目评估报告日为:2009年6月22日。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2 号兴业大厦 邮编:450008
网址: 电话:0371-63217356 传真:0371-63218498
中评协报备号: 150010024109006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
亚评报字【2009】45 号
( 共三册 第一册)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 O 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总 目 录
第一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煤业
(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第二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煤业
(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明细表
第三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煤业
(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说明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 ……………………………………………………………………… 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 4
二、评估目的 ……………………………………………………………… 14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4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5
五、评估基准日 …………………………………………………………… 15
六、评估原则 ……………………………………………………………… 15
七、评估依据 ……………………………………………………………… 16
八、评估方法 ……………………………………………………………… 18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6
十、评估假设 ……………………………………………………………… 27
十一、评估结论 …………………………………………………………… 28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 30
十三、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 …………………………………………… 31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2
十五、评估报告日 ………………………………………………………… 32
评估报告附件
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基准日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四、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五、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六、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声 明
为使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理解并恰当使用本评估报告,我们特声明如下:
一、我们在执行本次评估业务过程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
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形成了本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我们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评估所需资料由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
并签章确认;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并
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被认为是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本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在评估结论有效期限内用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
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五、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
告使用者应当充分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六、对可能存在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未做出说明而评
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七、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对其法律权属状况给予
了必要的关注和查验。但本评估报告不具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法律权属确认、
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的能力;我们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
报告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八、我们具备执行本次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评估报告中
已披露利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形。
九、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委托方及相关当
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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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亚评报字【2009】45号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拟收购
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煤集团天力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简要报告如下:
评估目的:确定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的价值,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
行为提供公允的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
39,205.14万元,负债15,744.53万元,净资产23,460.60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42,274.07
万元,负债15,744.53万元,净资产26,529.54万元。与账面值比较,总资产评估增值3,068.93
万元,增值率为 7.83%,净资产评估增值3,068.94万元,增值率为 13.08%。资产评估结
果汇总表如下,评估结果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5,561.23 16,865.80 1,304.57 8.38%
2 非流动资产 23,643.90 25,408.27 1,764.37 7.46%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7 投资性房地产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8 固定资产 19,904.17 21,901.01 1,996.84 10.03%
9 在建工程 2,754.46 2,754.46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0.09 9.30 -0.79 -7.83%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1.36 1.36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973.82 742.14 -231.68 -23.79%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资产总计 39,205.14 42,274.07 3,068.93 7.83%
21 流动负债 13,005.08 13,005.08
22 非流动负债 2,739.45 2,739.45
23 负债总计 15,744.53 15,744.53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3,460.60 26,529.54 3,068.94 13.08%
对评估结论的说明:
由于委托方与本次评估目的相关经济行为中不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收购,本次评估
结果未对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作价。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充分考虑评估报告正文中描述的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假设条
件、特别事项及使用限制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及评估报告中列示的其他使用者为本次评估目的参考使用。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经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任何公开媒体。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起至2009 年
12 月30 日止。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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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
亚评报字【2009】45号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实施了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的市
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的评估是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评估所需资料真实、合法、
完整、有效的前提下,以我们现有的专业经验、技术水平和能力所做出的一种专业性估
值意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
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
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
责任。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企业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柒仟肆佰柒拾贰万贰仟叁佰肆拾元整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1998 年3 月17 日
工商注册号:410000100020038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限矿井凭证),煤炭洗选及深加工(凭证),煤炭销售,公
路运输。
企业概况: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
设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8]29 号)的批准,以平顶山煤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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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重组主体,联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河
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朝川矿、平顶山制革厂及中煤国
际工程集团平顶山选煤设计研究院共同发起设立,并于1998 年3 月17 日经河南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年11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2号核准,公司
首次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000,000 股,每股面值1 元,并于
2006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平煤天安(2008年8月29日起
变更为“平煤股份”),股票代码:60166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1,074,722,340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销售。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
机构,成立了综合部、证券部、计财处、审计处、生产处、开拓处、机电处、地质测量
处、通风处、总调度室、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察处等职能管理部门。截止2008 年
12 月31 日,公司共拥有一矿、四矿、五矿、六矿、八矿、十矿、十一矿、十二矿、十
三矿、朝川矿、八矿选煤厂、田庄选煤厂、七星洗煤厂,以及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
公司和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公司的煤炭品种主要有1/3焦煤、焦煤及肥煤。
煤炭产品主要有动力煤和精煤两大类。动力煤低硫、低磷、含灰量较低且符合国家环保
政策要求,主要用于电力、石油化工和建材等行业;精煤为优质冶炼精煤,主要用于钢
铁制造业。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
司636,526,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3%。
(二)产权持有者:
1、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煤集团”)。
企业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矿工中路21 号院
法定代表人:陈建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拾捌亿贰仟壹佰叁拾壹万元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6 年1 月29 日
工商注册号:410000100052562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洗选、承包境外矿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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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建材、机械
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百货的经销,本企业自产煤炭铁路及公路运
输,发供电(限本企业自用),设备租赁,咨询服务。地质勘查;房屋租赁(限分支机
构凭证经营);住宿、餐饮(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
企业概况:平煤集团是国家特大型煤炭企业,于1955 年建矿,是新中国自行勘探
设计开发建设的第一个特大型煤炭工业基地,1957 年成立河南省平顶山矿务局;1985
年2 月平顶山矿务局划归原煤炭工业部直接管理;1995 年经原煤炭工业部煤办字[1995]
第446 号文批准组建成立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1998 年9 月下放河南省管理。2001
年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对平煤集
团公司实施债转股;2002 年变更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性质,成立新的具有多个出资人
的有限责任公司,并经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豫工商企4100001002314,注册资本金为599,295 万元,各股东出资比例为:河南省煤
炭工业局占63.58%,国家开发银行占21.7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占9.04%,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占5.64%。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郑州煤业(集团)公司等项目2001 年国债技改项目
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建[2001]133 号)、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2002 年第五批国
债专项资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煤矿安全项目)的通知》(国经贸投资
[2002]882 号)的规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将平煤集团收到的国债补助资金400 万元、
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的中央补助资金3,027 万元转作“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由河
南省煤炭工业局持有。
根据平煤集团2004 年11 月26 日第三、四次股东会决议及2004 年12 月10 日国家
开发银行与河南省煤炭工业局签订的《国家开发银行与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股权转让协
议》的有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所持有的平煤集团21.74%(130,310 万元)的股权以
84,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河南省煤炭工业局。根据平煤集团2005 年7 月5 日第三次股
东会决议,同意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安阳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60,000 万元、30,000 万元、10,000 万元,并按照每股净
资产1.123 元折合实收资本即注册资本共计890,471,950.08 元,差额109,528,049.92 元计
入资本公积。同时,根据2005 年5 月23 日的《关于信达公司股权变更事宜的议案》及
中国建设银行建总函[2005]51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债转股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的规
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将其股权中的7,068 万元划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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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分行持有。
根据平煤集团2008 年6 月3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扩股,同时根据平煤集团公司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平顶山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按照经评估的平煤集团公司每元注册资本
对应的净资产值1.66 元作为本次增资的定价基础,增资总价款15,000.00 万元折合注册
资本90,362.00 万元,增资款与折合注册资本的差额59,638.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于
2008 年8 月8 日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登记号:
410000100052562。上述股权及股东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782,131.00 万元;变更后平煤
集团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为: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占65.81%,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
11.55%,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占6.93%,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占6.83%,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公司占3.42%,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占3.42%,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占1.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行占0.90%。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
复》(豫政文〔2008〕220 号),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注册成
立了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国资委将持有的平煤集团65.81%
股权注入了该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平煤集团的母公司。
平煤集团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
平煤集团主要从事煤炭采选业,主要产品有焦精煤、肥精煤、1/3 焦精煤、筛混煤、
筛混中块。煤炭产品主要供应中南、华东地区特大型冶金、电力、建材、化工等多家大
中型骨干企业。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持有上市公司平煤股份的股份数为636,526,840股,
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9.23%。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对平煤集团天力公司出资2800万元,持有平煤集团
天力公司96.55%的股权。
2、平顶山煤业(集团)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东高皇乡马棚山
法定代表人:曹长太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贰拾柒万贰仟元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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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1996 年12 月13 日
注册号:4104001001229
经营范围:制造:炸药、电雷管;购销:钢材、铅管、纸箱;机械修理。
企业概况:平顶山煤业(集团)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66 年,是平煤集
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属全民所有制国有中型企业。公司主要产品有工业粉状铵梯炸药、
乳化炸药、工业电雷管。公司拥有国家标准级仓库11 座,占地6000 平方米,配备专业
危险品运输车辆10 余台,铁路专用线一条。现生产能力工业炸药11000 吨,工业电雷
管3000 万发,产品主要销售省内各市、县、局用户,产品销往新疆、内蒙古、广东、
福建、山东、山西、湖北等省区。公司现有职工1170 余人,其中各类高、中级技术人
员150 余人。
平顶山煤业(集团)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 万元,占出资比例的3.45%。
(三)被评估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煤集团天力
公司”)
单位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光明路中段17 号
法定代表人:董国语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万元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6 年1 月10 日
注册号:410400100008815
经营范围:煤炭运销;批发、零售;矿用产品及配件,机电产品,五交化,仪器,
仪表,办公机具,农副产品,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汽车及
摩托车配件,金属材料,钢材,建筑工程机械及材料。建筑工程机械及维修,水泵,电
器机械制造及维修,矿用防爆电器制造及维修,单体柱及液压支架维修。房屋出租,洁
净环保配煤,焦炭销售,塑料制品。
企业概况:平煤集团天力公司前身为“平顶山矿务局集体煤矿公司”,成立于1984
年12 月10 日,行使原平顶山矿务局集体煤矿的行业管理职能。1986 年8 月,平顶山矿
务局根据工作需要将“平顶山矿务局集体煤矿公司”更名为“平顶山矿务局自营煤矿公
司”,属集体企业性质,管理的系统煤矿有一矿青年矿、二矿青年矿、四矿青年矿、振
兴矿、东风矿和高庄知青矿等。1996 年3 月26 日,原平顶山矿务局按照《转换企业经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营机制条例》和《公司法》的规定,对自营煤矿公司进行了公司化改造,将其更名为“平
煤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由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爆破器材公司共同
出资组建,注册资金2900 万元,其中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8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96.55%,平顶山煤业(集团)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 万元,占
出资比例的3.45%。公司重组后,自营煤矿公司全部资产均转为国有资产。公司下属两
矿一厂、以及一家分公司,两矿为平煤集团吴寨矿、平煤集团先锋矿,主要业务为原煤
开采,目前年产能力75 万吨;一厂为防爆电器厂主营业务为矿用防爆电器制造及修理,
矿用产品及配件;分公司为科贸分公司,主营五交化、钢材矿用产品及配件。
主要税种及税率:增值税13%或17%,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3%或5%,资源税按
应税产量4 元/吨,房产税按租赁收入的12%或自用房余值的1.2%,城建税按应缴流转
税的7%或5%。
近三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总资产 39,205.14 29,274.71 25,371.23
净资产 23,460.60 16,788.76 12,948.25
资产负债率 40.16% 42.65% 48.96%
主营业务收入 50,982.18 35,655.48 34,555.41
净利润 9,131.17 3,098.98 2,954.00
注:上述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主要会计政策: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减值损
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
项一起,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
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
账准备,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金额。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类似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
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按账龄组合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账龄 比例
1 年以内(含1 年,以下类推) 5%
1 至2 年 10%
2 至3 年 30%
3 至4 年 65%
4 至5 年 90%
5 年以上 100%
坏账的确认标准为: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不
能收回的款项;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的款
项。
存货核算方法: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
本和其他成本。原材料和产成品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成本包括原材
料、直接人工及按适当百分比分摊的所有间接生产费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永续
盘存制,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
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
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
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后期间存货价值恢复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及其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公司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运输设备、井巷工程。 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除井巷工程外均以入账价值减去3%或5%的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
可使用年限内以直线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40 年 3%-5% 2%-12%
运输设备 6-8 年 3%-5% 12%-16%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5-15 年 3%-5% 6%-19%
井巷工程的折旧以采煤量每吨2.5 元提取。
发生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
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之间的高者确定。估计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若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
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
计期间不得转回。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是指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前期施工
准备、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在建工程按
工程项目分类核算,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在各项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借
款费用计入该在建工程成本。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
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
价值确定转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
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
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
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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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
的支出不再调整。公司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土地使用权及软件。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一致的
方法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不进行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
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公司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采矿权在取得时,按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采矿权自取得之日
起采用直线法在使用寿命内摊销。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时,按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评估值
作为入账价值。土地使用权自取得之日起采用直线法按50 年摊销。软件采用直线法按5
年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
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
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很可能取得用
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3)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
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企业合并;直接
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维简费计提标准调整为原煤产量每吨8.50 元(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旧费2.5 元/
吨),按原煤产量每吨30 元提取安全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规定,
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等费用在利润分配中提取,在所有者权
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公司按规定范围使用,购建相
关设备、设施等资产时计入固定资产。对于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相关设备,企业
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有关成本费用。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储备等相关费用支付安
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性支出,计入当
期损益。公司按上述规定将相关储备用于购建相关设备或相关的费用性支出等时,按照
实际使用金额自“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但结转金
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矿产资源补偿费核算方法
根据国务院令150 号文《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公司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缴
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上述规定之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表规定,煤炭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为1%。
(四)委托方与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平煤股份和被评估单位平煤集团天力公司同为产权持有者平煤集团的控股
子公司。
(五)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本次评估的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以外,本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包括以下单位:
1、 证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2、 证券交易所;
3、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二、 评估目的
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的股权,需确定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特委托评估机构对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通过对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进行评
估,以确定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平煤股份的收购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申报
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递延所得税
负债。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155,612,326.93 流动负债 130,050,782.61
货币资金 9,545.83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4,970,914.03 应付账款 52,844,588.42
预付账款 2,810,779.01 预收账款 164,543.08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13,774,155.10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28,570,725.79
其他应收款 130,554,930.96 应付利息
存货 17,266,157.10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34,696,770.22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236,439,023.25 其他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非流动负债 27,394,519.5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借款
长期应收款 应付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 199,041,665.35 预计负债
在建工程 27,544,624.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394,519.50
工程物资 其他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清理 100,920.27 负债合计 157,445,302.11
生产性生物资产 实收资本(股本) 29,000,000.00
油气资产 资本公积 3,125,830.37
无形资产 13,611.00 减:库存股 -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开发支出 盈余公积 15,646,080.10
商誉 未分配利润 186,834,137.60
长期待摊费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34,606,048.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9,738,202.52 少数股东权益 -
其他非流动资产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4,606,048.07
资产总计 392,051,350.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92,051,350.18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
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车辆和固定
资产清理。
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
评估范围和对象与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申报评估的范围和对象一致,且业经委托方和
产权持有者确认,具体以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申报的评估明细表为准。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09】109 号)。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对象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
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08 年12 月31 日。
此评估基准日由平煤股份遵循尽可能接近评估目的实现日的原则确定,并且与《资
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评估基准日和审计基准日一致。
本次评估所有资产均为评估基准日实际存在的资产,资产状况均为评估基准日实际
存在的状况,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 评估原则
(一)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专业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和遵循独立的第三
方立场,评估工作不受委托方和外界的意图及压力的影响,进行独立的评估。
客观公正性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
凿的事实和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为依据,以求实的态度为指针,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
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实事求是地得出评估结论。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
科学性原则是指评估人员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和被
评估资产的特点,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估方案,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科学的方法进行评
估,使评估工作做到科学合理、真实可信。
专业性原则是指评估工作由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各类资产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
技术、财务会计等专业人员分别评估或验证,以确保评估结果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评
估对象的实际价值。
(二) 遵循资产预期收益、贡献、替代、供求、评估时点等评估技术原则。
预期收益原则是指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必须合理预测被评估资产能够为其所有者或
控制者带来预期收益的多少。预期收益原则是评估人员判断资产价值的一个最基本的依
据。
贡献原则是指在评估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每项资产对整体资产的贡献和重要性,而不
是孤立地确定该项资产的价值。
替代原则是指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类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
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应选择较低的价格为基准。
供求原则是指在评估过程中时应充分考虑被评估资产的市场供求变化规律对资产
价值的影响。
评估时点原则是指评估过程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这一时点的价值标
准。
(三) 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其他公认原则。
七、 评估依据
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主要遵守以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 经济行为依据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3、国务院1991 年第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4、国务院2003 年第378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5、财政部2001 年第14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6、财政部[2003]3 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
7、国资委2005 年第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8、国资委“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
问题的通知》;
9、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
则》;
10、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 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
行)》;
11、财政部“财评字[1999]91 号”《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12、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豫人常[2002]13 号”《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
(三) 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5、《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6、《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7、《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8、《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9、《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10、《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1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13、《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四) 权属依据
1、 房屋所有权证;
2、 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
3、 机动车行驶证;
4、 重大合同、协议及设备购置发票等。
(五) 取价依据
1、 《关于发布、各类工程消耗量定额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
和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中煤建协[2007]90 号);
2、《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
3、《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概算定额》(2007 基价);
4、《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 基价);
5、《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
6、《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
7、《煤炭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7 基价);
8、《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有关规定》;
9、《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
10、《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11、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工期定额》(2000 年);
12、《平顶山工程造价信息》(平顶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8 年第6 期);
13、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图纸、合同、协议、预(决)算等资料;
14、《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
15、机电产品全球报价系统;
16、《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 号);
17、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会计账册及会计凭证等有关财务资料;
18、市场询价资料;
19、评估人员现场勘察的详细记录和在日常执业中收集到的资料。
(六) 其他参考依据
1、 有关市场资料、产业经济和宏观经济资料;
2、 平煤集团天力公司提供的有关经营、管理资料和收益预测资料;
3、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被评估单位出具的有关声明、承诺等;
4、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09】109
号);
5、 Wind 资讯金融终端;
6、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八、 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简介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和有关评估法规规章的规定,评估方法一般有市场法、收益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9
法和成本法等三种方法。评估过程中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
件,分析三种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相同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
以估测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市场法以市场实际交易案例为参照来评价评估
对象的现行公允市场价值,具有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取材于市场的特点。采用市场
法评估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一是需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以获得与被评估资产
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二是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参照物及
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是可收集到的。平煤集团天力公司作为一个
非上市公司,目前的市场环境缺乏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股权交易市场,其股权交易包括
类似公司的股权交易案例几乎没有。因此,不宜对平煤集团天力公司采用市场法进行评
估。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并使用适当的折现率折成评估
基准日现值以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以决定资产内在价值的根本依据——未来
盈利能力为基础进行评估,反应了资产对于所有者具有价值的本质方面。其适用的前提
条件是: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且可以用货币来衡量;被评估资产的所
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来衡量;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
年限可以预测。
平煤集团天力公司属于煤炭开采行业,受煤炭价格、市场供需状况、行业收益水平
等诸多因素和地下地质条件复杂、煤质可能产生一定变化的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近几年国内需求持续旺盛等因素导致煤炭价格持续上涨,但2008 年9
月以来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已对全球实体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国内煤炭需求锐减、
煤炭价格出现巨大波动,经济危机影响的深度和广度正在蔓延。尽管评估基准日附近我
国宏观调控和拉动内需等政策效果初步显现,但是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尚未
结束,煤炭行业的发展受国内经济政策及金融危机的影响程度具有很大不确定性,造成
对未来收益的预测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且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账面没有采、探矿权的
价值,尚未进行名称变更的原平煤集团吴寨矿和先锋矿采矿权按照国土部门核定的开采
期限十分有限,资源优化和新增储量尚待相关部门审批,未来的收益期限难以预测。鉴
于上述情况,平煤集团天力公司难以对其未来收益情况进行合理的预测,在一定程度上
影响了收益法的科学运用。所以不宜对平煤集团天力公司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
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
值求得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目的,结合被评估资产的特点和采用的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本次采用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对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二)成本法评估简介
采用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确定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评估人员按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的要求,结合被评估资产的特点,根据不同
的资产类别分别进行评估,然后以单项加和的方法确定被评估资产的总价值,通过扣减
经核实后的负债确定股东全部权益。现按不同的资产类型将评估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1) 流动资产的评估
① 货币类资产:对库存现金主要通过监督盘点,采用倒推方法验证评估基准日的
现金余额,核对账簿、抽查记账凭证等程序进行核实,以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
评估值;对银行存款通过核对银行对账单、函证、余额调节、抽查记账凭证等程序进行
清查核实,以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② 债权类资产: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科目债权类资产评估明细表,通过查
阅账簿和记账凭证,查阅相关合同协议、发询证函或采用相关替代程序进行核实;通过
对其核算内容、账龄、业务性质及债务人资信、经营状况、历史往来状况等因素分析的
基础上综合判断各该款项的可收回资产或权益的金额,据以确定评估值。对于计提的坏
账准备,按照《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规定评估为零。
③ 存货类资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在用周转材料。评估人
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类存货评估明细表,在企业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实施了符合资产评
估规范要求的抽查盘点,并核实存货的品质状况,同时通过调查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
收发制度、计价方法、成本结转流程、抽查记账凭证、计价测试等程序核实存货的成本。
在此基础上对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采用成本法评估,即以评估基准日各种材料的市场
价格为基础加计运杂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确定评估值;对在用周转材料采用成本法评估,
即按照同种在用周转材料的现行购置或制造价格确定重置成本,再根据其在评估基准日
的实际状况确定成新率,二者相乘确定在用周转材料的评估值;对库存商品以市价法为
基础进行评估,即以评估基准日各该库存商品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扣除有关的销售费用、
销售税金及附加、应负担的所得税等税费,同时根据各该库存商品的市场销售情况扣除
适当数额的净利润,据以确定评估值。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1
(2) 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评估
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类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评估明细表,
首先核实其权属,然后对每项建筑物进行详细的现场勘查核实,主要包括:建筑名称、
坐落位置、面积、结构类型、装饰及给排水、供电照明、采暖通风等设备配备情况及目
前的使用状况;对井巷工程主要核实其所处煤层采区、建造时间、长度、断面形式、倾
角岩石硬度、支护方式、可采储量等。同时查阅主要建筑物的相关图纸资料,通过查阅
记账凭证和有关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决算资料对其账面价值进行核实。
根据本次评估的目的,结合被评估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特点,对房屋建筑物和
井巷工程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基本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重置全价=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资金成本
① 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建安工程造价主要采用“预决算调整法”、“重编预算法”、“单方造价估算法”和“类
比法”确定。
对于重大的工程项目,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预决算资料、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承
包合同等资料比较齐全的,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造价。即根据企业提供的
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清查评估明细表,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以企业提供的有关典型
工程的决算书为基础,按照工程及类似工程的(预)决算书、确定综合基价,依据《煤
炭井巷工程概算定额》及《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概算定额》(2007 基价)中
的规定,根据平顶山市定额站公布的当地建材价格信息(2008 年第6 期),计算出各
项费用,包括人工费调整、其他直接费调整、施工管理费、材料、机械调整、税金、
计划利润等,定额直接费与各项费用之和即为工程本体造价。根据安装工程决算,按
照《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及平顶山市建筑材料的现行价
格和人工费用取费标准及相关税费,确定安装工程造价。本体造价与安装工程造价之
和构成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无预决算资料的重点工程项目,采用“重编预算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即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图纸和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测算工程量,根据有关定额和评估
基准日当地材料价格,测算出该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工程预决算资料不完整的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采用“单方造价估算法”确
定其工程造价,即根据该房屋建筑物的实际结构特点、粉饰条件、建设标准等条件,井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
巷工程根据掘进断面、支护方式、锚杆类型、铺轨类型等技术指标估算出其合理单方施
工消耗工程量,据以估算其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无法提供工程预决算资料的房产项目,则以类似结构的房屋建筑物项目和建筑
经济指标估算其建安工程造价。
② 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的确定
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是指依据有关规定,以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建全部固定资产
而必须发生的、扣除土地相关费用和工器具、家具购置费用后的其他相关费用,一般包
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环境评价费、凿井措施工程费、联合
试运行费等。此类费用是在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工程财务决算时,按照会计制度应分摊计
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费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计费标准并结
合市场惯例,通过计算后确定。
③ 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是指工程建设合理周期内投入建设资金的利息成本。评估过程中,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与合理工期相应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假设合理工期内资金均匀投入
计算。基本公式为: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利率×(合理工期/2)
④ 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与煤炭采掘生产不直接相关或者当井下资源开采完毕后可转作他用的重点房
屋建筑物,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现场勘察成新率加权平均的方法确定成新率,基本公式
为:
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评估人员依据现场勘查的情况,根据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建筑面积、内
部设施以及装修、改造、维修等实际情况,估计出尚可使用年限,并结合被评估房屋建
筑物的已使用时间来计算确定其年限法成新率。
基本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同时,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勘察了解的情况,对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包括基础、
承重构件、屋面、非承重件等)、装修(包括门窗、楼地面、内外粉饰、顶棚、装修等)、
设备(包括水、电、暖等)等的现状以及平时维修情况,结合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完损
等级评定标准》,对各个部分分别鉴定打分,汇总打分情况,综合计算该房屋的现场勘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3
察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现场勘察成新率=(结构部分分值×G+装修部分分值×S+设备部分分值×B)×100%
式中G、S、B 分别为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结构、装修、设备三个部分的分值权重系
数,以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实际情况经分析后确定。
对于价值较低的一般性房屋建筑物,以其年限法成新率作为其成新率。
对于与煤炭采掘生产直接相关或者当井下资源开采完毕后不可转作他用的房屋建
筑物,采用以矿井服务年限为基础确定的成新率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率孰短的原则
确定其成新率。
井巷工程成新率的高低取决于其所服务的矿井开采煤炭储量的多少,随着煤炭资源
开采的减少,其经济寿命相应缩短,当煤炭资源开采完毕,经济寿命结束。评估过程中,
评估人员分煤层、分采区分别以各井巷工程的竣工日期为基础计算其已服务年限,根据
剩余可采储量及相关管理部门核定的年生产能力确定尚可服务年限,在此基础上确定成
新率。基本公式为:
成新率=尚可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尚可服务年限)×100%
尚可服务年限=剩余可采储量/(核定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
成新率的确定是专业评估人员基于技术、经验及现场勘察情况所做出的专业性综合
判断的结果。
(3) 设备类资产的评估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通过对有关的合同、发票等权属证
明材料及相关会计凭证的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必要的关注,通过查阅有关的记账凭
证、设备购置发票、预决算资料、分析折旧政策和计提过程,对其账面价值予以必要的
核实;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核实,查阅主要设备的运行、维护记录和生产
统计资料,并向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了解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和技术改造等情况,
对主要的大型关键设备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和鉴定。
评估人员根据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的情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基本公式
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① 重置全价的确定
A. 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对于价值量大、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关键设备,重置全价主要由设备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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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资金成本等构成。基本公式
为:
重置全价=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资金成本
设备购置价主要通过市场询价、查阅有关设备报价资料,以及评估人员根据收集的
相关价格资料确定;对于部分新近购进的设备,在核实其有关会计凭证的基础上,按照
企业的购买价确定其购置价;对于部分无市场价格的设备,按照替代原则参考同类设备
的购置价,技术进步程度较小的,以物价指数法来确定重置价;非标设备以重置核算法
确定其购置价。
运杂费是根据各设备的具体情况,区分设备购置地点和运输的难易程度,参照有关
设备的行业标准并结合相关的市场惯例,按设备购置价的合理百分比计算确定。
安装调试费是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等技术指标,按设备购置价的
一定比率计算确定。
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是指依据有关规定,以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建全部固定资产
而必须发生的、扣除土地相关费用和工器具、家具购置费用后的其他相关费用,一般包
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环境评价费、联合试运行费、员工培
训费等。此类费用是在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工程财务决算时,按照会计制度应分摊计入固
定资产价值的费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计费标准并结合市
场惯例,通过计算后确定。
资金成本是指工程建设合理周期内投入建设资金的利息成本。评估过程中,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与合理工期相应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假设合理工期内资金均匀投入
计算。基本公式为: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利率
×(合理工期/2)
对于形成固定资产所需时间较短、价值量小、不需要安装以及运杂费较低的一般设
备和电子设备,重置全价参照其购置价并结合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其重置全价。
B. 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车辆的重置全价以车辆所在地同类汽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售价为基础,加上相应
的车辆购置税、验车及牌照等费用确定重置全价。基本公式为:
重置全价=汽车购置价+车辆购置税+验车及牌照等费用
② 成新率的确定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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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重要、关键机器设备,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现场勘察成新率加权平均的方法确
定。基本公式为:
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评估人员依据现场勘查的情况,结合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制造质量、正常负荷率、
维修保养情况、技改情况、设备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等来评估出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并
结合设备的已使用时间来计算确定其年限法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评估人员通过对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制造质量、现实使用状况、利用程度、维护
状况、制造产品的质量、设备外观和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以实地勘查鉴
定的结果结合设备的主要部件,制定鉴定打分标准,通过对各主要部件进行鉴定打分,
根据各部件的得分情况计算出该设备的现场勘察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现场勘察成新率=Σ单项分数
对于形成固定资产所需时间较短、价值量小、不需要安装以及运杂费较低的一般设
备和电子设备,以其年限法成新率作为该设备的成新率。
B. 车辆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行驶里程成新率孰低原则
确定其理论成新率,然后根据现场勘察车辆的实际状况,对理论成新率进行修正,据以
确定车辆的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现场勘察成新率=Σ单项分数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4) 在建工程的评估
评估人员通过审阅各该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书、施工
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安装合同、监理报告、施工进度报表等资料同时通过抽查记账凭
证、函证、现场勘查等程序对企业申报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核实。对在建工程采用成本
法评估,即以各该工程项目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形成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所需发生的全部费
用为基础确定评估值,一般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需计算的间接费用和其它费用、资金成
本等。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6
(5) 无形资产的评估
由于委托方与本次评估目的相关经济行为中不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收购,本次评估
结果未对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作价。
其他无形的评估: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无形资产的相关合同、发票,现场了解使用状
况,分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和摊销额等程序对企业申报的其他无形资产进行核实。以
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基础确定评估值。
(6)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评估人员通过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的内容、分析性复核等程序,对其账面价值
进行核实;根据相关科目的评估结果与核实后账面值的差额及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
率计算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
(7) 负债的评估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负债项目评估明细表,通过查阅记账凭证、审阅合同、
函证、分析性复核等程序进行核实;若该债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则以经过
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若该债务并非企业实际承担的现实债务,则按零值计算。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 接受委托
1、 进行项目前期调查,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
业务基本事项;
2、 进行项目风险评价和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分析,同意接受委托;
3、 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 指导企业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实和填报资产评估明细表的
工作,要求企业提供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5、 制定评估计划;
6、 项目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 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
1、 评估人员进入现场,听取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被
评估资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
2、 对企业提供的评估明细表进行查验,检查有无填列不全、项目不明确等情况,
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进行核对;
3、 在企业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对纳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7
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实;清查的主要方式有:查阅账务记录、查阅有关
合同、发询证函、监盘、分析性复核、与有关人员座谈、现场勘查和核实等;
4、 根据现场实地勘查和清查核实的结果,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以做到“表”、“实”相符;
5、 对企业近年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资产状况进行分析,并对企业的未来发展
规划进行分析;
6、 收集本次评估所需资料,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予以必要的查验关注,对企
业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
(三) 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
评估人员对从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和汇总,通过市场调研和询价等程序收集市
场信息,按照前述的评估方法并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对各类资产进行评定估算:
1、 分资产类别进行分析、计算和评定估算,将各分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得出评
估结论。
2、 分析评估结论,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漏评等情况;考虑期后事项、
特殊事项等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3、 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审查复核各类评估工作底稿。
(四) 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1、 撰写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并进行评估机构内部三级审核。
2、 在不影响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
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
3、 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十、 评估假设
评估过程中遵循以下评估假设,当其中的假设条件不成立时,评估结论不成立,评
估报告将无效。
(一) 一般假设
1、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即评估时假定被评估资产按照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
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继续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2、 交易假设
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已经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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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3、 公开市场假设
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将要在一种较为完善的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交易双方彼此地位
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
等做出理智的判断。
(二) 特殊假设
1、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被评估资产所在地区社
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税收政策、信贷利率等无重
大变化,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职工队伍、管理水平、主营业务、经营方式等与评估基准
日相比无重大变化。
2、 公司现有和未来的管理层是负责的,并能积极、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计划,努
力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
3、 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企业按照提供给评估人员的发展规划进行发展,生产经
营政策不做重大调整,预测的收入、成本及费用在未来经营中能如期实现。
4、 企业未来采取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 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6、 在企业存续期内,不存在因对外担保等事项导致的大额或有负债。
7、 企业对申报评估的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管理权、处置权、收益权。
8、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9、 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一、 评估结论
本公司评估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
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对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和负债进行
了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依据评估结论成立的前提和条件,我们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
39,205.14万元,负债15,744.53万元,净资产23,460.60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42,274.07
万元,负债15,744.53万元,净资产26,529.54万元。与账面值比较,总资产评估增值3,068.93
万元,增值率为 7.83%,净资产评估增值3,068.94万元,增值率为 13.08%。资产评估结
果汇总表如下,评估结果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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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5,561.23 16,865.80 1,304.57 8.38%
2 非流动资产 23,643.90 25,408.27 1,764.37 7.46%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7 投资性房地产
8 固定资产 19,904.17 21,901.01 1,996.84 10.03%
9 在建工程 2,754.46 2,754.46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0.09 9.30 -0.79 -7.83%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1.36 1.36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973.82 742.14 -231.68 -23.79%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资产总计 39,205.14 42,274.07 3,068.93 7.83%
21 流动负债 13,005.08 13,005.08
22 非流动负债 2,739.45 2,739.45
23 负债总计 15,744.53 15,744.53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3,460.60 26,529.54 3,068.94 13.08%
(一)对评估结论的说明:
由于委托方与本次评估目的相关经济行为中不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收购,本次评估
结果未对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作价。
(二)评估结果与账面值比较增减值原因分析:
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申报账面净资产23,460.60万元,经过评估,净资产为26,529.54万
元,评估增值3,068.94万元,增值率为13.08%。增值主要原因为:
1、流动资产评估增值1,304.57万元,主要为:
(1)应收账款评估增值606.93万元,增值原因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账面余额减
去按照帐龄计提坏账准备后的余值,评估时在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按照可回收性确定评
估值。
(2)预付账款评估减值19.72万元,减值原因为:将预付账款中核算的费用项目评估
为零。
(3)其他应收款评估减值311.35万元,减值原因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账面余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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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减去按照帐龄计提坏账准备后的余值,评估时在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按照可回收性确
定评估值,并对已经停产长期挂账的内部单位评估为零。
(4)存货评估增值1,028.70万元,其中,产成品评估增值947.60万元,增值原因为产
成品按市场法进行评估;在用周转材料增值81.10万元,增值原因为帐外资产。
2、固定资产评估增值1,996.8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350.41万元,增值原
因为以前年度维简费形成的帐外井巷工程;机器设备评估增值1,646.43万元,增值原因
为基准日市场价格上涨和以前年度安全费形成的帐外机器设备,形成评估增值。
3、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减值231.68万元,减值原因为应收款项评估增值相应调整对
递延所得税影响。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已确定评估结论的前提下,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评
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 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可能承担的担保、抵押或如
果出售所应承担的税费等事项,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
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当前述条件及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假设和评估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
估结果将会失效。
(二)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与本次评估有关的所有
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如资料
与事实不符,将可能造成评估结果失实。
(三) 对可能存在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未做出说明
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
任。
(四) 我们执行本次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被评估资产进行评估并发表专业意
见,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不在我们的执业范围之内;提供被评估资
产法律权属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仅限于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予以必要的查验;本评估报告不具有对被评
估资产法律权属确认、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的能力。
(五) 对评估过程中查明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金挂账、呆坏账、无需
支付的负债等原因造成的资产价值变化,企业不能依据本评估报告调整账务,需经有权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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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批准后按审批结果处理。
(六) 部分井巷工程作为以后新增储量的储备,本次评估按照账面值列示。
(七) 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经盘点发现井巷工程6,178.00米、机器设备24项、电子设
备97项、在用周转材料61项,本次作为账外资产进行申报(详见)账外资产申报明细表。
平煤集团天力公司本次评估予以申报并承诺上述资产实际产权归公司所有,无任何争
议,且不牵涉任何相关应付未付债务。
(八) 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申报评估房屋建筑物102,700.03平方米,已办理房屋所有
权证6,611.88平方米。由于陆续加盖等原因,已办证的房屋建筑物实际面积与房屋所有
权证上列明的面积存在差异。本次以平煤集团天力公司实际测量面积进行申报、清查和
评估。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实地测量的面积与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有差异,应以房
屋所产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并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九) 平煤集团天力公司的采矿权人为平煤集团吴寨矿和先锋矿,平煤集团天力
公司已经缴纳了采矿权价款,截止基准日尚未进行名称变更,本次评估结果中不包括采
矿权价值。
(十) 平煤集团天力公司承诺,公司不存在对外贷款担保、重大未决诉讼、未决
索赔、税务纠纷、商业汇票贴现等或有事项,也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财务承
诺事项。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充分考虑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三、 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
(一) 本评估结论是对2008年12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时点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客
观公允反映,本评估机构对评估基准日以后被评估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承担责
任。
(二) 在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期间,未发现对评估结论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 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重
大变化,并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
或重新评估。处理原则如下:
1、 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委托方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2、 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
有资质的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
3、 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天力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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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四、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本评估机构对被评估资产在本报告所列明的评
估原则、假设和前提条件下,依据本报告所述的评估依据、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为本
评估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做出的公允价值反映。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
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 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 评估结论不应被认为是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目的下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将本评估报告作为一个整体使用,不得摘录报告的部分
内容使用。
(五) 如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在本评估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核准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前,本报告不得作为经济行为参考依据。
(六)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经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
册资产评估师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任何公开媒
体。
(七) 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随意向他人
提供或公开。
(八)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起至
2009年12月30日止。超过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后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
十五、 评估报告日
本项目评估报告日为:2009年6月22日。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2 号兴业大厦 邮编:450008
网址: 电话:0371-63217356 传真:0371-63218498
中评协报备号: 150010024109006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
亚评报字【2009】46 号
( 共三册 第一册)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 O 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总 目 录
第一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煤业
(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第二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煤业
(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明细表
第三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煤业
(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说明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 ……………………………………………………………………… 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 4
二、评估目的 ……………………………………………………………… 1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7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8
五、评估基准日 …………………………………………………………… 18
六、评估原则 ……………………………………………………………… 18
七、评估依据 ……………………………………………………………… 19
八、评估方法 ……………………………………………………………… 22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9
十、评估假设 ……………………………………………………………… 30
十一、评估结论 …………………………………………………………… 31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 33
十三、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 …………………………………………… 34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4
十五、评估报告日 ………………………………………………………… 35
评估报告附件
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基准日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四、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五、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六、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声 明
为使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理解并恰当使用本评估报告,我们特声明如下:
一、我们在执行本次评估业务过程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
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形成了本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我们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评估所需资料由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
并签章确认;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并
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被认为是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本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在评估结论有效期限内用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
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五、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
告使用者应当充分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六、对可能存在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未做出说明而评
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七、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对其法律权属状况给予
了必要的关注和查验。但本评估报告不具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法律权属确认、
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的能力;我们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
报告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八、我们具备执行本次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评估报告中
已披露利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形。
九、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委托方及相关当
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 O 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亚评报字【2009】46号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拟收购
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煤集团三环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简要报告如下:
评估目的:确定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的收购行为提供公允的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
28,293.17万元,负债20,558.39万元,净资产7,734.78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28,583.00万
元,负债20,569.94万元,净资产8,013.06万元。与账面价值比较,总资产评估增值289.83
万元,增值率为1.02%,净资产评估增值278.28万元,增值率为3.60%。资产评估结果汇
总表如下,评估结果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748.69 776.21 27.52 3.68%
2 非流动资产 27,544.48 27,806.79 262.31 0.95%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7 投资性房地产
8 固定资产 23,744.40 23,947.83 203.43 0.86%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9 在建工程 2,181.15 2,181.15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1.07 10.69 -0.38 -3.43%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1,453.99 1,519.17 65.18 4.48%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3.88 147.95 -5.93 -3.85%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资产总计 28,293.17 28,583.00 289.83 1.02%
21 流动负债 18,413.01 18,424.56 11.55 0.06%
22 非流动负债 2,145.38 2,145.38
23 负债总计 20,558.39 20,569.94 11.55 0.06%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734.78 8,013.06 278.28 3.60%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充分考虑评估报告正文中描述的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假设条
件、特别事项及使用限制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及评估报告中列示的其他使用者为本次评估目的参考使用。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经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任何公开媒体。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起至2009 年
12 月30 日止。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OO 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
亚评报字【2009】46号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实施了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
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的评
估是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评估所需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的前提下,以我
们现有的专业经验、技术水平和能力所做出的一种专业性估值意见。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
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
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
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企业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柒仟肆佰柒拾贰万贰仟叁佰肆拾元整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1998 年3 月17 日
工商注册号:410000100020038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限矿井凭证),煤炭洗选及深加工(凭证),煤炭销售,公
路运输。
企业概况: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
设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8]29 号)的批准,以平顶山煤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重组主体,联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河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朝川矿、平顶山制革厂及中煤国
际工程集团平顶山选煤设计研究院共同发起设立,并于1998 年3 月17 日经河南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年11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2号核准,公司
首次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000,000 股,每股面值1 元,并于
2006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平煤天安(2008年8月29日起
变更为“平煤股份”),股票代码:60166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1,074,722,340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销售。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
机构,成立了综合部、证券部、计财处、审计处、生产处、开拓处、机电处、地质测量
处、通风处、总调度室、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察处等职能管理部门。截止2008 年
12 月31 日,公司共拥有一矿、四矿、五矿、六矿、八矿、十矿、十一矿、十二矿、十
三矿、朝川矿、八矿选煤厂、田庄选煤厂、七星洗煤厂,以及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
公司和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公司的煤炭品种主要有1/3焦煤、焦煤及肥煤。
煤炭产品主要有动力煤和精煤两大类。动力煤低硫、低磷、含灰量较低且符合国家环保
政策要求,主要用于电力、石油化工和建材等行业;精煤为优质冶炼精煤,主要用于钢
铁制造业。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
司636,526,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3%。
(二)产权持有者:
1、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煤集团”)。
企业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矿工中路21 号院
法定代表人:陈建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拾捌亿贰仟壹佰叁拾壹万元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6 年1 月29 日
工商注册号:410000100052562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洗选、承包境外矿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
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建材、机械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百货的经销,本企业自产煤炭铁路及公路运
输,发供电(限本企业自用),设备租赁,咨询服务。地质勘查;房屋租赁(限分支机
构凭证经营);住宿、餐饮(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
企业概况:平煤集团是国家特大型煤炭企业,于1955 年建矿,是新中国自行勘探
设计开发建设的第一个特大型煤炭工业基地,1957 年成立河南省平顶山矿务局;1985
年2 月平顶山矿务局划归原煤炭工业部直接管理;1995 年经原煤炭工业部煤办字[1995]
第446 号文批准组建成立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1998 年9 月下放河南省管理。2001
年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对平煤集
团公司实施债转股;2002 年变更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性质,成立新的具有多个出资人
的有限责任公司,并经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豫工商企4100001002314,注册资本金为599,295 万元,各股东出资比例为:河南省煤
炭工业局占63.58%,国家开发银行占21.7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占9.04%,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占5.64%。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郑州煤业(集团)公司等项目2001 年国债技改项目
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建[2001]133 号)、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2002 年第五批国
债专项资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煤矿安全项目)的通知》(国经贸投资
[2002]882 号)的规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将平煤集团收到的国债补助资金400 万元、
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的中央补助资金3,027 万元转作“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由河
南省煤炭工业局持有。
根据平煤集团2004 年11 月26 日第三、四次股东会决议及2004 年12 月10 日国家
开发银行与河南省煤炭工业局签订的《国家开发银行与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股权转让协
议》的有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所持有的平煤集团21.74%(130,310 万元)的股权以
84,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河南省煤炭工业局。根据平煤集团2005 年7 月5 日第三次股
东会决议,同意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安阳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60,000 万元、30,000 万元、10,000 万元,并按照每股净
资产1.123 元折合实收资本即注册资本共计890,471,950.08 元,差额109,528,049.92 元计
入资本公积。同时,根据2005 年5 月23 日的《关于信达公司股权变更事宜的议案》及
中国建设银行建总函[2005]51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债转股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的规
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将其股权中的7,068 万元划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
南分行持有。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根据平煤集团2008 年6 月3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扩股,同时根据平煤集团公司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平顶山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按照经评估的平煤集团公司每元注册资本
对应的净资产值1.66 元作为本次增资的定价基础,增资总价款15,000.00 万元折合注册
资本90,362.00 万元,增资款与折合注册资本的差额59,638.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于
2008 年8 月8 日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登记号:
410000100052562。上述股权及股东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782,131.00 万元;变更后平煤
集团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为: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占65.81%,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
11.55%,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占6.93%,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占6.83%,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公司占3.42%,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占3.42%,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占1.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行占0.90%。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
复》(豫政文〔2008〕220 号),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注册成
立了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国资委将持有的平煤集团65.81%
股权注入了该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平煤集团的母公司。
平煤集团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
平煤集团主要从事煤炭采选业,主要产品有焦精煤、肥精煤、1/3 焦精煤、筛混煤、
筛混中块。煤炭产品主要供应中南、华东地区特大型冶金、电力、建材、化工等多家大
中型骨干企业。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持有上市公司平煤股份的股份数为636,526,840股,
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9.23%。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对平煤集团三环公司出资2,059万元,持有平煤集团
三环公司98.90%的股权。
2、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该产权持有者出资23 万元,持有平顶山煤业(集团)三
环有限责任公司1.10%的股权。
(三)被评估单位: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煤集团三环
公司”)
1、企业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新华区西市场西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3、法定代表人:李涛
4、注册号:410400100005149
5、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零捌拾贰万元整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时间:1996 年8 月22 日
8、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 年9 月16 日;煤炭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 年12 月17 日;采矿权证有效期至2010 年12 月;矿长资格证有
效期至2009 年8 月24 日;矿长安全资格证有效期至2009 年8 月24 日);服装加工;
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 年7 月12 日)。以下项目分支机构使用:
房屋租赁。
9、企业概况:原平顶山矿务局三矿(平煤集团三环公司前身)是平煤集团下属控
股子公司,1955 年建矿,1957 年正式投产,是平顶山矿区最早的矿井之一;1992 年更
名为平顶山矿务局三环公司,1996 年进行公司制改造,组建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
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编号为410400100005149,注册资本金为2082 万元,各股东出资
比例为: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205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8.90%;
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以货币资金出资23 万元,占注册资
金的1.10%。
10、近3 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总资产 18,156.78 26,993.98 28,293.17
净资产 491.77 3,323.76 7,734.79
资产负债率 97.29% 87.69% 72.66%
主营业务收入 18,285.50 21,775.67 34,125.36
净利润 2,209.09 2,822.67 4,411.02
注:上述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11、主要会计政策
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1)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从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起至12 月 31 日止为一
个会计年度。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2)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
并可靠计量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 年)》及其应用指南的具体规定,采用重置
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4)应收款项的核算:
①应收款项的计量: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按从购货
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
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减值损
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
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
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反映各
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根
据以前年度与之相类似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
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按账龄组合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账龄 比例
1 年以内(含1 年,以下类推) 5%
1 至2 年 10%
2 至3 年 30%
3 至4 年 65%
4 至5 年 90%
5 年以上 100%
坏账的确认标准为: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不
能收回的款项;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的款
项。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经公司权力机构批准后将其确认为坏账损失,并冲销已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提取的相应坏账准备。
(5)存货核算方法:
①存货分类依据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和产成品。
原材料主要系指用于井下生产的物料及辅助材料等,产成品系指煤炭成品原煤(“混煤”)
及经过洗选加工后的精煤(“冶炼精煤”)等。根据煤炭业的特点及有关规定,煤炭企业
专用的12 种小型设备及专用工具亦作为原材料核算。
②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原材料和产成品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
工及按适当百分比分摊的所有间接生产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③存货盘存制度: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④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a)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
净值。
(b)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
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
(c)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
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
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
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⑤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
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后期间存货价值恢复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及其折旧方法
①固定资产的标准: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②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指除了满足固定资产的标准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③固定资产的分类:公司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运输设备、井巷工程。
④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
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除井巷工程外均以入账价值减去5%的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可使用
年限内以直线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40 年 3%-5% 2%-12%
运输设备 6-8 年 3%-5% 12%-16%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5-15 年 3%-5% 6%-19%
井巷工程的折旧以采煤量每吨2.5 元提取。
发生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⑤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公司发生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同时满足:与该后续支出有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后续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
如有替换部分,扣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
理的期间内摊销。
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
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高者确定。估计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若难以
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
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7)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是指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前期施工
准备、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在建工程按工程项目分类核算,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在各项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之前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在建工程成本。 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
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
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确定转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
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单项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公
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
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8)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方法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和分类: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
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土地使用权及软件。
②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
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一致的方法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
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公司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寿
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采矿权在取得时,按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采矿权自取得之日
起采用直线法在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服务年限内摊销。
③无形资产减值: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
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
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9)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
②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
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③公司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
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④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
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
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
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1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①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很可能取得用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不予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来很
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②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
延所得税负债:商誉的初始确认;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
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
额(或可抵扣亏损)。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
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11)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①维简费提取依据及标准
公司自2004 年5 月1 日起,根据财政部财建[2004]119 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企[2004]38 号文《关
于提高煤炭生产企业维简费计提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由原煤
产量8.5 元/吨提高到15 元/吨(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旧费2.5 元/吨);同时,根据河南省
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建
[2004]90 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和的通
知》的通知”,该政策执行到2008 年4 月30 日止,自2008 年5 月1 日起,维简费计提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标准调整为原煤产量每吨8.50 元(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旧费2.5 元/吨)。
②安全费提取依据及标准
公司在2005 年4 月1 日前,根据财建[2004]119 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
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豫
财建[2004]90 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
发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原煤产量每吨8 元提取安全费用。
根据财政部财建[2005]168 号文《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
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05 年4 月1 日起,安全费用提
取标准不低于每吨15 元,具体提取标准由各生产企业确定,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财政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炭安全监管机构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公司
自2005 年4 月1 日起,按原煤产量每吨30 元提取安全费用。
③维简费用、安全费核算方法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
[2008]60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规定,公司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等费用在利润分配中提取,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
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公司按规定范围使用,购建相关设备、设施等资产时计
入固定资产。对于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相关设备,企业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有
关成本费用。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储备等相关费用支付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性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上述规定
将相关储备用于购建相关设备或相关的费用性支出等时,按照实际使用金额自“盈余公
积—专项储备”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但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
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12)矿产资源补偿费核算方法
根据国务院令150 号文《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公司按以下方法计算并
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上述规定之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表规定,煤炭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为1%。
(13)税项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
①增值税:产品销售业务适用增值税,以产品、原材料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其中:
煤炭产品执行13%的税率,其他执行17%的税率。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运费等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增值
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
通知》(财税[2007]75 号),公司自2007 年7 月1 日起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并实行按季退税、年底清算的办法。
②营业税:按照营业税应税收入的5%的比例计缴。
③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的比例计缴;教育费附
加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3%的比例计缴。
④企业所得税:根据2007 年3 月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自2008 年1 月1 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
由33%调整至25%。
⑤资源税:2005 年5 月1 日前,按煤产品销售及自用量每吨煤1.3 元缴纳资源税。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自2005
年5 月1 日起,资源税税额提高至每吨4 元。公司按煤炭产品销售及自用量每吨煤4 元
缴纳资源税。
⑥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四)委托方与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平煤股份和被评估单位平煤集团三环公司同为产权持有者平煤集团的控股
子公司。
(五)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本次评估的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以外,本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包括以下单位:
1、 证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 证券交易所;
3、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二、 评估目的
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的股权,需确定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的价值,特委托评估机构对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通过对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进行评
估,以确定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平煤股份的收购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申报
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
延所得税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465,114.77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收票据 - 应付票据 -
应收账款 636,537.13 应付账款 38,054,416.55
预付款项 - 预收账款 84,192.18
应收利息 - 应付职工薪酬 11,589,373.03
应收股利 - 应交税费 12,298,671.97
其他应收款 3,943,134.79 应付利息 -
存货 2,442,136.20 应付股利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应付款 122,103,399.17
其他流动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流动资产合计 7,486,922.89 其他流动负债 -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184,130,052.9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递延收益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借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应付债券 -
投资性房地产 - 长期应付款 -
固定资产 237,443,969.52 专项应付款 -
在建工程 21,811,519.00 预计负债 -
工程物资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453,831.14
固定资产清理 110,692.6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无形资产 14,539,858.84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453,831.14
长期待摊费用 - 负债合计 205,583,884.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38,773.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7,423,286.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少数股东权益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5,444,813.7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77,347,852.61
资产总计 282,931,736.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82,931,736.65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主要包括: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等,其中: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矿区的绞车房、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
井口房、变电所、水泵房等,以及家属楼、车棚、道路、水沟等以及玻璃厂厂房等;构
筑物主要包括皮带走廊、围墙、道路、水沟、水池、井筒、轨道上山、轨道下山、煤仓、
井巷、风巷等;机器设备主要包括刮板机、防爆电机、水泵、绞车、炉前型煤机、皮带
机保护、乳化液泵、瓦斯检测系统、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给煤机等;电子设备主要
包括电脑、空调、打印机、晒图机、地面监控系统、瓦斯爆炸实验装置、录放像机、复
印机等办公设备;车辆主要包括奥迪轿车、桑塔纳轿车、本田雅阁轿车等行政公务用车,
以及大客车、货车、装载机、推土机等。在建工程主要为尚未完工的棚户区改造及供水
供电绿化监控等配套工程;固定资产清理为尚未转销的清理净损益;无形资产为缴纳的
采矿权价款;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其
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按照约定,本次评估涉及的采矿权由平煤股份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河南金石矿权评
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本评估机构并入本次评估报告中。
评估范围和对象与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申报评估的范围和对象一致,且业经委托方和
产权持有者确认,具体以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申报的评估明细表为准。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09]107 号)。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对象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
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08 年12 月31 日。
此评估基准日由平煤股份遵循尽可能接近评估目的实现日的原则确定,并且与《资
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评估基准日和审计基准日一致。
本次评估所有资产均为评估基准日实际存在的资产,资产状况均为评估基准日实际
存在的状况,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 评估原则
(一)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专业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和遵循独立的第三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9
方立场,评估工作不受委托方和外界的意图及压力的影响,进行独立的评估。
客观公正性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
凿的事实和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为依据,以求实的态度为指针,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
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实事求是地得出评估结论。
科学性原则是指评估人员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和被
评估资产的特点,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估方案,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科学的方法进行评
估,使评估工作做到科学合理、真实可信。
专业性原则是指评估工作由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各类资产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
技术、财务会计等专业人员分别评估或验证,以确保评估结果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评
估对象的实际价值。
(二) 遵循资产预期收益、贡献、替代、供求、评估时点等评估技术原则。
预期收益原则是指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必须合理预测被评估资产能够为其所有者或
控制者带来预期收益的多少。预期收益原则是评估人员判断资产价值的一个最基本的依
据。
贡献原则是指在评估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每项资产对整体资产的贡献和重要性,而不
是孤立地确定该项资产的价值。
替代原则是指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类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
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应选择较低的价格为基准。
供求原则是指在评估过程中时应充分考虑被评估资产的市场供求变化规律对资产
价值的影响。
评估时点原则是指评估过程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这一时点的价值标
准。
(三) 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其他公认原则。
七、 评估依据
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主要遵守以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 经济行为依据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
3、 国务院1991 年第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4、 国务院2003 年第378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5、 财政部2001 年第14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6、 财政部[2003]3 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7、 国资委2005 年第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8、 国资委“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
问题的通知》;
9、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
则》;
10、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 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
行)》;
11、 财政部“财评字[1999]91 号”《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12、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豫人常[2002]13 号”《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
(三) 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4、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5、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6、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7、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8、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9、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10、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11、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2、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13、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四) 权属依据
1、 房屋所有权证;
2、 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1
3、 机动车行驶证;
4、 重大合同、协议及设备购置发票等。
(五) 取价依据
1、 《关于发布、各类工程消耗量定额
和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中煤建协[2007]90 号);
2、 《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
3、 《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概算定额》(2007 基价);
4、 《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 基价);
5、 《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
6、 《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
7、 《煤炭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7 基价);
8、 《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有关规定》;
9、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
10、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11、 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工期定额》(2000 年);
12、 《平顶山工程造价信息》(平顶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8 年第6 期);
13、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图纸、合同、协议、预(决)算等资料;
14、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
15、 机电产品全球报价系统;
16、 《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 号);
17、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会计账册及会计凭证等有关财务资料;
18、 市场询价资料;
19、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的详细记录和在日常执业中收集到的资料。
(六) 其他参考依据
1、 有关市场资料、产业经济和宏观经济资料;
2、 平煤集团三环公司提供的有关经营、管理资料;
3、 平煤股份、平煤集团三环公司出具的有关声明、承诺等;
4、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09]107 号);
5、 河南金石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
6、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
八、 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简介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和有关评估法规规章的规定,评估方法一般有市场法、收益
法和成本法等三种方法。评估过程中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
件,分析三种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相同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
以估测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市场法以市场实际交易案例为参照来评价评估
对象的现行公允市场价值,具有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取材于市场的特点。采用市场
法评估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一是需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以获得与被评估资产
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二是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参照物及
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是可收集到的。平煤集团三环公司作为一个
非上市公司,目前的市场环境缺乏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股权交易市场,其股权交易包括
类似公司的股权交易案例几乎没有。因此,不宜对平煤集团三环公司采用市场法进行评
估。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并使用适当的折现率折成评估
基准日现值以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以决定资产内在价值的根本依据——未来
盈利能力为基础进行评估,反应了资产对于所有者具有价值的本质方面。其适用的前提
条件是: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且可以用货币来衡量;被评估资产的所
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来衡量;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
年限可以预测。平煤集团三环公司属于煤炭开采行业,受煤炭价格、市场供需状况、行
业收益水平等诸多因素和地下地质条件复杂、煤质可能产生一定变化的影响,企业的生
产经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近几年国内需求持续旺盛等因素导致煤炭价格持续上涨,
但2008 年9 月以来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已对全球实体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国内煤
炭需求锐减、煤炭价格出现巨大波动,经济危机影响的深度和广度正在蔓延。尽管评估
基准日附近我国宏观调控和拉动内需等政策效果初步显现,但是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
济的影响尚未结束,煤炭行业的发展受国内经济政策及金融危机的影响程度具有很大不
确定性,造成对未来收益的预测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且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资源优化
和新增储量尚待相关部门审批,未来的收益期限难以预测。鉴于上述情况,平煤三环公
司难以对其未来收益情况进行合理的预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益法的科学运用。
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3
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
值求得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
(二) 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
评估人员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目的,结合被评估资产的特点和采用的资产评估价值类
型,采用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对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采用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确定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评估人员按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的要求,结合被评估资产的特点,根据不同
的资产类别分别进行评估,然后以单项加和的方法确定被评估资产的总价值,通过扣减
经核实后的负债确定净资产的价值。现按不同的资产类型将评估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1) 流动资产的评估
① 货币类资产:对库存现金主要通过监督盘点,采用倒推方法验证评估基准日的
现金余额,核对账簿、抽查记账凭证等程序进行核实,以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
评估值;对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主要通过核对银行对账单、函证、余额调节、抽查
记账凭证等程序进行清查核实,以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② 债权类资产: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科目债权类资产评估明细表,通过查
阅账簿和记账凭证,查阅相关合同协议、发询证函或采用相关替代程序进行核实;通过
对其核算内容、账龄、业务性质及债务人资信、经营状况、历史往来状况等因素分析的
基础上综合判断各该款项的可收回资产或权益的金额,据以确定评估值。对于计提的坏
账准备,按照《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规定评估为零。
③ 存货类资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类存货评
估明细表,在企业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实施了符合资产评估规范要求的抽查盘点,并核
实存货的品质状况,同时通过调查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收发制度、计价方法、成本结
转流程、抽查记账凭证、计价测试等程序核实存货的成本。在此基础上对原材料采用成
本法评估,即以评估基准日各种材料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加计运杂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确定
评估值;对库存商品以市价法为基础进行评估,即以评估基准日各该库存商品的市场价
格为基础,扣除有关的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应负担的所得税等税费,同时根据
各该库存商品的市场销售情况扣除适当数额的净利润,据以确定评估值。
(2) 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评估
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类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评估明细表,
首先核实其权属,然后对每项建筑物进行详细的现场勘查核实,主要包括:建筑名称、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4
坐落位置、面积、结构类型、装饰及给排水、供电照明、采暖通风等设备配备情况及目
前的使用状况;对井巷工程主要核实其所处煤层采区、建造时间、长度、断面形式、倾
角岩石硬度、支护方式、可采储量等。同时查阅主要建筑物的相关图纸资料,通过查阅
记账凭证和有关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决算资料对其账面价值进行核实。
根据本次评估的目的,结合被评估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特点,对房屋建筑物和
井巷工程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基本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重置全价=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资金成本
① 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建安工程造价主要采用“预决算调整法”、“重编预算法”、“单方造价估算法”和“类
比法”确定。
对于重大的工程项目,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预决算资料、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承
包合同等资料比较齐全的,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造价。即根据企业提供的
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清查评估明细表,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以企业提供的有关典型
工程的决算书为基础,按照工程及类似工程的(预)决算书、确定综合基价,依据《煤
炭井巷工程概算定额》及《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概算定额》(2007 基价)中
的规定,根据平顶山市定额站公布的当地建材价格信息(2008 年第6 期),计算出各
项费用,包括人工费调整、其他直接费调整、施工管理费、材料、机械调整、税金、
计划利润等,定额直接费与各项费用之和即为工程本体造价。根据安装工程决算,按
照《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及平顶山市建筑材料的现行价
格和人工费用取费标准及相关税费,确定安装工程造价。本体造价与安装工程造价之
和构成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无预决算资料的重点工程项目,采用“重编预算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即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图纸和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测算工程量,根据有关定额和评估
基准日当地材料价格,测算出该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工程预决算资料不完整的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采用“单方造价估算法”确
定其工程造价,即根据该房屋建筑物的实际结构特点、粉饰条件、建设标准等条件,井
巷工程根据掘进断面、支护方式、锚杆类型、铺轨类型等技术指标估算出其合理单方施
工消耗工程量,据以估算其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无法提供工程预决算资料的房产项目,则以类似结构的房屋建筑物项目和建筑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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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指标估算其建安工程造价。
② 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的确定
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是指依据有关规定,以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建全部固定资产
而必须发生的、扣除土地相关费用和工器具、家具购置费用后的其他相关费用,一般包
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环境评价费、凿井措施工程费、联合
试运行费等。此类费用是在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工程财务决算时,按照会计制度应分摊计
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费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计费标准并结
合市场惯例,通过计算后确定。
③ 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是指工程建设合理周期内投入建设资金的利息成本。评估过程中,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与合理工期相应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假设合理工期内资金均匀投入
计算。基本公式为: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利率×(合理工期/2)
④ 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与煤炭采掘生产不直接相关或者当井下资源开采完毕后可转作他用的重点房
屋建筑物,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现场勘察成新率加权平均的方法确定成新率,基本公式
为:
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评估人员依据现场勘查的情况,根据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建筑面积、内
部设施以及装修、改造、维修等实际情况,估计出尚可使用年限,并结合被评估房屋建
筑物的已使用时间来计算确定其年限法成新率。
基本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同时,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勘察了解的情况,对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包括基础、
承重构件、屋面、非承重件等)、装修(包括门窗、楼地面、内外粉饰、顶棚、装修等)、
设备(包括水、电、暖等)等的现状以及平时维修情况,结合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完损
等级评定标准》,对各个部分分别鉴定打分,汇总打分情况,综合计算该房屋的现场勘
察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现场勘察成新率=(结构部分分值×G+装修部分分值×S+设备部分分值×B)×100%
式中G、S、B 分别为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结构、装修、设备三个部分的分值权重系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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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以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实际情况经分析后确定。
对于价值较低的一般性房屋建筑物,以其年限法成新率作为其成新率。
对于与煤炭采掘生产直接相关或者当井下资源开采完毕后不可转作他用的房屋建
筑物,采用以矿井服务年限为基础确定的成新率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率孰短的原则
确定其成新率。
井巷工程成新率的高低取决于其所服务的矿井开采煤炭储量的多少,随着煤炭资源
开采的减少,其经济寿命相应缩短,当煤炭资源开采完毕,经济寿命结束。评估过程中,
评估人员分煤层、分采区分别以各井巷工程的竣工日期为基础计算其已服务年限,根据
剩余可采储量及相关管理部门核定的年生产能力确定尚可服务年限,在此基础上确定成
新率。基本公式为:
成新率=尚可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尚可服务年限)×100%
尚可服务年限=剩余可采储量/(核定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
成新率的确定是专业评估人员基于技术、经验及现场勘察情况所做出的专业性综合
判断的结果。
(3) 设备类资产的评估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通过对有关的合同、发票等权属证
明材料及相关会计凭证的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必要的关注,通过查阅有关的记账凭
证、设备购置发票和预决算资料、分析折旧政策和计提过程,对其账面价值予以必要的
核实;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核实,查阅主要设备的运行、维护记录和生产
统计资料,并向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了解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和技术改造等情况,
对主要的大型关键设备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和鉴定。
评估人员根据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的情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基本公式
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① 重置全价的确定
A. 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对于价值量大、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关键设备,重置全价主要由设备
的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资金成本等构成。基本公式
为:
重置全价=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资金成本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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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价主要通过市场询价、查阅有关设备报价资料,以及评估人员根据收集的
相关价格资料确定;对于部分新近购进的设备,在核实其有关会计凭证的基础上,按照
企业的购买价确定其购置价;对于部分无市场价格的设备,按照替代原则参考同类设备
的购置价,技术进步程度较小的,以物价指数法来确定重置价;非标设备以重置核算法
确定其购置价。
运杂费是根据各设备的具体情况,区分设备购置地点和运输的难易程度,参照有关
设备的行业标准并结合相关的市场惯例,按设备购置价的合理百分比计算确定。
安装调试费是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等技术指标,按设备购置价的
一定比率计算确定。
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是指依据有关规定,以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建全部固定资产
而必须发生的、扣除土地相关费用和工器具、家具购置费用后的其他相关费用,一般包
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环境评价费、联合试运行费、员工培
训费等。此类费用是在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工程财务决算时,按照会计制度应分摊计入固
定资产价值的费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计费标准并结合市
场惯例,通过计算后确定。
资金成本是指工程建设合理周期内投入建设资金的利息成本。评估过程中,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与合理工期相应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假设合理工期内资金均匀投入
计算。基本公式为: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利率
×(合理工期/2)
对于形成固定资产所需时间较短、价值量小、不需要安装以及运杂费较低的一般设
备和电子设备,重置全价参照其购置价并结合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其重置全价。
B. 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车辆的重置全价以车辆所在地同类汽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售价为基础,加上相应
的车辆购置税、验车及牌照等费用确定重置全价。基本公式为:
重置全价=汽车购置价+车辆购置税+验车及牌照等费用
② 成新率的确定
A. 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重要、关键机器设备,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现场勘察成新率加权平均的方法确
定。基本公式为: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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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评估人员依据现场勘查的情况,结合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制造质量、正常负荷率、
维修保养情况、技改情况、设备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等来评估出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并
结合设备的已使用时间来计算确定其年限法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评估人员通过对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制造质量、现实使用状况、利用程度、维护
状况、制造产品的质量、设备外观和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以实地勘查鉴
定的结果结合设备的主要部件,制定鉴定打分标准,通过对各主要部件进行鉴定打分,
根据各部件的得分情况计算出该设备的现场勘察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现场勘察成新率=Σ单项分数
对于形成固定资产所需时间较短、价值量小、不需要安装以及运杂费较低的一般设
备和电子设备,以其年限法成新率作为该设备的成新率。
B. 车辆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行驶里程成新率孰低原则
确定其理论成新率,然后根据现场勘察车辆的实际状况,对理论成新率进行修正,据以
确定车辆的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现场勘察成新率=Σ单项分数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成新率的确定是专业评估人员基于技术、经验及现场勘察情况所做出的专业性综合
判断的结果。
(4) 在建工程的评估
评估人员通过审阅各该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书、施工
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安装合同、监理报告、施工进度报表等资料同时通过抽查记账凭
证、函证、现场勘查等程序对企业申报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核实。对在建工程采用成本
法评估,即以各该工程项目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形成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所需发生的全部费
用为基础确定评估值,一般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需计算的间接费用和其它费用、资金成
本等。
(5) 无形资产的评估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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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的评估:平煤股份委托河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对采矿权进行了评估,并
出具了豫金矿权评报字[2009]037 号《采矿权评估报告》。按照与平煤股份的约定,我们
直接将其采矿权评估结果列入了本评估报告中。欲了解采矿权评估的过程和结果,应阅
读上述评估机构出具的采矿权估价报告。
(6)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评估人员通过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的内容、分析性复核等程序,对其账面价值
进行核实;根据相关科目的评估结果与核实后账面值的差额及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
率计算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
(7) 负债的评估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负债项目评估明细表,通过查阅记账凭证、审阅合同、
函证、分析性复核等程序进行核实;若该债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则以经过
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若该债务并非企业实际承担的现实债务,则按零值计算。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 接受委托
1、 进行项目前期调查,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
业务基本事项;
2、 进行项目风险评价和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分析,同意接受委托;
3、 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 指导企业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实和填报资产评估明细表的
工作,要求企业提供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5、 制定评估计划;
6、 项目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 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
1、 评估人员进入现场,听取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被
评估资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
2、 对企业提供的评估明细表进行查验,检查有无填列不全、项目不明确等情况,
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进行核对;
3、 在企业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对纳
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实;清查的主要方式有:查阅账务记录、查阅有关
合同、发询证函、监盘、分析性复核、与有关人员座谈、现场勘查和核实等;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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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根据现场实地勘查和清查核实的结果,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以做到“表”、“实”相符;
5、 对企业近年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资产状况进行分析,并对企业的未来发展
规划进行分析;
6、 收集本次评估所需资料,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予以必要的查验关注,对企
业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
(三) 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
评估人员对从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和汇总,通过市场调研和询价等程序收集市
场信息,按照前述的评估方法并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对各类资产进行评定估算:
1、 分资产类别进行分析、计算和评定估算,将各分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得出评
估结论。
2、 分析评估结论,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漏评等情况;考虑期后事项、
特殊事项等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3、 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审查复核各类评估工作底稿。
(四) 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1、 撰写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并进行评估机构内部三级审核。
2、 在不影响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
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
3、 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十、 评估假设
评估过程中遵循以下评估假设,当其中的假设条件不成立时,评估结论不成立,评
估报告将无效。
(一) 一般假设
1、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即评估时假定被评估资产按照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
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继续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2、 交易假设
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已经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
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3、 公开市场假设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1
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将要在一种较为完善的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交易双方彼此地位
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
等做出理智的判断。
(二) 特殊假设
1、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被评估资产所在地区社
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税收政策、信贷利率等无重
大变化,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职工队伍、管理水平、主营业务、经营方式等与评估基准
日相比无重大变化。
2、 公司现有和未来的管理层是负责的,并能积极、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计划,努
力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
3、 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企业按照提供给评估人员的发展规划进行发展,生产经
营政策不做重大调整,预测的收入、成本及费用在未来经营中能如期实现。
4、 企业未来采取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 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6、 在企业存续期内,不存在因对外担保等事项导致的大额或有负债。
7、 企业对申报评估的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管理权、处置权、收益权。
8、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9、 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一、 评估结论
本公司评估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
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对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和负债进行
了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依据评估结论成立的前提和条件,我们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
28,293.17万元,负债20,558.39万元,净资产7,734.78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28,583.00万
元,负债20,569.94万元,净资产8,013.06万元。与账面价值比较,总资产评估增值289.83
万元,增值率为1.02%,净资产评估增值278.28万元,增值率为3.60%。资产评估结果汇
总表如下,评估结果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2
1 流动资产 748.69 776.21 27.52 3.68%
2 非流动资产 27,544.48 27,806.79 262.31 0.95%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7 投资性房地产
8 固定资产 23,744.40 23,947.83 203.43 0.86%
9 在建工程 2,181.15 2,181.15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1.07 10.69 -0.38 -3.43%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1,453.99 1,519.17 65.18 4.48%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3.88 147.95 -5.93 -3.85%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资产总计 28,293.17 28,583.00 289.83 1.02%
21 流动负债 18,413.01 18,424.56 11.55 0.06%
22 非流动负债 2,145.38 2,145.38
23 负债总计 20,558.39 20,569.94 11.55 0.06%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734.78 8,013.06 278.28 3.60%
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申报评估的净资产账面值为7,734.78 万元,评估价值为8,013.06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278.28 万元,增值率为3.60%。增值的主要原因有:
1、流动资产评估增值27.52 万元,增值率3.68%,增值主要原因是:
(1)其他应收款评估增值23.71 万元,增值原因为: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账面
余额减去按照帐龄计提坏账准备后的余值,评估时在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按照可回收性
确定评估值。
(2)存货评估增值3.80 万元,主要为库存商品评估增值,增值的原因为库存商品
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值中包含一定合理利润,因此形成评估增值。
2、固定资产评估增值203.43 万元,增值率0.86%,主要原因为:
(1)平煤集团三环公司固定资产经济使用年限高于折旧年限,形成评估增值。
(2)因物价上涨原因,形成机器设备及房屋建(构)筑物的重置价值高于账面原值。
(3)评估中包括帐外固定资产,形成评估增值。
3、无形资产增值65.18 万元,增值率4.48%,主要原因为采矿权评估增值。
4、负债评估增值11.55 万元,主要原因是将费用挂账评估为零。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3
以下为在已确定评估结论的前提下,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评
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 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可能承担的担保、抵押或如
果出售所应承担的税费等事项,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
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当前述条件及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假设和评估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
估结果将会失效。
(二)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与本次评估有关的所有
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如资料
与事实不符,将可能造成评估结果失实。
(三) 对可能存在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未做出说明
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
任。
(四) 我们执行本次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被评估资产进行评估并发表专业意
见,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不在我们的执业范围之内;提供被评估资
产法律权属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仅限于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予以必要的查验;本评估报告不具有对被评
估资产法律权属确认、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的能力。
(五) 对评估过程中查明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金挂账、呆坏账、无需
支付的负债等原因造成的资产价值变化,企业不能依据本评估报告调整账务,需经有权
机关批准后按审批结果处理。
(六) 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的采矿权,由平煤股份委托河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对
采矿权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豫金矿权评报字 [2009]037 号《采矿权评估报告》。按照与
平煤股份的约定,我们直接将采矿权评估结果列入了本评估结论中。河南金石矿权评估
有限公司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负责。欲了解采矿权评估的过程和结果,应阅
读河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采矿权估价报告。
(七) 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经盘点发现帐外井巷工程2项。平煤集团三环公司本次评
估予以申报并承诺上述资产实际产权归其所有,无任何争议,且不牵涉任何相关应付未
付债务。
(八) 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账面没有列示土地使用权价值,所使用土地为平煤集团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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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未办理出让手续。
(九) 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申报评估房屋建筑物87,747.23平方米,其中,已办理房
屋所有权23,849.61平方米,未办理房屋所有权房产面积20,798.62平方米,房屋改造面积
43,099.00平方米。由于陆续加盖等原因,已办证的房屋建筑物实际面积与房屋所有权证
上列明的面积存在差异。本次以平煤集团三环公司实际测量面积进行申报、清查和评估。
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实地测量的面积与发放的房屋产权证有差异,应以房屋所有权
证记载的面积为准,并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十) 平煤集团三环公司申报的车辆中“厢式货车(豫D-B3483)”是火药品专用
车,按规定必须挂靠到局爆破器材公司,所以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主是平顶山市煤业
(集团)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平煤集团三环公司承诺上述车辆实际产权归公司所有,
无任何争议,且不牵涉任何相关未清负债。
(十一) 截止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三环公司承诺不存在对外贷
款担保、资产抵押及质押、重大未决诉讼、未决索赔、税务纠纷、商业汇票贴现等或有
事项,也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充分考虑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三、 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
(一) 本评估结论是对2008年12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时点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客
观公允反映,本评估机构对评估基准日以后被评估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承担责
任。
(二) 在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期间,未发现对评估结论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 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重
大变化,并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
或重新评估。处理原则如下:
1、 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委托方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2、 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
有资质的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
3、 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
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四、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本评估机构对被评估资产在本报告所列明的评平煤股份拟收购平煤集团三环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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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原则、假设和前提条件下,依据本报告所述的评估依据、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为本
评估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做出的公允价值反映。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
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 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 评估结论不应被认为是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目的下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将本评估报告作为一个整体使用,不得摘录报告的部分
内容使用。
(五) 如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在本评估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核准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前,本报告不得作为经济行为参考依据。
(六)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经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
册资产评估师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任何公开媒
体。
(七) 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随意向他人
提供或公开。
(八)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起至
2009年12月30日止。超过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后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
十五、 评估报告日
本项目评估报告日为:2009年6月22日。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O O 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2 号兴业大厦 邮编:4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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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协报备号: 150010024109007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
亚评报字【2009】47 号
( 共三册 第一册)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 O 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总 目 录
第一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七星煤
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第二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七星煤
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明细表
第三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七星煤
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说明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 ………………………………………………………………………… 4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4
二、评估目的 ………………………………………………………………… 1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8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9
五、评估基准日 ……………………………………………………………… 19
六、评估原则 ………………………………………………………………… 19
七、评估依据 ………………………………………………………………… 20
八、评估方法 ………………………………………………………………… 22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0
十、评估假设 ………………………………………………………………… 31
十一、评估结论 ……………………………………………………………… 32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 34
十三、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 ……………………………………………… 35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5
十五、评估报告日 …………………………………………………………… 36
评估报告附件
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基准日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四、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五、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六、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声 明
为使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理解并恰当使用本评估报告,我们特声明如下:
一、我们在执行本次评估业务过程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
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形成了本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我们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评估所需资料由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
并签章确认;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并
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被认为是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本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在评估结论有效期限内用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
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五、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
告使用者应当充分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六、对可能存在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未做出说明而评
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七、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对其法律权属状况给予
了必要的关注和查验。但本评估报告不具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法律权属确认、
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的能力;我们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
报告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八、我们具备执行本次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评估报告中
已披露利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形。
九、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委托方及相关当
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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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亚评报字【2009】47号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拟收购
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七星煤业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简要报告如下:
评估目的:确定七星煤业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
司的收购行为提供公允的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七星煤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七星煤业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七星煤业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
29,922.09万元,负债9,930.80万元,净资产19,991.29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32,092.58万
元,负债9,930.80万元,净资产22,161.78万元。与账面价值比较,总资产评估增值2,170.49
万元,增值率为7.25%,净资产评估增值2,170.49万元,增值率为10.86%。资产评估结
果汇总表如下,评估结果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2,144.79 22,177.59 32.80 0.15%
2 非流动资产 7,777.30 9,914.98 2,137.68 27.49%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7 投资性房地产
8 固定资产 6,782.97 8,435.33 1,652.36 24.36%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9 在建工程 402.90 402.90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34 1.34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582.32 1,075.41 493.09 84.68%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7 -7.77 -100.00%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资产总计 29,922.09 32,092.58 2,170.49 7.25%
21 流动负债 8,363.82 8,363.82
22 非流动负债 1,566.99 1,566.99
23 负债总计 9,930.80 9,930.80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9,991.29 22,161.78 2,170.49 10.86%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充分考虑评估报告正文中描述的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假设条
件、特别事项及使用限制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及评估报告中列示的其他使用者为本次评估目的参考使用。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经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任何公开媒体。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起至2009 年
12 月30 日止。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OO 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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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
亚评报字【2009】47号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批发收购回收工厂库存女鞋男鞋(,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实施了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在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的评估是在委托方及相
关当事方提供评估所需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的前提下,以我们现有的专业经验、
技术水平和能力所做出的一种专业性估值意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
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
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企业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柒仟肆佰柒拾贰万贰仟叁佰肆拾元整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1998 年3 月17 日
工商注册号:410000100020038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限矿井凭证),煤炭洗选及深加工(凭证),煤炭销售,公
路运输。
企业概况: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
设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8]29 号)的批准,以平顶山煤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重组主体,联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河
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朝川矿、平顶山制革厂及中煤国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际工程集团平顶山选煤设计研究院共同发起设立,并于1998 年3 月17 日经河南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年11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2号核准,公司
首次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000,000 股,每股面值1 元,并于
2006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平煤天安(2008年8月29日起
变更为“平煤股份”),股票代码:60166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1,074,722,340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销售。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
机构,成立了综合部、证券部、计财处、审计处、生产处、开拓处、机电处、地质测量
处、通风处、总调度室、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察处等职能管理部门。截止2008 年
12 月31 日,公司共拥有一矿、四矿、五矿、六矿、八矿、十矿、十一矿、十二矿、十
三矿、朝川矿、八矿选煤厂、田庄选煤厂、七星洗煤厂,以及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
公司和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公司的煤炭品种主要有1/3焦煤、焦煤及肥煤。
煤炭产品主要有动力煤和精煤两大类。动力煤低硫、低磷、含灰量较低且符合国家环保
政策要求,主要用于电力、石油化工和建材等行业;精煤为优质冶炼精煤,主要用于钢
铁制造业。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
司636,526,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3%。
(二)产权持有者:
1、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煤集团”)。
企业名称: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顶山矿工中路21 号院
法定代表人:陈建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拾捌亿贰仟壹佰叁拾壹万元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6 年1 月29 日
工商注册号:410000100052562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洗选、承包境外矿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
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建材、机械
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百货的经销,本企业自产煤炭铁路及公路运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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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发供电(限本企业自用),设备租赁,咨询服务。地质勘查;房屋租赁(限分支机
构凭证经营);住宿、餐饮(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
企业概况:平煤集团是国家特大型煤炭企业,于1955 年建矿,是新中国自行勘探
设计开发建设的第一个特大型煤炭工业基地,1957 年成立河南省平顶山矿务局;1985
年2 月平顶山矿务局划归原煤炭工业部直接管理;1995 年经原煤炭工业部煤办字[1995]
第446 号文批准组建成立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1998 年9 月下放河南省管理。2001
年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对平煤集
团公司实施债转股;2002 年变更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性质,成立新的具有多个出资人
的有限责任公司,并经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豫工商企4100001002314,注册资本金为599,295 万元,各股东出资比例为:河南省煤
炭工业局占63.58%,国家开发银行占21.7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占9.04%,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占5.64%。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郑州煤业(集团)公司等项目2001 年国债技改项目
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建[2001]133 号)、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2002 年第五批国
债专项资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煤矿安全项目)的通知》(国经贸投资
[2002]882 号)的规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将平煤集团收到的国债补助资金400 万元、
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的中央补助资金3,027 万元转作“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由河
南省煤炭工业局持有。
根据平煤集团2004 年11 月26 日第三、四次股东会决议及2004 年12 月10 日国家
开发银行与河南省煤炭工业局签订的《国家开发银行与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股权转让协
议》的有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所持有的平煤集团21.74%(130,310 万元)的股权以
84,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河南省煤炭工业局。根据平煤集团2005 年7 月5 日第三次股
东会决议,同意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安阳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60,000 万元、30,000 万元、10,000 万元,并按照每股净
资产1.123 元折合实收资本即注册资本共计890,471,950.08 元,差额109,528,049.92 元计
入资本公积。同时,根据2005 年5 月23 日的《关于信达公司股权变更事宜的议案》及
中国建设银行建总函[2005]51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债转股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的规
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将其股权中的7,068 万元划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
南分行持有。
根据平煤集团2008 年6 月3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司进行增资扩股,同时根据平煤集团公司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平顶山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按照经评估的平煤集团公司每元注册资本
对应的净资产值1.66 元作为本次增资的定价基础,增资总价款15,000.00 万元折合注册
资本90,362.00 万元,增资款与折合注册资本的差额59,638.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于
2008 年8 月8 日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登记号:
410000100052562。上述股权及股东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782,131.00 万元;变更后平煤
集团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为: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占65.81%,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
11.55%,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占6.93%,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占6.83%,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公司占3.42%,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占3.42%,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占1.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行占0.90%。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
复》(豫政文〔2008〕220 号),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注册成
立了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国资委将持有的平煤集团65.81%
股权注入了该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平煤集团的母公司。
平煤集团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
平煤集团主要从事煤炭采选业,主要产品有焦精煤、肥精煤、1/3 焦精煤、筛混煤、
筛混中块。煤炭产品主要供应中南、华东地区特大型冶金、电力、建材、化工等多家大
中型骨干企业。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持有上市公司平煤股份的股份数为636,526,840股,
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9.23%。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平煤集团对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800万元,持
有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1.77%的股权。
2、河南平能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河南平能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区瑞达路96号科技创业广场2号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零伍仟柒佰柒拾壹万玖仟元整
成立时间:2007.4.26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询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管理顾问机构。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河南平能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
公司出资1,562.96万元,持有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9.93%的股权。
3、上海矿晟矿山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矿晟矿山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长塔路945弄22号234室
法定代表人:李大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7年9月12日
经营范围:矿山专用设备(除特种)安装,矿山专用设备的租赁,矿山工程及矿山
专用设备领域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矿山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08年12月31日,上海矿晟矿山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对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
公司出资1000.00万元,持有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9.15%的股权。
4、平顶山天润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平顶山天润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程平路中段金润大酒店888室
法定代表人:徐树春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7年7月30日
经营范围:铁路运输;铁路专用设备租赁;货场经营。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平顶山天润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对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
任公司出资1,000.00万元,持有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9.15%的股权。
(三)被评估单位: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七星煤业公司”)
1、 企业名称: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市场南
3、法定代表人:许金魁
4、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贰佰贰拾贰万零玖佰柒拾伍元整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时间:2006 年8 月1 日
7、注册号:410400100003452
8、经营范围:原煤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 年7 月;煤炭生产许可证有效
期至2011 年7 月17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 年7 月15 日;河南省煤矿矿长
资格证有效期至2009 年4 月24 日;矿长安全资格证有效期至2011 年4 月6 日);对煤
炭相关产业的投资;机械制造;矿用机电设备制造。
9、企业概况:七星煤业公司于2006 年8 月1 日成立,注册资本5,222.0975 万元,
其中,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实物资产出资1,659.14 万元,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31.77%,高忠礼、虎荣耀、赵金海、尚永国等12 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出资3562.96
万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8.23%。
2007 年11 月,上海矿晟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平煤集团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平顶山天润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七星煤业公司股东会商定,分别以现金1,000.00 万
元、1,562.96 万元、1,000.00 万元的对等金额对12 位自然人股东之股本进行了置换,股
本置换后注册资本金仍为5,222.0975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比例为:平顶山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实物资产出资1,659.1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1.77%;上海矿晟设备工
程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000.00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19.15%;河南平煤集团创业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562.96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29.93%,平顶山天润
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000.00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19.15%。
10、近3 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七星煤业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总资产 15,496.64 29,922.09
净资产 9,072.86 19,991.29
资产负债率 41.45% 33.19%
主营业务收入 24,787.50 51,625.34
净利润 3,850.76 12,354.24
注:上述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11、主要会计政策
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1)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从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起至12 月 31 日止为一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个会计年度。
(2)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
并可靠计量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 年)》及其应用指南的具体规定,采用重置
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4)应收款项的核算
①应收款项的计量: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按从购货
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
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减值损
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
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
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反映各
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根
据以前年度与之相类似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
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公司按账龄组合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账龄 比例
1 年以内(含1 年,以下类推) 5%
1 至2 年 10%
2 至3 年 30%
3 至4 年 65%
4 至5 年 90%
5 年以上 100%
坏账的确认标准为: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不
能收回的款项;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的款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项。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经公司权力机构批准后将其确认为坏账损失,并冲销已
提取的相应坏账准备。
(5) 存货核算方法
① 存货分类依据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和产成品。
原材料主要系指用于井下生产的物料及辅助材料等,产成品系指煤炭成品原煤(“混煤”)
及经过洗选加工后的精煤(“冶炼精煤”)等。根据煤炭业的特点及有关规定,煤炭企业专
用的12 种小型设备及专用工具亦作为原材料核算。
②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原材料和产成品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
工及按适当百分比分摊的所有间接生产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③ 存货盘存制度: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④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a)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
净值。
(b)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
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
(c)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
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
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
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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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
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后期间存货价值恢复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及其折旧方法
①固定资产的标准:公司的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
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②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指除了满足固定资产的标准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③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运输设
备、井巷工程。
④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
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除井巷工程外均以入账价值减去5%的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可使用
年限内以直线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40 年 3%-5% 2%-12%
运输设备 5-15 年 3%-5% 12%-16%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5-15 年 3%-5% 6%-19%
井巷工程的折旧以采煤量每吨2.5 元提取。
公司安全费支出形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详见附注四、(二十)煤矿维简费和煤
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发生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⑤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公司发生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同时满足:与该后续支出有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后续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
如有替换部分,扣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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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
理的期间内摊销。
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
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
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高者确定。估计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若难以
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
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7)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是指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前期施工
准备、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在建工程按工程项目分类核算,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在各项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之前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在建工程成本。 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
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
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确定转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
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单项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公
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
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8) 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方法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和分类: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
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
②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
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一致的方法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
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公司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寿
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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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在取得时,按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采矿权自取得之日
起采用直线法在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服务年限内摊销。
① 无形资产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
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
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9)收入确认原则
①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
② 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
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③ 公司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
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④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
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⑤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
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
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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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很可能取得用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不予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来很
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②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
延所得税负债:商誉的初始确认;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
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
额(或可抵扣亏损)。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
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11)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① 维简费提取依据及标准
公司自2004 年5 月1 日起,根据财政部财建[2004]119 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企[2004]38 号文《关
于提高煤炭生产企业维简费计提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由原煤
产量8.5 元/吨提高到15 元/吨(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旧费2.5 元/吨);同时,根据河南省
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建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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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90 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和的通
知》的通知”,该政策执行到2008 年4 月30 日止,自2008 年5 月1 日起,维简费计提
标准调整为原煤产量每吨8.50 元(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旧费2.5 元/吨)。
② 安全费提取依据及标准
公司在2005 年4 月1 日前,根据财建[2004]119 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
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豫
财建[2004]90 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
发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原煤产量每吨8 元提取安全费用。
根据财政部财建[2005]168 号文《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
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05 年4 月1 日起,安全费用提
取标准不低于每吨15 元,具体提取标准由各生产企业确定,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财政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炭安全监管机构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公司
自2005 年4 月1 日起,按原煤产量每吨30 元提取安全费用。
③ 维简费用、安全费核算方法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
[2008]60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规定,公司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等费用在利润分配中提取,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
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公司按规定范围使用,购建相关设备、设施等资产时计
入固定资产。对于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相关设备,企业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有
关成本费用。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储备等相关费用支付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性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上述规定
将相关储备用于购建相关设备或相关的费用性支出等时,按照实际使用金额自“盈余公
积—专项储备”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但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
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12)矿产资源补偿费核算方法
根据国务院令150 号文《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公司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缴
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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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上述规定之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表规定,煤炭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为1%。
(13)税项
①增值税:产品销售业务适用增值税,以产品、原材料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其中:
煤炭产品执行13%的税率,其他执行17%的税率。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运费等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增值
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
通知》(财税[2007]75 号),公司自2007 年7 月1 日起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并实行按季退税、年底清算的办法。
②营业税:按照营业税应税收入的5%的比例计缴。
③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的比例计缴;教育费附
加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3%的比例计缴。
④企业所得税:根据2007 年3 月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自2008 年1 月1 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
由33%调整至25%。
⑤资源税:2005 年5 月1 日前,按煤产品销售及自用量每吨煤1.3 元缴纳资源税。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自2005
年5 月1 日起,资源税税额提高至每吨4 元。公司按煤炭产品销售及自用量每吨煤4 元
缴纳资源税。
⑥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四)委托方与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平煤股份和被评估单位七星煤业公司同为产权持有者平煤集团的控股子公
司。
(五)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本次评估的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以外,本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包括以下单位:
1、 证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 证券交易所;
3、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报告使用者。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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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评估目的
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的股权,需确定七星煤业公司的价值,特委托评估机
构对七星煤业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通过对七星煤业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进行评
估,以确定七星煤业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为平煤股份的收购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七星煤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七星煤业公司申报的经审计
后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流动负
债及非流动负债等,详见下表: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96,030.70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收票据 - 应付票据 -
应收账款 620,659.18 应付账款 34,822,771.39
预付账款 1,698,809.15 预收账款 910,532.83
应收利息 - 应付职工薪酬 11,232,019.96
应收股利 - 应交税费 14,767,570.34
其他应收款 216,365,374.22 应付利息 -
存货 2,667,017.74 应付股利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应付款 21,905,287.17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流动资产合计 221,447,890.99 其他流动负债 -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83,638,181.6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递延收益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借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应付债券 -
投资性房地产 - 长期应付款 -
固定资产 67,829,699.09 专项应付款 -
在建工程 4,029,000.00 预计负债 -
工程物资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669,867.78
固定资产清理 13,436.6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无形资产 5,823,18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669,867.78
长期待摊费用 - 负债合计 99,308,049.47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723.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7,423,286.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少数股东权益 -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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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合计 77,773,039.5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99,912,881.07
资产总计 299,220,930.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9,220,930.54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固定
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井巷工程和机器设备。在建工程主要为技改项目所构建的地
面及井下工程;无形资产为缴纳的采矿权价款;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
薪酬、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
按照约定,本次评估涉及的采矿权由平煤股份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河南金石矿权评
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本评估机构并入本次评估报告中。
评估范围和对象与七星煤业公司申报评估的范围和对象一致,且业经委托方和产权
持有者确认,具体以七星煤业公司申报的评估明细表为准。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09】108 号)。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对象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
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08 年12 月31 日。
此评估基准日由平煤股份遵循尽可能接近评估目的实现日的原则确定,并且与《资
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评估基准日和审计基准日一致。
本次评估所有资产均为评估基准日实际存在的资产,资产状况均为评估基准日实际
存在的状况,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 评估原则
(一)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专业的工作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和遵循独立的第三
方立场,评估工作不受委托方和外界的意图及压力的影响,进行独立的评估。
客观公正性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
凿的事实和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为依据,以求实的态度为指针,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
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实事求是地得出评估结论。
科学性原则是指评估人员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和被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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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资产的特点,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估方案,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科学的方法进行评
估,使评估工作做到科学合理、真实可信。
专业性原则是指评估工作由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各类资产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
技术、财务会计等专业人员分别评估或验证,以确保评估结果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评
估对象的实际价值。
(二) 遵循资产预期收益、贡献、替代、供求、评估时点等评估技术原则。
预期收益原则是指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必须合理预测被评估资产能够为其所有者或
控制者带来预期收益的多少。预期收益原则是评估人员判断资产价值的一个最基本的依
据。
贡献原则是指在评估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每项资产对整体资产的贡献和重要性,而不
是孤立地确定该项资产的价值。
替代原则是指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类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
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应选择较低的价格为基准。
供求原则是指在评估过程中时应充分考虑被评估资产的市场供求变化规律对资产
价值的影响。
评估时点原则是指评估过程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这一时点的价值标
准。
(三) 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其他公认原则。
七、 评估依据
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主要遵守以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 经济行为依据
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3、国务院1991 年第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4、国务院2003 年第378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5、财政部2001 年第14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6、财政部[2003]3 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7、国资委2005 年第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1
8、国资委“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
题的通知》;
9、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
则》;
10、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 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
行)》;
11、财政部“财评字[1999]91 号”《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12、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豫人常[2002]13 号”《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
(三) 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5、《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6、《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7、《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8、《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9、《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10、《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1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13、《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四) 权属依据
1、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2、 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
3、 机动车行驶证;
4、 重大合同、协议及设备购置发票等。
(五) 取价依据
1、 《关于发布、各类工程消耗量定额
和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中煤建协[2007]90 号);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
2、《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
3、《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概算定额》(2007 基价);
4、《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 基价);
5、《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
6、《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
7、《煤炭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7 基价);
8、《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有关规定》;
9、《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
10、《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11、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工期定额》(2000 年);
12、《平顶山工程造价信息》(平顶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8 年第6 期);
13、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图纸、合同、协议、预(决)算等资料;
14、《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
15、机电产品全球报价系统;
16、《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 号);
17、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会计账册及会计凭证等有关财务资料;
18、市场询价资料;
19、评估人员现场勘察的详细记录和在日常执业中收集到的资料。
(六) 其他参考依据
1、 有关市场资料、产业经济和宏观经济资料;
2、 七星煤业公司提供的有关经营、管理资料;
3、 平煤股份、七星煤业公司出具的有关声明、承诺等;
4、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09]108 号);
5、 河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
6、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八、 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简介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和有关评估法规规章的规定,评估方法一般有市场法、收益
法和成本法等三种方法。评估过程中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
件,分析三种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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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相同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
以估测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市场法以市场实际交易案例为参照来评价评估
对象的现行公允市场价值,具有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取材于市场的特点。采用市场
法评估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一是需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以获得与被评估资产
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二是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参照物及
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是可收集到的。七星煤业公司作为一个非上
市公司,目前的市场环境缺乏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股权交易市场,其股权交易包括类似
公司的股权交易案例几乎没有。因此,不宜对七星煤业公司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并使用适当的折现率折成评估
基准日现值以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以决定资产内在价值的根本依据——未来
盈利能力为基础进行评估,反应了资产对于所有者具有价值的本质方面。其适用的前提
条件是: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且可以用货币来衡量;被评估资产的所
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来衡量;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
年限可以预测。七星煤业公司属于煤炭开采行业,受煤炭价格、市场供需状况、行业收
益水平等诸多因素和地下地质条件复杂、煤质可能产生一定变化的影响,企业的生产经
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近几年国内需求持续旺盛等因素导致煤炭价格持续上涨,但
2008 年9 月以来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已对全球实体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国内煤炭需
求锐减、煤炭价格出现巨大波动,经济危机影响的深度和广度正在蔓延。尽管评估基准
日附近我国宏观调控和拉动内需等政策效果初步显现,但是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
影响尚未结束,煤炭行业的发展受国内经济政策及金融危机的影响程度具有很大不确定
性,造成对未来收益的预测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且七星煤业公司资源优化和新增储
量尚待相关部门审批,未来的收益期限难以预测。鉴于上述情况,七星煤业公司难以对
其未来收益情况进行合理的预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益法的科学运用。所以不宜对
七星煤业公司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
值求得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
(二)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
评估人员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目的,结合被评估资产的特点和采用的资产评估价值类
型,采用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对七星煤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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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确定七星煤业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时,评估人员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的要求,结合被评估资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
资产类别分别进行评估,然后以单项加和的方法确定被评估资产的总价值,通过扣减经
核实后的负债确定净资产的价值。现按不同的资产类型将评估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1) 流动资产的评估
① 货币类资产:对库存现金主要通过监督盘点,采用倒推方法验证评估基准日的
现金余额,核对账簿、抽查记账凭证等程序进行核实,以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
评估值;对银行存款通过核对银行对账单、函证、余额调节、抽查记账凭证等程序进行
清查核实,以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② 债权类资产: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科目债权类资产评估明细表,通过查
阅账簿和记账凭证,查阅相关合同协议、发询证函或采用相关替代程序进行核实;通过
对其核算内容、账龄、业务性质及债务人资信、经营状况、历史往来状况等因素分析的
基础上综合判断各该款项的可收回资产或权益的金额,据以确定评估值。对于计提的坏
账准备,按照《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规定评估为零。
③ 存货类资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类存货评
估明细表,在企业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实施了符合资产评估规范要求的抽查盘点,并核
实存货的品质状况,同时通过调查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收发制度、计价方法、成本结
转流程、抽查记账凭证、计价测试等程序核实存货的成本。在此基础上对原材料采用成
本法评估,即以评估基准日各种材料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加计运杂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确定
评估值;对库存商品以市价法为基础进行评估,即以评估基准日各该库存商品的市场价
格为基础,扣除有关的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应负担的所得税等税费,同时根据
各该库存商品的市场销售情况扣除适当数额的净利润,据以确定评估值。
(2) 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评估
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类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评估明细表,
首先核实其权属,然后对每项建筑物进行详细的现场勘查核实,主要包括:建筑名称、
坐落位置、面积、结构类型、装饰及给排水、供电照明、采暖通风等设备配备情况及目
前的使用状况;对井巷工程主要核实其所处煤层采区、建造时间、长度、断面形式、倾
角岩石硬度、支护方式、可采储量等。同时查阅主要建筑物的相关图纸资料,通过查阅
记账凭证和有关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决算资料对其账面价值进行核实。
根据本次评估的目的,结合被评估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的特点,对房屋建筑物和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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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巷工程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基本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重置全价=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资金成本
① 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建安工程造价主要采用“预决算调整法”、“重编预算法”、“单方造价估算法”和“类
比法”确定。
对于重大的工程项目,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预决算资料、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承
包合同等资料比较齐全的,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造价。即根据企业提供的
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清查评估明细表,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以企业提供的有关典型
工程的决算书为基础,按照工程及类似工程的(预)决算书、确定综合基价,依据《煤
炭井巷工程概算定额》及《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概算定额》(2007 基价)中
的规定,根据平顶山市定额站公布的当地建材价格信息(2008 年第6 期),计算出各
项费用,包括人工费调整、其他直接费调整、施工管理费、材料、机械调整、税金、
计划利润等,定额直接费与各项费用之和即为工程本体造价。根据安装工程决算,按
照《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及平顶山市建筑材料的现行价
格和人工费用取费标准及相关税费,确定安装工程造价。本体造价与安装工程造价之
和构成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无预决算资料的重点工程项目,采用“重编预算法”确定其建安工程造价,即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图纸和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测算工程量,根据有关定额和评估
基准日当地材料价格,测算出该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工程预决算资料不完整的房屋建筑物和井巷工程,采用“单方造价估算法”确
定其工程造价,即根据该房屋建筑物的实际结构特点、粉饰条件、建设标准等条件,井
巷工程根据掘进断面、支护方式、锚杆类型、铺轨类型等技术指标估算出其合理单方施
工消耗工程量,据以估算其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无法提供工程预决算资料的房产项目,则以类似结构的房屋建筑物项目和建筑
经济指标估算其建安工程造价。
② 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的确定
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是指依据有关规定,以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建全部固定资产
而必须发生的、扣除土地相关费用和工器具、家具购置费用后的其他相关费用,一般包
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环境评价费、凿井措施工程费、联合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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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行费等。此类费用是在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工程财务决算时,按照会计制度应分摊计
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费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计费标准并结
合市场惯例,通过计算后确定。
③ 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是指工程建设合理周期内投入建设资金的利息成本。评估过程中,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与合理工期相应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假设合理工期内资金均匀投入
计算。基本公式为: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利率×(合理工期/2)
④ 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与煤炭采掘生产不直接相关或者当井下资源开采完毕后可转作他用的重点房
屋建筑物,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现场勘察成新率加权平均的方法确定成新率,基本公式
为:
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评估人员依据现场勘查的情况,根据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建筑面积、内
部设施以及装修、改造、维修等实际情况,估计出尚可使用年限,并结合被评估房屋建
筑物的已使用时间来计算确定其年限法成新率。
基本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同时,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勘察了解的情况,对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结构(包括基础、
承重构件、屋面、非承重件等)、装修(包括门窗、楼地面、内外粉饰、顶棚、装修等)、
设备(包括水、电、暖等)等的现状以及平时维修情况,结合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完损
等级评定标准》,对各个部分分别鉴定打分,汇总打分情况,综合计算该房屋的现场勘
察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现场勘察成新率=(结构部分分值×G+装修部分分值×S+设备部分分值×B)×100%
式中G、S、B 分别为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结构、装修、设备三个部分的分值权重系
数,以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实际情况经分析后确定。
对于价值较低的一般性房屋建筑物,以其年限法成新率作为其成新率。
对于与煤炭采掘生产直接相关或者当井下资源开采完毕后不可转作他用的房屋建
筑物,采用以矿井服务年限为基础确定的成新率与按上述方法确定的成新率孰短的原则
确定其成新率。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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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巷工程成新率的高低取决于其所服务的矿井开采煤炭储量的多少,随着煤炭资源
开采的减少,其经济寿命相应缩短,当煤炭资源开采完毕,经济寿命结束。评估过程中,
评估人员分煤层、分采区分别以各井巷工程的竣工日期为基础计算其已服务年限,根据
剩余可采储量及相关管理部门核定的年生产能力确定尚可服务年限,在此基础上确定成
新率。基本公式为:
成新率=尚可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尚可服务年限)×100%
尚可服务年限=剩余可采储量/(核定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
成新率的确定是专业评估人员基于技术、经验及现场勘察情况所做出的专业性综合
判断的结果。
(3) 设备类资产的评估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通过对有关的合同、发票等权属证
明材料及相关会计凭证的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必要的关注,通过查阅有关的记账凭
证、设备购置发票和预决算资料、分析折旧政策和计提过程,对其账面价值予以必要的
核实;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核实,查阅主要设备的运行、维护记录和生产
统计资料,并向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了解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和技术改造等情况,
对主要的大型关键设备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和鉴定。
评估人员根据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的情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基本公式
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① 重置全价的确定
A. 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对于价值量大、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关键设备,重置全价主要由设备
的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资金成本等构成。基本公式
为:
重置全价=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资金成本
设备购置价主要通过市场询价、查阅有关设备报价资料,以及评估人员根据收集的
相关价格资料确定;对于部分新近购进的设备,在核实其有关会计凭证的基础上,按照
企业的购买价确定其购置价;对于部分无市场价格的设备,按照替代原则参考同类设备
的购置价,技术进步程度较小的,以物价指数法来确定重置价;非标设备以重置核算法
确定其购置价。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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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杂费是根据各设备的具体情况,区分设备购置地点和运输的难易程度,参照有关
设备的行业标准并结合相关的市场惯例,按设备购置价的合理百分比计算确定。
安装调试费是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等技术指标,按设备购置价的
一定比率计算确定。
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是指依据有关规定,以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建全部固定资产
而必须发生的、扣除土地相关费用和工器具、家具购置费用后的其他相关费用,一般包
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环境评价费、联合试运行费、员工培
训费等。此类费用是在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工程财务决算时,按照会计制度应分摊计入固
定资产价值的费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计费标准并结合市
场惯例,通过计算后确定。
资金成本是指工程建设合理周期内投入建设资金的利息成本。评估过程中,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与合理工期相应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假设合理工期内资金均匀投入
计算。基本公式为: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利率
×(合理工期/2)
对于形成固定资产所需时间较短、价值量小、不需要安装以及运杂费较低的一般设
备和电子设备,重置全价参照其购置价并结合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其重置全价。
B. 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车辆的重置全价以车辆所在地同类汽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售价为基础,加上相应
的车辆购置税、验车及牌照等费用确定重置全价。基本公式为:
重置全价=汽车购置价+车辆购置税+验车及牌照等费用
② 成新率的确定
A. 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重要、关键机器设备,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现场勘察成新率加权平均的方法确
定。基本公式为:
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评估人员依据现场勘查的情况,结合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制造质量、正常负荷率、
维修保养情况、技改情况、设备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等来评估出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并
结合设备的已使用时间来计算确定其年限法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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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通过对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制造质量、现实使用状况、利用程度、维护
状况、制造产品的质量、设备外观和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以实地勘查鉴
定的结果结合设备的主要部件,制定鉴定打分标准,通过对各主要部件进行鉴定打分,
根据各部件的得分情况计算出该设备的现场勘察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现场勘察成新率=Σ单项分数
对于形成固定资产所需时间较短、价值量小、不需要安装以及运杂费较低的一般设
备和电子设备,以其年限法成新率作为该设备的成新率。
B. 车辆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和行驶里程成新率孰低原则
确定其理论成新率,然后根据现场勘察车辆的实际状况,对理论成新率进行修正,据以
确定车辆的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现场勘察成新率=Σ单项分数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成新率的确定是专业评估人员基于技术、经验及现场勘察情况所做出的专业性综合
判断的结果。
(4) 在建工程的评估
评估人员通过审阅各该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书、施工
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安装合同、监理报告、施工进度报表等资料同时通过抽查记账凭
证、函证、现场勘查等程序对企业申报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核实。对在建工程采用成本
法评估,即以各该工程项目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形成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所需发生的全部费
用为基础确定评估值,一般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需计算的间接费用和其它费用、资金成
本等。
(5) 无形资产的评估
无形资产系采矿权,平煤股份委托河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对采矿权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了豫金矿权评报字 [2009]031 号《采矿权评估报告》。按照与平煤股份的约定,
我们直接将其采矿权评估结果列入了本评估报告中。欲了解采矿权评估的过程和结果,
应阅读上述评估机构出具的采矿权估价报告。
(6)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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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通过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的内容、分析性复核等程序,对其账面价值
进行核实;根据相关科目的评估结果与核实后账面值的差额及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
率计算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
(7) 固定资产清理的评估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账簿和记账凭证、了解其核算的内容和形成原因、分析性复核等
程序进行对企业申报的其他资产进行核实;根据各该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能收回资产价
值确定评估值。
(8) 负债的评估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负债项目评估明细表,通过查阅记账凭证、审阅合同、
函证、分析性复核等程序进行核实;若该债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则以经过
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若该债务并非企业实际承担的现实债务,则按零值计算。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 接受委托
1、 进行项目前期调查,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
业务基本事项;
2、 进行项目风险评价和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分析,同意接受委托;
3、 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 指导企业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实和填报资产评估明细表的
工作,要求企业提供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5、 制定评估计划;
6、 项目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 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
1、 评估人员进入现场,听取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被
评估资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
2、 对企业提供的评估明细表进行查验,检查有无填列不全、项目不明确等情况,
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进行核对;
3、 在企业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对纳
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实;清查的主要方式有:查阅账务记录、查阅有关
合同、发询证函、监盘、分析性复核、与有关人员座谈、现场勘查和核实等;
4、 根据现场实地勘查和清查核实的结果,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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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做到“表”、“实”相符;
5、 对企业近年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资产状况进行分析,并对企业的未来发展
规划进行分析;
6、 收集本次评估所需资料,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予以必要的查验关注,对企
业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
(三) 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
评估人员对从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和汇总,通过市场调研和询价等程序收集市
场信息,按照前述的评估方法并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对各类资产进行评定估算:
1、 分资产类别进行分析、计算和评定估算,将各分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得出评
估结论。
2、 分析评估结论,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漏评等情况;考虑期后事项、
特殊事项等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3、 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审查复核各类评估工作底稿。
(四) 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1、 撰写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并进行评估机构内部三级审核。
2、 在不影响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
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
3、 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十、 评估假设
评估过程中遵循以下评估假设,当其中的假设条件不成立时,评估结论不成立,评
估报告将无效。
(一) 一般假设
1、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即评估时假定被评估资产按照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
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继续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2、 交易假设
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已经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
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3、 公开市场假设
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将要在一种较为完善的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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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
等做出理智的判断。
(二) 特殊假设
1、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被评估资产所在地区社
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税收政策、信贷利率等无重
大变化,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职工队伍、管理水平、主营业务、经营方式等与评估基准
日相比无重大变化。
2、 公司现有和未来的管理层是负责的,并能积极、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计划,努
力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
3、 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企业按照提供给评估人员的发展规划进行发展,生产经
营政策不做重大调整,预测的收入、成本及费用在未来经营中能如期实现。
4、 企业未来采取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 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6、 在企业存续期内,不存在因对外担保等事项导致的大额或有负债。
7、 企业对申报评估的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管理权、处置权、收益权。
8、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9、 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一、 评估结论
本公司评估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
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对七星煤业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
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依据评估结论成立的前提和条件,我们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七星煤业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
29,922.09万元,负债9,930.80万元,净资产19,991.29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32,092.58万
元,负债9,930.80万元,净资产22,161.78万元。与账面价值比较,总资产评估增值2,170.49
万元,增值率为7.25%,净资产评估增值2,170.49万元,增值率为10.86%。资产评估结
果汇总表如下,评估结果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2,144.79 22,177.59 32.80 0.15%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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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流动资产 7,777.30 9,914.98 2,137.68 27.49%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7 投资性房地产
8 固定资产 6,782.97 8,435.33 1,652.36 24.36%
9 在建工程 402.90 402.90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34 1.34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582.32 1,075.41 493.09 84.68%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7 -7.77 -100.00%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资产总计 29,922.09 32,092.58 2,170.49 7.25%
21 流动负债 8,363.82 8,363.82
22 非流动负债 1,566.99 1,566.99
23 负债总计 9,930.80 9,930.80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9,991.29 22,161.78 2,170.49 10.86%
七星公司申报评估的净资产账面值为19,991.29 万元,评估价值为22,161.77 万元,
净资产评估增值2,170.48 万元,增值率为10.86%。增值的主要原因有:
1、流动资产评估增值32.80 万元,增值率0.15%,增值主要原因是:
(1)应收款项评估增值31.09 万元,增值原因为: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为账面余额减
去按照帐龄计提坏账准备后的余值,评估时在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按照可回收性确定评
估值,其中对内部单位及1 年内款项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评估,因此形成评估增值。
(2)存货评估增值1.72 万元,主要为库存商品评估增值,增值的原因为库存商品
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值中包含一定合理利润,因此形成评估增值。
2、固定资产评估增值1,652.36 万元,增值率24.36%,主要原因为:
(1)七星煤业公司固定资产经济使用年限高于折旧年限,形成评估增值。
(2)因物价上涨原因,形成机器设备及房屋建(构)筑物的重置价值高于账面原值。
(3)评估中包括账外井巷建筑物,形成评估增值。
3、无形资产评估增值493.09 万元,增值率84.68%,主要是采矿权评估增值。
4、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7.77 万元,为应收款项评估增值相应的调整其对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影响。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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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已确定评估结论的前提下,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评
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 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可能承担的担保、抵押或如
果出售所应承担的税费等事项,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
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当前述条件及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假设和评估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
估结果将会失效。
(二)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与本次评估有关的所有
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如资料
与事实不符,将可能造成评估结果失实。
(三) 对可能存在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未做出说明
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
任。
(四) 我们执行本次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被评估资产进行评估并发表专业意
见,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不在我们的执业范围之内;提供被评估资
产法律权属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仅限于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予以必要的查验;本评估报告不具有对被评
估资产法律权属确认、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的能力。
(五) 对评估过程中查明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金挂账、呆坏账、无需
支付的负债等原因造成的资产价值变化,企业不能依据本评估报告调整账务,需经有权
机关批准后按审批结果处理。
(六) 七星煤业公司的采矿权,由平煤股份委托河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对采矿
权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豫金矿权评报字 [2009]031 号《采矿权评估报告》。按照与平煤
股份的约定,我们直接将采矿权评估结果列入了本评估结论中。河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
公司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负责。欲了解采矿权评估的过程和结果,应阅读河
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采矿权估价报告。
(七) 七星煤业公司账面没有列示土地使用权价值,所使用土地为平煤集团所有,
未办理出让手续。
(八) 七星煤业公司申报房屋均未办理所有权证,本次以七星煤业公司实际测量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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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进行申报、清查和评估。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实地测量的面积与发放的房屋产
权证有差异,应以房屋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并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九) 七星煤业公司经盘点发现帐外井巷工程5项,七星煤业公司本次评估予以申
报并承诺上述资产实际产权归公司所有,无任何争议,且不牵涉任何相关应付未付债务。
(十) 七星煤业公司承诺,公司不存在对外贷款担保、重大未决诉讼、未决索赔、
税务纠纷、商业汇票贴现等或有事项,也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充分考虑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三、 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
(一) 本评估结论是对2008年12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时点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客
观公允反映,本评估机构对评估基准日以后被评估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承担责
任。
(二) 在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期间,未发现对评估结论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 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重
大变化,并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
或重新评估。处理原则如下:
1、 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委托方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2、 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
有资质的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
3、 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
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四、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本评估机构对被评估资产在本报告所列明的评
估原则、假设和前提条件下,依据本报告所述的评估依据、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为本
评估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做出的公允价值反映。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
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 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 评估结论不应被认为是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目的下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将本评估报告作为一个整体使用,不得摘录报告的部分
内容使用。
(五) 如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在本评估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平煤股份拟收购七星煤业公司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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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前,本报告不得作为经济行为参考依据。
(六)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经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
册资产评估师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任何公开媒
体。
(七) 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随意向他人
提供或公开。
(八)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起至
2009年12月30日止。超过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后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
十五、 评估报告日
本项目评估报告日为:2009年6月22日。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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